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19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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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19答案模拟 120单选题第1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 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有客观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主次原则等。其中,客观原则是首先应当考虑和坚持的原则。因为,划分部门法不是主观任意进行的,它有相对稳定的客观依据,这就是社会关系。我们应该考虑到不同社会关系的广泛程度以及法律、法规数量的多少。一般来讲,社会关系范围较大并且相应法律法规也较多的,可以成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第2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宪法修正案 我国于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次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对1982年宪法
2、进行了修改。第3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社会监督与国家监督相对,是指非国家机关所进行的监督,故选项A正确。社会监督也有实质作用,故选项B错误。法律监督不仅可以在监督对象做出行为后进行,也可以在监督对象做出行为之前进行,比如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生效前,必须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查,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亚热带 才能生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审查就属于事先监督,故选项C错误。法律监督不能根绝违法行为,只能纠正违法行为,故选项D错误。第4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十恶”制度的首次确立。开皇律首次规定“十恶”制度,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十恶”渊源于北齐律
3、的“重罪十条”,但并不等于说“十恶”制度确立于北齐律,因此,排除A项。C项与D项时间上较晚,应子排除。第5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主要表现在:(1)司法权只能由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2)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只服从法律,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干扰;(3)执法时必须严格、准确依法办事。由此可见A、B、D三项正确,但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受任何监督和约束,因此C选项错误。第6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西周时期的契约制度 西周时期,中国奴隶社会出现了契约制度,其中,契约形式有两种,称为“质剂”和“傅别”,“质剂”是适用于买卖关系
4、的契约形式,“傅别”是适用于借贷关系的契约形式。而“质”与“剂”也分别适用于不同的买卖关系。所谓“大市以质,小市以剂”,就是说凡买卖奴隶、牛马须使用较长的契券,称作“质”;凡买卖兵器、珍异等小件物品则使用较短的契券,称作“剂”。因此本题应选C。第7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因此,A项是正确的;B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8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清代的中央司法机构 刑部是清代重要的中央司法机构,主要负责全国的案件审理,处理地方上诉案件和秋审事宜。第9题:参考答案:
5、D答案解析:考点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刑事法律制度 “重罪十条”首次规定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北齐律,是当时最重要的罪名。所谓“重罪十条”是指危害地主阶级根本利益的十种重大犯罪的总称,把它作为严厉打击的对象。“重罪十条”具体是指: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十种罪行。第10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国籍 根据国籍法第5条的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某甲应该是美国国籍而不是中国国籍。而且国籍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
6、具有双重国籍。”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第11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根据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 26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因此B是正确的。第12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13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14题:参考答案
7、:C答案解析:在我国只有最高司法机关有司法解释权,其他司法机关的解释都是非正式解释。第15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美国宪法的历史。1775年,英属北美殖民地爆发了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1776年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了独立宣言它是世界宪政史上重要的历史文献,马克思称之为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它对美国宪法的产生和宪政体制的确立产生了直接影响。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16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明会典的编纂体例。明会典是模仿唐六典制作而成的,在编纂体例上,采取了以六部官职为纲,分述各行政机关的职掌和事例。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宋刑统是采取律下分门
8、,律后附有敕、令、格、式的法典编纂体例,况且宋刑统也不是行政法典,因此,排除A项。元典章是由元朝地方政府编纂的一部行政法汇编,它没有系统的编纂体例,因此,排除C项。大清律例是清朝仿效大明律的编纂体例制颁而成的,其编纂体例为:以名例律统率六部,尽管也有六部体例,但是多了一个统率篇目名例律,而且大清律例也不属于行政法典,因此,排除D项。第17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宪政的历史 在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中,英国是最早发生资产阶级革命的国家,也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从1640年开始,经历了约半个世纪的发展,直到1688年的光荣革命,资产阶级取得了比较稳固的统治地位,在英国确立了君主
