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93-201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pdf
《HJ 193-201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HJ 193-201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pdf(28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193-2013 部分代替HJ.厅193-2005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802、N02、03、CQ)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instaUation and acceptance of ambient air quality continuous automated monitoring system for S02 NO 03 and CO 2013-07-30发布2013-08-01实施革有毛主竟侈辰指当普庐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48号HJ 193-2013 为贯彻中华
2、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现批准环境空气颗粒物(PMlO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环境空气颗粒物(PMlO和PM2.S)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 二、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Ch、NCh、0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4-2013); 三、环境空气颗粒物(PMlO和PM2.S)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3-2013); 四、环境空气颗粒物(PMlO和PM2S)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
3、术规范)(田655-2013);五、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02、N02、0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田193-2013); 六、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 656-2013)。以上标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叩)查询。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发布的下列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z一、(PMlO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93-2003); 二、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田IT193一2005)。特此公告。环境保护部20
4、13年7月30日HJ 193-2013 目次前言.iv 1 适用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系统组成和原理.25 安装.46 调试.77 试运行.98 验收.9附录A(规范性附录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也O2、N02、0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调试检测项目.口附录B(资料性附录)等效浓度的计算方法.13附录c(资料性附录)监测系统安装调试报告.14附录D(资料性附录)监测系统试运行报告.四附录E(资I料性附录)监测系统验收报告.21l -1 l HJ 193-2013 刚吕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5、-2012),规范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02、N02、0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的安装和验收,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中气态污染物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技术要求。本标准是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厅193-2005)部分内容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5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一一明确了气态污染物(S02、N02、0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和验收技术要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田厅193-2005)有关气态污染物(S02、N02、0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
6、的内容废止。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z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年7月30日批准。本标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IV HJ 193-201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802、N02、0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02、N02、0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02、N02、0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和验收活动。2 规范性引
