DB63377-2001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技术条件.pdf
《DB63377-2001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技术条件.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63377-2001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技术条件.pdf(12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ICS备案 号: 11963-2002青 海 省 地 方 标 准 DB63 DB63/T37201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技术条件 201-2-5发布 202-03-1实施青 海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发布发布发布发布 DB63/T3772001 I 目 次前言 .II1范围 .12规范 性引 用文 件 .1 3一般 规定 .14建筑 工程 消防 保护 等级 分类 .15验收 规定 和评 定 .26检查 验收 结果 处理 .8附录 A(资 料性 附录 ) 建筑 工程 竣工 消防 验收 表 .9 DB63/T3772001 I 前 言本标 准对 应进 行消 防验 收的 各类 建筑 物按 其使
2、 用性 质、火 灾 危险 性及 消防 设施 的设 置规 定划 分消 防保护 等级 ,并依 此划 分等 级规 定了 相应 建筑 物的 建筑 类别 、总 平面 布置 、室 内外 消防 给水 等项 内容 达到 消防 验收 的条 件, 最终 为建 筑工 程的 验收 提供 了综 合的 统一 标准 。 本标 准在 实行 过程 中如 遇与 现行 国家 工程 验收 标准 、 规 范 、 规 定 不符 之处 , 应 按 现行 国家 标准 、 规范、 规定 执行 。 本标 准的 附录 A是资 料性 附录 。本标 准由 青海 省消 防局 提出 。 本标 准负 责起 草单 位: 青海 省消 防局 。 本标 准主 要起
3、 草人 :星 旭东 、李 芳、 董国 才、 丁晏 、火 花、 高琳 、高 先伟 、韩 玉平 。 本标 准从 2002年 03月 01日起 实施 。 DB63/T3772001 1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技术条件1范围 本标 准规 定了 建筑 工程 竣工 消防 验收 的技 术要 求和 判定 条件 。 本标 准适 用于 新建 、 改 建 、 扩 建 、 建 筑 内部 装修 以及 用途 变更 的建 筑工 程项 目的 竣工 消防 验收 ; 建筑工 程局 部使 用前 的消 防安 全检 查。 2规范 性引 用文 件 下列 标准 中的 条文 , 通 过 本标 准的 引用 而构 成为 本标 准的 条款 。 凡
4、是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 其 随 后 所有的 修改 单 ( 不 包括 勘误 的内 容) 或 修 订版 均不 适用 于本 标准 , 然 而 , 鼓 励 根据 本标 准达 成协 议的 各 项 研究 是否 可使 用这 此文 件的 最新 版本 。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标准 ,其 最新 版本 适用 于本 标准 。 GB50222 95建筑 内部 装修 设计 防火 规范DB63/378 2001建筑 消防 设施 技术 检验 规程3一般 规定3.1建筑 工程 竣工 时, 由建 设单 位向 公安 消防 机构 提出 书面 申请 ,并 提交 全套 竣工 技术 资料 、消 防安 全管 理等 文件 , 填