9、立宪制度。因此选A。美国是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一百多年后,通过独立战争,摆脱了英国的殖民统治,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建立了美利坚合众国,也走上了宪政的道路。法国是欧洲大陆最早制定成文宪法的国家。1789年,法国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成立了制宪会议,制定通过了人权宣言,人权宣言对法国乃至整个世界民主宪政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也标志着法国宪政的开端。德国是一个封建君主专制势力强大的国家,一直到1918年资产阶级革命爆发,才推翻了封建帝制,于1920年颁布了具有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魏玛宪法。第1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廷杖制。明朝皇帝为了强化君主专制,强迫臣民就范,经常使用
10、非法之刑,其中最为臭名昭著的就是廷杖制。廷杖即由皇帝下令,司礼监(宦官的一种)监刑,锦衣卫施行,在朝堂上杖责大臣的制度。廷杖制的实行,加深了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对法制实施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综上分析,C项是正确答案需要注意:虽然在明朝以前也存在廷杖,例如隋文帝杨坚曾对大臣施以廷杖,但是明朝以前,该制度尚不盛行,只有到了明朝才盛行起来。因此,排除A项和B项。清朝已经不盛行施用廷杖,因此,排除D项。第19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旨在考查法律事实的分类。按照法律事实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可以把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其中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事实;行为是指与
11、当事人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或不作为。“杀害其他继承人”是意志控制和支配的行为,属于法律行为。第20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行政长官负责。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21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法系是根据历史传统,但不是英国普通法和欧洲大陆法典法的历史传统,对法所作的分类,故A选项不正确。其余选项都正确。第22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区分法律原则、规则的关键是看其提供的法的三要素是否具有明确性、具体性,凡是对假定条件、法律后果和行为模式均未
12、明确规定者即为原则。各选项中C选项中的行为模式具有明确性、确定性,故是法律规则。第23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所述是典型的目的解释,即要按立法目的对不明确的法律规定作出合乎立法目的的解释。这里立法的目的就是保护花木,因此可以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第24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宋朝的立法。宋朝最重要、最经常的立法活动称为“编敕”,在宋代,每一个皇帝上台之后,都会进行编敕活动,由此成为最经常的立法活动。在宋朝;敕的地位很高,甚至达到以敕破律、以敕代律的局面,可见,A项表述正确;编例虽为宋朝的立法活动,但不如编敕频繁,因此,排除B项。刑统属于宋朝的基本法典,但是仅在宋朝
13、初年进行编纂,并不经常,因此,排除C项。律例属于明清时期的立法活动,宋朝没有这种立法活动,因此,排除D项。第25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官当”人律。“官当”是指以官品折抵徒罪的制度,该制度是封建特权法获得发展的表现。“官当”首次规定在北魏律中,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只有两部法典规定了“官当,:制度,即C魏律和陈律,因此,排除A项和C项。陈律的颁布时间晚于C魏律,因此,排除D项。“官当”制度为开皇律和唐律所继承。第26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凌迟刑的历史沿革。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但那时还属法外用刑。北宋仁宗时期在法定绞、斩死刑外,增施凌迟
14、刑。至南宋时凌迟刑适用范围越来越广,宁宗颁布的庆元条法事类中,凌迟刑被定为法定刑,与绞、斩刑并用。不过,凌迟刑虽在宋朝成为法定刑,但不曾规定在宋刑统中。而明朝将凌迟刑正式载人了大明律,凌迟刑在明朝的正式人律使这一最野蛮、最惨无人道的刑罚制度化。到了清朝,适用凌迟刑的罪名由明朝的13条增加至22条。凌迟刑适用范围的扩大,表明封建专制主义的恶性发展,清末法制改革,沈家本奉命颁布大清现行刑律,正式废除了凌迟刑,凌迟刑自此退出了法制史舞台。综上分析,凌迟刑始于五代,正式成为法定刑是在宋代,正式人律是在明代,被废除是在清末。因此,D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B项和C项。第27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
15、要点是法律与道德的区别。法律与道德都属于社会规范的一种,两者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同时,法律与道德又是社会上层建筑的不同部分,它们之间存在显著区别。四个选项中只有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这是因为:法律与道德的适用范围是一种交叉的关系,既有相同的领域,但又不完全相同。首先,法律一般只能约束人的外在行为,而道德既要约束人的行为,又要干预人的内心世界。其次,有些由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与道德无关,如程序性法律关系;有些道德问题又是法律不宜涉及的,如友谊问题。即使在两者共同调整的领域,二者的侧重点和调整方式也有所不同。法律通常只对其中严重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的行为作出反应,而道德的反应则不限于此。
16、第2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领事裁判权 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正式确立于1843年7月22日在香港公布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税则及随后签订的虎门条约中,并在其后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得以扩充。第29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对一些知识点的理解和判断。选项A是错误的,这是因为: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过去。我国的行政法学者通常把行政法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两大类,现在,通常认为一般行政法还包括行政主体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因此,行政诉讼法与行政程序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同。选项B的说法不正确,是因为:一项完整的法律规