7、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HJ.厅212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YD 5098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环境空气质量连续监测ambient air quality continuous monitoring 在监测点位采用连续监测仪器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连续的样品采集、处理、分析的过程。3.2 点式分析仪器point analyzers 指在固定点上通过采样系
8、统将环境空气来入井测定空气污染物浓度的监测分析仪器。3.3 开放光程分析仪器open path analyzers 采用从发射端发射光束经开放环境到接收端的方法测定该光柬光程上平均空气污染物浓度的仪器。3.4 零点漂移zerodrift 在未进行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仪器按规定的时间运行后,仪器的读数与零输入之间的偏差。3.5 量程漂移span dri伐在未进行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仪器按规定的时间运行后,仪器的读数与己知参考值之间的偏差。3.6 无人值守工作时间period of unattended operation 仪器在无于动维护和校准的前提下,长期漂移(7d)符合指标要求的
9、时间间隔。HJ 193-2013 3.7 标准状态standard state 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kPa时的状态。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均为标准状态下的浓度。3.8 3.9 3.10 ppm parts per million 百万分之一体积浓度。ppb parts per billion 十亿分之一体积浓度。光程optical path 开放光程分析仪器的监测光束由光源发射端到接收端所经过的路径长度。3.11 零光程zero opti臼Ipath 开放光程分析仪器处于校准状态下,光从光源发射端到接收端的光程,远小于实际测量时的光程,被称为零光程。3.12 等效浓度equiva
10、lent concentration 在仪器测量光路中放置校准池,通入标准气体,根据测量光程与校准池长度的比例将标准气体浓度值转化为实际校准浓度值,该浓度为等效浓度。本标准中所有适用于开放光程仪器技术指标检测方法的标准气体浓度值均为等效浓度值。4 系统组成和原理监测系统分为点式连续监测系统和开放光程连续监测系统。监测系统分析方法见表1。表1分析仪器推荐选择的分析方法监测项目点式分析仪器N02 化学发光法802 紫外荧光法03 紫外吸收法CO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气体滤波相关红外吸收法4.1 点式连续监测系统4.1.1 系统组成开放光程分析仪器差分吸收光谱法差分吸收光谱法差分吸收光谱法监测系统由采
11、样装置、校准设备、分析仪器、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组成,如图1所示。图1点式连续监测系统组成示意图2 HJ 193-2013 4.1.2 来样装置多台点式分析仪器可共用一套多支路采样装置进行样品采集。采样装置的材料和安装应不影响仪器测量。4.1.3 校准设备校准设备主要由零气发生器和多气体动态校准仪组成。校准设备用于对分析仪器进行校准。4.1.4 分析仪器分析仪器用于对采集的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样品进行测量。4.1.5 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用于采集、处理和存储监测数据,并能按中心计算机指令传输监测数据和设备工作状态信息。4.2 开放光程连续监测系统4.2.1 系统组成监测系统由开放测
12、量光路、校准单元、分析仪器、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等组成,结构如图2所示。图2开放光程连续监测系统组成示意图4.2.2 开放测量光路光源发射端到接收端之间的路径。4.2.3 校准单元运用等效浓度原理,通过在测量光路上架设不同长度的校准池,来等效不同浓度的标准气体,以完成校准工作。等效浓度计算方法参见附录B。校准单元结构如图3所示。4.2.4 分析仪器标气入口一一一一+校准池图3校准单元结构示意图分析仪器用于对开放光路上的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进行测量。4.2.5 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标气出口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用于采集、处理和存储监测数据,并能按中心计算机指令传输监测数据和设备工作状态信息。3 HJ 19
13、3-2013 5 安装5.1 监测点位5.1.1 监测点位置的确定应首先进行周密的调查研究,采用间断性的监测,对本地区空气污染状况有粗略的概念后再选择监测点的位置,点位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监测点的位置一经确定后应能长期使用,不宜轻易变动,以保证监测资料的连续性和可比性。5.1.2 在监测点周围,不能有高大建筑物、树木或其他障碍物阻碍环境空气流通。从监测点采样口到附近最高障碍物之间的水平距离,至少是该障碍物高出采样口垂直距离的两倍以上。5.1.3 监测点周围建设情况应相对稳定,应尽量选择在规划建设完成的区域,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能有新的建筑工地出现。5.1.4 监测点应地处相对安全和防火措施有
