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剖华为虚拟股权激励方案(最全版,含持股比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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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度解剖华为虚拟股权激励方案 2014 年 3 月 4 日来自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的一篇文章继续披露 华为 员工目前的持股情况。我们可以更详细地看出华为的员工持股状况: 1、 华为 公司 99%股票 由 80000 名员工持有(目前华为约有 150000 名员工),这一数字在 2011 年 12 月为 65596 名, 2012 年 12 月为 7.43 万名。 2、 华为 员工是通过 “工会 ”持股。绝大多数员工的 持股量为数万股(工作 3 年的14 级员工),而极少一部分人的持股量达到了数百万股。 3、该计划当前对于 华为 公司 股票 的定价为每股 5.42 元人民币,员工购买数万股需要几十
2、万元。 2010 年每股分红 2.98 元, 2011 年为 1.46 元。据悉,去年每股分得的 红利 为 1.41 元人民币,相当于以当前价格买入将获得 26%的收益率。 4、 华为 在 2009 年财报中首次披露股权结构 当年 任正非 持股 1.4%。华为控股是 100%由员工持有的私营企业。 5、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为止, 华为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的持股比例为98.82%, 任正非 出资比例为 1.18%,参与 员工持股计划 出资占公司 总股本 的0.21%,两项累计,任正非在华为的总持股比例接近 1.4%。 6、 华为 根据 1997 年建立的 员工持股计划 (
3、ESOP)授予高绩效员工 股票 ,按照该员工的工作水平和对公司的贡献决定其获得的股份数。 7、 华为 的 员工持股计划 为激励员工而设,而该计划也使华为得到大量流动资金。但持股员工必须满足是 “中国公民 ”的条件。 8、 华为 公布股权计划的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反驳美国 怀疑中国政府在 华为公司 的日常运作中影响投资决策。 9、每个目前受雇于 华为 的持股员工都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股东代表,选举为每五年一次。持股员工会选出 51 人作为代表,再从 51 名代表中选出华为 17 人 董事会 的成员以及 监事会 。 回顾 华为 公司员工持股始末,从 “全员持股 ”到内部发行虚拟股,在 股票 的虚实转换之
4、间,其实质上是一种对分红激励制度和融资体系的大胆尝试。 然而,这套支撑了 华为 12 年高速成长的体系,目前因虚拟股涉及 银行信贷 被监管部门叫停而面临困局。 华为 虚拟股信贷困局,也从另一个角度揭示出,中国完善公开市场的期权股权制度的必要 性与紧迫性。有时监管过于审慎,扼制了金融创新的可能,而中国的制度创新不乏企业 “违规 ”操作的推动。如果可以通过公开市场实现有效的激励与融资,那么华为目前面临的虚拟股信贷断流,或许是一个好的转机。 财经杂志原文: 每年此时,表现优异的 华为 技术有限公司 (下称 华为公司 )员工们会被主管叫到办公室里去,这是他们一年当中最期待的时刻。这些华为公司的 “奋斗
5、者 ”们会得到一份 合同,告知他们今年能够认购多少数量公司 股票 。 这份合同不能被带出办公室,签字完成之后,必须交回公司保管,没有副本,也不会有持股凭证,但员工通过一个内部账号,可以查询自己的持股数量。 往年,为了购买 股票 ,这些 华为 公司的 “幸运儿 ”还会签署另外一份合同: 工商银行 、 平安银行 、 中国银行 、 建设银行 四家银行的深圳分行每年为他们提供数量不等的 “个人助业贷款 ”,数额从几万到几十万元甚至更高,这些贷款一直被华为员工用于购买股票。 不同消息来源均指出,四家商业银 行总计为 华为 员工提供 股票 贷款高达上百亿元,直到 2011 年被叫停。 2012 年 3 月
6、 31 日, 华为 董事会 秘书处向华为员工发布关于 2011 年虚拟受限股收益分配操作及有关还款等资金安排的通知,明确 2012 年虚拟受限股只能通过 自筹资金 购买,银行将不会再提供购买 股票 所需的贷款。 虚拟受限股 (下称虚拟股 ),是 华为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授予员工的一种特殊 股票 。拥有虚拟股的员工,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分红,以及虚拟股对应的公司 净资产 增值部分,但没有所有权、表决权,也不能转让和出售。在员工离开企业时,股票只能由华为控股工会回购。 经过十年的连续增发, 华为 虚拟股的总规模已达到惊人的 98.61 亿股,在 华为公司 内部,超过 6.55 万人持有 股票 ,收
