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卷38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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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卷 38 及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甲为搞运输,决定购买一辆汽车,但需资金 10 万元。甲向乙借款 5 万元,并以自己所有的一幅价值 5 万元的古代名画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物登记。乙仍担心甲不能近期还款,于是甲父又以其所在的中学校舍为其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又向丙借款 5 万元,并以该套古代名画质押,双方签订质押合同后,甲即将古代名画交付丙。甲得款后购买了汽车。汽车在运输过程中肇事,致使甲无力偿还借款,产生纠纷。诉讼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丙在保管过程中,不慎将名画损坏,送到丁处修理修复,因无力支付修复费 5000 元,该名画被丁留置,
2、丁有一次拿出该画让朋友戊欣赏,被戊看中,遂出价 40000 元买下了该画。问题:1 甲、乙之间的抵押是否有效? 2 甲父与乙之间的抵押是否有效?3 甲、丙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是否有效?4 丙、丁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5 乙、丙、丁对该幅名画的权利谁可以优先行使?6 该幅名画的所有权最后属于谁?7 北京广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8 千万元。2005 年,其为了从英国引进一条生产线,决定向社会发行公司债券 3 千万元。广发公司与乙证券公司为首的承销团(由甲、乙、丙三家证券公司构成)签订了承销协议,承销期 60 天。乙证券公司认为该项债券利润丰厚,因而在代销开始前,便自行决定留存 1500 万元。甲证
3、券公司一直接受大客户丁的全权委托,为其买进 10 万元债券。丙公司为了促进自己业务的发展,竭力鼓动其客户购买广发公司的债券。客户戊提出,他想买进 30 万元,但其自有资金只能买 15 万元,丙证券公司向他许诺,帮助他凑足其余资金。证券发行中,乙证券公司发现,广发公司的募集文件中有重大遗漏:其资产负债表中,未列明其对瑞祥公司的债务 2100 万元。证券公司发现后遂停止了销售活动。因发行证券造成损失 8 万元。股民赵某在该证券停止发行时,已购买了该公司债券 20万元。问题:7 广发有限公司发行债券的行为有哪些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8 由承销团发行该债券是否合适?由证券公司承销可采取哪几种承销方式?
4、9 甲、乙、丙三个证券公司在承销过程中有哪些做法是不符合证券法规定的? 10 对于文件虚假记载造成的证券公司损失的承担如何分配? 11 若赵某因购买了该公司的证券而蒙受损失,能否对广发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发行人和证券公司赔偿损失?由哪级人民法院管辖? 12 若赵某起诉,他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13 土城早报记者刘云在该报上发表了一篇评论性文章,针对甲市法院新近审理的一起明星性骚扰案件谈到:“有的大腕虽然在诉讼中胜诉,但其实他已不是第一次对崇拜他的女性进行性骚扰,当然,作为小辈的新人为了出名而小题大做,况且平时作风也很不好,真是一起荒唐的官司。”该报社在甲市所辖的 A、B、C、D四个区发行。该起
5、诉讼的当事人甲男、乙女读了文章,认为该报道已严重地损害了他们的名誉,两人共同向甲市 A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土城早报和记者刘云赔礼道歉,赔偿损失。A 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得知报社位于 B 区,故将本案移送至 B 区人民法院。B 区人民法院列甲男、乙女为原告,列报社和刘云为被告,对本案进行审理。诉讼过程中报社和刘云提出,甲男、乙女起诉前曾在各区张贴所谓的“辟谣声明 ”,指责、谩骂 土城早报刘云所发文章不实,已构成名誉侵权,故反诉甲男、乙女两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B 区人民法院受理该反诉,并与本诉合并审理,认定本诉请求不成立,反诉请求成立,判决甲男、乙女向报社和刘云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若干。甲
6、男对反诉部分的判决没有异议,但认为自己的本诉请求同样成立,遂就该本诉部分提起上诉。乙女没有提起上诉。问题:13 假设本案诉讼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自愿达成了仲裁协议,然而甲男、乙女却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为什么?14 本案一审中人民法院在诉讼程序上有何错误?为什么? 15 假设一审中乙女撤诉,甲男的诉讼是否还继续进行?为什么? 16 假设本案被告人在一审中没提出反诉,而是在上诉后二审中提出反诉的,二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17 二审人民法院对审判决审查的范围是什么?本案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本诉部分的判决如认为不当,能否纠正?18 乙女未提起上诉,上诉期间已过,报社是否可以不等二审判决结果
7、而向法院申请对她单独执行一审判决?为什么?19 赵某 1995 年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 3 年有期徒刑。1998 年赵某刑满释放。之后,赵某染上毒瘾。因一直没有正当工作,赵某总是处于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状况。2004 年的某日,赵某听说毒贩洪某新进了一批海洛因,便起了“黑吃黑” 的念头。当晚,赵携带其购买的仿真枪一支,潜入洪某的住处。入夜后,洪某回家。一进门,赵某即用仿真枪抵住洪某脑袋,对洪某说:“听说你新吃进了一批白粉。见者有份,也给我分点。” 洪某一听赶忙说: “有事好商量。如果大哥喜欢那东西,小弟我悉数奉上,孝敬大哥就是。” 后洪某打开保险柜,从里边拿出一包“ 白粉”(约有 250 克重)交
8、给赵某。见“ 白粉” 顺利到手,赵某便离去,未进一步加害洪某。回到住处后,赵某打开抢来的“白粉” 一尝,即大呼上当,原来洪某早就担心有一天被同道抢劫,一直用一包头痛粉冒充海洛因备用,他交给赵某的只不过是一包头痛粉而已。赵某眼见发财梦将破,心又不甘,遂又生一计。他连夜将其手下马仔王某(15 岁) 叫来,对王某说:“ 你不是一直想发大财吗? 现在机会来了。这玩意是白色黄金,值大钱了,你帮我出去卖,卖到钱分你三成。”王某一听大喜,满口答应。二人遂将“海洛因 ”分成若干小包。接下来的几天,王某天天出去推销。到案发时,已卖出“海洛因 ”近 20 克。问题:19 赵某抢劫洪某假毒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
