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 T 865-2014 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置生活垃圾、污泥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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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置生活垃圾、污泥application in wastes disposal and sludge技术要求Technical requirement on new-dry-process-cement-kiln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2014-05-01实施2014-04-01 发布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DB43/T 8652014 ICS 91.100.10Q 11DB43/T 8652014 I 目 次 前言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协同处置方式 35 技术要求 36 污泥抽样与检测方法 57 生活垃圾抽样与检测方法 68 水泥及商品熟料
2、抽样与重金属浸出检测方法 69 大气污染物采样与监测方法 7附录A(规范性附录) 水泥中砷浸出量的测定方法 8附录B(规范性附录) 水泥中铅、镉、铬浸出量的测定方法12附录C(规范性附录) 水泥中水溶性铬( VI)含量的测定方法15参考文献19DB43/T 8652014 I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湖南省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湖南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华新环保工程(株洲)有限公司、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湖南省张家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3、益阳东方水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星星、丁谷华、晋欣然、孙吉平、何国强、唐声飞、莫建明、郑小虎、马庆海、田双喜、贺佳全、肖克、张柏东、苏宏东、周立辉、周伟、汤钊。 DB43/T 8652014 1 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置生活垃圾、污泥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置生活垃圾、污泥(包括城镇污水厂污泥、工业污泥、河道清淤污泥)的术语和定义、协同处置方式、技术要求(生活垃圾的要求、污泥的要求、运输的要求、处置工艺技术和管理要求、环保要求、对产品质量影响的要求)、污泥抽样与检测方法、生活垃圾抽样与检测方法、水泥及商品熟料抽样与重金属浸出检测方法、大气污染物采样与监测方法等。
4、本标准适用于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置生活垃圾、污泥生产熟料、水泥产品的生产工艺过程、产品的控制及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5 通用水泥 GB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 4915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85.17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 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48420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
5、制标准 GB 184852001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304852013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 506342010 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弃物设计规范 GB 507572012 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设计规范 GB/T 1762008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标准 GB/T 1574 煤灰成分分析方法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T 213722008 硅酸盐水泥熟料 GB/T 251752010 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 GB/T 251802010
6、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技术要求 CJ/T 971999 城市生活垃圾 总铬的测定 CJ/T 981999 城市生活垃圾 汞的测定 CJ/T 1001999 城市生活垃圾 镉的测定 CJ/T 1011999 城市生活垃圾 铅的测定 CJ/T 1021999 城市生活垃圾 砷的测定 DB43/T 8652014 2CJ/T 2212005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检验方法 CJ/T 2392007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分类 CJ/T 3132009 生活垃圾采样和分析方法 CJ/T 314200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水泥熟料生产用泥质 CJJ 902009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7、HJ 20122012 垃圾焚烧袋式除尘工程技术规范 HJ 4342008 水泥工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 HJ 6622013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置生活垃圾、污泥 new dry process cement kiln applicates in waste and sludgr 通过新型干法窑系统高温焚烧及水泥熟料矿物化高温烧结过程实现生活垃圾、污泥分解、降解、消除、惰性化、稳定化等目的的废物处置技术手段。 3.2 危险和非危险废弃物 hazardous and non hazardous waste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