5、 写 建筑 工程 消防 验收 申报 表 , 经 公安 消防 机构 初步 审查 同意 后, 由 建设 单位 组 织 、公安 消防 机构 、 建 设 、 设 计 、 施 工 、 安 装 、 检 测 等单 位参 加进 行竣 工消 防验 收, 验 收 不合 格的 不得 投 入使用 。 建 筑 工程 局部 使用 前, 由 建 设单 位向 公安 消防 机构 提出 书面 申请 , 并 提 交相 关技 术资 料、 消 防 安全检 查由 公安 消防 机构 组织 进行 ,检 查不 合格 的不 得投 入使 用。 3.2对设 有本 标准第 5.5条第 4至 11项建 筑自 动消 防设 施的 建筑 工程 ,在 工 程竣
6、 工后 ,施 工 安装 单 位必须 委托 具备 资格 的建 筑消 防设 施检 测单 位进 行技 术测 试, 并将 检测 报告 报送 公安 消防 机构 。 3.3建筑 工程 竣工 消防 验收 和使 用前 的消 防安 全检 查, 除执 行本 标准 外, 尚应 符合 有关 法律 、法 规和标准 、规 范的 要求 。 4建筑 工程 消防 保护 等级 分类4.1建筑 工程 应根 据其 使用 性质 、火 灾危 险性 及消 防设 施等 情况 划分 消防 保护 等级 。消 防保 护等 级分类以 建筑 为单 位, 其分 类是 : 级消 防保 护建 筑, 级消 防保 护建 筑, 级消 防保 护建 筑。 4.1.1
7、 级消 防保 护建 筑a)规定 设置 自动 喷水 灭火 系统 保护 的建 筑;b)甲、 乙类 物品 场所 。4.1.2I级消 防保 护建 筑a)规定 设置 室内 消火 栓系 统保 护的 建筑 ;b)丙类 物品 场所 。 4.1.3I级消 防保 护建 筑 、 级消 防保 护建 筑以 外的 其他 建筑 。4.1.4局部 设置 自动 灭火 系统 的建 筑, 该局 部按 级消 防保 护建 筑验 收, 其余 部分 按 级或 级消 防保护 建筑 验收 。各 部分 验收 均合 格者 方可 判定 该建 筑整 体消 防验 收合 格。 DB63/T3772001 2 4.1.5综合 楼、 商住 楼中 住宅 部分
8、如用 耐火 极限 1.00h以上 的楼 板和 2.00h以上 的防 火分 隔墙 与其 他部位 隔开 , 无 相 联通 的门 、 窗 等 开口 部位 , 且 疏 散楼 梯独 立设 置的 , 该 住 宅部 分可 独立 划分 消防 保护 等级。 5验收 规定 和评 定5.1验收 必须 依照 有关 法律 、法 规、 规定 以及 技术 规范 、标 准进 行。 对功 能复 杂的 大型 建筑 工程 ,公 安消 防机 构应 制定 消防 验收 方案 , 建 设 、 设 计 、 施 工 安装 等有 关单 位应 积极 配合 , 各 负 其责 , 尽 快 完 成消防 验收 任务 ,并 保证 验收 质量 。 5.2验收
9、 应采 取现 场检 查、 目测 、操 作测 试、 审阅 资料 等方 式, 检查 、测 试应 现场 记录 。5.3现场 测试 设备 应经 过计 量检 定部 门检 定合 格。5.4建筑 工程 竣工 消防 验收 以单 项评 定结 果为 基准 进行 综合 评定 , 参 照第 5.7条表 1, 结 论 为: 合 格 、不合 格。 5.5建筑 工程 竣工 消防 验收 分以 下单 项:a)建筑 类别 ;b)建筑 耐火 等级 ;c)总平 面布 局;d)防 火、 防烟 分隔 ;e)安全 疏散 和消 防电 梯; f)室外 消防 给水 ;g)室内 消防 栓系 统;h)自动 喷水 灭火 系统 ;i)火灾 自动 报警
10、系统 、消 防联 动控 制和 消防 通信 ;j)防烟 、排 烟系 统和 通风 、空 调系 统防 火 ;k)气体 、泡 沫等 自动 灭火 系统 ; l)内部 装修 ;m)消防 供电 ;n)移动 消防 设备 ;o)技 术资 料和 消防 安全 管理 。5.6建筑 工程 竣工 消防 验收 单项 基准 评定 结果 分为 :符 合要 求、 基本 符合 要求 ,分 别用 字符 A、 B、 C表示 。 5.7建筑 工程 竣工 消防 验收 结论 为合 格的 , 其 单 项基 准均 应为 符合 要求 ( A) 或 根 据不 同等 级消 防保 护建筑 其单 项评 定结 果不 应低 于表 1要求 , 有 任 何一 项
