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及答案解析.doc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及答案解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及答案解析.doc(12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及答案解析(总分:84.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9,分数:38.00)1.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2.(2012 年真题)唐朝集中设立罪名与刑罚的法律形式是( )。(分数:2.00)A.律B.令C.格D.式3.(2012 年真题)为了强化中央司法机关的控制,宋初增设的机构是( )。(分数:2.00)A.大理院B.审刑院C.都察院D.枢密院4.(2012 年真题)按照唐律的规定,下列情形的婚姻不为法律所禁止的是
2、( )。(分数:2.00)A.县令甲娶其部属之女为妻B.士绅乙娶部曲之女为妻C.刺史丙娶其原籍民女为妻D.民人丁娶同姓民女为妻5.(2013 年真题)唐开元年间,某县令收受在押人亲属绢二十匹,为该在押人开脱罪责。依照唐律规定,该县令的行为构成( )。(分数:2.00)A.坐赃罪B.受财枉法罪C.受所监临财物罪D.受财不枉法罪6.(2014 年真题)依照唐律的规定,殴打或者谋杀祖父母的行为属于“十恶“罪中的( )。(分数:2.00)A.恶逆B.不孝C.大不敬D.谋大逆7.(2010 年真题)元代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为()。(分数:2.00)A.宗人府B.宣政院C.理藩院D.内务府8.(20
3、12 年真题)首次按中央六部分设篇目的中国古代法典是()。(分数:2.00)A.宋刑统B.大元通制C.大明律D.大清律例9.(2013 年真题)明朝独有的由皇帝委派宦官会同三法司官员定期录囚的制度是()。(分数:2.00)A.大审B.朝审C.圆审D.热审10.(2014 年真题)较之于唐律,明律中处罚有所减轻的罪名是()。(分数:2.00)A.谋反B.强盗C.官吏受财D.子孙违犯教令11.(2010 年真题)史称“贿选宪法”的是()。(分数:2.00)A.1913 年中华民国宪法(草案)B.1914 年中华民国约法C.1 923 年中华民国宪法D.1 947 年中华民国宪法12.(2010 年
4、真题)根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规定,通过约法修正案的赞成票应占出席议员的比例是()。(分数:2.00)A.二分之一以上B.三分之二以上C.四分之三以上D.五分之四以上13.(2011 年真题)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立的政体是()。(分数:2.00)A.总统制B.责任内阁制C.君主立宪制D.人民代表会议制14.(2011 年真题)采用社会防卫主义理论,增设“保安处分”为专门一章的刑法典是()。(分数:2.00)A.大清新刑律B.中华民国暂行新刑律C.1 928 年中华民国刑法D.1 935 年中华民国刑法15.(2012 年真题)下列关于中华民国民法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是()。(分数:2.00)A.确立
5、所有权神圣原则B.规定了宗祧继承制度C.采用民商合一的编纂体例D.采取个人本位的立法原则16.(2013 年真题)下列关于北洋政府时期立法活动特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分数:2.00)A.颁布众多单行法规B.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C.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立法原则D.废止清末新订法律,以新颁法典取而代之17.(2014 年真题)北洋政府时期审判行政诉讼案件的机构是()。(分数:2.00)A.大理院B.参政院C.行政院D.平政院18.(2014 年真题)中国历史上首部确认罪刑法定原则的刑法典是()。(分数:2.00)A.大清律例B.暂行新刑律C.大清新刑律D.大清现行刑律19.(
6、2013 年真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的政治制度是()。(分数:2.00)A.人民代表会议制B.参议会制C.人民委员会制D.工农兵代表大会制二、多选题(总题数:8,分数:16.00)20.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21.(2011 年真题)依照唐律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不孝”罪的有( )。(分数:2.00)A.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B.居父母丧,身自嫁娶C.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D.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22.(2014 年真题)根据宋朝的法律规定
7、,享有继承家庭财产权利的民事主体包括( )。(分数:2.00)A.庶子B.命继子C.在室女D.出嫁女23.(2011 年真题)清政府颁布的专门适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律包括()。(分数:2.00)A.蒙古律例B.西宁青海番夷成例C.钦定西藏章程D.回疆则例24.(2010 年真题)下列关于大清新刑律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有()。(分数:2.00)A.采用罪刑法定主义原则B.在体例上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C.采用西方国家通用的缓刑、假释、正当防卫等制度和术语D.确立了新的刑罚制度,规定的主刑包括死刑、遣刑、流刑、徒刑和罚金25.(2012 年真题)下列关于晚清修律的表述,正确的有()。(分数
