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际司法考试卷四(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模拟试卷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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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司法考试卷四(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模拟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以德配天 ”2 “明德慎罚 ”3 “亲亲”和“尊尊”4 宗法制度5 嫡长子继承制6 周公制礼7 吕刑8 九刑9 遗训10 殷彝11 礼12 “出礼则人刑 ”13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14 群饮15 “嘉石之制 ”16 赎刑17 “三赦之法 ”18 “三宥之法 ”19 “眚”、“非眚”、“ 惟终” 、“非终”20 “罪疑从轻 ”、“罪疑从赦”21 “刑罚世轻世重 ”22 质剂、傅别23 “一夫一妻多妾 ”制24 “婚姻六礼 ”25 “七出三不去 ”26 宗祧继承27 大司寇28 “束矢”、“钧金”29 五听30
2、 西周宗法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31 简述西周时期的法律形式。32 吕刑的主要内容是什么?33 西周时期“ 礼” 与“刑”的关系是什么?34 如何理解“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这一重要法律原则 ?35 西周时期的主要刑法原则与刑事政策有哪些?36 如何理解“ 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的刑事处罚原则 ?37 何谓“三国三典 ”,它反映了西周时期怎样的刑事政策?38 简述西周时期的民事制度。39 简述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40 简述西周时期的继承制度。41 简述西周司法机关的组成。42 鬲攸从田租案。此案载于西周周厉王时鬲攸从鼎铭文中,是一起发生于约公元前 9 世纪的田租争讼案。案件大意是:这天,
3、周王在周康宫的夷王太室,鬲从向周王控告攸卫牧违约不付田租。周王让虢旅处理此案,虢旅让攸卫牧立誓,如果再不付田租就处罚其流放刑,攸卫牧立誓,败诉。从此材料可以看出西周时期哪些法律问题?43 牧牛争讼案。此案载于西周铜器亻朕匜鼎铭文中,是西周周厉王或宣王时的一个诉讼案件的判决。案件大意是:三月的甲申日,周王在上宫,伯扬父宣判牧牛的罪说,牧牛过去任职时竟敢和他的长官争讼,违背了自己立下的誓言,如今要再立誓言,已到的五人相信才可再去会职。本应打一千鞭,施以墨刑,现在宽赦了,赦免应打的五百鞭改为罚金三百锊。牧牛立誓,缴了罚金。此材料可以看出西周时期哪些法律问题?二、论述题44 试述西周时期法律思想的发展
4、变化。45 试论述西周时期的主要诉讼制度有哪些?国际司法考试卷四(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模拟试卷 1 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正确答案】 “ 以德配天 ”是西周统治者在继承夏商两代 “天讨”、“ 天罚”等神权法思想的基础上提出的思想主张。西周统治者指出天命不是固定不变的,作为世间万事万物的最高主宰,上天对所选择的人间君主并无特别的亲疏或偏爱,只会选择那些有德者,将天命赋予他们,并保佑他们完成自己的使命。人间的君主一旦失去应有的德性,也就会失去上天的保佑和庇护,天命随之消失或转移,新的有德者会取而代之,夏商王朝的覆灭就说明了这个道理。在中国历史上,“以德配天” 理论的提出是政治理论上的一个巨大的
5、进步。【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2 【正确答案】 “ 明德慎罚 ”是西周统治者在“以德配天”的基本政治理论之下提出的法律主张,并将此作为国家处理立法、司法事务的指导理论。所谓“明德“就是主张崇尚德治,提倡德教;所谓“慎罚” 就是主张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审慎、宽缓。“明德慎罚 ”的主张实际上就是强调将教化与刑罚结合。【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3 【正确答案】 “ 亲亲” 和 “尊尊”是西周时期礼治的核心内容。所谓 “亲亲”是要求在亲族范围内,人人都应爱自己的亲属,按照自己的身份行事,亲疏远近、尊卑长幼都有明确的次序;所谓“ 尊尊 ”是要求在社会范围内,人人都要尊敬一切应该尊敬的
6、人,人人都要恪守自己的名分,君臣、上下、贵贱都有明确的分野,有明确的等级秩序。“亲亲 ”的核心是孝, “尊尊”的核心是忠。“亲亲”原则所维护的是以父权为中心的家庭、家族伦理关系;“尊尊” 所维护的是以君权为中心的社会秩序。【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4 【正确答案】 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中存在的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组织与国家制度相结合,以保证血缘贵族世袭统治的政治形式。宗法制度的中心,仍是掌握国家社会最高权力的周天子,天下的一切土地和臣民,都属于周天子所有。天子以下逐级分封诸侯王、卿大夫、士,分别在自己的领地享有行政、司法、军事等方面的权力。这样层层分封,就形成了周天子、诸侯王、卿
