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 5070-2013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TV studio lighting system《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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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Y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GY5070-2013 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TV studio lighting system 国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发 布I 前 言 根 据 原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局 2010448 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对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Y5070-2003进行了 修订。 本规范 由灯光 系统施工 及验收两部分构成, 主要内容是: 1 总则 ; 2 术语 ; 3
2、一般规定 ; 4 悬吊装置 ; 5 布光控制 系统 ; 6 调光 系统 ; 7 信号传输及管理系统; 8 灯具及附属设备 ; 9 低压配电及接地保护 ; 10 电缆 ; 11 系统调试; 12 系统验收 等 。 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 悬吊装置; 2 布光 控制系统 ; 3 信号传输及管 理系统; 4 低压配电 及接地保护 。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经授权负责本标准具体解释的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13
3、 号 邮编: 100045 电话:( 010) 68020046 传真:( 010) 68020046 邮箱: 主编单位: 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 研究 院 参编单位: 中央电视台 北京星光影视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河东电子有限公司 佑图物理应用科技发展(武汉)有限公 司 扬州亚光电缆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边清 湧 陈钧 李道君 吴晔华 王曙光 甄何平 朱桑 吴月桥 胡行兵 主要审查人: 朱峰 陈德泽 陈飞 郭亮 柳利娟 刘丙周 鲁高潮 秘根杰 宋新国 向荣 于纪恺 张敏 张冲 钟国虹II 目 次 1 总则 . 1 2 术语 . 1 3 一般规定 . 2 4 悬吊装置 . 4 4.1
4、 一般规定 . 4 4.2 电动行车 . 5 4.3 电动水平吊杆 . 5 4.4 电动吊架 . 6 4.5 自提升电动吊杆 . 6 4.6 垂直吊杆 . 6 4.7 铰链吊杆 . 7 4.8 单点吊机 . 7 4.9 自动收缆器 . 8 4.10 滑轨系统 8 5 布光控制系统 . 8 5.1 一般规定 . 8 5.2 布光控制柜、终端柜、分控箱安装 . 8 5.3 布光控制台 ( 箱 ) 安装 . 9 6 调光系统 . 9 6.1 一般规定 . 9 6.2 设备安装 . 9 7 信号传输及管理系统 10 7.1 一般规定 10 7.2 设备安装 10 8 灯具及附属设备 10 8.1 一般
5、规定 10 8.2 灯具安装 10 9 低压配电及接地保护 11 9.1 低压配电 11 9.2 接地保护 11 10 电缆 . 11 10.1 一般规定 . 11 III 10.2 电缆管及电缆桥架敷设 . 12 10.3 电缆敷设 . 13 10.4 电缆端子制作 . 14 10.5 端子紧固与连接 . 15 11 系统调试 . 15 12 系统验收 . 15 12.1 一般规定 . 15 12.2 竣工验收 . 16 12.3 工程验收技术文件 . 20 本标准用词说明 . 21 引用标准名录 . 21 条文说明 . 22 IV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6、 1 2 Terms . 1 3 General rules . 2 4 Rigging system 4 4.1 General rules 4 4.2 Motorized travelling trolley . 5 4.3 Motorized horizontal bar . 5 4.4 Motorized frame 6 4.5 Motorized self-climb bar . 6 4.6 Vertical bar . 6 4.7 Hinge hoist 7 4.8 Single point hoist . 7 4.9 Automatic cable lifting equipme
7、nt 8 4.10 Slide rail system . 8 5 Rigging control system . 8 5.1 General rules 8 5.2 Control cabinet,terminal cabinet, local control cabinet installations 8 5.3 Rigging control console installation . 9 6 Dimming equipment 9 6.1 General rules 9 6.2 Equipment installation . 9 7 Signal transmission and
8、 network management system 10 7.1 General rules . 10 7.2 Equipment installation 10 8 Lighting and ancillary equipment . 10 8.1 General rules . 10 8.2 Light installation 10 9 Low voltage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and protective earthing 11 9.1 Low voltage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 11 9.2 Protective ear
9、thing . 11 10 Cable . 11 10.1 General rules 11 10.2 Cable protection pipe and cable tray installation 12 V 10.3 Cable laying . 13 10.4 Cable terminal production 14 10.5 Terminal fastening and connection 15 11 System debugging 15 12 System acceptance . 15 12.1 General rules 15 12.2 Final acceptance .