8、:2.00)A.晚清修律确立了四级三审制的司法审级制度B.大清现行刑律是中国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刑法典C.大清民律草案的编纂体例主要效法法国民法典D.晚清修律改变了中国“诸法合体”的立法传统,初步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26.(2013 年真题)下列关于南京国民政府诉讼审判制度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有()。(分数:2.00)A.废除秘密审判和陪审制度B.实行“自由心证”的诉讼原则C.强化军事审判,扩大军法机关的审判范围D.采用近代西方国家的公开审判、律师辩护等诉讼原则27.(2010 年真题)革命根据地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的主要原则包括()。(分数:2.00)A.双方自愿B.尊重群众意见C.以法律为准绳,照
9、顾善良风俗D.调解不是诉讼必经程序三、简答题(总题数:6,分数:12.00)28.简答题第 64-66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2.00)_29.(2010 年真题)简述中华民国民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分数:2.00)_30.(2011 年真题)简述清末司法组织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分数:2.00)_31.(2012 年真题)简述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特点和历史意义。(分数:2.00)_32.(2013 年真题)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分数:2.00)_33.(2014 年真题)简述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的主要内容。(分数:2.00)_四、分析题(总题数:3,分
10、数:18.00)34.分析题第 67-69 小题。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6.00)_(2011 年真题)唐律疏议.名例律卷六: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疏议曰:“化外人”,谓蕃夷之国,别立君长者,各有风俗,制法不同。其有同类自相犯者,须问本国之制,依其俗法断之。异类相犯者,若高丽之与百济相犯之类,皆以国家法律,论定刑名。 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分数:6.00)(1).何谓“化外人”?唐律关于“化外人”相犯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分数:2.00)_(2).如何评价唐律的上述规定?(分数:2.00)_(3)
11、.请结合上述材料,说明“疏议”与律文之间的关系。(分数:2.00)_(2014 年真题)唐律疏议.杂律:“诸买奴婢、马牛驼骡驴,已过价立券之后,有旧病者三日内听悔,无病欺者市如法。” 疏议曰:“若立券之后,有旧病,而买时不知,立券后始知者,三日内听悔。三日外无疾病,故相欺罔而欲悔者,市如法,违者笞四十;若有病欺,不受悔者,亦笞四十。”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分数:6.00)(1).上述所引唐律条文规定了买卖契约中规范反悔行为的何种制度?(分数:2.00)_(2).疏议是如何对律文作进一步阐释的?(分数:2.00)_(3).唐律的这一规定有何意义和作用?(分数:2
12、.00)_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答案解析(总分:84.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9,分数:38.00)1.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解析:2.(2012 年真题)唐朝集中设立罪名与刑罚的法律形式是( )。(分数:2.00)A.律 B.令C.格D.式解析:解析:唐朝的法律形式有律、令、格、式:律是关于定罪量刑的基本法典,集中规定了罪名与各类刑罚;令是国家政权组织制度与行政管理活动的法规;格是用以“禁违止邪”的“永为法则”,即皇帝针对“百
13、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临时颁发的各种敕令,经过汇编编录之后上升为法律;式是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和活动细则,具有行政法规性质。可见,选 A 项。3.(2012 年真题)为了强化中央司法机关的控制,宋初增设的机构是( )。(分数:2.00)A.大理院B.审刑院 C.都察院D.枢密院解析:解析:淳化二年(公元 991 年),宋太宗在皇宫中设立审刑院,由皇帝指派亲信大臣或高级官员出任长官知院事,职责是复核大理寺所裁断的案件,并侵夺了刑部原有的权力。这样,全国各地上奏中央的案件,先送审刑院备案,再交大理寺审理、刑部复核后,再返回审刑院,由知院事或其下属的详议官写出书面意见,奏请皇帝作出最终裁决。审刑院的设