8、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性的废弃物。 3.3 有毒有害物质 harmful substance 垃圾中含有的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险的,需要特殊处理处置的物质。 3.4 采样点 sampling place 在确定的时间内选定的采集生活垃圾及污泥样品的地点。 3.5 生活垃圾 living garbage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3.6 污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工业污泥、河道清淤污泥) sludge 3.6.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sludge from munici
9、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城镇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净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水率不同的废弃物,不包括栅渣、浮渣和沉砂池砂砾。 3.6.2 工业污泥 industrial sludge 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泥。 3.6.3 河道清淤污泥 dredge sludge 是指河道清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 DB43/T 8652014 3 3.7 大件垃圾 bulky waste 重量超过5kg或体积超过0.2m3或长度超过1m,且整体性强而需要破碎再利用或处理的废弃物(如废家具)及各种废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 3.8 合成样 synthetic sample 将生活垃
10、圾和污泥按其一定的百分比混合所制备的样品。 3.9 一次样品 first-degree sample 对生活垃圾进行分选、破碎、缩分后得到的样品。用于物理组分和含水量等分析。 3.10 二次样品 second-degree sample 对已完成生活垃圾物理组分和含水量分析的一次样品的各个物理组分进行缩分、粉碎、研磨、混配后得到的样品。用于生活垃圾可燃物、灰分、热值和化学成分等项目分析。 4 协同处置方式 利用新型干法水泥窑系统处置生活垃圾、污泥,按其工艺可以分为下列4类型: a) 利用三次风余热通过特殊设备与分解炉窑尾烟室相连接处置生活垃圾、污泥,灰渣进入分解炉。 b) 利用助燃材料和废弃物
11、(生活垃圾、污泥)自身的热值燃烧,将热气引入分解炉,灰渣通过转运设施加入生料磨或水泥磨。 c) 利用余热将污泥、垃圾烘干到一定含水量后,直接投入窑尾烟室。 d) 对生活垃圾分类、预处理,具有一定热值的或烘干后的污泥还可以从水泥窑头喷入。 5 技术要求 5.1 生活垃圾的要求 生活垃圾中不能混入下列物质: a) 按GB 5085界定为危险废物的物质; b) 来源不清的垃圾; c) 建筑渣土及建筑垃圾; d) 工业固体废弃物; e) 玻璃及玻璃器皿、废金属材料。 f) 具有感染性、反应性(易爆性)的废弃物。 g) 汞(Hg)含量超过5mg/kg的单一种类废物。 h) 未经分离处理的大件垃圾。 i)
12、 放射性超标的废物。 j)电子废物及残余废物。 5.2 污泥的要求 a) 污泥其控制指标见表1。 DB43/T 8652014 4工厂接收污泥有害组分控制限值及检测周期宜满足表1 表1 干基污泥有害组分控制限值及检测周期表 序号 控制项目 控制限值(mg/kg) 检测周期 1 汞(Hg) 15 2 铅(Pb) 1200 3 镉(Cd) 45 4 铬(Cr) 1500 每批次进厂检测1次,若来源稳定,每月检测1次 b) 污泥含水率宜在50%以下入窑使用。 5.3 运输的要求 a) 生活垃圾、污泥运输车辆按环卫部门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工作,不应随意行驶。 b) 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式车辆,条件不具备的应
13、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 c) 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丢弃,凭运输单、过磅单、协同处置单位的签收单等凭据结算。 5.4 贮存要求 a) 严禁露天存放生活垃圾、污泥。不得与水泥厂原料和燃料直接混合或合并存放。 b) 生活垃圾贮存量应达到57天的消耗量。 c) 污泥的贮存量不低于日设计处置量的3倍。 d) 贮存厂房密闭应形成负压防止臭气外漏。 e) 贮存池应有防渗漏设施;渗漏液不允许外排。 f) 装卸、转运过程均应密闭、防风、防雨、防渗、防漏、防冲刷浸泡、防气体散发。 5.5 处置工艺技术和管理要求 a) 处置工艺宜在2000 t/d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上进行。 b) 储存库应设有甲烷(CH4)等
14、气体连续监测装置;垃圾及污泥的转运、投料操作应远程隔离。 c) 处置生活垃圾、污泥产生的烟气在 850以上高温区域停留时间不少于 2s,并具有完备的收尘防臭系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的规定要求;增湿塔出口温度宜控制在200以下。 d) 生活垃圾、污泥在厂区内的预处理及输送应有防尘、防异味发散、防腐蚀、防爆等技术措施。 e) 在水泥窑达到正常工况并稳定运行至少4小时后,可开始投加生活垃圾、污泥;在水泥窑计划停机前至少4小时内不得投加生活垃圾、污泥。 f) 企业应设置专职机构及人员进行管理,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制订应急预案。 5.6 环保要求 a) 大气污染物排放应达到水泥工