9、何罪?20 如赵某的上述行为构成犯罪,则问其持仿真枪抢劫的事实,能否作为加重其法定刑的情节考虑?21 王某帮赵某贩卖假毒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22 赵某与王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23 赵某是否构成毒品犯罪的再犯?24 赵某是否构成累犯?25 陈某、李某、王某 3 人系同一单位的职工。2004 年 9 月 23 日晚,陈某、李某看完电影后在大街上闲逛。陈某被过路行人张某无意中踩了一脚,尽管张某对陈某连连赔礼道歉,但陈某仍不依不饶,借着酒劲,揪住张某的衣领对其拳打脚踢,李某也加入其中,引来许多围观的群众。王某正巧路过现场,见状不分青红皂白上去帮忙。陈某、李某将张某按倒在地,掐住张某喉部,并
10、用随身所带的匕首连刺张某腿部及背部,致张某重伤,后张某经送往医院抢救后脱险,住院 3 个月。陈某、李某、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后,张某向区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赔偿其住院期间所花的全部费用、所经营的店铺在停业期间所受的损失以及精神方面所承受的巨大痛苦。经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王某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于是,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王某不起诉,只将陈某、李某两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移送法院起诉。问题:25 人民检察院对王某做出不起诉决定是否正确? 26 人民检察院只将陈某、李某二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做法是否正确?王某是否有责任赔偿张某所遭受的各种损失? 27 被害人张
11、某的要求,法院是否都应予以支持? 28 假设王某也应参加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试问在检察机关未将王某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情况下,法院应如何处理?29 假设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区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此案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遂将案件退回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检察院便将案件移送市检察分院审查。分院经审查,也认为对被告人刘某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便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查后,认为根据被告人的犯罪动机和情节等,尚不够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不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将案件退回检察分院。问: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 3
12、0 2004 年 8 月,经营烟酒的个体户韩某先后从未成年人张某、马某处购进“万宝路”牌、“红塔山”牌等到香烟七条零七包,并付给对方人民币 380 元,在购买过程中,韩某曾问过张、马香烟来源,张、马声明不是赃物。同年 10 月 25 日晚,某市公安局干事民警吴某等到驾摩托车到韩某住所,未声明理由,即用摩托车将韩某带到市公安局进行讯问,同时将韩某营业执照及酒类专卖许可证扣缴一直未还。对此,韩某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执照及许可证。而市公安局则认为,暂扣韩某证照是追赃手段,属于刑事侦查行为。问题:根据行政行为理论,评某市公安局的行为。二、论述题31 某报不久前曾刊登了这样一则新闻:一位长得人高马
13、大的小伙子来到当地一家医院,向医生表达了一个令人吃惊的意愿:谁愿出资帮他渡过难关,他愿捐出身体的任何器官作为回报!但由于国家早有明文规定,活体器官不能捐赠,院方拒绝了他的要求。另有一则相关报道:在某市医院,一名患脑出血救治无效的打工妹,因拖欠医院医疗费两万多元,无力偿还,其家属决定将该打工妹的眼角膜无偿捐献给该市眼科医院,希望以此抵销拖欠的医疗费。现其家属已经在无偿捐献眼角膜志愿书上签字,但医疗费用是否一笔勾销,至今尚未有结果。还有一则报道:某市外来青年阿泉因负债累累,便在该市小镇上粘贴广告,称不接受社会援助,但坚持出售自身各种器官。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
14、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3字数不少于 500 字。32 办假证,和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一样,让人深恶痛绝。然而,近年来,这一疯行全国大大小小城市街头、天桥的涂鸦广告,非但没有减少,却大有不断扩张之势。起初在城市的墙头、天桥涂鸦,之后到中小城市发展,而现如今,城郊甚至是县城的墙头,这种龙飞凤舞的涂画也并不鲜见。如今更有甚者,堂而皇之地站在闹市的路旁问过往的行人,直接询问他们将制造的假证件流入社会,使很多人利用假文凭、假学历来求职晋升。问题: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3字数不少于 500 字。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卷 38
15、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正确答案】 甲乙之间的抵押关系有效。【试题解析】 担保法第 33 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 34 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本案中,甲乙之间订有抵押合同,且抵押物不是担保法第 42 条规定的必须登记的财产。担保法第 43 条规定,当事人以其他财产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故甲乙之间的抵押合同合法有效。2 【正确答
16、案】 甲父与乙之间的抵押关系无效。【试题解析】 担保法第 37 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 34 条第 5 项、第 36 条第 3 款规定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中学校舍是教育设施,依法不得抵押,所以甲父与乙之间的抵押关系无效。 3 【正确答案】 甲丙之间是质押法律关系。有效。【试题解析】 担保法第 62 条规定,本法