14、立,削弱了三法司应有的权力,有利于皇帝的司法专权。宋神宗元丰变法时裁撤审刑院,三法司的职权即行恢复。可见,选 B 项。大理院是清末司法改革时由大理寺改名而来的机构,是清末最高审判机关,不选 A 项。都察院是明清时期出现的中央最高监察机关,宋朝没有此机构,不选 C 项。枢密院是宋元时期出现的最高军事御用机构,而不是司法机构,宋元时期的枢密院有一点不同,即宋朝的枢密院与宋朝中央最高行政机关中书门下平级,而元朝枢密院的级别低于中央最高行政机关中书省,不选 D 项。4.(2012 年真题)按照唐律的规定,下列情形的婚姻不为法律所禁止的是( )。(分数:2.00)A.县令甲娶其部属之女为妻B.士绅乙娶部
15、曲之女为妻C.刺史丙娶其原籍民女为妻 D.民人丁娶同姓民女为妻解析:解析:本题为选非题。唐律疏议户婚律(卷十四)规定:“诸同姓为婚者,各徒二年。缌麻以上,以奸论。诸娶逃亡妇女为妻妾,知情者与同罪,至死者减一等。离之。即无夫,会恩免罪者,不离。诸监临之官,娶所监临女为妾者,杖一百;若为亲属娶者,亦如之。其在官非监临者,减一等。女家不坐。诸杂户不得与良人为婚,违者,杖一百。官户娶良人女者,亦如之。良人娶官户女者,加二等。”可见,唐朝对于婚姻缔结的限制体现在:(1)同姓不得为婚,否则徒二年。缌麻以上以奸论。据此,不选 D 项。(2)严禁与逃亡女子为婚,至死者减一等处刑,并婚姻无效;如果无夫,遇恩赦免
16、罪的,可以不离婚。(3)监临官不得娶监临之女为妾,否则杖一百;如果监临之女为亲属而缔结婚姻的,杖一百。非监临官之女而缔结婚姻的,减一等处刑,但女家不处刑。据此,不选 A 项。(4)良贱不得为婚(有贱籍身份者如官户、杂户等部曲)。据此,不选 B 项。可见,只有 C 项表述的通婚情形不为唐律禁止,故选 C 项。5.(2013 年真题)唐开元年间,某县令收受在押人亲属绢二十匹,为该在押人开脱罪责。依照唐律规定,该县令的行为构成( )。(分数:2.00)A.坐赃罪B.受财枉法罪 C.受所监临财物罪D.受财不枉法罪解析:解析:唐律首次将六种非法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归纳到一起,称为“六赃”。唐律疏议杂律将“
17、六赃”归纳为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强盗、窃盗和坐赃。唐律疏议职制律对“六赃”的情形和处罚作了具体规定。除了强盗罪和窃盗罪外,其余四种赃罪都属于各级官吏所犯的赃罪。受财枉法是指各级官吏收受当事人贿赂而利用职权曲法枉断,为其牟取不正当利益,或为其开脱罪责。从本题题干表述的情形看,县令所犯的赃罪符合受财枉法罪的特征,故选 B 项。受财不枉法是指各级官吏虽然收受财物,但并没有曲法枉断的行为。受所监临财物是指主管官员非因公事而私下接受所监管的财物的行为。坐赃是指主管官员以外的其他一般官员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本不应当取得的财物的行为。A、C、D项表述的赃罪与题意不符,故不选 A、C、D 项。6
18、.(2014 年真题)依照唐律的规定,殴打或者谋杀祖父母的行为属于“十恶“罪中的( )。(分数:2.00)A.恶逆 B.不孝C.大不敬D.谋大逆解析:解析:唐律规定的“十恶”重罪包括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大不敬、不道、不孝、不睦、不义和内乱十罪。依照唐律规定,对于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父母等尊长、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的犯罪,以“恶逆”论罪。可见,选 A 项。依照唐律规定,下列情形构成“十恶“罪中的“不孝“:告发、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而别籍异财,供养有阙;居父母丧,自身嫁娶,作乐,释服从吉;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诈称祖父母、父母死。依照唐律规定,下
19、列情形构成“十恶”罪中的“大不敬”:盗大神御之物、乘舆服御物;盗及伪造御宝;合和御药,误不如本方及封题误;若造御膳,误犯食禁;御幸舟船,误不牢固;指斥乘舆,情理切害及对捍制使,而无人臣之礼。依照唐律规定,下列情形构成“十恶”罪中的“谋大逆”。图谋毁坏宗庙、陵寝以及宫阙。7.(2010 年真题)元代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为()。(分数:2.00)A.宗人府B.宣政院 C.理藩院D.内务府解析:解析:元朝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关是宣政院。元朝没有宗人府这个机构,宗人府为明朝首创,清朝的宗人府是管理皇室宗族的谱牒、爵禄、赏罚、祭祀等项事务的机构,宗人府还受理皇室诉讼。元朝没有理藩院这个机构,清
20、朝的理藩院是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关。内务府为清朝特有的管理宫廷事务的机构,元朝也没有这个机构。8.(2012 年真题)首次按中央六部分设篇目的中国古代法典是()。(分数:2.00)A.宋刑统B.大元通制C.大明律 D.大清律例解析:解析:大明律的篇章结构是:以“名例律”为统率,以吏、户、礼、兵、刑、工中央六部作为分篇,大明律是首次按中央六部分设篇目的中国古代法典,清朝沿用。可见,选 C 项。宋刑统的篇章结构是:以“名例律“为统率,采用“刑律统类”的篇章结构,律下分门,律后附有性质相同的敕、令、格、式。大元通制的篇目是仿照唐宋旧律编纂而成的,分为名例、卫禁等 20 篇。大清律例的篇章结构是仿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2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考研 试卷 法律硕士 综合 中国 法制史 历年 汇编 答案 解析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