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卷75及答案与解析.doc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卷75及答案与解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卷75及答案与解析.doc(17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卷 75 及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2000 年 6 月 2 日,被告人吕某(患有分裂型人格障碍,系限制责任能力人)与其继父刘某 (50 岁,平时身体健康,无疾病)在刘家中因其妹交男友的问题发生争执(醉酒后),争执中吕某朝其继父胸部、背部各打一拳,其父当场倒在地上,被吕某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刘某系急性心肌梗塞死亡。后吕某到公安机关自首。1 如何认定本案的性质? 2 被告人孙洪刚,男,23 岁,工人。被告人孙洪刚于 1998 年 8 月 11 日下午 3 时许,驾摩托车载一人经某市南环路时,恰遇被害人杨亦军(时年 21 岁)也驾驶另一辆摩托车经南环路口向西行驶。孙
2、洪刚一时性起,驾车跟上,并超速超过杨的摩托车,然后减速。当杨的车加快时,孙的车也加快,杨的车速减慢时孙的车也减慢,故意压着杨的车行驶。当两车行驶到某一路段时,被告人孙洪刚突然向右偏驶,致杨的车前轮撞到孙的车后轮右侧的消声器上,使杨的车失去平衡,连人带车向左跌倒,造成杨的头部撞向路边巨石,血流不止。被告人孙洪刚回头一看,发现情况不对,立即将杨亦军送到医院,但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某交警队管理科鉴定,此次事故双方均有责任。孙、杨二人均违反了交通规则,但孙应负主要责任,杨对事故的发生也负有一定的责任。该案经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于同年 10 月 27 日向同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孙洪刚构成故意伤害罪提起公
3、诉,并向人民法院移送了本案的所有卷宗材料以及证据,被害人杨亦军的父母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某区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于 11 月 9 日开庭审理。1998 年 11 月 4 日,某区人民法院书记员高明向被告人孙洪刚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并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孙洪刚提出已委托正大律师事务所江朋律师担任自己的辩护人,现在要追加自己的高中同学李彤担任辩护人;高明说:“他与你有利害关系,不能担任你的辩护人。”孙表示同意。1998 年 11 月 7 日上午,该人民法院向同级人民检察院送达了出庭通知书,告知开庭的时间地点,以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并由书记员高明向被告人孙洪刚的辩护律师江朋
4、下达了传票,传唤其于开庭时间到庭参加辩护。但是,11 月 8 日,被告人孙洪刚因急性阑尾炎手术住院,无法到庭。某区人民法院认为该案所有卷宗材料已经主审法官审阅,况且被告人也委托了辩护人,遂决定在被告人缺席的情况下开庭审理案件。1998 年 11 月 9 日上午 8 时半,该人民法院书记员高明从办公室出来,一手拿着有关案卷材料、笔录纸等,一手拿着刷有浆糊的公告,该公告的内容是:“被告人孙洪刚故意伤害案于 1998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高明先走出大门,将公告贴在法院门口右侧的布告栏内,然后走进法庭,于当日上午 9 时准时开庭。1998 年 11 月 9 日某区人
5、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孙洪刚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 2 年,并赔偿被害人杨亦军家属所有经济损失。收到判决书后的第 2 天,被害人杨亦军的父母认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量刑过轻,于是直接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某区人民检察院也认为被告人孙洪刚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有错误,定性不准,量刑不当,于 11 月 16 日直接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并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的某市人民检察院。某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某区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不当,便于 11 月 20 日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通知某区人民检察院。但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被害人的上诉决定适用