7、益相当丰厚。 2010 年,股票购买价格为 5.42 元,每股分红 2.98 元,收益率超过 50%。 2011 年,预计分红为每股 1.46元,对比前一年大幅下滑,但收益仍非常丰厚。 分享 华为 1987 年, 任正非 与五位合伙人共同投资成立深圳市 华为 技术有限公司 (即 华为公司 前身 ),注册资本仅 2 万元,当时,六位股东均分股份。三年后,华为公司即自称实行广泛的 “员工持股制度 ”。 在 电信 、 IT 等高科技领域,各个公司最为核心的资源不是固定资产,而是掌握核心技术的员工,且行业内人员的流动性较大。正因如此, 华为 公司、 中兴通讯 等公司之间对于 核心员工 的争夺异常激烈,
8、给核心员工配发公司 股票 和期权,以便留住人才,是这些高科技公司普遍采取的方法。 自 1990 年起, 华为 公司员工开始以每股 1 元的价格购入公司 股票 ,此外,华为与各地 电信 、行业客户成立的合资公司员工,也享有认购资格。当时每个持股员工手中都有华为所发的股权证书,并盖有 华为公司 资金计划部的红色印章。 每股 1 元的价格相当诱人。 1993 年, 华为 公司每股 净资产 为 5.83 元, 1994 年每股净资产 为 4.59 元, 1995 年每股净资产为 3.91 元,但每股 1 元的认购价格一直延续到 2001 年。在获取银行融资较为困难的初期, 华为公司 依靠这种内部融资的
9、方式渡过了难关。 1997 年,华为的注册资本增加到 7005 万元,增量全部来自于员工股份。 1998 年至 2000 年,华为的内部股激励机制一度让华为的业绩急速飚升。 至 1994 年,为了规范各公司各种形式的员工持股计划,深圳市出台深圳市国有企业内部员工持股试点暂行规定。但由于一些地方出现了内部职工股权证的非法交易, 1993 年、 1994 年国务院和原国家体改委两次发文,要求 “立即停止内部职工股的审批和发行 ”。 1997 年 6 月, 华为 公司对股权结构进行了改制,使其看起来相对简单。改制前, 华为公司 的注册资本为 7005 万元,其中 688 名华为公司员工总计持有65.
10、15%的股份,而其子公司华为新技术公司的 299 名员工持有余下的 34.85%股份。改制之后,华为新技术公司、华为新技术公司工会以及华为公司工会分别持有华为公司 5.05%、 33.09%和 61.86%的股份。 同时, 华为 公司股东会议决定,两家公司员工所持的股份分别由两家公司工会集中托管,并代行股东表决权。 虽然身为民营企业, 华为 还是将自己的员工持股方案上报了深圳市体改办。当年 11 月,体改办对 华为公司 内部员工持股方案作出批复,原则上同意其改制方案。 2001 年,深圳市政府颁布了新的深圳市政府内部员工持股规定,适用范围扩大到了民营企业。当时的员工持股规定中明确规定,员工持股
11、会 (下称持股会 )负责员工股份的托管和日常运作,以社团法人登记为公司股东。 具体而言 ,持股会要设置员工持股名册,对员工所持股份数额、配售和缴款时间、分红和股权变化情况均需记录。在调离、退休以及离开公司时,将由持股会回购股份,所回购的股份会转做预留股份。 但 华为 公司的持股运作并不完全如上。在暂行规定中指出, 股票 的回购价格是上年的每股 净资产 价格, 华为公司 因为长期实行 1 元每股的认购价格,因而也长期实行了每股 1 元回购的做法。这给华为带来一场诉讼。 外界真正窥见 华为 公司股权的定价机制就是借由这起发生在 2003年的诉讼。是年, 华为公司 的两位资深员工 刘平和黄灿,将其告
12、上法庭。原因之一就是,华为公司是根据双方合同中约定的以每股 1 元的价格,而不是以每股 净资产 价格回购 股票 。两位员工还认为,华为所用做增资的应付红利中也应有自己的利益,他们应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享有股权的增值。 华为 员工与 华为公司 所签署的参股承诺书中明确规定,员工辞职或因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被辞退等丧失持股资格之一的情况时,需要将所持股份以原值退回公司。这一规定有违于公司法规定的同股同权原则。 最终,深圳市中院和广东省高院判两位员工败诉。广东省高院认为,因为 华为 员工的股份没有在工商登记 按照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记只限于发起股东,非发起股东不需要登记,因此当时除副总裁纪平外,其余员