17、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第 64 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本案中,甲丙之间订有质押合同,并且甲已将名画移交于丙占有,故甲丙之间的质押法律关系合法有效。 4 【正确答案】 丙丁之间是加工承担合同法律关系,因丙拖欠修复费,丙丁之间形成留置法律关系。【试题解析】 丙委托丁修复名画,丙是定作人,丁是承揽人,两者之间形成加工承揽法律关系。根据担保法第 82 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留置,是指邻里本
18、法第84 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记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该法第 84 条规定,因保管、运输、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本案中,丁是留置权人,丙是债务人,丙丁之间的留置关系合法有效。5 【正确答案】 丁可以优先行使留置权。【试题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 79 条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本条表明,在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同时存在同一抵押标的物上
19、时,留置权优先于已登记的抵押权,已登记的抵押权又优先于质权,因而留置权当然优先于质权。本案中,丁享有合法的留置权,因而丁可以优先受偿。注意,在担保物权竞合的情况下,留置权最优先,其次是已登记质权,再次是已登记的抵押权。在抵押权和质权都未已登记时,质权优先于抵押权。6 【正确答案】 该幅名画的所有权最后属于戊。【试题解析】 戊因为善意取得而享有该幅名画的所有权。所谓善意取得,是指原物由合法占有人有偿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即不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本案涉及三种担保物权法律关系,解答的关键是要理解担保物权的竞合问题。所
20、谓担保物权竞合,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存在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此时何种担保物权的效力优先的问题。考生应当深刻理解各类担保物权,抓住各类担保物权的本质,才能正确解决此类问题。 7 【正确答案】 广发公司发行债券,存在以下问题:(1)净资产额不足人民币 6000万元(注册资金 8000 万元减去对瑞祥公司的债务 2100 万元,其净资产额为 5900 万元);(2)累计债券总额大约占公司净资产额的 508%(30005900),超过了公司净资产额的 40%。【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161 条第 1 款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
21、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累积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 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正确答案】 不合适。只有债券票面总值超过 5000 万元的,才由承销团承销。证券公司对证券的承销可采用包销和代销的方式。【试题解析】 证券法第 25 条规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面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第 26 条第 1 款规定:“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超过九十日。
22、”可见,承销的方式有代销和包销两种。 9 【正确答案】 乙公司在承销证券时,不应提前预留所代销的证券;甲公司不能接受客户丁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丙不得为客户戊融资。【试题解析】 证券法第 26 条第 2 款规定:“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事先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所以,本案中,乙公司认为有利可图,便预留 1500 万元债券,是错误的。其应当保证优先出售给认购人。证券法第 142 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的买卖、选择证
23、券的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证券法第 141 条规定:“证券公司接受委托卖出证券必须是客户证券账户上实有的证券,不得为客户融券交易。证券公司接受委托人买入证券必须以客户资金账户上实有的资金支付,不得为客户融资交易。”10 【正确答案】 应该由广发公司负主要责任,证券公司负次要责任。【试题解析】 证券法第 13 条第 1 款规定:“发行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本案中广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债券的过程中,隐瞒了负债的事实,属于虚假陈述,因而应负主要责任。证券法第 24 条规定:“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
24、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进行销售活动;已经销售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纠正措施。”本案中,在发行过程中,证券公司才发现文件有重大遗漏。可见,证券公司在审核时未尽注意义务,也存在一定的过失,因而其对发行费用应负次要责任。 11 【正确答案】 赵某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由北京市辖区内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试题解析】 对证券市场民事赔偿诉讼,我国经历了从暂不受理到有条件的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 8 条规定:“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有地的市、计划单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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