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民法学-25及答案解析.doc
《【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民法学-25及答案解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民法学-25及答案解析.doc(8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专业基础课-民法学-25 及答案解析(总分:15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0,分数:0.00)二、案例分析题(总题数:10,分数:150.00)1.2008 年 4 月,陈朋答应将一块名贵手表卖给方忠,作价 8000 元。由于陈朋参加 5 月 10 日的托福考试需要使用手表,因此双方约定待托福考试结束当天交付手表,交付后一个月内交钱。考试结束后陈朋如约交付,但两个月过去了,方忠仍未付款。陈朋忙于准备 GRE 考试,也无暇催讨。2010 年 5 月 20 日,陈朋出外游玩时不幸遭遇车祸,成了植物人。陈朋家人对谁来担任监护人发生了严重争议,迟至 2010 年 6 月20
2、日才确定由陈朋的伯父甲担任陈朋的监护人。2010 年 8 月份,甲在清理陈朋的财产时,发现尚有方忠的欠款没有追回,遂向方忠主张权利。方忠则以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拒绝支付手表价款。 问:(1)陈朋对方忠的付款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哪天开始计算?为什么? (2)陈朋对方忠的付款请求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为什么? (分数:15.00)_2.甲委托丙并授予代理权,委托丙代其购买一批玉器。丙对乙诈称某块价值不菲的古玉为赝品,乙深信不疑,遂以低价将此玉出售给丙。丙向甲交付此玉,但隐瞒了欺诈事实。甲很高兴,支付给丙高额的酬金。乙偶然得知被欺骗事由,遂向甲要求讨回此玉,甲称玉已被丁买去。丁对其中过程毫不
3、知情。 问:(1)乙能否对丁要求返还古玉? (2)若乙不能对丁要求返还古玉,能否向甲要求赔偿?若能,甲能否要求丙返还酬金? (分数:15.00)_3.大李和小李兄弟二人各出资 5 万元买了一辆夏利车跑出租,二人轮流在白天和夜间工作,每月各分盈余的一半。一天,小李在夜间开车时,见十字路口车辆稀少便闯了红灯,不幸与右侧开过来的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张某受伤严重,住院治疗共花费 4.3 万元。张某要求小李承担医药费,小李认为车是自己与哥哥共有的,车辆肇事,也应由二人共同承担责任。大李则认为,小李违章驾驶,酿成事故,应自负责任。二人均不支付张某的医疗费,张某起诉至法院。 问:(1)大李与小李对该夏利
4、车的权利是什么性质? (2)对于车辆肇事的责任,二人应如何承担? (分数:15.00)_4.李明 9 岁时父亲因病去世,母亲张婷带着他改嫁给楼勇。楼勇和前妻生有一女楼兰,比李明小 2 岁。李明和楼兰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并且私下确定了恋爱关系。张婷和楼勇得知此事后大惊失色,认为这是乱伦,周围亲戚朋友也都纷纷指责。李明和楼兰顶住压力继续相处,并决定领证结婚。但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兄妹不符合结婚条件”为由,拒绝了他们的申请。 问:李明和楼兰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吗?为什么? (分数:15.00)_5.A 装修公司在完成一幢大楼的装修工作后,公司董事长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 B 物业管理公司
5、。在合同订立之后履行之前,A 公司找到了出价更高的买家,因此以自己公司的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而 B 公司急需这批货,坚持要求 A 公司履行合同。A 公司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向 B 公司出示了一份公司内部规章。该规章规定:“凡是签订价值超过 10万元的合同,必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A 公司说,公司董事长和 B 公司签订合同并没有得到董事会批准,因此合同无效。经过多次接触,双方仍然无法达成彼此都能接受的意见,于是 B 公司向法院起诉了 A 公司。问:(1)A 公司以该买卖合同超越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2)A 公司
6、以董事长签订合同没有得到董事会授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3)该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分数:15.00)_6.王某早年丧偶,留有三个儿子。因生活困难将小儿子王甲交由其兄收养。王某的大儿子与二儿子均已结婚,他与大儿子王乙住在一起。二儿子王丙因工伤死亡,留有一女王丁。2009 年王某因病死亡,留下与儿子共有的房屋 4 间,存款 4 万余元,以及对村里果林 15 年的承包经营权。 问:(1)王某的哪些财产可作为遗产? (2)哪些人可以继承王某的遗产?为什么? (3)王甲能否继承王某的遗产?为什么? (分数:15.00)_7.甲、乙二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餐馆,约定各投资一半,盈亏也
7、按该比例分配。后经工商登记注册,性质为个人合伙。开业不久,为经营需要,经二人商议,由甲出面以餐馆名义向丙借款 10 万元,约定于次年 12 月还款。次年 12 月 15 日,丙上门向乙催讨,乙称自己只是合伙人之一,只应按合伙协议承担一半债务。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问:(1)丙只向乙要求偿还所有债务,乙是否有权拒绝? (2)若乙向丙偿还了所有债务,其对甲有何权利? (分数:15.00)_8.A 工厂经本县计委批准立项,进行某种电子产品项目建设,并于同年 12 月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其征用小巷村土地 10 亩,其中耕地 5 亩,非耕地 5 亩。后由于电子市场行情发生变化,该工厂的技改项目一直未开工建设
8、。为使企业摆脱困境,次年 10 月该工厂将 10 亩土地作为出资与畅达公司联营,畅达公司在签约后,立即在土地上圈起了围墙。后被群众举报。 问:(1)A 工厂用地 10 亩是否合法? (2)A 工厂为摆脱困境,将 10 亩地出让给畅达公司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3)对畅达公司圈起的土地如何处理? (分数:15.00)_9.甲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和乙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相同的商标。 问:(1)如果甲申请在先,商标局应如何处理? (2)如果甲、乙同一天申请,商标局应如何处理? (3)如果甲、乙同一天申请并且都没有使用该商标,商标局应如何处理? (分数:15.00)_10.A 市的电器公司