7、大夫、士等相互间的支配和依赖的关系,形成了层层相依的等级结构,形成了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以周天子为中心的家天下的宗法制度。【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5 【正确答案】 嫡长子继承制是西周时期领地、身份和财产的继承制度。从天子、诸侯王到卿大夫到士,他们的领地、身份以及相应权力、利益等,都只能由宗主的正妻所生长子来继承。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嫡长子为“大宗” ,其他兄弟、领主相对于嫡长子则为“ 小宗” 。【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6 【正确答案】 周公制礼是指西周初期周公整理礼制的活动。周公在摄政期间,将夏、商两代的礼制加以折衷损益,加上周族自己原有的礼制,制定了一套通行全国的系统的礼制。经
8、过周公制礼以,周礼作为内涵广泛的言行规范调整着西周社会各方面的社会关系。【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7 【正确答案】 吕刑是西周时期周穆王命司寇吕侯所作的刑书。吕刑的内容已无法考证,尚书.吕刑记载了周穆王命吕侯进行法律改革的大致情况。【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8 【正确答案】 九刑是西周刑罚的泛称。据左传记载,“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史籍中关于西周“ 九刑”的记载说明西周已有比较完整的刑书,作为统治阶级定罪科刑的依据,也从一个侧面说明西周时期已经出现了带有开创性的立法创制活动。【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9 【正确答案】 遗训是指商朝时期由前代、先王留下的规则、习惯。西周时期,在
9、统治那些被征服的殷商遗民时,可以适用“遗训” 这些适合时宜、对现实统治无害的殷商时代的法规。【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10 【正确答案】 殷彝是指商朝的某些法规或习惯。在统治那些被征服的殷商遗民时,可以适用“ 殷彝” 这些适合时宜、对现实统治无害的殷商时代的法规。【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11 【正确答案】 礼是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存在的、旨在维护宗法血缘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和言行规范的总称。作为一种言行规范,“礼” 最早源于氏族时代的祭祀风俗。周公在摄政期间,将夏、商两代的礼制加以折衷损益,加上周族自己原有的礼制,制定了一套通行全国的系统的礼制。经过周公制礼以后,周礼作
10、为内涵广泛的言行规范调整着西周社会各方面的社会关系。“礼” 也是法律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12 【正确答案】 “ 出礼则人刑 ”是西周时期“礼”、 “刑”运用关系的思想主张。西周时期的“礼”与“刑”都是当时维护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社会规则,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表里,共同构成了西周社会完整的法律体系。其中“礼” 是积极、主动的规范,是禁恶于未然的预防;“刑” 是消极的处罚,是惩恶已然的制裁。凡是 “礼”所禁止的行为,亦必然为“刑” 所不容,即所谓“礼之所去,刑之所取”。【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13 【正确答案】 “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是中国古代
11、社会长期存在的一项法律原则,各朝统治者经常以这项原则,作为为官僚、贵族提供法律特权的理论根据。作为一项法律原则,其重心在于强调平民百姓与官僚之间的不平等,强调对于官僚贵族等统治阶层社会特权的维护。【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14 【正确答案】 群饮是西周时期的主要罪名之一。西周初年,周公等西周统治上层在总结殷商灭亡的经验教训时认识到,殷商王朝统治阶层酗酒废事是导致政治腐败、社会混乱的一个重要诱因,为此,周公曾再三告诫,予以禁止。【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15 【正确答案】 “ 嘉石之制 ”是西周时期的一项主要刑罚制度。按 周礼的说法,“嘉石之制”就是将那些轻微犯罪人,束缚其手脚,坐于
12、“嘉石”一定时日,使其思过、悔改,然后交给司空,在司空的监督下进行一段时间的劳役,期满后释放。“嘉石之制”已经具备了劳役刑的各种要素,因而可以说是中国劳役刑制度的开端。【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16 【正确答案】 赎刑是一种用一定数量的财货折抵刑罚的刑罚执行方法。西周时期的赎刑制度已经比较完备,它一般适用于疑案,或是针对少数上层贵族使用。由于数额巨大,只有上层贵族才能以铜赎罪,所以,赎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保障少数贵族、官僚特权的制度。【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17 【正确答案】 “ 三赦之法 “是西周时期对老幼犯罪减免刑罚的刑法原则。对于幼弱、老耄、蠢愚三种人,如果触犯法律,应该减轻
