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麦多课文档分享! | 帮助中心 海量文档,免费浏览,给你所需,享你所想!
麦多课文档分享
全部分类
  • 标准规范>
  • 教学课件>
  • 考试资料>
  • 办公文档>
  • 学术论文>
  • 行业资料>
  • 易语言源码>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麦多课文档分享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民法学-25及答案解析.doc

    • 资源ID:1400408       资源大小:47.50KB        全文页数:8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2000积分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2000积分(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民法学-25及答案解析.doc

    1、专业基础课-民法学-25 及答案解析(总分:15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0,分数:0.00)二、案例分析题(总题数:10,分数:150.00)1.2008 年 4 月,陈朋答应将一块名贵手表卖给方忠,作价 8000 元。由于陈朋参加 5 月 10 日的托福考试需要使用手表,因此双方约定待托福考试结束当天交付手表,交付后一个月内交钱。考试结束后陈朋如约交付,但两个月过去了,方忠仍未付款。陈朋忙于准备 GRE 考试,也无暇催讨。2010 年 5 月 20 日,陈朋出外游玩时不幸遭遇车祸,成了植物人。陈朋家人对谁来担任监护人发生了严重争议,迟至 2010 年 6 月20

    2、日才确定由陈朋的伯父甲担任陈朋的监护人。2010 年 8 月份,甲在清理陈朋的财产时,发现尚有方忠的欠款没有追回,遂向方忠主张权利。方忠则以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拒绝支付手表价款。 问:(1)陈朋对方忠的付款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哪天开始计算?为什么? (2)陈朋对方忠的付款请求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为什么? (分数:15.00)_2.甲委托丙并授予代理权,委托丙代其购买一批玉器。丙对乙诈称某块价值不菲的古玉为赝品,乙深信不疑,遂以低价将此玉出售给丙。丙向甲交付此玉,但隐瞒了欺诈事实。甲很高兴,支付给丙高额的酬金。乙偶然得知被欺骗事由,遂向甲要求讨回此玉,甲称玉已被丁买去。丁对其中过程毫不

    3、知情。 问:(1)乙能否对丁要求返还古玉? (2)若乙不能对丁要求返还古玉,能否向甲要求赔偿?若能,甲能否要求丙返还酬金? (分数:15.00)_3.大李和小李兄弟二人各出资 5 万元买了一辆夏利车跑出租,二人轮流在白天和夜间工作,每月各分盈余的一半。一天,小李在夜间开车时,见十字路口车辆稀少便闯了红灯,不幸与右侧开过来的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张某受伤严重,住院治疗共花费 4.3 万元。张某要求小李承担医药费,小李认为车是自己与哥哥共有的,车辆肇事,也应由二人共同承担责任。大李则认为,小李违章驾驶,酿成事故,应自负责任。二人均不支付张某的医疗费,张某起诉至法院。 问:(1)大李与小李对该夏利

    4、车的权利是什么性质? (2)对于车辆肇事的责任,二人应如何承担? (分数:15.00)_4.李明 9 岁时父亲因病去世,母亲张婷带着他改嫁给楼勇。楼勇和前妻生有一女楼兰,比李明小 2 岁。李明和楼兰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并且私下确定了恋爱关系。张婷和楼勇得知此事后大惊失色,认为这是乱伦,周围亲戚朋友也都纷纷指责。李明和楼兰顶住压力继续相处,并决定领证结婚。但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兄妹不符合结婚条件”为由,拒绝了他们的申请。 问:李明和楼兰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吗?为什么? (分数:15.00)_5.A 装修公司在完成一幢大楼的装修工作后,公司董事长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 B 物业管理公司

    5、。在合同订立之后履行之前,A 公司找到了出价更高的买家,因此以自己公司的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而 B 公司急需这批货,坚持要求 A 公司履行合同。A 公司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向 B 公司出示了一份公司内部规章。该规章规定:“凡是签订价值超过 10万元的合同,必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A 公司说,公司董事长和 B 公司签订合同并没有得到董事会批准,因此合同无效。经过多次接触,双方仍然无法达成彼此都能接受的意见,于是 B 公司向法院起诉了 A 公司。问:(1)A 公司以该买卖合同超越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2)A 公司