6、第二审程序于 12 月 2 日公开审理此案,并于 11 月 23 日通知某市人民检察院,要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某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法院未及时通知其查阅案卷,故拒绝出庭。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书面审理查明:被告人孙洪刚与被害人杨亦军两家过去合开钟表店时有过矛盾,事发前,杨亦军曾写匿名信揭发孙洪刚是流氓,有强奸妇女的问题,此次孙洪刚在路遇杨亦军后,即产生报复念头,并造成杨亦军伤害致死。因此,直接做出判决,撤销某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洪刚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 6 年,并赔偿杨亦军家属所有经济损失。2 请问本案的诉讼程序存在哪些问题? 3 甲、乙、丙、丁、戊五人拟成立宏发有限责任公司,公
7、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甲乙丙三人各出资 25 万元,丁用一间门脸房作价 10 万元出资,戊以一辆汽车作价 15 万元出资。公司经营范围为家电销售。根据题设,请回答下列问题。3 设公司成立后,发现丁、戊作为出资的门脸房与汽车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约定的出资价额的,应如何处理? 4 设公司章程规定,甲为董事长,乙、丙为董事,丙、丁为监事,戊为公司经理,且戊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的这些规定,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为什么? 5 设公司章程规定,甲乙丙为公司董事,甲为董事长,但甲对外签订合同标的额超过 20 万元的,应由甲乙丙三人协商确定。甲一次擅自与不知情之己签订买卖合同,标的额为
8、 50 万元。该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6 设甲乙丙为公司董事,丙在公司之外另外与辛开设了一家家电营销部,在其任职宏发公司董事期间,共获利润 20 万元。对该 20 万元,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7 设公司经营期间,乙欲将其所持有的出资份额转让赵某,甲、丙、丁不愿购买,但同意转让,戊既不购买,也不同意转让。则乙能否将其出资份额转让给赵某?为什么?8 大名公司需要一套小名公司生产的成套设备用来生产石英表,双方找未名公司商议,由未名公司购买并直接租给大名公司。于是大名公司、小名公司、未名公司签订如下合同:(1)由未名公司付给小名公司货款 700 万元,于当年年底和第二年年底两次付清,货款付清后所有权
9、转移;(2)小名公司将精密成套设备代办托运给大名公司;(3)大名公司承租该设备,期限为 10 年,每年租金 100 万元,于每年 12月底向小名公司支付;租赁期间届满后,该设备归大名公司所有;(4)因标的物未及时交付或存在质量问题,由大名公司向小名公司行使索赔权利。合同签订后,小名公司如约将设备代办托运给大名公司,大名公司调配安装后投入使用。其间,由于未名公司迟延付款,小名公司一度以收回设备相威胁,严重影响了大名公司的生产,给大名公司造成较大损失。6 年后,由于国内钟表业竞争激烈,大名公司将该设备租给不名公司,不名公司在使用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该设备灭失。根据以上案例。回答以下问题8 设小名公
10、司未及时履行买卖合同义务交付标的物的,应由谁向小名公司行使索赔权利?为什么 ? 9 设设备的一个精密部件尺寸有误差,致使生产的石英表走时极为不准,则该责任应由谁承担? 为什么?10 由于未名公司迟延付款的数额达到合同金额的 1/6,小名公司可行使何种权利,法院予以支持? 11 大名公司将该设备租给不名公司的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12 该设备灭失的风险应如何承担? 13 甲乙为邻居,甲家中有一幅古画,自称乃唐伯虎的真迹,但从未经过专家鉴定。请根据题设回答下列问题:13 设甲对乙表示该古画为真迹,并愿意以 5 万元价格出售于乙,乙误以为真,表示愿意购买该画。及至交货付款完毕后,乙发觉该画为膺品,
11、主张合同不成立,向甲请求收回古画返还价金,并赔偿真画不能买得所丧失的预期利益。甲则以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纵有错误,在未依法撤销之前,双方均应受其拘束,拒绝乙之请求。请问,甲乙谁的说法有理?为什么? 14 设甲误信画商丙所说其画乃为膺品,以 1 万元价格将该画让与乙,嗣后乙请专家鉴定该画为真品,价值为 50 万元,并以 50 万元价格转售于丁。请问:甲得知该画为真品后,不甘受损,应如何请求救济?甲是否有权向丁主张返还该画?15 设甲因家中失火,乙来救火,并奋力将该画从火中救出,并因此被大火灼伤,花去医药费 2000 元。经检查,该画因乙抢救时不慎受损,减少价值 5 万元。请问,
