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83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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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83及答案解析(总分:6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33,分数:60.00)1.单项选择题第 31-50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2.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2.00)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
2、给甲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3.关于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有可能是无效民事法律行为B.有可能是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C.受欺诈方的主观状态为故意D.欺诈方的主观状态为故意4.朴某系知名美容专家。某医院未经朴某同意,将其作为医院美容专家在医院网站上使用了朴某照片和简介,且将朴某名字和简介错误地安在了其他专家的照片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医院未侵犯朴某的姓名权B.医院未侵犯朴某的肖像权C.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肖像权和姓名权D.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荣誉权5.专门针对物权变动而设立的物权法基本原则是(分数:2.00)A.物权法定
3、原则B.平等保护原则C.公示、公信原则D.自愿原则6.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2.00)A.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B.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C.中州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D.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7.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分数:2.00)A.可以抵押B.不可抵押,但可以单独转让C.不得单独转让,转让时必须与合法建造的住房一并转让D.转让后,原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再申请一份宅基地8.下列情形中,能引起无因管
4、理之债的是(分数:2.00)A.甲向乙借款,丙在明知诉讼时效已过后擅自代甲向乙还本付息B.甲在自家门口扫雪,顺便将邻居乙的小轿车上的积雪清扫干净C.甲与乙结婚后,乙生育一子丙,甲抚养丙 5年后才得知丙是乙和丁所生D.甲拾得乙遗失的牛,寻找失主未果后牵回暂养。因地震致屋塌牛死,甲出卖牛皮、牛肉获价款若干9.下列合同中,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是(分数:2.00)A.买卖合同B.租赁合同C.建设工程合同D.借款合同10.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是(分数:2.00)A.近亲属及基层组织B.当事人的近亲属C.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D.基层组织11.多项选择题
5、第 51-5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12.民法的性质包括(分数:2.00)A.民法是权利法B.民法是私法C.民法是实体法D.民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市民社会关系的基本法13.下列关于物的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根据物是否具有可移动性,物可以分为动产与不动产B.法定孳息是依法律关系所生的孳息,如果树的果实C.如在交付前意外灭失,特定物因不可替代发生债的履行不能,债务人可免除交付义务D.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4.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分数:2.00)A.属于
6、社团法人B.属于营利法人C.设立时坚持准则主义D.属于财团法人15.甲乙丙三人拟共同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分数:2.00)A.该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B.经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货币、实物、劳务、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作价出资C.经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执行部分合伙事务D.如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则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16.张某到王某家聊天,王某去厕所时张某帮其接听了刘某打来的电话。刘某欲向王某订购一批货物,请张某转告,张某应允。随后张某感到有利可图,没有向王某转告订购之事,而是自己低价购进了刘某所需货物,以王某名义交货
7、并收取了刘某货款。关于张某将货物出卖给刘某的行为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无权代理B.无因管理C.不当得利D.效力待定17.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不得约定排除B.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一律不予支持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产生请求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权D.诉讼时效经过意味着当事人起诉权的消灭18.下列选项中,属于所有权继受取得方式的有(分数:2.00)A.善意取得B.拾得遗失物C.买卖D.继承19.在相邻用水关系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
8、)A.相邻人可以自由改变水的自然流向B.相邻人应当保持水的自然流向C.相邻人征得他方同意后可以改变水的自然流向D.相邻人改变流向影响相邻他方用水时,如造成对方损失应给予适当的赔偿20.同一抵押财产上存在数个抵押权,则其受偿顺序是(分数:2.00)A.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B.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C.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D.无需区分登记与否,数个抵押权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1.下列关于占有的性质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我国物权法中规定的占有是一种权利,即占有权B.占有具有权利推定效力C.占有具有权利取得效力D.占有
9、具有保护效力22.在我国,邻接权包括(分数:2.00)A.出版者的权利B.表演者的权利C.录音制作者的权利D.作者的权利23.下列属于要约邀请的有(分数:2.00)A.拍卖公告B.招标公告C.投标D.竞买人报价24.甲公司将一工程发包给乙建筑公司,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丙公司又将其中一部分分包给丁建筑公司。后丁公司因工作失误致使工程不合格,甲公司欲索赔。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上述工程承包合同均无效B.丙公司在向乙公司赔偿损失后,有权向丁公司追偿C.甲公司有权要求丁公司承担民事责任D.法院可收缴丙公司由于分包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25.简答题第
10、56-57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26.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分数:2.00)_27.简述免责的债务承担的要件和法律效力。(分数:2.00)_28.简述离婚与宣告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的区别。(分数:2.00)_29.简述遗嘱继承的法律特征和使用条件。(分数:2.00)_30.简述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分数:2.00)_31.法条分析题第 59小题。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民法通则第 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请分析:(分数:4.00)(1)
