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GL25-2008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病理学检查领域的指南.pdf
《CNAS-GL25-2008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病理学检查领域的指南.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CNAS-GL25-2008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病理学检查领域的指南.pdf(9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 CNAS-GL25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 在病理学检查领域的指南 Guidance on the Medical Laboratory Quality and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Pathology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GL24: 2008 第 1 页 共 8 页 2008 年 12 月 01 日发布 2008 年 12 月 01 日实施 前言 病理学检查是中国合格评定 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 :CNAS)对医学实验室的认可领域之一。 本文件是 CNAS 根据病理学检查的特性而对 CN
2、ASCL02:2008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解释和说明,与 CNASCL02:2008 结合使用。本文件的条款编号同 CNASCL02:2008 的相应条款编号。由于仅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故条款号是不连续的。 本文件用“宜”描述的内容为建议性内容,是期望医学实验室能够达到的要求;用“需”描述的内容为程度较强的建议,是期望医学实验室尽量能够满足的要求。 本文件为建议性, 但在本文件的使用过程中如果识别出了部分应该强制的内容,则会在将来进行文件修订时考虑将这些内容进行强制要求。 CNAS-GL24: 2008 第 2 页 共 8 页 2008 年 12 月 01 日发布 200
3、8 年 12 月 01 日实施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 在病理学检查领域的指南 一 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文件针对 CNAS-CL02:2008医学 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第 5 章中的相关技术要求在病理学检查领域的实际应用提供了建议。 本文件适用于为医学实验室申请认可以及评审员在医学实验室认可现场评审时提供在病理学检查领域可以参考的相关建议,不作为强制性要求。 二 引用文件 (无) 三 术语和定义 (略) 四 技术要求的指南 5.1 人员 5.1.1 需明确组织机构及所提供的服务即病理诊断和检测项目,设立哪些相应的部门(即各个实验室)和岗位;需根据部门和岗位制定人事政策,包括人员的资格要
4、求、权力和义务,任用与奖罚等;确定各岗位的职责包括工作内容、权限及其与组织中其他部门和岗位的关系等。 5.1.2 需建立科室每一个工作人员的技术能力档案,对各级医师资格的要求已有明确的规定,可参照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 。 5.1.3 需结合实验室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文件并能被监督执行。病理实验室主任需由具有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本科学历,至少从事人体病理诊断工作 10 年,具有副CNAS-GL24: 2008 第 3 页 共 8 页 2008 年 12 月 01 日发布 2008 年 12 月 01 日实施 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人员担任。 5.1.5 病理实验室的人员数量宜根据各医院的实际病理
5、检查数量,并结合医院床位数量及医院的级别而定。病理检查数量 1500 例/年的病理实验室,原则上设专职且有独立发报告资格的医师及技术员至少各一名;或按医院实际床位数,以每 100 张床位至少 2 名专业人员的比例设置。医师与技术员的比例不小于 1:1,分工需明确。技术员与医师不相互兼职,也不兼任非病理专业的工作,如内窥镜检查、外科等工作。具有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三级医院病理实验室宜单独计算教学和科研的人员编制数。总人数及医技人员的比例可相应提高。 宜按能够满足工作的需求及履行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职责, 将病理医师设置合理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的岗位比例;技术员也宜设置合理的各级技
6、师的岗位比例;并制定相应的业务要求和岗位职责。实验室根据需要还可任用其他工勤人员。需确保聘用合同工有能力胜任,其工作能够遵循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 实验室管理层宜明确工作人员各自的工作量,并有政策保证不会超越此范围。实验室管理层需每年对人力资源情况进行评估。 5.1.12 病理报告的专业判断和 解释需由病理医师负责。 5.1.13 病理诊断的结果需报告给申请病理检查的医师,是否发布给患者本人或其授权人,可根据医院和实验室的有关规定,并与有关的医疗保护制度一致。不应因任何理由发布虚假的病理报告。因诊断需要了解到的患者的所有资料,有关人员均需为患者保密。 5.2 设施和环境条件 5.2.1 需按照临
7、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中第二章第七节内容执行。 5.2.2 需制定相应的措施达到实验室安全的基本标准,标本取材台和标本存放柜宜有合理的通风装置,切片室与脱水封片室需完全分隔开,所有实验室均宜有良好的通风等。需限制患者和无关来访者进入工作区等。 实验室其他安全要求,如易燃液体的存放、强酸强碱的存放及四废的处理需符合医学实验室安全要求。 5.4 检验前程序 CNAS-GL24: 2008 第 4 页 共 8 页 2008 年 12 月 01 日发布 2008 年 12 月 01 日实施 5.4.1 病理检查申请表 需 包括: a) 患者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送检单位、 医院/科室、床位、唯
8、一的患者识别号码(门诊号或住院号) 、送检日期、取材部位、标本数量等; b) (2)患者临床情况:病史(症状和体征) 、实验室/影像学检查结果、手术(包括内镜检查)所见、既往病理学检查情况(包括原病理号和诊断) ,如为女性病人申请妇产科病理学检查需有月经史和妊娠史; c) 临床诊断:临床诊断意向和就具体病例对病理学检查提出的某些特殊要求; d) 申请医师: 病理学检查申请单是疾病诊治过程中的重要医学文书,各项信息需真实,需由主管患者的临床医师亲自(或指导有关医师)逐项认真填写并签名(该医师应为具有合同关系的合法医疗机构的注册并授权医师) 。在申请单上宜有患者或患方有关人员的明确地址、邮编及电话
9、号码,以便必要时进行联络, 并有助于随访患者。其他医院或患者或其亲属或其他无关人员的病理申请需按照病理会诊程序和要求进行。 术中冰冻和尸体解剖申请需履行患者或其授权人签署知情同意书,需明确知情同意书的保存方式。 5.4.4 需为所有负责标本采集的人员(医生、患者)提供采集和处理标本的指导说明,内容有指导患者准备,采集过程的流程,对原始样品识别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说明标本采集所使用的容器和相应的固定液的种类和量,对于特殊标本采集的特殊要求,需有申请表或电子申请表的填写说明,固定液的获取途径或配制方法,以及标本安全运送的说明。 5.4.5 病理标本需在采集后完整地送至病理实验室进行检查,若有特殊取材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CNAS GL25 2008 医学 实验室 质量 能力 认可 准则 病理学 检查 领域 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