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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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教学目标:,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充分认识提高法律意识,培养良好的法律素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教学重点、难点:,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4、实体法5、程序法6、知识产权法,1、宪法宪法是指规范民主施政规则的国家根本法,它是有关国家权力及其民主运行规则、国家基本制度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宪法概述,2、国家的根本大法,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及现存社会经济结构要求的集中反映。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社会各阶级之间、各民族之间、国家
2、机构内部各国家机关之间、国家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以及国家和公民之间的相互关系。,3、历次宪法的颁布及修改,第一,宪法的内容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根本性的问题。 第二,宪法效力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第三,宪法的制定与修改程序有特殊的规定。,(二) 宪法的基本特征,(二)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基本原则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是: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人民民主原则;保障公民权利;法制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3、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三)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五)基本经济制度,(一)公民的含义,(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概念,国家机构是指统治阶级为了实现国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互有联系的国家机关的总和。,(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中央军事委员会,(三)国务院,(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六)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七)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一)行政法的概念和原则 (二)国家行政机关与公务员 (三)行政行为 (四)行政责任 (五)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一)民法的概念和
4、原则 (二)民事主体制度 (三)民事行为制度 (四)民事权利制度 (五)民事责任制度 (六)民事诉讼时效制度 (七)合同法律制度 (八)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一)民法的概念和原则,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的原则;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禁止民事权利滥用的原则。,(二)民事主体制度,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
5、自然人、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在特定的关系中,国家也可以成为特殊的民事主体,如国家行使财产所有权或发行国库券等。,(三)民事行为制度,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等。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行为人要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三个要件同时具备时,民事行为才是合法的行为,应得到法律的确认。否则,不具备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有效条件的各种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一部分意思表示不真实、违背自愿
6、原则所为的民事行为是可撤消或可变更的民事行为。,民事行为之代理制度,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来实现民事权利。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或者法律规定以及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指定,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制度。按照代理权产生的根据不同,可以把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四)民事权利制度,1、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利2、债权3、人身权4、知识产权和继承权,(五)民事责任制度,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民法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包括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和侵权行为的民事责
7、任。 依据我国民法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上述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而且不排除同时适用其他法律制裁。,民事责任之违约责任,违反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适当地履行自己依照合同应履行的合同义务。违反合同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全部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三种:继续全面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六)民事诉讼时效制度,1.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时效制度。
8、2.一般诉讼时效是指由民法统一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民法通则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3.特殊诉讼时效是指法律特别规定的时效期限:民法通则规定下列四种性质的案件,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合同法规定,因国际贸易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诉讼时效为4年。,(七)合同法律制度,1、合同的概念 2、合同的形式 3、合同的内容 4、合同的订立 5、合同的有效要件 6、合同的责任,(八)知识产权法律制度,1、概念: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基于智力的创造 性活动取得成果后,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2
9、、特点:无形性;财产、人身权双重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3、种类: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科技成果权。,案例分析 杨某(女)与肖某(男)是大学同学,毕业后分在同一个城市工作,并建立了恋爱关系。两人平时省吃俭用,共同积累了数千元,购买了一台电视机、放像机、一张沙发床等结婚用品,在街道办事处领取了结婚证,准备在“五一”节举行婚礼。但肖某在4月份的一次车祸中不幸死亡。处理完肖某的后事后,在处理结婚用品时,杨某与肖某的父母之间产生了分歧。杨某认为,这些东西是她和肖某的共同财产,现在肖某死亡,这些财产自然应归自己所有。而肖某的父母认为,杨某同自己的儿子只是登记了,既未举行婚礼,又未同
10、居,他们不是事实上的夫妻,所以结婚用品应由肖某父母继承所有。在此案中,结婚用品应如何处理?,解析:要正确解答上述问题,就要搞清下述几个问题:(1)杨某与肖某是否是合法夫妻?(2)结婚用品的所有权问题?(3)对肖某的财产如何处理?,(一)经济法概念和原则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三)税法法律制度,1.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言之,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经济关系,即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它包括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宏观调控关系和社会保障关系等。,(一)经济法概念和原
11、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经济法始终的、经济主体在经济运行中应当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 (1)保障和促进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 (2)国家调控原则 (3)鼓励自由竞争和反不正当竞争相结合的原则 (4)提高效率与维护公平相统一的原则,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消费者是指为了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或单位。消费者权益是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得的利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国家在调整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
12、法的规定,我国消费者主要享有下列权利: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依法结社权;获取知识权;获得尊重权;监督批评权。,3、消费者权益的保护(1)国家的保护。(2)社会的保护。(3)消费者组织的保护。4、争议的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权益争议时,可通过五种途径解决,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工商、物价、计量等管理部门)提出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税收法律制度,1、税法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国家权力,依法向纳税人征收货币或实物,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取
13、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具有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的特征。税法是国家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产生的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目前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有:个人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海关法和有关税收的法规。,(1)流转税:是以商品流转额和提供劳务的销售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土地增值税。 (2)所得税:也称收益税,是以纳税人的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主要包括企业(内资企业、涉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企业所得税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纳税人,在每一纳税年度内某企业在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