15、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的要求。 b) 大气污染物中二噁英及重金属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见表2。 DB43/T 8652014 5 表2 废气中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序号 项 目 单位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 汞及其化合物 mg/m3 0.05 2 镉、铅、砷、铊及其化合物 mg/m3 1.0 3 铬、铜、锑、铍、锡等及其化合物 mg/m3 0.5 4 氯化氢(HCI) mg/m3 10 6 氟化氢(HF) mg/m3 1 6 二噁英类 ng TEQ/m3 0.1 c) 大气污染物常规性指标检测频次按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执行,重金属及氯化氢每半年检
16、测一次,二噁英每年检测一次。 5.7 对产品质量影响的要求 a) 产品应满足GB 175、GB/T 213722008的质量要求(含放射性限量)。 b ) 水泥中重金属浸出限值应达到表3的要求。 表3 水泥中重金属浸出限值 重金属元素 重金属浸出的限值(mg/L) 砷(As) 0.05 铅(Pb) 0.1 镉(Cd) 0.01 铬(Cr) 0.1 c) 商品熟料经小磨配制成P.O42.5水泥,重金属浸出限值应达到表3的要求。 d) 水泥中水溶性铬(VI)的限量应不大于10.00mg/kg。 6 污泥抽样与检测方法 6.1 污泥的抽样及制备 采取不少于10个点取样,各取0.5kg,经四分法缩分到
17、1kg。 6.2 污泥特性分析指标 污泥含水率低位热值固定碳、灰分、挥发分、水分、化学成份及有害元素重金属铬、汞、镉、铅。 6.3 固定碳、灰分、挥发分、水分、低位热值的检测 按GB 213、GB/T 1574进行。 6.4 含水率、有害元素重金属的检测 按表4所列分析方法进行。 DB43/T 8652014 6表4 干基污泥化学分析及重金属检测项目和方法、频次 序号 项 目 分析方法 检测频次 1 污泥、灰渣常规分析(Si、Al、Fe、Ca、Mg、Loss、) GB/T 1762008 每月一次 2 铬(Cr) 3 汞(Hg) 4 镉(Cd) 5 铅(Pb) 6 含水率 CJ/T 31420
18、09 每批次进厂检测1次,若来源稳定,每月检测1次 7 生活垃圾抽样与检测方法 7.1 生活垃圾的抽样及制备 按CJ/T 3132009进行。 7.2 生活垃圾含水率、可燃物灰分、热值 按CJ/T 3132009进行。 7.3 生活垃圾和灰渣化学分析及总铬、汞、镉、铅、砷的检测 按表5所列分析方法进行。 表5 生活垃圾二次样品化学分析及重金属检测项目和方法、频次 序号 项 目 分析方法 检测频次 1 生活垃圾、灰渣常规分析(Si、Al、Fe、Ca、Mg、Loss、) GB/T 176-2008 每月一次 2 铬(Cr) CJ/T 97 二苯碳酰二肼比色法 3 汞(Hg) CJ/T 98 冷原子
19、吸收分光光度法 4 镉(Cd) CJ/T 100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5 铅(Pb) CJ/T 10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6 砷(As) CJ/T 102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每半年检测一次,来源稳定,可以每年检测一次 8 水泥及商品熟料抽样与重金属浸出检测方法 8.1 水泥、商品熟料的取样及制备 a) 水泥按GB 12573进行。可连续取,亦可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缩分。 b) 商品熟料按GB/T 213722008进行。 8.2 水泥及商品熟料中浸出重金属含量 a) 水泥及商品熟料中砷含量按附录A进行检测。 DB43/T 8652014 7 b)
20、水泥及商品熟料中铅、镉、铬含量按附录B进行检测。 c) 水泥及商品熟料中铬(VI)含量按附录C进行检测。 9 大气污染物采样与监测方法 9.1 污染物的采样方法 按GB/T 16157、GB 304852013中的规定进行。 9.2 大气污染物监测方法 按GB 4915、GB 16297、GB 304852013及GB 184852001的规定进行监测。 DB43/T 8652014 8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水泥中砷浸出量的测定方法 A.1 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水泥中砷浸出量测定的原理与方法。 A.2 原理 在避光条件下,用4%(体积分数)乙酸溶液于(222)温度下,浸泡24h20min,萃取
21、水泥试件表面浸出的砷,用原子荧光光谱法进行测定。 A.3 试剂和材料 A.3.1 蒸馏水 整个分析过程均用蒸馏水或离子交换水(要求符合GB/T 66821992中三级水以上的规格)。 A.3.2 冰乙酸(CH3COOH) 分析纯(密度1.05g/cm3)避光保存。 A.3.3 4%乙酸(体积分数) 取40mL密度为1.05g/cm3的冰乙酸用蒸馏水稀释至1000mL(该溶液使用时配制)。 A.3.4 三氧化二砷(As2O3)(高纯) A.3.5 氢氧化钠(NaOH) A.3.6 盐酸(HCl) 1.18g/mL1.19g/mL,优级纯。 A.3.7 硫脲 A.3.8 抗坏血酸 A.3.9 硼氢
22、化钾(KBH4) A.3.10 氢氧化钾(KOH) A.3.11 ISO标准砂 采用中国ISO标准砂。 A.4 标准溶液的配制 DB43/T 8652014 9 A.4.1 氢氧化钠溶液(40g/L) 4g氢氧化钠溶于100mL水中。 A.4.2 盐酸溶液(3+97) 3份体积的盐酸(见A.3.6)与97份体积的水相混合。 A.4.3 砷标准储备液(1.000mg/mL) 称取1.3203g经105干燥2h的三氧化二砷(As2O3),溶于10ml氢氧化钠(见A.4.1)中,移入 1000mL容量瓶,用4%乙酸(见A.3.3)定容至1000mL。 A.4.4 砷标准使用液(100g/L) 临用前
23、将砷标准储备液(见A.4.3)用4%乙酸溶液(见A.3.3)逐级稀释配制。 A.4.5 硫脲抗坏血酸混合溶液(5+5+100) 分别称取硫脲、抗坏血酸各5 g,溶于100mL水中,此溶液现用现配。 A.4.6 硼氢化钾(KBH4)溶液(10g/L) 溶解0.5g氢氧化钾于少量水中,加入1g 硼氢化钾后混匀,加水定容至100mL,此溶液现用现配。 A.5 仪器、设备及用具 A.5.1 原子荧光光谱仪 A.5.2 砷空心阴极灯 A.5.3 水泥胶砂搅拌机、振实台、养护箱、试模 按照GB/T 176711999要求。 A.5.4 用具 应具有耐化学腐蚀且不含砷物质的硼硅质玻璃或聚氯乙烯等类似器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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