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38-2009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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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5382009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暂行)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lead- Flame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metry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09-12-30发布 2010-04-01实施 发 布 环 境 保 护 部 I目 次 前 言. .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方法原理 .1 4 干扰和消除 .1 5 试剂和材料 .1 6 仪器和设备 .2 7
2、 样品 .2 8 分析步骤 .3 9 结果计算 .3 10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4 II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铅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铅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09 年 12 月 30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0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
3、污染源废气中铅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铅的测定。 方法检出限为 5g/50ml 试样溶液,当采样体积为 400L 时 ,检出限为 0.013mg/m3,测定下限为 0.052mg/m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3 方法原理 用石英纤维滤筒采集废气样品,经消解制备成试样溶液,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测定试样溶液中铅的浓度。 4 干扰和消除 超过铅
4、100 倍的 Fe3+、 A13+、 Be3+、 Cr3+、 Cd2+、 Cu2+、 Zn2+、 Co2+、 Hg2+、 Sn2+、 Mn2+、Mg2+、 Ag+等离子不干扰测定, SiO32-稍有干扰。 Na+、 K+、 Ca2+稍有增感作用,当浓度高时,可采用稀释的方法消除干扰。 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 实验用水, GB/T 6682,二 级 。 5.1 硝酸:(HNO3)=1.42 g/ml,优级纯。 5.2 高氯酸: (HClO4)=1.67g/ml,优级纯。 5.3 过氧化氢: (H2O2)=30%,优级纯。 5.4 硝酸溶液: (HNO
5、3)=1%。 用硝酸(5.1) 配制。 5.5 硝酸溶液:1+1 。 用硝酸(5.1) 配制。 5.6 铅标准贮备液:(Pb)=1.00mg/ml。 称取 0.5000g 金属铅(99.99) 于 100ml 烧杯中,用(1+1) 硝酸溶液(5.5)15ml 溶解,冷却后,移入 500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标线。 铅标准贮备液也可使用市售有证标准溶液。 5.7 铅标准使用液:(Pb)=100 g/ml。 将铅标准贮备液(5.6) 用 1HNO3(5.4)稀释为每毫升含 100g 铅的标准使用液。 5.8 乙炔:纯度不低于 99.6%。 6 仪器和设备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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