10、 16 12.3 Technical files of project acceptance 20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 21 Normative standard list . 21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22 1 1 总则 1.0.1 为规范电视演播室(以下简称演播室)灯光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保证工程质量,确保 系统 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演播室 灯光系统的 新建、扩建和改建 工程 。 1.0.3 演播室灯光系统的施工 及验收 应按已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 1.0.4 演播室灯
11、光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悬吊装置 rigging device 吊挂灯具或景物的电动或手动装置。 2.0.2 提升装置 lift device 能升降灯具或景物的专用卷扬机装置。 2.0.3 电动水平吊杆 motorized horizontal bar 提升装置安装在灯光设备层上与灯(景)杆分离, 通过钢丝绳或钢带 连 接的电动升降装置。 2.0.4 电动吊架 motorized frame 提升装置安装在灯光设备层上与灯(景)吊架分离, 通过钢丝绳或钢带 连 接的电动升降装置。 2.0.5 自提升电动吊杆 se
12、lfclimb motorized bar 提升装置和吊杆 组合为一体的电动升降装置。 2.0.6 垂直吊杆 vertical bar 提升装置安装在灯光设备层上与 灯杆分离,配有伸缩器导向的 升降装置。 2.0.7 手动 垂直吊杆 manual vertical bar 配有伸缩器导向的手动 升降装置。 2.0.8 铰链吊杆 hinge hoist 采用铰链装置 做 伸缩器 ,可升降和水平行走的垂直吊杆。 2.0.9 单点吊机 single point hoist 用一个吊点 吊挂布景或灯具的电动提升装置。多个单点吊机与铝合金桁(吊)架可以组合成不同的吊挂方式 。 2.0.10 电动行车 m
13、otorized travelling trolley 在设定轨道上水平行走的提升装置。 2.0.11 布光控制台(箱、盒) rigging control console 控制悬吊装置 和机械灯 具 完成各种 相应 动作的操作控制台(箱、盒)。 2 2.0.12 布光控制柜 rigging control cabinet 受布光控制台(箱、盒)的控制,使悬吊装置和机械灯做各种机械动作的立柜。 2.0.13 行车轨道 rail 为电动行车提供水平行走和导向作用的轨道。 2.0.14 固定轨(固定轨道) fixed rail 提供滑轨或灯具在下面滑动的轨道。 2.0.15 滑轨(滑动轨道) sl
14、ide rail 在固定轨道下滑动的轨道。可用于安装带滑车的灯具。 2.0.16 恒力吊杆(弹簧升缩器) constant-force hoist 采用弹簧装置,平衡灯具重力,可使灯具在任意高度定位。 2.0.17 万向头滑车 universal jointer 使滑轨在固定轨上任意滑动的 联 接 器 。 2.0.18 自动收缆器 automatic cable lifting equipment 能自动收放电缆,并与吊杆同步升降的装置。 2.0.19 机械灯具 motorized light 通过 电动 控制 , 实现相应动作的灯具 。 2.0.20 杆控灯具 pole operated l
15、ight 通过 操作杆手动控制 ,实现相应动作 的灯具。 2.0.21 调光器 dimmer 在信号控制作用下,实现灯光亮度变化的电子装置。 2.0.22 调光柜 dimmer cabinet 多个调光器组合装配的立柜。 2.0.23 调光控制台 dimming console 向调 光器输出控制信号,控制灯光亮度及特种效果的工作台。 2.0.24 灯光设备层 top grid 演播室上部为安装灯光设备的专用工作层。 2.0.25 灯光 控制信号柜 lighting control signal cabinet 用于 信号放大 、 隔离 、 分配 、 交换 等功能的 设备机柜 。 2.0.26
16、 灯光 控制 网络 lighting control network 采用国际行业标准网络协议架构的灯光控制 网络 。 2.0.27 DMX512 一种控制 灯光 系统及附属设备的异步串行数据传输协 议 。 3 一般规定 3.0.1 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前应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交施工组织、施工方案、相关资质证明,获3 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3.0.2 为满足灯光系统安装实施,施工前现场应具备相应的基础条件 ,相关建筑和技术辅助设施按批准的 设计文件 安装完成, 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符合 设计标准,能正常使用 , 施工现场应符合下列条件 : 1 施工现场符合现行消防安全标准的有关规定; 2 确认灯
17、光设备层及地面结构荷载要求 ; 3 演播室的内装修、灯光控制室、调光器室的墙壁、地面、门窗施工已完成; 4 灯光设备的预埋 件和预留孔洞均已完成,符合设计要求; 5 灯光系统的用电电源、电缆已到位 ; 6 演播室的通风管道、工作照明、消防管道安装完毕,顶棚钢构架进行防火喷涂处理; 7 灯光设备层的行人过道、扶手栏杆、上下楼梯齐全牢固; 8 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渗漏 。 3.0.3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 ,以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工序,施工单位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0.4 主要施工人员应对所安装 灯光系统设备的结构、性能 、 技术要求等有