    6、以董事长签订合同没有得到董事会授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3)该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分数:15.00)_6.王某早年丧偶,留有三个儿子。因生活困难将小儿子王甲交由其兄收养。王某的大儿子与二儿子均已结婚,他与大儿子王乙住在一起。二儿子王丙因工伤死亡,留有一女王丁。2009 年王某因病死亡,留下与儿子共有的房屋 4 间,存款 4 万余元,以及对村里果林 15 年的承包经营权。 问:(1)王某的哪些财产可作为遗产? (2)哪些人可以继承王某的遗产?为什么? (3)王甲能否继承王某的遗产?为什么? (分数:15.00)_7.甲、乙二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餐馆,约定各投资一半,盈亏也

    7、按该比例分配。后经工商登记注册,性质为个人合伙。开业不久,为经营需要,经二人商议,由甲出面以餐馆名义向丙借款 10 万元,约定于次年 12 月还款。次年 12 月 15 日,丙上门向乙催讨,乙称自己只是合伙人之一,只应按合伙协议承担一半债务。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问:(1)丙只向乙要求偿还所有债务,乙是否有权拒绝? (2)若乙向丙偿还了所有债务,其对甲有何权利? (分数:15.00)_8.A 工厂经本县计委批准立项,进行某种电子产品项目建设,并于同年 12 月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其征用小巷村土地 10 亩,其中耕地 5 亩,非耕地 5 亩。后由于电子市场行情发生变化,该工厂的技改项目一直未开工建设

    8、。为使企业摆脱困境,次年 10 月该工厂将 10 亩土地作为出资与畅达公司联营,畅达公司在签约后,立即在土地上圈起了围墙。后被群众举报。 问:(1)A 工厂用地 10 亩是否合法? (2)A 工厂为摆脱困境,将 10 亩地出让给畅达公司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3)对畅达公司圈起的土地如何处理? (分数:15.00)_9.甲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和乙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相同的商标。 问:(1)如果甲申请在先,商标局应如何处理? (2)如果甲、乙同一天申请,商标局应如何处理? (3)如果甲、乙同一天申请并且都没有使用该商标,商标局应如何处理? (分数:15.00)_10.A 市的电器公司

    9、和该市的百货公司签订一份供货合同,电器公司每个季度向百货公司供应彩电 500 台,百货公司在年底付款。为了保证电器公司的利益,百货公司提供了一家五金公司作保证人,电器公司和五金公司签订了一份一般担保协议。双方约定,五金公司在总合同金额范围内承担一般的保证责任。在年底的时候,百货公司没有能够按时支付电器公司的价款。电器公司提起诉讼。 问:(1)此时电器公司可以如何选择被告?法院又应当如何处理?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2)如果作为保证人的不是五金公司而是经过五金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此时保证合同是否有效?此时,原告可以如何选择被告?为什么? (3)如果电器公司和五金公司签订的合同是连带保证合同,电器公

    10、司在提起诉讼时,可以如何选择被告? (4)假设电器公司和五金公司签订的不是保证合同而是抵押担保合同,在电器公司未获得价款后,电器公司要求行使抵押权,因为无法和五金公司就抵押物的处分达成协议,发生争议,电器公司此时提起诉讼,应当如何选择被告?如果合同同时约定五金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则电器公司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5)电器公司在对百货公司提起诉讼后,获得胜诉,但是,在强制执行时发现百货公司的财产根本不足清偿法院判决的金额,此时能否根据保证合同直接执行五金公司的财产?如果能,为什么?如果不能电器公司应当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分数:15.00)_专业基础课-民法学-25 答案解析(总分:

    11、15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0,分数:0.00)二、案例分析题(总题数:10,分数:150.00)1.2008 年 4 月,陈朋答应将一块名贵手表卖给方忠,作价 8000 元。由于陈朋参加 5 月 10 日的托福考试需要使用手表,因此双方约定待托福考试结束当天交付手表,交付后一个月内交钱。考试结束后陈朋如约交付,但两个月过去了,方忠仍未付款。陈朋忙于准备 GRE 考试,也无暇催讨。2010 年 5 月 20 日,陈朋出外游玩时不幸遭遇车祸,成了植物人。陈朋家人对谁来担任监护人发生了严重争议,迟至 2010 年 6 月20 日才确定由陈朋的伯父甲担任陈朋的监护人。20

    12、10 年 8 月份,甲在清理陈朋的财产时,发现尚有方忠的欠款没有追回,遂向方忠主张权利。方忠则以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拒绝支付手表价款。 问:(1)陈朋对方忠的付款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哪天开始计算?为什么? (2)陈朋对方忠的付款请求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为什么? (分数:15.00)_正确答案:()解析:(1)从 2008 年 6 月 10 日开始计算。民法通则第 137 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按照合同约定,陈朋所享有的付款请求权为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其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为 2008 年 6 月 9 日,其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应从届满之日的第二日开始

