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用文件 1 3 术语 2 4 劣质肥料判定界限指标 2 附录A ( 规范性附录) 劣质肥料判定界限值复混肥料劣质品判定界限值 3 附录B ( 规范性附录) 氮肥劣质品判定界限值 4 附录C ( 规范性附录) 磷肥劣质品判定界限值 5 附录D ( 规范性附录) 钾肥劣质品判定界限值 6
水带判定规则.PDFTag内容描述:
1、用文件 1 3 术语 2 4 劣质肥料判定界限指标 2 附录A ( 规范性附录) 劣质肥料判定界限值复混肥料劣质品判定界限值 3 附录B ( 规范性附录) 氮肥劣质品判定界限值 4 附录C ( 规范性附录) 磷肥劣质品判定界限值 5 附录D ( 规范性附录) 钾肥劣质品判定界限值 6 附录E ( 规范性附录) 有机肥料劣质品判定界限值 7 附录F (规范性附录) 微生物肥料劣质品判定界限值 8 附录G ( 规范性附录) 其它肥料劣质品判定界限值 9 DB51/T 10492010 II 前 言 本标准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附录 F、附录 G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四川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成都土壤肥料测试中心、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耀蓉、叶德宪、游戎、李昆、程康宁。
DB51/T 10492010 1 劣质肥料判定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劣质肥料的质量判定界限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复混肥料、氮肥、磷肥、钾肥、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其它肥料产(商)品检验中对劣质肥料的判定。
。
2、质判定规则和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河南工业大学。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吉林省粮油卫生检验监测站、黑龙江省粮油卫生检验监测站、江苏省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所、湖北省粮油食品质量监测站、海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重庆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政、唐瑞明、龙伶俐、朱之光、下科、王金水、周显青、张玉荣、郭兴凤、谢玉珍、徐向颖、顾雅贤、余敦年、林云、封成斌、邹勇。
I GB/T 20569-2006 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稻谷储存品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储存品质指标、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评价在安全储存水分和正常储存条件下稻谷的储存品质,指导稻谷的储存和适时出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3、关部门颁布的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和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农业大学、农业部谷物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山东省粮油检测站、江苏省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所、重庆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河南省粮油饲料产品监督检验站、河北省粮油质量检测中心、黑龙江省粮油卫生检验监测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政、唐瑞明、龙伶俐、朱之光、孙辉、姜薇莉、林家永、田晓红、李保云、周桂英、杜向东、顾雅贤、邹勇、季一顺、李荣启、赵建敏、徐向颖。
I GB/T 20571一2006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小麦储存品质判定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储存品质指标、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判定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评价在安全存品质,指导小麦的储存和适时出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的修改单(不包括1 3. 3 3. 4 蒸煮晶评cooking quality evaluation 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标准。
小麦按照规定条件加工成小麦粉后,按照规定的方法制成馒头。
4、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www.spc.net.cn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X12301/16 印张O.75 字数17千字2006年11月第一版2006年11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 1-28558 定价10.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G/T 20570-2006 目u 本标准是在参考了2004年有关部门颁布的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和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国家粮食储备局成都粮食储藏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辽宁省粮油检验监测所、吉林省粮油卫生检验监测站、黑龙江省粮油卫生检验监测站、内蒙古自治区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政、唐瑞明、龙伶俐、朱之光、何学超、郭道林、肖学彬、李远新、杨军、董殿文、谢玉珍、徐向颖、王晓光。
I GB/T 2。
5、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0)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z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辽宁省粮油检验监测所.GB/T 31785-2015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z黑龙江省粮油卫生检验监测站、北京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上海市粮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河南省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河南工业大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唐瑞明、龙伶俐、崔国华、郭琳琳、朱旭东、孙丽琴、王会博、宋秀娟、季漏祥、尚艳娥、吕艳春、高海军、薛雅琳、马传国、卡春海、朱之光。
I . GB/T 31785-2015 大豆储存晶质判定规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大豆储存品质的术语和定义、储存晶质分类、储存品质指标、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判定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评价在安全储存水分和正常储存条件下大豆的储存晶质,指导大豆的储存和适时出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52 大豆GB/T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