14、其他所得额为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率采用33%的比例税率。,2、我国现行税收种类,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个人所得税,采取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为主和纳税人自行申报为辅两种征纳方法。 在税收减免方面,省(部、军)以上单位及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利息,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和救济金,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离退休工资、补助等均应免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等,经批准可以减征。,(3)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拥有的财产数量和价值为征税对象的税种。主要包括:房产税、地产税、契税、车船使用
15、税等。 (4)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及其级差收入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它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5)行为税:亦称特定目的税,是对某些特定行为征收的税种。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屠宰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3、税收征收管理,税收征收管理是指国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依法征收税款和进行税务监督管理活动。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了以下主要内容: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是指违反税法的行为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纳税人违反税务申报、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规定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或处以相应罚款。纳税人偷税、欠税、抗税、骗税,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
16、缴其不缴、少缴、拒缴的税款,并处以相应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税法规定任意减税、免税、或串通进行偷税活动、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的,应分别情况追究其行政、经济和刑事责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我国还存在着许多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给国家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我们应给予严厉的打击。,4、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一)刑法概念和原则 (二)犯罪概述 (三)刑罚制度 (四)犯罪种类,1、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1)区别,违法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也不大,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刑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承担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一般
17、强制性措施),受到刑事处罚。(包括严厉的强制性措施,如剥夺人身自由、没收财产、甚至剥夺生命权),都是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2、防微杜渐,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行为,(一)刑法概念和原则,1、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我国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刑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刑法仅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刑法典。广义的刑法是指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关于犯罪和刑罚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刑法的基本原则,罪行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二)犯罪概述,1、犯罪的
18、概念、特征犯罪是指刑法规定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刑法第13 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可见,犯罪必须具备三个基本特征:即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这是犯罪的最本质的特征;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犯罪构成,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
19、犯罪的主观方面,2、成立犯罪必须具备四个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社会关系,我国刑法所保护,犯罪行为所侵犯,犯罪对象,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人或物,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行为,犯罪结果,方法,地点,时间,手段,犯罪主体有意识、有意志并危害社会的行为,犯罪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客体所造成的损失。,作为和不作为,犯罪主体,自然人,单位,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行双罚原则,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不满14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14-16周岁),因不满16周岁不处罚的,责令管教或收容,负刑事责任年龄 (16周岁以上),减刑期 (14-18周岁)
20、,刑事责任能力,辩认和控制,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人,轻度精神病人,聋哑人、盲人,醉酒的人,犯罪的主观方面,故意,过失,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一种心理状态,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4、排除犯罪的事由: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表面上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并不符合犯罪构成依法不成立犯罪的事由。我国法定的排除犯罪的事由有两种,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
21、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行卫。,正当防卫,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限度条件,刑法第20条第2款明确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较小合法权益以保护较大合法权益的行为。,起因条件,时间条件,状况条件,限度条件,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
22、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较小合法权益以保护较大合法权益的行为。,时间条件,时间条件,起因条件,对象条件,限度条件,限度条件,起因条件,状况条件,5、故意犯罪的形态,所谓犯罪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出现,结局所呈现的状态,即犯罪预备,未遂、中止与犯罪既遂。故意犯罪形态,在犯罪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停下来所呈现的状态,这种停止不是暂时性的停顿,而是结局性的停止,即犯罪行为由于某种原因不可能继续向前发展了。犯罪行为是一个
23、过程,但并非任何犯罪行为都能顺利实现,并非任何犯罪人都能实现预期目的,有的人为了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有的人着手实行犯罪后,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有的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地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有的人则是按预定的计划实施了犯罪,并产生了犯罪结果,于是故意犯罪就呈现了不同的形态。,未完成罪概述,提示:间接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中不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结果犯已完成罪 犯罪既遂 行为犯 犯罪形态 危险犯犯罪预备未完成罪 犯罪未遂犯罪中止预备阶段 实行阶段 犯罪既遂犯罪预备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中止犯),着手,犯罪预备,案例讨论主观特征
24、特征: 客观特征 概念 (刑法第22条第一款) 认定 刑事责任 同步测试题,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 与犯意表示的区分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未遂,案例讨论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特征 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概念 (刑法第23条第一款)实行终了的未遂以实行终了为准 种类 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能犯的未遂 以实际达到既遂状态为准不能犯的未遂 刑事责任同步测试题,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经着手实行
25、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某甲,买毒药,下毒药,犯罪既遂,杀死某乙,犯罪预备,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可以比较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毒药失效,某乙未死,犯罪未遂,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中止,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未得逞,倒掉毒药,自动中止,可以比较既遂犯从轻、减轻,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某乙服毒,送医院,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主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共同犯罪人,从犯,教唆犯,胁从犯,主犯,(四)刑罚制度,1、刑罚的目的和体系刑罚,是指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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