    13、计算,故应为 2008年 6 月 10 日。 (2)虽然发生了诉讼时效中止,陈朋对方忠的付款请求权仍然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民通意见第 172 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认定为因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中止。本案中,陈朋遭遇车祸变成植物人后,迟至 2010 年 6 月 20 日才确定监护人,这一事由构成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自 2010 年 6 月 20 日继续计算,至 2010 年 7 月10 日届满。陈朋的监护人甲 2010 年

    14、8 月才主张权利,已过诉讼时效期间,法律对其权利不予保护。2.甲委托丙并授予代理权,委托丙代其购买一批玉器。丙对乙诈称某块价值不菲的古玉为赝品,乙深信不疑,遂以低价将此玉出售给丙。丙向甲交付此玉,但隐瞒了欺诈事实。甲很高兴,支付给丙高额的酬金。乙偶然得知被欺骗事由,遂向甲要求讨回此玉,甲称玉已被丁买去。丁对其中过程毫不知情。 问:(1)乙能否对丁要求返还古玉? (2)若乙不能对丁要求返还古玉,能否向甲要求赔偿?若能,甲能否要求丙返还酬金? (分数:15.00)_正确答案:()解析:(1)丙受甲委托,代理甲购买古玉,其行为后果由甲承受,乙受丙欺诈而订立合同,该合同约束甲和乙。由于乙系受欺诈而订立

    15、合同,按照合同法第 54 条规定,乙本有权要求撤销该合同,并要求甲返还古玉或赔偿损失。但是,由于甲已将古玉卖给善意第三人丁,依据善意取得的法理,丁取得古玉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对丁要求返还古玉。 (2)根据合同法第 58 条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本案中,乙系受欺诈而订立合同,但又不能向丁讨回古玉,其有权要求撤销该合同,并要求甲折价赔偿损失。代理人行为违法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丙作为甲的代理人,以不法的手段订立合同,致使甲不仅未取得利益,反而损失酬金,因此甲可以要求丙返还酬金。3.大李和小李兄弟二人各出资 5 万元买了一辆夏利

    16、车跑出租,二人轮流在白天和夜间工作,每月各分盈余的一半。一天,小李在夜间开车时,见十字路口车辆稀少便闯了红灯,不幸与右侧开过来的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张某受伤严重,住院治疗共花费 4.3 万元。张某要求小李承担医药费,小李认为车是自己与哥哥共有的,车辆肇事,也应由二人共同承担责任。大李则认为,小李违章驾驶,酿成事故,应自负责任。二人均不支付张某的医疗费,张某起诉至法院。 问:(1)大李与小李对该夏利车的权利是什么性质? (2)对于车辆肇事的责任,二人应如何承担? (分数:15.00)_正确答案:()解析:(1)大李和小李按份共有该夏利车。所谓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在共有

    17、财产中所占的份额,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大李和小李各出资 5 万元购买了夏利车,分别在夜间和白天驾驶营运,经营价值也按出资比例各得一半,可见二人按比例分担义务、享有权利,是典型的按份共有。 (2)对于按份共有人的权利,民法通则第 78 条规定,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物权法第 102 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

    18、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根据该条规定,对夏利车肇事产生的责任,其兄弟二人应各负担一半。但共有关系是一种内部关系,为了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法律有必要强化各共有人的责任。如果因共有财产在使用中造成对他人的损害,对外应由每个按份共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内则由其他按份共有人对已向债权人履行了全部赔偿责任按份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清偿责任。因此,本案中,大李和小李均有义务全额赔付张某的医疗费用,任何一个人支付了该笔费用后,可向另一人请求其承担应付的部分。具体而言,小李违章驾驶造成事故,应当按过错程度负主要责任。4.李明 9 岁时父亲因病去世,母亲张婷带着他改

    19、嫁给楼勇。楼勇和前妻生有一女楼兰,比李明小 2 岁。李明和楼兰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并且私下确定了恋爱关系。张婷和楼勇得知此事后大惊失色,认为这是乱伦,周围亲戚朋友也都纷纷指责。李明和楼兰顶住压力继续相处,并决定领证结婚。但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兄妹不符合结婚条件”为由,拒绝了他们的申请。 问:李明和楼兰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吗?为什么? (分数:15.00)_正确答案:()解析:李明和楼兰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是错误的。婚姻法第 7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本案中,李明和楼兰是异父异母、没有