11、.本条规定的是什么制度?其构成要件是什么?(分数:2.00)_(2).该制度的法律效果如何?(分数:2.00)_32.合同法第 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请分析: (1)该条规定的是什么? (2)其构成要件是什么?(分数:2.00)_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83答案解析(总分:6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33,分数:60.00)1.单项选择题第 31-50小题
12、。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解析:2.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2.00)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宣告死亡。根据民法总则第 50条至 53条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
13、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丁应将其从甲处继承、乙处代位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而丁从丙处继承的财产有两部分,一部分是丙的财产,一部分是丙作为甲
14、的继承人继承的甲的财产,后一部分在甲被撤销死亡宣告时应返还给甲。故 A、B 均错误。同样的道理,戊也只需要返还给甲后一部分财产,即丙作为甲的继承人继承的甲的财产,戊作为丙的继承人继承的丙的个人财产无需返还。故 C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 D。3.关于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有可能是无效民事法律行为B.有可能是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C.受欺诈方的主观状态为故意 D.欺诈方的主观状态为故意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总则第 150条的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15、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故 A、B 错误。提醒考生注意,民法总则修改了合同法关于欺诈、胁迫的有关规定。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有: (1)存在欺诈的故意; (2)实施了欺诈行为; (3)受欺诈一方所为行为与欺诈有因果关系。 可见构成该行为,欺诈方的主观状态为故意。D 正确。若受欺诈方“将计就计”故意被欺诈,则阻断了因果关系,不能被认定为受欺诈。C 错误。故本题选 D。4.朴某系知名美容专家。某医院未经朴某同意,将其作为医院美容专家在医院网站上使用了朴某照片和简介,且将朴某名字和简介错误地安在了其他专家的照片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医院未侵犯朴某的姓名权B.医院未侵犯朴某
16、的肖像权C.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肖像权和姓名权 D.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荣誉权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医院未经朴某同意,将其作为医院美容专家在医院网站上使用了朴某照片和简介,且将朴某名字和简介错误地安在了其他专家的照片旁。这些行为侵犯了朴某的肖像权和姓名权。荣誉权是指主体对荣誉享有的获得、保持、利用并享受所生利益的权利。而荣誉是特定人从特定组织获得的一种专门化和确定化的积极评价。民事主体对于已经授予的荣誉有权保持归自己所有,排除他人非法侵害。本题中医院没有实施侵害荣誉权的行为。5.专门针对物权变动而设立的物权法基本原则是(分数:2.00)A.物权法定原则B.平等保护原则C.公示、
17、公信原则 D.自愿原则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物权法基本原则有三个,即平等保护原则、物权法定原则、公示、公信原则。其中,公示、公信原则是针对物权变动而设立的,在物权法中具有重要地位。故本题选 C。6.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2.00)A.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B.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C.中州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D.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
18、的原始取得的方式主要包括先占、生产、添附、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善意取得等。除此之外,我国物权法还做了一些特殊安排,如物权法第 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即基于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可以设立或消灭物权。本题中,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可见中州公司因为合法建造这样一个事实行为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故本题选 B。7.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分数:2.00)A.可以抵押B.不可抵押,但可以单独转让C.不得单独转让,转让时必须与合法建造的住房一并转让 D.转
19、让后,原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再申请一份宅基地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不得单独转让,必须与合法建造的住房一并转让。但权利人出卖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故选项A、B、D 的说法均错误。本题选 C。8.下列情形中,能引起无因管理之债的是(分数:2.00)A.甲向乙借款,丙在明知诉讼时效已过后擅自代甲向乙还本付息B.甲在自家门口扫雪,顺便将邻居乙的小轿车上的积雪清扫干净C.甲与乙结婚后,乙生育一子丙,甲抚养丙 5年后才得知丙是乙和丁所生D.甲拾得乙遗失的牛,寻找失主未果后牵回暂养。因地震致屋塌牛死,甲出卖牛皮、牛肉获价款若干 解析:解
20、析:本题考点为无因管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包括: (1)管理他人事务。他人事务是指有关人们生活利益的一切事项,可以是有关财产的,也可以是非财产性的,但不包括公益事业。通说认为,管理下列事务的,一般不发生无因管理:违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纯粹道义上、宗教上或一般生活事务,如招待客人;依法须由本人亲自实施或须经本人授权才能实施的行为,如放弃继承权。 (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该意思无须表示,只要管理行为在客观上避免了他人利益受损且管理人不纯粹是出于为自己谋利的目的,就构成无因管理行为,即使管理人
21、主观上有为自己的动机且在客观上使自己同时受益,仍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 (3)无法律上的义务。法律上的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前者如扶养义务,后者如受托人对委托人承担的义务。有无法律上的义务应当以管理人开始管理时的客观事实而定。A选项中,丙在明知诉讼时效已过后擅自代甲向乙还本付息,丙的行为并未为甲谋利益的意思,并未避免甲的利益受损。A 选项错误。B 选项中,甲在自家门口扫雪,顺便将邻居乙的小轿车上的积雪清扫干净,是生活中常见的互助行为,并不产生民事法律关系,不构成无因管理。C 选项中,甲抚养丙 5年中,并不是为了丁的利益,不符合无因管理的要件。D 选项符合无因管理的要件,本题选 D。9.
22、下列合同中,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是(分数:2.00)A.买卖合同B.租赁合同C.建设工程合同 D.借款合同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的合同。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 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故 A、B、D 选项错误。合同法第 27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故本题选 C。10.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是(分数:2.00)A.近亲属及基层组织B.当事人的近亲属 C.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D.基层组织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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