12、甲是否有权向乙主张赔偿损失?乙是否有权向甲主张支付医药费? 16 设甲因家中失火而被烧伤致死,唯有该画被抢救出来,其子丙继承该画。因家中困顿,遂委托乙代为将该画出售。乙乃与丁通谋,由丁委人出具虚假鉴定证明该画乃膺品,故以 1 万元价格出售于丁。丁得画后,以 50 万元价格出售于不知情的戊。请问,丙得知后应如何主张救济? 17 设甲为筹办收藏品展览,急需用钱,遂于 4 月 4 日向乙借款 50 万元,以该古画质押于乙,约定借款期限为 6 个月。乙因外出,将古画托付朋友丙保管,丙也为甲之朋友。甲找到丙,表示借回古画用作展览,一日便返还。丙遂将古画交付甲。不料甲又于 4 月 20 日将该古画设质于不
13、知情的丁,得借款 50 万元,借期 5 个月。10月,因甲家中失火,无力还款。请问:(1)乙丧失古画占有,其质权是否消灭?(2)丁是否能够取得质权?(3)古画拍卖所得为60 万元,应如何分配?18 甲、乙、丙均为经营长途客运业的专业户,3 人商定合伙经营跑运输,每人出资 30 万元入伙,同时甲提出其业务经理丁善于管理,可以由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不须交纳出资,乙、丙表示同意。4 人一致同意由丁作为日常业务负责人。由于业务蒸蒸日上,4 人都得到巨额利润,丁于是准备在担当合伙企业负责人的同时,再同他人合作开展另一个运输公司,遭到甲、乙、丙的反对。甲提出要退伙,乙、丙、丁勉强同意,但只同意退甲 30
14、万元了事,甲同意,并拿走 30 万元。半年后,甲妻见运输业务盈利可观,遂向乙、丙、丁提出不再退伙,并把 30 万元留给丁,3 人表示等和甲谈后再说。3 天后,丁在运输过程中遭遇车祸,亏损严重。甲、乙、丙、丁对如何分担债务发生争执。18 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是否合法? 19 丁在合伙企业之外另建新的运输企业是否合法? 20 甲的第一次退伙是否有效? 21 甲妻的行为是否可以恢复甲的合伙人地位? 22 甲对车祸损失应否承受责任?23 假如合伙协议中表明规定,丁不得代表合伙企业签订标的额 10 万元的合同,而丁与某汽车公司签订了 12 万元的合同,汽车公司并不知情合伙企业对丁的权利限制,此合同是否有效
15、? 24 68 岁的周老太太自老伴去世后,独自住在北京市朝阳区祖传的老屋中。1993年 4 月,周老太太分别给 3 个子女写信,要求他们每人每月给自己 100 元赡养费。其中甲、乙分别是周的继子和继女,甲住在北京市海淀区,乙住在北京市丰台区。丙是周的亲生子,8 个月前由河南省信阳县某部队复员,现在北京市昌平县一家制鞋厂工作,其户籍已由河南信阳县迁出,但尚未落户。甲、乙对周老太太的去信置之不理。周老太太的信到达丙的工作单位时,丙已被派往天津出差 1 个半月,也没有答复周老太大的信。1993 年 6 月,周老太太决定向法院起诉,向 3 个子女追索赡养费。请问:24 周老太太应向哪一个法院起诉? 2
16、5 假设在诉讼过程中,周老太太变更诉讼请求,只向甲、乙追索赡养费,而不再要求丙支付赡养费,受诉法院是否应支持周老太太的这一做法? 26 诉讼中,周老太太雨后行路不慎,脚腕扭伤,但又无钱看病,此时她该怎么办? 27 1993 年 10 月,法院判决甲、乙、丙每人每月向周老太太支付 100 元赡养费。到 1994 年 1 月,甲、乙、丙均未给付周老太太任何赡养费。周老太太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问该案应如何执行?28 周老太太 1994 年 1 月 24 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 月 26 日,该法院分别向甲、乙住所地法院和丙经常居住地法院发出委托执行的委托函和判决书副本。1 月 26日晚,周老
17、太太因心脏病突发,被邻居送进医院,经抢救无效,1 月 28 日凌晨去世。此时法院应如何处理已开始的执行程序? 29 关某欠曹某债款数千元,久催未还。曹某遂将关某的 5 岁儿子骗至曹家,作为人质扣押,逼关某还债。关某请求所在县公安局责令曹某放人,并依法追究曹某侵犯人身权的法律责任。县公安局认为关某欠债不还不是出于无偿还能力,而是想赖账,故让关某先还债,然后责成曹某放人。关某不同意,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问:29 关某若提起复议,则本案的复议机关是谁?如果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的,如何确定被告?30 关某能否对县公安局的口头答复提起行政诉讼?31 法院如能受理此案,应否通知关某作
18、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为什么? 32 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应做出什么样的裁决?其法律依据是什么?33 2005 年 3 月 28 日凌晨 3 时许,凌峰酒后驾驶一辆现代牌吉普车,行至 F 市长途客车站门前公路时,因汽车的左侧倒车镜将行人裴沙剐碰,倒车镜玻璃片被剐掉,凌峰遂下车与裴沙发生争执、撕扯。裴沙先跑向某大酒店门前的人行道,凌峰便驾车追撵至该大酒店门前的人行道西出口,裴沙见状,转身跑向 F 市百货大楼正门门前的休闲广场上,凌峰随后掉转车头继续追撵,并越过路边石,从行人通道口冲人该广场,将被害人裴沙撞倒,后逃离现场。裴沙被撞倒后死亡。凌峰于作案当日早 8 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技术鉴定:凌峰