13、、赦免其刑罚。这一原则正是西周时期“明德慎罚 ”法律思想以及 “亲亲”礼治原则在刑法定罪量刑方面的具体体现。作为一项“矜老恤幼 ”的典型制度,被后世所继承和发扬。【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18 【正确答案】 “ 三宥之法 ”是西周时期的主要刑法原则之一。即对三种情况下犯罪要宽宥、原谅:“ 一曰过失,二曰弗知,三日遗忘” 。这种制度说明当时对于过失犯罪,对于犯罪在主观恶性上的差别,已经有比较清楚和深刻的认识。【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19 【正确答案】 “ 眚” 、“非眚”、“惟终” 、“非终”是先秦典籍中关于过失与故意、惯犯与偶犯区分的记载。“眚” 是指过失,“非眚”即故意, “惟
14、终”是指惯犯,。“ 非终”则是指偶犯。这一原则也说明,西周时期在根据主观恶性来确定刑事责任等刑法理论上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20 【正确答案】 “ 罪疑从轻 ”、“罪疑从赦”是西周时期的主要刑法原则之一。西周时期,为保证适用法律的谨慎,继承和发扬了疑罪从轻的传统,在司法实践中贯彻和推行“罪疑从轻 ”、“罪疑从赦”的原则,对于疑案难案,采取从轻处断或加以赦免的办法。“罪疑从轻 ”、“罪疑从赦”原则的推行,也是西周 “明德慎罚”思想的具体体现。【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21 【正确答案】 “ 刑罚世轻世重 ”是西周时期的重要的刑事政策。西周初年,以周公为代表
15、的西周统治者在总结前代政治经验和用刑经验基础上提出了这一理论,并以此作为国家的基本刑事政策,来指导法律实践。主张“刑罚世轻世重” ,就是说要根据时势的变化、根据国家的具体政治情况和社会环境等因素来决定用刑的宽与严、轻与重。这一理论是长期的政治统治和用刑经验的结晶,对后世各封建帝王用法用刑有很大的影响。【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22 【正确答案】 质剂、傅别是西周时期比较普遍的两种民事契约形式。“质剂” 是使用于买卖关系中的契约形式;“傅别” 是使用于借贷关系中的契约形式。质剂与傅别的出现表明西周的契约关系比以前有了较大的进步。【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23 【正确答案】 “ 一夫一
16、妻多妾 ”制是商周时期法律确认的婚姻家庭制度。按照宗法制度的要求,从天子到诸侯到平民百姓,一个男子只能有一个“妻子” ,即正妻。除正妻以外,男子还可以合法地拥有数量不等的侧室,即“妾” 。【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24 【正确答案】 “ 婚姻六礼 ”是西周时期婚姻缔结的礼仪。具体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西周时期的“婚姻六礼” 对以后各朝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25 【正确答案】 “ 七出三不去 ”是西周时期在解除婚姻方面的一套完整的制度。“七出”以称“七去”,是西周时期男子可以休妻的七项条件。具体指: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
17、疾、口多言、盗窃,女子若有上述七种情形之一,丈夫即可有正当的理由合法地休妻。“ 三不去 ”是西周时期男子休妻的三项限制。具体指: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女子若有“三不去” 理由之一者,夫家即不能休妻。【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26 【正确答案】 宗祧继承是西周时期的有关身份和地位的重要继承制度。从周天子、诸侯王、各级领主乃至庶人,王位、爵位等政治身份以及在家族中作为大家长的身份地位,都只能由正妻所生的长子来继承。如果正妻无子,则在诸妾所生男子中选择最贵者作为继承人。作为法定继承人,嫡长子所继承的是对整个家族的统治,包括对家族成员的领导权、对家族财产的支
18、配权。这样的继承制度,能够保证家族一代一代地按照原有的秩序延续。【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27 【正确答案】 大司寇是西周时期周王之下的中央主要司法官员,作为中央“六卿”之一,辅佐周王处理全国的法律、司法事务,还具体负责一系列的司法工作。【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28 【正确答案】 “ 束矢” 、 “钧金”是西周时期的重要诉讼制度。 “束矢”是一百动箭;“钧金”是青铜三十斤。在官府受理诉讼以后,双方当事人都应该交纳“束矢”或“ 钧金”,作为诉讼费。这项制度也表明了西周时期对于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已经采用不同的审理方式了。【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29 【正确答案】 五听是西周时
