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L62-201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基因扩增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pdf
《CNAS-CL62-201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基因扩增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CNAS-CL62-201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基因扩增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pdf(9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 2017 年1 月1 日发布 2017 年7 月1 日实施 CNAS-CL62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在基因扩增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y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Gene Amplification Testing 中国合格 评定国 家认可委 员会 CNAS-CL62:2016 第 1 页 共 8 页 2017 年1 月1 日发布 2017 年7 月1 日实施 前 言 本文件是中国合格
2、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英文缩写:CNAS ) 根据基因扩增 检测领域的特性而对 CNAS-CL01 :2006检 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 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需与 CNAS-CL01 :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 用。 在结构编排上, 本文件章、 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 CNAS-CL01:2006 中章、 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 对 CNAS-CL01:2006 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 条款后给出。 实验室需注意: 符合本应用说明并不意味着满足所有检测标准的要求。 实施 检测时,个别检测标准可能还有某些特殊要求。 CNAS-CL62
3、:2016 第 2 页 共 8 页 2017 年1 月1 日发布 2017 年7 月1 日实施 检测和校准实验 室能力认可准则 在基因扩增检测 领域的应用说明 1 范围 1.2 本应用说明适用于从事基因扩增检测领域实验室的认可活动, 本应用说明中 的基因扩增方法主要用于转基因检测、 动植物源性成分鉴定、 过敏原检测、 物种 分子鉴定、功能基因检测等,该领域涉及植物学、动物学、微生物学、病毒学、 人类学、古生物学、藻类学、昆虫学等。 1.5 各个专业领域如果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 或相应的资质要求等, 不包含在本应 用说明中。 3 术 语和 定义 基因扩增(gene amplification )
4、: 通过生物体外试验的方法, 为某一特定的基因的拷贝数选择性地增加而其它 基因并未按比例增加的过程 (仅适用本应用说明, 不包括自然基因扩增) , 即以 扩增检测DNA或RNA 为方法的检测技术。 4 管理要 求 4.1 组织 4.1.2 实验室 不得从 事 法律禁止 的活动 ,包括 不允许发 布在国 家法律 法规禁止范 围内的检测结果,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本国的物种信息资源和基因资源。 4.1.5 c ) 应有措施对检 测结果和检测中获得的信息或个人隐私保密, 如: 样品及 其相关的遗传信息等保密。 4.1.5 h) 实验室技术管理者中必要时应包括 一名具有丰富的基因扩 增检测经验 和相关知识的
5、人员, 应具有分子生物学专业或与所从事检测专业范围密切相关的 本科以上学历和五年以上分子生物学检测的工作经历。 4.2 管理体系 4.2.1 针对基 因扩增 检 测领域的 基础性 和前瞻 性,应建 立与其 活动范 围相适应的 管理体系。 4.3 文件控制 CNAS-CL62:2016 第 3 页 共 8 页 2017 年1 月1 日发布 2017 年7 月1 日实施 4.3.3.4 应制定程序来 描述如何更改和控制 保 存在计算机系统中的 文 件,尤其是 结果的处理软件。 4.4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4.4.1a ) 对 包括所 用方 法在内 的要 求应 予规 定 ,并充 分考 虑国 家法
6、 律 法规及 伦理 道德的要求。形成文件,并易于理解; 适用时, 应包括客户的要求或标书与合同之间的任何差异、 任何变化的动态 管理。 4.4.1b)实验 室应根 据 客户样品 的信息 ,如样 品类型及 样品的 处理程 度,确定此 技术在该样品的适用性。 4.4.5 当核酸提取或基因扩增无法完成时,应向客户做出说明。 4.5 检测和校准的分包 4.5.1 如基因 扩增后 需 要进行测 序,该 测序工 作应优先 分包给 已获认 可的权威专 业技术机构来进行(但专门的基因测序实验室的测序工作不能分包) 。 4.6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4.6.2 应制定 文件验 证 所有环节 ,包括 分子生 物学试
7、剂 和分析 软件等 是否符合预 期性能; 尤其要对影响结果质量的重要供应品、 试剂和消耗性材料进行技术性验 收。 用于基因扩增前处理的试剂应不含干扰检测结果成分。 适用时, 提取 缓冲液 或溶液使用前应采用适当方式灭菌。 应遵循前处理的注意事项或试剂的使用说明 (包括试剂对声、光、热及化学物质的稳定性信息等)并形成相应记录。 实验室配制的试剂应贴好标签, 并在标签上注明试剂名称、 容量、 溶 剂类型、 配制及使用日期和/ 或保质期。若试剂有特殊使用说明、有毒有害提示或使用限 制也应在标签上注明。 所用 Taq 聚合酶/ 反应预混液/ 试剂盒/ 引物和探针在使用前应进行性能验证。 引物应通过核酸
8、阳性物质及阴性物质验证其性能, 并出具证明证实引物的性质或CNAS-CL62:2016 第 4 页 共 8 页 2017 年1 月1 日发布 2017 年7 月1 日实施 序列。 4.6.3 采购文件中应包括对服务和供应品性能的技术要求。 4.6.4 实验室应优先选择已经获得产品认证和/ 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供应商提供 的产品。 实验室也可以通过调查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合格供应商的评价, 证明 供应商的组织能力、技术能力,并保存对其评价的记录。 4.7 服务客户 4.7.1 实验室 在确保 其 他客户信 息机密 的前提 下,可允 许客户 或其代 表合理进入 实验室的相关区域, 还应考虑法律法规
9、、 样品安全、 人身安全、 污染 防范等因素。 4.9 不符合工作的控制 4.9.1 实验室 应制定 污 染处理文 件。污 染一旦 发生,应 立即停 止检测 工作,并评 价是否对检测结果造成影响。 应确保所有检测人员能够识别污染的发生, 并执行 不符合工作程序。 4.13 记录的控制 4.13.2 实验室应有程序确保电子记录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并定期进行备份和杀毒 处理,应授权专门人员负责电子记录的保存、使用、传输、审核以及维护等。 检测记录应按照标准要求给出空白对照、阴性对照和阳性对照等检测结果。 5 技术要 求 5.2 人员 5.2.1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 应熟悉生物检测安
10、全知识和消毒知识; - 应得到与其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培训,具备相应的实际操作技能; - 当实验室使用数据库软件、 专业分析软件对检测的结果进行检索、 处理时, 对检测报告中所含意见和解释负责的人员必须对相关软件性能、 操作等有充分的 了解。 - 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应有相关专业的教育经历。 - 授权签字人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且在本专业领域工作 5 年以上 或具有同等能力。 CNAS-CL62:2016 第 5 页 共 8 页 2017 年1 月1 日发布 2017 年7 月1 日实施 5.2.2 应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持续技能培训和重新确认,并提供记录。 如:每 12 个月至少 1 次技能确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CNAS CL62 2016 检测 校准 实验室 能力 认可 准则 基因 扩增 领域 应用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