19、静脉血液中含乙醇,其浓度为 43.OOmg/100ml 血,血液中未检出常见毒品成分。据法医鉴定:裴沙系因头部与钝性物体相互作用导致颅脑损伤,又引起血液吸人性窒息死亡。33 请根据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 二、论述题33 案情:2002 年 11 月 2 日,中意公司与天源公司发起设立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约定:天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投资,中意公司以补偿土地使用费及负责建房的全部资金投资,发起设立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兴建中源大厦。2003 年 5 月 11 日,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向某市工商局设立登记,并获得市工商局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后,中源大
20、厦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使用该地块的房地字第 027 号房地产证,并注明权利人是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2003 年 7 月 22 日,中源大厦建设开始动工。后因公司发生内部股权纠纷,工程建设资金不能到位,中源大厦建设于 2004 年 6 月全面停工。2005 年 12 月 9 日,市工商局做出核准企业注销登记通知书,注销了中 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登记。但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一再申明没有向市工商局申请注销登记,市工商局也未能提供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签署的申请文件和该公司债权债务清算报告。2006 年 3 月,市工商局做出关于成立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的决定。该决定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21、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成立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负责该公司清算业务。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两个行政行为均不服,先后提起了行政诉讼。 问题: 试用行政法的相关知识对上述案例进行分析。答题要求:1结合案例,并运用法学理论知识进行论述;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 500 字。33 对于中国刑法中死刑的存废问题,目前国内法学界讨论甚为热烈。请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结合法学理论,或以死刑制度本身为讨论对象,或以具体罪名的死刑适用问题为例,谈谈你个人的看法。答题要求:1在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3字数不
22、少于 500 字。三、文书题34 原告北京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刘三亮于 2000 年 1 月 6 日签订一份电脑零部件买卖合同,约定于签订合同之日起 10 日内由原告向被告支付 10 万元预付款,被告于 2000 年 2 月 6 日向原告供应零部件 10 箱,合同违约金 10 万元。合同订立后,原告听说被告因原材料采购而影响生产,担心被告到期不供货,遂向被告发函询问生产情况。被告回函称到期将不供货。原告得知此情况,在 1 月 16 日未付预付款,并通知被告解除合同,限期将违约金交至原告处。被告未作答复,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假设你是原告的法律顾问,现拟一份起诉状,要求格式严谨,条理清楚,说
23、理透彻。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卷 75 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正确答案】 1吕某的行为与刘某的死亡之间不是必然因果关系,是偶然因果关系,不应承担刑事责任。2吕某在主观上没有罪过,既非故意,也非过失,是他不能预见的原因导致的,所以不承担刑事责任。3吕某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是对刑法的认识错误,对其行为的定性不能以他的认识为准,应以刑法规定为准。4吕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也就谈不上自首。5吕某醉酒后的行为并不影响其刑事责任,只是他的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所以才不承担刑事责任。6吕某虽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只要他的行为构成犯罪,他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本案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2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司法 试卷 国家 考试卷 模拟 75 答案 解析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