18、详细的了解 。 3.0.5 施工人员应 充分准备好工程施工中所需的全部辅料及工具。 3.0.6 设备安装中采用的各种计量和检测器具、仪器、仪表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计量法规的规定,其精度等级不低于被检测对象的精度等级。 3.0.7 灯光设备及器材到达现场后,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灯光系统设备进行清查,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备技术文件 齐全 , 设备及器材提供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 、检测报告等 ; 2 包装及标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设备、材料的型号、规格 满足 设计要求; 4 设备完好无损,附件、备件 齐全 。 3.0.8 灯 光系统应按已 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需要修
19、改设计时, 应经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 。 3.0.9 设备安装中的隐蔽工程,应由监理单位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检验,并做出记录,合格后方可进行系统设备安装。 3.0.10 在施工安装中,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 并对每道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 3.0.11 除有特殊要求外, 所用构件、安装部件、紧固件 等 应采用防腐防锈处理。 3.0.12 灯光系统设备安装完毕后,应清除污垢,清理现场 , 并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 其他 施工单位填补孔洞,对建筑损伤部位进行修复。 3.0.13 灯光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 经试运行后, 由建设单位
20、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4 4 悬吊装置 4.1 一般规定 4.1.1 悬吊装置在安装前, 监理 单位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确认机电设备 无变形、损伤和锈蚀 。 4.1.2 提升机应按定位基准面 安装 ,在设备安装基础钢架上找正、调平、紧固。安装后要求传动平稳,有利于相关构件的 联 接和配合。 4.1.3 现场装配联轴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 规范 GB50231 的规定。 4.1.4 对制动器的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制动器开闭灵活,制动平稳、安全可靠 ; 2 提升装置的制动力不小于额定荷载的 1.5 倍;有特殊要求的不小
21、于 1.75 倍,在静荷载下无打滑或溜车现象 ; 3 运行机构的制动器, 调整松紧适度, 不发生溜车现象和冲击现象。 4.1.5 电动悬吊装置的升降均必须有上下限位及过载保护装置;电动水平吊杆、电动吊架及自提升吊杆 必须 设置松断绳保护、防冲顶保护装置。 4.1.6 悬吊装置保护的设定:下限位的调整高度距地面宜为 1.2m 1.5m,上 限位调整高度距顶棚不小于 1m, 冲顶极限高度应不小于 0.6m。 安装及调整以上限位开关、极限开关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 1 安装位置应能使开关正确动作,便于维修; 2 安装要牢固,不能因正常运转发生碰撞现象,使开关移位或损坏而产生误动作。 4.1.7 提升
22、机制动器 安装完成后,应对线路和制动性能进行检查。 制动器 动作后 悬吊装置的位移 不超过 50mm。 4.1.8 提升机减速 器 应按产品要求加润滑油,油箱不洁有杂质时,应清洗后再加润滑油。减速 器 不应有渗漏油现象。运行中应无异常噪声。 4.1.9 提升机上的钢丝绳 总承载力不应小于总提升重量的 10 倍。电动 悬吊装置 的滑轮直径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20 倍。 钢丝绳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钢丝绳严禁 出现 扭曲、断股、锈蚀、损伤、弯折、打环、扭结、裂嘴和松散的现象 , 中间 严禁 有接头 ; 2 卷绳筒 ( 轮 ) 上 应 设有导绳、护绳装置,防止钢丝绳乱槽、卡槽和脱落 ; 钢丝 绳
23、端应沾 锡或捆扎 ; 3 钢丝绳在卷绳筒 ( 轮 ) 上和吊杆吊点上固定, 应 不少于两个固定绳卡 ; 4 在空 载 状态下, 悬吊装置降到地面,钢丝绳在卷绳筒 ( 轮 ) 上 应 有不少于 3 圈缠绕余度。 4.1.10 螺栓的装配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紧固螺栓时,不得使用打击法或超过螺栓的允许应力; 2 螺栓应配平垫圈和弹垫圈,螺母与垫圈、垫圈与被 联 接件的接触应紧密, 螺母紧固后,螺栓应露出螺母 2 4 个螺距。沉头螺钉拧紧后,钉帽应与机件齐平; 5 3 有锁紧要求的,应按要求实施;用双螺母锁紧时,薄螺母应装在厚螺母之下;螺母下不得用2 个相同的垫圈 。 4.1.11 悬吊装置上应设
24、有明显标牌显示吊杆杆号、电源编号、信号编号、荷载重量。提升机处应设置相应的编号标牌。 4.2 电动行车 4.2.1 行车轨道支撑点的 间隔 不宜大于 2m,两端支撑点悬挑长度不宜大于 0.5m,端头应设有限位挡 块。 4.2.2 水平直线轨道的纵向水平度偏差不宜大于 1 , 全长标高差不大于 l0mm。 4.2.3 轨道 之 间 的 联 接,宜用夹板 联 接, 联 接点应在支撑点上,接点处应平滑。轨道 联 接处的间隙不应大于 lmm,工作面的高低差及侧向错位不应大于 0.5mm。 4.2.4 轨道与支架联 接 处应采取降噪措施,以减小电动行车 的 运行噪音。 4.2.5 电动行车 应 设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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