    20、血缘关系的继兄妹,既不是直系血亲,也不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在法律规定的禁婚亲范围之内,可以结婚。5.A 装修公司在完成一幢大楼的装修工作后,公司董事长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 B 物业管理公司。在合同订立之后履行之前,A 公司找到了出价更高的买家,因此以自己公司的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而 B 公司急需这批货,坚持要求 A 公司履行合同。A 公司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向 B 公司出示了一份公司内部规章。该规章规定:“凡是签订价值超过 10万元的合同,必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A 公司说,公司董事长和 B 公司签订合同并没有得到董事会批准,因此

    21、合同无效。经过多次接触,双方仍然无法达成彼此都能接受的意见,于是 B 公司向法院起诉了 A 公司。问:(1)A 公司以该买卖合同超越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2)A 公司以董事长签订合同没有得到董事会授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3)该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分数:15.00)_正确答案:()解析:(1)没有法律依据。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人民法院不能因此认定合同无效,除非该合同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本案中,对木地板、厨卫用具等的经营并不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所以该合

    22、同不因超越法人经营范围而当然无效。 (2)没有法律依据。合同法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A 公司的内部规定对于善意第三人不具约束力。(3)合同有效,A 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货义务。6.王某早年丧偶,留有三个儿子。因生活困难将小儿子王甲交由其兄收养。王某的大儿子与二儿子均已结婚,他与大儿子王乙住在一起。二儿子王丙因工伤死亡,留有一女王丁。2009 年王某因病死亡,留下与儿子共有的房屋 4 间,存款 4 万余元,以及对村里果林 15 年的承包经营权。 问:(1)王某的哪些财产可作为遗产? (2)哪些人

    23、可以继承王某的遗产?为什么? (3)王甲能否继承王某的遗产?为什么? (分数:15.00)_正确答案:()解析:本题是继承法的问题,综合考查了继承和收养的问题。 (1)4 间房屋属于王某的那一部分,以及 4 万余元存款。 (2)王丁、王某的大儿子王乙可以继承遗产;王丁是代位继承,王乙是法定继承。 (3)不能。王甲因被收养而解除了与其生父的权利与义务关系。7.甲、乙二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餐馆,约定各投资一半,盈亏也按该比例分配。后经工商登记注册,性质为个人合伙。开业不久,为经营需要,经二人商议,由甲出面以餐馆名义向丙借款 10 万元,约定于次年 12 月还款。次年 12 月 15 日,丙上门向乙

    24、催讨,乙称自己只是合伙人之一,只应按合伙协议承担一半债务。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问:(1)丙只向乙要求偿还所有债务,乙是否有权拒绝? (2)若乙向丙偿还了所有债务,其对甲有何权利? (分数:15.00)_正确答案:()解析:本案涉及连带之债的问题。 (1)本案中甲、乙形成合伙关系。根据民法通则第 35 条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甲以餐馆名义向丙借的 10 万元是合伙的债务,甲、乙作为合伙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 87 条规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

    25、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本案中,乙有义务清偿全部债务 10 万元,所以,若丙只向乙要求偿还所有债务,乙无权拒绝。 (2)在连带债务中,当一个或部分债务人履行了全部债务,原债即消灭,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债务人内部之间发生,履行全部债务的债务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其他连带债务人偿付各自应承担份额的权利。在甲与乙形成的合伙关系中,甲、乙作为合伙人依法应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因此,乙清偿全部债务后,可以向甲追偿,要求甲偿付其应当承担的 5 万元。8.A 工厂经本县计委批准立项,进行某种电子产品项目建设,并于同年 12 月

    26、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其征用小巷村土地 10 亩,其中耕地 5 亩,非耕地 5 亩。后由于电子市场行情发生变化,该工厂的技改项目一直未开工建设。为使企业摆脱困境,次年 10 月该工厂将 10 亩土地作为出资与畅达公司联营,畅达公司在签约后,立即在土地上圈起了围墙。后被群众举报。 问:(1)A 工厂用地 10 亩是否合法? (2)A 工厂为摆脱困境,将 10 亩地出让给畅达公司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3)对畅达公司圈起的土地如何处理? (分数:15.00)_正确答案:()解析:(1)A 工厂征用 10 亩土地是不合法的。因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土地的审批权由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享有,县政府批准

    27、A 工厂征用土地 10 亩,属于非法行使土地审批权的行为,因此,A 工厂据此使用的土地应属于非法用地。 (2)A 工厂将 10 亩土地出让给畅达公司的性质属于非法转让土地。A 工厂以非法占有的土地与畅达公司联营,目的是以土地为条件获得利益,实质上是以合法的形式实施了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应认定为非法转让土地。 (3)对畅达公司囤起的土地,应按非法转让土地处理,即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同时还应追究非法批地直接责任者的法律责任。9.甲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和乙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相同的商标。 问:(1)如果甲申请在先,商标局应如何处理? (2)如果甲、乙同一天申请,商标局应如何处理?