11、单 项基 准评 定结 果为 不符 合要 求 ( C) 的 建 筑工 程 ,消防 验收 结论 为不 合格 。 表 1建筑消防保护等级 单项评定结果 单项内容 合 格 合 格 合 格建筑类别 B B B建筑耐火等级 A B B 总平面布局 B B B防火、防烟分隔和通风、空调系统防火 A B B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A A B DB63/T3772001 3 5.8规范 未作 规定 ,符 合原 公安 消防 机构 审核 意见 的要 求时 ,该 单项 基准 视作 “ 符合 要求 ” ( A)。5.9建筑 消防 设施 选用 的消 防产 品、 防火 材料 等必 须经 国家 产品 质量 认证 、国 家核 发生
12、 产许 可证 或者国家 消防 产品 质量 检测 中心 检测 合格 的产 品, 资料 齐全 。 5.10建筑 工程 竣工 消防 验收 单项 基准 的评 定。5.10.1建筑 类别5.10.1.1符合 要求 ( A) 建筑 使用 功能 及建 筑高 度( 层数 )与 公安 消防 机构 审核 意见 一致 。5.10.1.2基本 符合 要求 ( B)建筑工程局部使用功能与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意见不符,其防火设计基本满足现行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5.10.1.3不符 合要 求( C)建筑 使用 功能 及建 筑高 度 ( 层 数) 与 公 安消 防机 构审 核意 见不 符, 或 不 能满 足现 行国 家技 术规
13、范 要 求。 5.10.2建筑 耐火 等级5.10.2.1符合 要求 ( A)建筑 构件 的燃 烧性 能及 耐火 极限 ,均 符合 规范 要求 及公 安消 防机 构审 核意 见。5.10.2.2基本 符合 要求 ( B)同一 建筑 承重 构件 的耐 火极 限及 燃烧 性能 80以 上符 合规 范要 求及 公安 消防 机构 审核 意见 。 5.10.2.3不符 合要 求( C)不符 合 5.10.2.2条要 求的 。5.10.3总平 面布 局5.10.3.1符合 要求 ( A)a)总平 面布 局中 防火 间距 、消 防通 道、 登高 场地 等符 合规 范要 求及 公安 消防 机构 审核 意见 ;
14、b)可能 造成 火灾 蔓延 或影 响消 防车 通行 的建 筑、 杂物 已全 部拆 除; c)配电 室、 锅炉 房、 水泵 房、 消防 控制 室等 设置 位置 符合 规范 要求 。5.10.3.2基本 符合 要求 ( B)a)消防 通道 符合 规范 要求 ,防 火间 距不 小于 规范 规定 95及 符合 公安 消防 机构 审核 意见 ;b)配电 室、 消防 控制 室等 设置 位置 符合 规范 要求 ,锅 炉房 、水 泵房 等防 火间 距不 小于 规范 规定 95。 5.10.3.3不符 合要 求( C) 不符 合第 5.10.3.2条要 求的 。5.10.4防火 、防 烟分 隔和 通风 、空 调
15、系 统防 火5.10.4.1符合 要求 ( A) 室外消防给水 A A B室内消火栓系统 B B B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和消防通信 A A 防烟、排烟系统 B B气体、泡沫等自动灭火系统 B B内部装修 B B B消防供电 A A A移动消防设备 B B B 技术资料和消防安全管理 A B B DB63/T3772001 4 所有 防火 、 防 烟 分隔 和通 风、 空 调 系统 的防 火、 防 烟 设施 按规 范要 求及 公安 消防 机构 审核 意见 施 工完毕 ,其 产品 、材 料和 构件 均符 合规 范要 求。 5.10.4.2基本 符合 要求 ( B)a)