9、和该市的百货公司签订一份供货合同,电器公司每个季度向百货公司供应彩电 500 台,百货公司在年底付款。为了保证电器公司的利益,百货公司提供了一家五金公司作保证人,电器公司和五金公司签订了一份一般担保协议。双方约定,五金公司在总合同金额范围内承担一般的保证责任。在年底的时候,百货公司没有能够按时支付电器公司的价款。电器公司提起诉讼。 问:(1)此时电器公司可以如何选择被告?法院又应当如何处理?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2)如果作为保证人的不是五金公司而是经过五金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此时保证合同是否有效?此时,原告可以如何选择被告?为什么? (3)如果电器公司和五金公司签订的合同是连带保证合同,电器公
10、司在提起诉讼时,可以如何选择被告? (4)假设电器公司和五金公司签订的不是保证合同而是抵押担保合同,在电器公司未获得价款后,电器公司要求行使抵押权,因为无法和五金公司就抵押物的处分达成协议,发生争议,电器公司此时提起诉讼,应当如何选择被告?如果合同同时约定五金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则电器公司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5)电器公司在对百货公司提起诉讼后,获得胜诉,但是,在强制执行时发现百货公司的财产根本不足清偿法院判决的金额,此时能否根据保证合同直接执行五金公司的财产?如果能,为什么?如果不能电器公司应当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分数:15.00)_专业基础课-民法学-25 答案解析(总分:
11、15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0,分数:0.00)二、案例分析题(总题数:10,分数:150.00)1.2008 年 4 月,陈朋答应将一块名贵手表卖给方忠,作价 8000 元。由于陈朋参加 5 月 10 日的托福考试需要使用手表,因此双方约定待托福考试结束当天交付手表,交付后一个月内交钱。考试结束后陈朋如约交付,但两个月过去了,方忠仍未付款。陈朋忙于准备 GRE 考试,也无暇催讨。2010 年 5 月 20 日,陈朋出外游玩时不幸遭遇车祸,成了植物人。陈朋家人对谁来担任监护人发生了严重争议,迟至 2010 年 6 月20 日才确定由陈朋的伯父甲担任陈朋的监护人。20
12、10 年 8 月份,甲在清理陈朋的财产时,发现尚有方忠的欠款没有追回,遂向方忠主张权利。方忠则以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拒绝支付手表价款。 问:(1)陈朋对方忠的付款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哪天开始计算?为什么? (2)陈朋对方忠的付款请求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为什么? (分数:15.00)_正确答案:()解析:(1)从 2008 年 6 月 10 日开始计算。民法通则第 137 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按照合同约定,陈朋所享有的付款请求权为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其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为 2008 年 6 月 9 日,其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应从届满之日的第二日开始
13、计算,故应为 2008年 6 月 10 日。 (2)虽然发生了诉讼时效中止,陈朋对方忠的付款请求权仍然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民通意见第 172 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认定为因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中止。本案中,陈朋遭遇车祸变成植物人后,迟至 2010 年 6 月 20 日才确定监护人,这一事由构成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自 2010 年 6 月 20 日继续计算,至 2010 年 7 月10 日届满。陈朋的监护人甲 2010 年
14、8 月才主张权利,已过诉讼时效期间,法律对其权利不予保护。2.甲委托丙并授予代理权,委托丙代其购买一批玉器。丙对乙诈称某块价值不菲的古玉为赝品,乙深信不疑,遂以低价将此玉出售给丙。丙向甲交付此玉,但隐瞒了欺诈事实。甲很高兴,支付给丙高额的酬金。乙偶然得知被欺骗事由,遂向甲要求讨回此玉,甲称玉已被丁买去。丁对其中过程毫不知情。 问:(1)乙能否对丁要求返还古玉? (2)若乙不能对丁要求返还古玉,能否向甲要求赔偿?若能,甲能否要求丙返还酬金? (分数:15.00)_正确答案:()解析:(1)丙受甲委托,代理甲购买古玉,其行为后果由甲承受,乙受丙欺诈而订立合同,该合同约束甲和乙。由于乙系受欺诈而订立
15、合同,按照合同法第 54 条规定,乙本有权要求撤销该合同,并要求甲返还古玉或赔偿损失。但是,由于甲已将古玉卖给善意第三人丁,依据善意取得的法理,丁取得古玉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对丁要求返还古玉。 (2)根据合同法第 58 条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本案中,乙系受欺诈而订立合同,但又不能向丁讨回古玉,其有权要求撤销该合同,并要求甲折价赔偿损失。代理人行为违法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丙作为甲的代理人,以不法的手段订立合同,致使甲不仅未取得利益,反而损失酬金,因此甲可以要求丙返还酬金。3.大李和小李兄弟二人各出资 5 万元买了一辆夏利
16、车跑出租,二人轮流在白天和夜间工作,每月各分盈余的一半。一天,小李在夜间开车时,见十字路口车辆稀少便闯了红灯,不幸与右侧开过来的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张某受伤严重,住院治疗共花费 4.3 万元。张某要求小李承担医药费,小李认为车是自己与哥哥共有的,车辆肇事,也应由二人共同承担责任。大李则认为,小李违章驾驶,酿成事故,应自负责任。二人均不支付张某的医疗费,张某起诉至法院。 问:(1)大李与小李对该夏利车的权利是什么性质? (2)对于车辆肇事的责任,二人应如何承担? (分数:15.00)_正确答案:()解析:(1)大李和小李按份共有该夏利车。所谓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在共有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2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考研 试卷 专业 基础课 民法学 25 答案 解析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