13、工股东全部未在工商部门进行记名登记。所以关键的证据是华为与员工之间的合同,华为工 会的持股数只能作为参考,原告的主张 “没有契约依据和法律依据 ”。 在 华为 体系内外,这一案件波及甚广,当时引起了国内的法律界和企业家阶层的广泛讨论。了解此案的人士对财经记者分析,刘平黄灿案的认定意味着,员工与公司之间只是合同关系,而非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在 华为公司 股票 诞生起,华为员工手中的股票与法律定义 的股权就不相同,员工不是股东,而工会才是股东,员工享有的只是某种意义上的合同利益或者权益,而非股权。此时的 “员工持股制度 ”更近乎于一种分红激励和融资手段。 “虚拟股激励 ” 通过虚实之间的悄然转换,华
14、为在治理结构上已经从一家号称全员持股公司变成由两家实体股东所控制的公司 在两位员工发难之前,华为公司其实已经决意改变实行了十年的员工持股方案。 1998 年,华为公司高层赴美考察期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制度,一种名为虚拟股的激励制度进入其视野。 虚拟股的体系当中,明确了持股人没有所有权、表决权,且 这种股票不必经过证券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繁琐的审批程序,非上市公司的虚拟股体系也避免了公开市场所带来的股价的波动影响。 随后,华为公司延聘人力资源公司韬睿顾问设计了虚拟受限股体系。 2001年 7 月,华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股票期权计划,推出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虚拟股票期权计划暂行管理办法。如此前的历次改制一样
15、,这一计划得到了深圳市体改办批复同意。 华为公司并不是第一家在中国采取虚拟股制度的公司,几乎在它推出虚拟股的同时, 1999 年 6 月,上市公司上海贝岭 (600171.SH)推出了虚拟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部分员工一批模拟的股票,公司股价的增益为员工所得的奖金收益。此外,银河科技 (000806.SZ)也出台了类似的做法。 然而,与两家上市公司不一样,华为公司的虚拟股体系没有公开市场的价格体系参照,华为公司采取的是每股净资产的价格,相关净资产的计算参照四大审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毕马威公司的审计报告。但具体的计算方式并不公开,即使华为的高层员工也不得而知。这与玫琳凯等美国公司的虚拟股实践不同,这些
16、公司均采取聘用外部专业公司评估股价的办法。 推出虚拟受限股之后,华为公司员工所持有的原股票被逐步消化吸 收转化成虚拟股,原本就不具实质意义的实体股明确变为虚拟股。当时,有两个有利条件助推其在风平浪静之中完成了体量巨大的实体股到虚拟股的转变:一是,当时正值网络泡沫破灭之时,华为公司正经历历史上的第一个冬天,许多员工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期望不高,且分红收益较低。此外,任正非当时鼓励大批员工 “辞职再回岗 ”以便完成股票回购,包括董事长孙亚芳也参加了这一计划。而包括李一男在内的一批华为资深员工陆续离职创业,他们手中的股票也被回购到工会手中。 华为公司股票在虚实之间的悄然转换,意味着其在治理结构上已经从一
17、家号称全员持股公司变 成由两个实体股东所控制的公司。 1997 年改制时,华为公司和华为新技术公司的股东会议决定,两家公司员工所持的华为公司股份分别由两家公司工会集中托管,此后,到 1999 年 6 月,华为公司工会以现金收购了华为新技术公司所持的 5.05%股份,同时收购了华为新技术工会所持有的 21.24%的华为公司股权。至此,华为公司两家股东 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会和华为新技术公司工会,分别持有 88.15%和 11.85%的股份。 2000 年 12 月,华为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华为新技术公司工会持有的 11.85%的股权并入到华为公司工会,任正非独立股东的地位在这次董事会上也第一次
18、得到确认。华为公司将任正非所持的 3500 万元股份单独剥离,并在工商局注册登记,他单独持有 1.1%的股份,其余股份全部由华为公司工会持有。 这种由任正非与华为公司工会并立的结构一直延续至今天。 2003 年,深圳市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下称华为控股 )成立,任正非持股1.0708%,华为公司工会持有余下的股份,成立同时,华为公司工会就将所持股份全部转给了华为控股有限公司。 此时,华为公司股东就由原来的该公司工会持股 98.92%,任正非持股 1.07%,变更为华为控股持股 99.98%,华为创业元老副总裁纪平持股 0.01%。一年之后,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再变更为华为控股和任正非,任