14、保障的地方。5.1.5 监测点位附近应无强电磁干扰,周围有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通信线路方便安装和检修。开放光程监测系统监测点应远离振动源。5.1.6 监测点周围应有合适的车辆通道以满足设备运输和安装维护需要。5.1.7 不同的功能监测点的具体位置要求应根据监测目的按相关技术规范确定。5.2 监测站房及辅助设施5.2.1 一般要求5.2.1.1 新建监测站房房顶应为平面结构,坡度不大于100,房顶安装防护栏,防护栏高度不低于1.2m,并预留采样总管安装孔。站房室内使用面积应不小于15m2。监测站房应做到专室专用。5.2.1.2 监测站房应配备通往房顶的Z字形梯或旋梯,房顶承重要求大于等于250k
15、g/m2o 5.2.1.3 站房室内地面到天花板高度应不小于2.5m,且距房顶平台高度不大于5m。5.2.1.4 站房应有防水、防潮、隔热、保温措施,一般站房内地面应离地表(或建筑房顶)有25cm以上的距离。5.2.1.5 站房应有防雷和防电磁干扰的设施,防雷接地装置的选材和安装应参照YD5098的相关要求。5.2.1.6 站房为无窗或双层密封窗结构,有条件时,门与仪器房之间可设有缓冲间,以保持站房内温湿度恒定,防止将灰尘和泥土带入站房内。5.2.1.7 采样装置抽气风机排气口和监测仪器排气口的位置,应设置在靠近站房下部的墙壁上,排气口离站房内地面的距离应在20cm以上。5.2.1.8 使用开
16、放光程监测系统的站房,开放光程监测系统的光源发射端和接收端应固定在安装基座上。基座应采用实心砖平台结构或混凝土水泥桩结构,建在受环境变化影响不大的建筑物主承重混凝土结构上,离地高度0.6-1.2m,长度和宽度尺寸应比发射端和接收端底座四个边缘宽15cm以上。5.2.1.9 使用开放光程监测系统的站房,应在墙面预留圆形通孔,通孔直径应大于光源发射端的外径。5.2.1.10 在已有建筑物屋顶上建立站房时,应首先核实该建筑物的承重能力。5.2.1.11 监测站房如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应符合相关临时性建(构)筑物设计和建造要求。5.2.1.12 监测站房的设置应避免对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造成影响。5.2
17、.1.13 站房内环境条件:4 (1)温度:15-350C; (2)相对湿度:主三85%;(3)大气压:80-106 kPa。注1:低温、低压等特殊环境条件下,仪器设备的配置应满足当地环境条件的使用要求。HJ 193-2013 5.2.2 配电要求5.2.2.1 站房供电系统应配有电源过压、过载保护装置,电源电压波动不超过AC(220士22)V,频率波动不超过(50士l)Hz。5.2.2.2 站房应采用三相五线供电,入室处装有配电箱,配电箱内连接入室引线应分别装有三个单相15A空气开关作为三相电源的总开关,分相使用。5.2.2.3 站房灯具安装以保证操作人员工作时有足够的亮度为原则,开关位置应
18、方便使用。5.2.2.4 站房应依照电工规范中的要求制作保护地线,用于机柜、仪器外壳等的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40。5.2.2.5 站房的线路要求走线美观,布线应加装线槽。5.2.3 辅助设施5.2.3.1 空调(1)站房内安装的冷暖式空调机出风口不能正对仪器和采样总管。(2)空调应具有来电自启动功能。5.2.3.2 其他配套设施(1)站房应配备自动灭火装置。(2)站房应安装有排气风扇,排风扇要求带防尘百叶窗。5.2.4 站房示意图点式连续监测系统站房示意图见图4,开放光程连续监测系统站房示意图见图50空调丁L_ .J 护栏二十、了1配电哥4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L图4点式连续监测系统站房
19、示意图022 基座圈换气扇护栏图5开放光程连续监测系统站房示意图5 HJ 193-2013 5.3 点式连续监测系统采样装置安装要求(1)采样总管应坚直安装。(2)采样总管与屋顶法兰连接部分密封防水。(3)采样总管各支路连接部分密闭不漏气。(4)采样总管支撑部件与房顶和采样总管的连接应牢固、可靠。(5)在采样口周围2700捕集空间范围内环境空气流动应不受任何影响。(6)加热器与采样总管的连接应牢固,加热温度一般控制在3050.C。(7)采样总管接地良好,接地电阻应小于4n。(8)采样口离地面的高度应在315m范围内。(9)在保证监测点具有空间代表性的前提下,若所选点位周围半径300500m范围
20、内建筑物平均高度在20m以上,无法按满足5.3(8)高度要求设置时,其采样口高度可以在1525m范围内选取。(10)采样口离建筑物墙壁、屋顶等支撑物表面的距离应大于1m,若支撑物表面有实体围栏,来样口应高于实体围栏至少0.5mo 5.4 开放光程连续监测系统光路(1)监测光束离地面的高度应在315m范围内。(2)在保证监测点具有空间代表性的前提下,若所选点位周围半径300500m范围内建筑物平均高度在20m以上,其监测光束离地面高度可以在1525m范围内选取。(3)监测光束能完全通过的情况下,允许监测光束从日平均机动车流量少于10000辆的道路上空、对监测结果影响不大的小污染源和少量未达到间隔
21、距离要求的树木或建筑物上空穿过,穿过的合计距离,不能超过监测光束总光程的10%。5.5 分析仪器安装要求5.5.1 一般要求(1)产品铭牌上应标有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出厂编号和生产日期等信息。(2)分析仪器各零部件应连接可靠,表面无明显缺陷,各操作按键使用灵活,定位准确。(3)仪器各显示部分的刻度、数字清晰,涂色牢固,不应有影响读数的缺陷。(4)具各数字信号通讯功能。(5)分析仪器电源引入线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MQ。5.5.2 点式分析仪器(1)分析仪器应水平安装在机柜内或平台上,有必要的防震措施。(2)分析仪器与支管接头连接的管线应选用不与被监测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和不释放有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HJ 193 2013 环境 空气 气态 污染物 SO2 NO2 O3 CO 连续 自动 监测 系统 安装 验收 技术规范

链接地址:http://www.mydoc123.com/p-2715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