16、管道 井、 通风 系统 、中 庭、 幕墙 等的 竖向 防火 分隔 ,按 规范 要求 及公 安消 防机 构审 核意 见施 工完毕 ,其 产品 、材 料、 构件 符合 技术 规范 标准 ; b)消 防电 梯机 房、 消防 控制 室、 消防 水泵 房、 配电 室、 锅炉 房等 重要 或危 险场 所及 安全 疏散 体系 的防 火分 隔, 按规 范要 求及 公安 消防 机构 审核 意见 施工 完毕 ,其 产品 、材 料、 构件 符合 技术 规范 标准 ; c)各 类水 平防 火、 防烟 分隔 和通 风、 空调 系统 的设 置满 足防 火、 防烟 要求 ;d)消 防控 制室 能停 止有 关部 位的 空调
17、、送 风, 关闭 电动 防火 阀, 并接 受其 反馈 信号 。5.10.4.3不符 合要 求( C)a)有不 符合 第 5.10.4.2条中 任何 一项 的;b)输 送可 燃气 体和 甲、 乙、 丙类 液体 的管 道等 可延 燃材 料管 道穿 越楼 梯、 防火 墙、 前室 隔墙 且无 有效 的防 延燃 措施 的。 5.10.5安全 疏散 和消 防电 梯5.10.5.1符合 要求 ( A)a)疏散 楼梯 间、 消防 前室 、避 难层 等按 规范 要求 及公 安消 防机 构审 核意 见施 工完 毕;b)安 全出 口数 量、 宽度 、安 全疏 散距 离, 已按 规范 要求 及公 安消 防机 构审 核
18、意 见施 工完 毕;c)防火 门开 启方 向符 合疏 散要 求, 附件 齐全 ,功 能完 备; d)安全 疏散 指示 标志 、安 全出 口标 志安 装完 毕, 其设 置、 供电 符合 规范 要求 ;e) 楼 梯 间、 公 共 走道 及其 他规 定应 设置 事故 应急 照明 的场 所, 事 故 应急 照明 灯安 装完 毕, 其 供 电 、控制 符合 规范 要求 ; f)消 防电 梯的 设置 符合 规范 要求 及公 安消 防机 构审 核意 见, 消防 电梯 调试 合格 ;备 电、 通信 、专用控 制按 钮、 防、 排水 设施 等完 全落 实, 符合 规范 要示 。 5.10.5.2基本 符合 要求
19、 ( B) a)符合第 5.10.5.1条 a)、 b)项 的要 求;b)防火 门开 启方 向符 合疏 散要 求, 闭门 器、 顺序 器等 安装 完毕 ,完 好率在 90以 上;c)第 5.10.5.1条 d)、 e)、 f)项满 足使 用要 求。5.10.5.3不符 合要 求 (C)有下 列情 况之 一的 : a)达不 到第 5.10.5.2条中 任何 一项 的; b)有一 个疏 散楼 梯、 安全 出口 或避 难层 不符 合疏 散要 求, 影响 正常 使用 的。5.10.6室外 消防 给水5.10.6.1符合 要求 (A)a)消防 水源 按规 范要 求及 公安 消防 机构 审核 意见 完全
20、落实 ,消 防车 能正 常停 靠使 用;b)室外 消火 栓按 规范 要求 施工 完毕 , 其 水 量、 水 压 等能 满足 使用 要求 , 周 围 无影 响使 用的 障碍 物 。5.10.6.2基本 符合 要求 (B) a)由两 条市 政给 水管 道供 水的 建筑 ,至 少有 一条 满足 全部 用水 量的 要求 ;b)室外 消火 栓按 设计 要求 施工 完毕 ,其 水量 、水 压能 满足 使用 要求 ,周 围无 影响 使用 的障 碍物 。5.10.6.3不符 合要 求 (C)有下 列情 况之 一的 : a)建筑 物周 围有 效范 围内 无消 防水 源;b)消防 车无 法利 用水 源; c)建筑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63 377-2001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技术条件 377 2001 建筑工程 竣工 消防 验收 技术 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