    28、(3)如果甲、乙同一天申请并且都没有使用该商标,商标局应如何处理? (分数:15.00)_正确答案:()解析:(1)商标局应当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甲的商标。 (2)商标局应当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3)甲、乙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受理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送交商标局;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10.A 市的电器公司和该市的百货公司签订一份供货合同,电器公司每个季度向百货公司供应彩电 500 台,百货公司在年底付款。为了保证电器公司的利益,百货公司提供了一家五金公司作保证人,

    29、电器公司和五金公司签订了一份一般担保协议。双方约定,五金公司在总合同金额范围内承担一般的保证责任。在年底的时候,百货公司没有能够按时支付电器公司的价款。电器公司提起诉讼。 问:(1)此时电器公司可以如何选择被告?法院又应当如何处理?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2)如果作为保证人的不是五金公司而是经过五金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此时保证合同是否有效?此时,原告可以如何选择被告?为什么? (3)如果电器公司和五金公司签订的合同是连带保证合同,电器公司在提起诉讼时,可以如何选择被告? (4)假设电器公司和五金公司签订的不是保证合同而是抵押担保合同,在电器公司未获得价款后,电器公司要求行使抵押权,因为无法和五金

    30、公司就抵押物的处分达成协议,发生争议,电器公司此时提起诉讼,应当如何选择被告?如果合同同时约定五金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则电器公司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5)电器公司在对百货公司提起诉讼后,获得胜诉,但是,在强制执行时发现百货公司的财产根本不足清偿法院判决的金额,此时能否根据保证合同直接执行五金公司的财产?如果能,为什么?如果不能电器公司应当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分数:15.00)_正确答案:()解析:本题的关键是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不同,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保证的保证人则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同时,保证合同与主合同是相对独立的

    31、,尽管主合同的法律效力影响到保证合同。 (1)电器公司可以直接起诉百货公司,也可以同时将百货公司和五金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如果电器公司仅仅起诉百货公司,则法院只能对主合同作出裁判,如果电器公司将百货公司和五金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则法院应当对主合同和保证合同均作出裁判,但是,裁判中应当明确,只有在对百货公司的财产进行了强制执行后仍然不能满足债权人债权时,才能对保证人五金公司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如果仅仅对百货公司提起诉讼,则应当向被告百货公司住所地或者是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向百货公司和五金公司提起共同诉讼,则应当根据主合同来确定管辖的法院。也就是说,此时的管辖法院与对百货公司单独提起

    32、诉讼的时候的管辖法院相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多个被告时,可以向任何一个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不再适用。 (2)既然保证人为经过五金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则该保证合同有效。因为五金公司的分支机构既然经过授权,自然有权订立保证合同。五金公司的分支机构与电器公司订立的保证合同应当有效。 此时,电器公司可以仅仅将百货公司列为被告,也可以将百货公司和五金公司的分支机构列为被告,同时也可以将百货公司、五金公司的分支机构和五金公司共同列为被告。因为五金公司的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在其经营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应当由五金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解释的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为他人的债务提供

    33、担保的,人民法院在审理保证纠纷案件中,可以将该企业法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3)如果电器公司和五金公司签订的是连带保证合同,则五金公司和百货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那么电器公司可以起诉百货公司,也可以起诉五金公司,也可以将百货公司和五金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4)电器公司为了行使担保物权而提起诉讼,应当将债务人和担保人列为共同被告,也就是说,应当将百货公司和五金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在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向担保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电器公司在对百货公司的诉讼胜诉后,自然可以向百货公司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直接向保证人五金公司强制执行。电器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根据保证合同对保证人五金公司提起诉讼,在获得胜诉后,才能对五金公司强制执行。


    注意事项

    本文(【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民法学-25及答案解析.doc)为本站会员(rimleave225)主动上传,麦多课文档分享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档分享(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