17、则应当由条件,模式、后果三个部分构成,缺一不可。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行为规则的部分,它是法律规则的核心要素,是最基本的组成要素,绝对不能缺少。选项C的说法也不对,正确说法应当是:法的规范作用是一切法律所共同具有的,不管是哪一种类型的法律都具有规范作用;而法的社会作用则依不同的类型、不同的国家、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而形成差别。四个选项中,只有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D项。第30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系统。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设助理检察员和书记员各若干人,经检察长批准,助理检察员可以代行检察员职务。书记员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助理
18、检察员,书记员由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免。因此, 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3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的考核要点是考生对一些基本理论的掌握。选项A和B的表述完全正确,它们阐述了“法律具有利益性”和“法律是权利和义务的结合体”。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其他社会规范通常为人们设定义务,而不是权利,例如道德、宗教等。之所以说“法律的强制力具有潜在性和间接性”,是因为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并不意味着法律实施过程的任何时刻都需要直接运用强制手段。当人们自觉遵守法律时;法律的强制力并不显露出来,而只是间接地起作用,这种强制性只在人们违反法律时才会降临在行为人身上,选项C的
19、表述之所以不正确,是因为国家强制并不是法律实施的唯一保证力量,法律的实施还可以依靠诸如道德、人性、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因素。第32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首创“十恶”制度的封建成文法典。开皇律基本内容和篇章体例,较以往的封建法典有较大改革,表现之一就是首次确立“十恶”罪。开皇律在北齐“重罪十条”基础上正式形成了“十恶”制度。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B项和 D项。注意:虽然北齐律首次规定“重罪十条”,但不能将“重罪十条”混淆为“十恶”。第33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的变化 曹魏新律是魏明帝于太和三年下诏开始制定,所作的新律18篇,也被称为曹
20、魏律。曹魏新律在继承汉律的基础上又进行了较大的改革,表现之一就是将法经中的“具法”改为刑名,并将其置于律首。第34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违宪审查制度。各国的宪政体制不同,违宪审查制度也有所不同。最早建立宪法法院的国家是奥地利。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35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要保证立法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就必须首先合宪,还必须保持法制统一;第36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旨在考查法律规则的种类。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它分为两种:(1)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
21、当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2)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即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第37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明朝时期的刑罚制度 “充军”作为正式刑种是在明朝时期,明初只是把犯人送到边疆开荒种地,后来逐渐成为经常适用的刑罚,分为终身与永远两种和“极边、烟瘴、边远、边卫、沿海、附近”等几等。第38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准确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只要紧抓国家意志性、物质制约性两方面即可。因此法律不可能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故A选项错误。法律的最终决定因素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故C选项错误。法要符合客观规律,故D选项错误。第39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
22、析:考点 法律事实的种类划分 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按照法律事实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可以把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法律行为,则是指与当事人有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为。第40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一般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本题中甲和铁路部门之间形成的是客运合同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的客体应当是铁路部门把甲运送到指定地点的行为,甲购买火车票的价款和火车
23、票本身并不能成为该法律关系的客体,故D项正确,B、C项错误。人身只能作为绝对法律关系的客体,不能成为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故A项错误。第41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根据我国的选举法,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第42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沈家本参与修订的法律。清末修律活动中,除了商事法律之外,沈家本都曾参与制定各部门法律,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排除B项、C项和D项。第43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唐朝的考课制度。唐朝的考课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考核官员的品质、才能、勤劳、功过,分别等第据以升降赏罚的制度。唐朝考课的标准是“四善二十七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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