19、正非持股 1%。此后至今,历次增资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控股、华为工会、任正非繁复的股权关系比例小有调整,但框架未再有大的变更。 而在华为控股成立的同时,华为公司原有的内部员工持股制度、期权激励计划也被平移至华为控股的平台。 为什么要设立一个全新的华为控股作为华为公司持股的主体?对此,华为公司和深圳 体改办在相关的行文当中均言简意赅,大体称为了国际化,更便于与战略投资者合作。一位与华为公司曾经有过深入接触的律师分析认为,成立华为控股平台,既便于华为旗下资产的资本运作,也使得本不透明公开的股权激励体系更容易被股东掌握。 对于华为公司的员工持股管理,其年报称:持股员工通过选举产生股东代表,通过
20、股东代表大会行使其应有的权利。而华为控股的公司章程也明确: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并具体写明关于召集股东会议的方式与步骤。 但事实上,虚拟股制度下,持股员工的权利仅限于分红和股价增值收益,不涉及产权, 而掌握实际权力的是华为控股股东会。记者查阅相关材料发现,在涉及华为控股增资扩股、分红和人事任免等问题时,其股东会议历次只有两人参加任正非和孙亚芳,他们才是华为控股真正的两家股东的代表。 与当年联想控股等公司的持股会最大的不同是,联想持股最终将公司产权落实到了每个个人身上,而华为员工所持股票事实上只有分红权,实体股东只有任正非一名,其他员工整体以社团法人存在,而社团法人体系下,相互维系的关键并非
21、股权,而是劳动合同。 奋斗者的贡献 华为公司一直都强调自己是 100%由员工持有的民营企业。 2009年年报中,第一次对外披露其持股人数为 6.1 万人。 2011 年年报披露,持股人数增至 6.55万人,华为目前的员工总数是 14 万人。 6 万余人持股,已相当于一家大型上市公司的持股人数。 华为公司不断通过调整股票的分配方式来维系整个组织的活力。 2008 年,华为公司微调了虚拟股制度,实行饱和配股制,即规定员工的配股上限,每个级别达到上限后,就不再参与新的配股。这一规定使得手中持股数量巨大的华为老员工们配股受到了限制,但是有利于激励华为公司新员工们。 2011 年 4 月,任正非与华为公
22、司高层召开 “如何与奋斗者分享利益 ”的 座谈会,华为轮值 CEO 胡厚透露,当时华为公司内部的一些统计显示,由于长期坐享公司股票的丰厚分红,出现了一些 “怠惰 ”的员工。因此,华为公司出台了许多具体措施去识别 “奋斗者 ”。 选择 “奋斗者 ”本身形成了某种内部竞争。华为在北京的一位员工因为家庭原因拒绝被调往国外,她便不再是 “奋斗者 ”,因而失去了配股资格。 谈会上,任正非还表示希望持股较多、将要脱离一线的老员工主动把所持的股票数量降下来,以便给新进的 “奋斗者 ”更多机会。他透露说, 2011 年已经有许多老员工这样做了,包括董事长孙亚芳,他本人也计划在 2012 年减持部分股票。 财经
23、记者采访的大多数华为员工在分红后,即将红利投入购买新的股票,“因为股票收益增长的幅度要比工资增长的幅度高得多 ”。 在华为公司的心声论坛上,有华为员工测算,在 2000 年投资的华为股票,十年之后,所持股票价值增长超过 15 倍。在房地产、股市投资形势不明朗的情况下,华为内部股票是华为员工最可靠、稳定的投资渠道。 “我身边没有人不买。 ”一位华为员工说。 虚拟股制度实行之后,华为公司的这套分红激励体系一路发展顺利 通过虚拟股增发的形式,华为获得了大量的资金。华为控股相 关材料显示,自 2004年开始至 2011 年,华为控股工会和任正非两家股东新增持股 63.74 亿股,总计增资 275.44
24、7亿元。其中, 2011年一年,华为控股创纪录地向两家股东增发 17.35亿股,任正非和控股工会总计出资达到了 94.037 亿元。 华为公司每年度发行股票数额,均由两个实体股东按当年每股净资产购买,然后,控股工会再发行等比例虚拟股出售给 “奋斗者 ”们。 2004 年至今,华为员工以购买虚拟股的形式通过华为工会增资超过 260 亿元。 反观华为公司的直接竞争对手中兴通讯,其在 A 股上市以来累计募集资 金不过 24 亿元。 2004 年在香港上市,融资不过 21 亿港元,融资力度高下立判。 资深律师认为,华为虚拟股融资的制度要比上市公司期权股权激励更具效果。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只能发行新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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