19、期形成的审理案件的制度。所谓“五听“,具体指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是审判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观察方式。从“五听”的具体内容可以看出,西周时期已经开始注意到心理学的一些问题,并能够运用司法心理学的一些经验来处理案件。这说明西周时期的法律文化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30 【正确答案】 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中存在的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组织与国家制度相结合,以保证血缘贵族世袭统治的政治形式。宗法制度的中心,仍是掌握国家社会最高权力的周天子,天下的一切土地和臣民,都属于周天子所有。天子以下逐级分封诸侯王、卿大夫、士,分别在自己的领地享有行政、司法
20、、军事等方面的权力。这样层层分封,就形成了周天子、诸侯王、卿大夫、士等相互间的支配和依赖的关系,形成了层层相依的等级结构,形成了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以周天子为中心的家天下的宗法制度。从宏观上看,宗法制度构成了西周社会的基本结构。在宗法统治之下,家族组织与国家制度合而为一,家族观念、家庭家族间的伦理道德与国家的法律规范结合在一起,互为表里。【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31 【正确答案】 在西周时期,除传统的“命” 、“诰”、“ 誓”等王命,仍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广泛的调节作用外,以“礼” 为表现形式的各种习惯法,以及一些不成文的制定法,也是重要的法律形式。包括:(1)“礼”。周公在摄政期间,将夏
21、、商两代的礼制加以折衷损益,加上周族自己原有的礼制,制定了一套通行全国的系统的礼制。经过周公制礼以后,周礼作为内涵广泛的言行规范调整着西周社会各方面的社会关系。“礼” 也是法律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2)“吕刑”。吕刑是西周时期周穆王命司寇吕侯所作的刑书。吕刑的内容已无法考证,尚书.吕刑记载了周穆王命吕侯进行法律改革的大致情况。从尚书.吕刑所反映的情况看,此次法律改革的基本精神在于贯彻西周初年提出的“明德慎罚”的法制指导思想,强调在国家司法工作中,从司法官吏的选择到具体执法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慎重、崇德。(3)“九刑”。据左传记载,“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九刑是西周刑罚的泛称。史籍中关于西周“ 九
22、刑” 的记载说明西周已有比较完整的刑书,作为统治阶级定罪科刑的依据,也从一个侧面说明西周时期已经出现了带有开创性的立法创制活动。(4)“遗训”及“殷彝” 。遗训是指商朝时期由前代、先王留下的规则、习惯。殷彝是指商朝的某些法规或习惯。在统治那些被征服的殷商遗民时,可以适用那些适合时宜、对现实统治无害的殷商时代的法规。【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32 【正确答案】 吕刑是西周时期周穆王命司寇吕侯所作的刑书。吕刑的内容已无法考证,尚书.吕刑记载了周穆王命吕侯进行法律改革的大致情况。从尚书.吕刑所反映的情况看,吕刑贯彻着西周初年提出的“明德慎罚”的法制指导思想,强调在国家司法工作中,从司法官吏的选
23、择到具体执法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慎重、崇德。吕刑还论述了刑的起源,认为各种肉刑首先是苗民使用的。此外,吕刑还记述了疑罪的五刑可以收赎的方法,赎刑从此开始制度化。【知识模块】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33 【正确答案】 在先秦史籍中,“礼” 与“刑“ 是两个经常并列出现的重要范畴。到了西周时期,从宏观上看,“礼” 与“刑”都是当时维护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社会规则。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表里,共同构成了西周社会完整的法律体系。其中,“礼”是积极、主动的规范,是禁恶于未然的预防;“刑”是消极的处罚,是惩恶于已然的制裁。也就是说,“礼” 总是从正面主动地提出要求,对人们的言行作出正面的“指导”,明确地要求
24、人们应该作什么,不应该作什么,可以作什么,不可以作什么。“礼”的功能,重在 “教化”。“刑” 则相对处于被动状态,对于一切违悖“ 礼”的行为,进行刑罚处罚。凡是“礼” 所禁止的行为,亦必然为 “刑”所不容,即所谓“ 礼之所去,刑之所取” ,“ 出礼则入刑 ”。“刑”的功能,重在制裁。由于“礼”在西周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宗教、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都发挥着广泛的调节作用,所以“礼” 也构成了当时不成文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西周时期对于各种罪行、恶行的断定,也主要是依据“礼” 的精神原则和具体的礼仪规范。总之,在西周时期,“礼” 与“刑”二者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知识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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