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 T 8102-1994 钢丝网水泥海洋渔船.工艺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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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C/T 810294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钢丝网水泥海洋渔船船体材料质量及建造工艺技术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建造船长不大于40m,从事海洋捕捞生产的钢丝网水泥渔船,对于内河、湖泊使用的水泥渔船或其他水产辅助运输水泥船也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GB 143 加工用原木 GB 175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J 204 钢筋混凝土工程及验收规范 GB 700 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 712 造船用结构钢技术条件 GB 980 焊条分类及型号编制方法 GB 981 低碳钢及低合金高强度钢焊条 GB 982 钼和铬钼耐热钢焊条 GB 983 不锈钢焊条 GB 984
2、堆焊焊条 GB 1499 热轧钢筋 SCT 8103 钢丝网水泥海洋渔船检验规程 3 材料 3.1 水泥 3.1.1 应用不低于525号的硅酸盐或普通硅酸盐水泥,质量符合GB 175,并须附有物理力学性能、化学成分等出厂检验合格证。 抗硫酸盐水泥对海水的抗冻性及搞腐蚀性能较好,有条件时应予采用,标号不得低于525号,质量应符合GB 175。 不应采用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矿渣硅酸盐水泥,禁止使用无牌号和不合格水泥。 3.1.2 水泥堆存,应严格防潮。堆放高度不宜超过8包,堆放时间超过1个月时,必须翻包,以防硬结。受潮水泥和出厂超过3个月的水泥,应筛除结块,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1.3
3、建造同一艘水泥船,一般应用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厂生产的水泥。在特殊情况下,应按船舶结构的同一部位,用同一种水泥,例如肋骨用一种水泥,甲板用另一种水泥。 页码,1/18C:HG29743c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eE8102000.htm3.2 砂 3.2.1 宜采用淡水中粗砂,最大粒径为3mm,筛去小于0.15mm的粉砂。砂的细度模量及级配应符合表1要求。 表 1 3.2.2 砂中杂质含量应符合表2要求。 表 2 砂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应进行筛洗处理。 3.2.3 如采用细砂或粗砂时,应进行专题试验,提出可行措施,保证施工质量。 3.2.4
4、如采用海砂时。除必须符合上述规定外,尚须筛去贝壳、碎屑等杂质,冲淡盐分其含盐量不得超 过0.01(以氯化物重量占干砂重量的百分率计)。 3.3 水 采用洁净可饮用的淡水。 3.4 钢材 3.4.1 所用钢材应符合设计要求。 3.4.2 宜用3号钢、20锰硅、25锰硅热轧钢筋和低碳冷拔钢丝作配筋,技术条件应分别符合GB 1499和 GBJ 204的规定。 3.4.3 船舶主体钢板、型钢钢号为A级或B级船用钢,技术条件应符合GB 712或GB 700的规定。其他牌号钢材如能符合上述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时,也可采用。 筛孔直径,mm 2.5 1.2 0.6 0.3 0.15 细度模量累计筛余, 025
5、 1050 4170 7092 90100 2.13.4杂 质 含量(按重量计),粘土淤泥 1.0云 母 0.5页码,2/18C:HG29743c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eE8102000.htm3.4.4 所用钢材需有出厂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对于牌号、机械性能不明的,应在使用前作拉力试验(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及冷弯试验。根据试验结果,确定钢筋的级别后再使用。 3.4.5 钢丝网采用直径为0.91.0mm的冷拔低碳钢丝织成,网格尺寸为1010mm。 3.4.6 所用钢材应无气泡、缺口、裂缝、结疤、折叠、麻点、夹灰等缺陷。 3.4.7 钢材
6、必须严格按批分别堆放,不得混淆,并应避免锈蚀和油污。 3.5 木材 3.5.1 木材按GB 143中关于造船材的规定使用。对于木材货源供应确有困难的,其等级可放宽至三级, 但加工后的构件不得有外腐或内腐的现象。 3.5.2 木质的上层建筑或甲板室的外围壁板及鱼(货、水)仓的盖仓板应用变形量较小的木材制作。 3.6 焊接材料 焊条按GB 980984有关规定使用。 4 船体放样与样板 4.1 船体线型放样 4.1.1 放样间地板应平整、光滑,在5m2内,平度允许偏差为3 mm。4.1.2 船体线型放样的线条宽度应不大于1 mm。 4.1.3 船体基线及中线的不直度不得超过1 mm。 4.1.4
7、对平行于基线的各水线及平行于中线的各纵剖线,其平行度允许偏差不得超过1 mm。 4.1.5 对垂直于基线(中线)的站号线、肋骨线及纵剖线,应由垂线上任意点向基线(中线)上两边等距离处作斜线,测量其垂直度,斜线的长度等于或小于5m时,两斜线的长度差应不大于1 mm;斜线的长度大于5 m时,两斜线的长度差可按比例增加,但不应超过3mm。 4.1.6 船体主要尺度及水线、纵剖线、站号线、肋骨线等间距的偏差,当距离等于或小于10m时,不得超过1mm;距离大于10 m时,偏差可按比例增加,但不应超过5mm。 4.1.7 船体线型放样应以设计线型图的型值表为依据,如使线型光顺而更改型值(mm)超过线型图的
8、缩尺比例时(例如线型图的缩尺比例为1.25,使线型光顺而更改的型值超过25mm时),应通知原设计单位。 4.1.8 船体线型上任意一点在三个投影面上应吻合,其偏差不得超过2mm。 4.1.9 船体线型放样经检查合格后,应用放样时同一钢卷尺测量实际型值,并修改型值表。 4.1.10 船体线型放样时,允许沿船长方向按比例缩小,或将船首部和尾部的线型重迭,但在分界处至少各延长一个站距。 页码,3/18C:HG29743c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eE8102000.htm4.2 比例放样 4.2.1 采用110的比例放样时,放样线条宽度应为0.100.
9、02 mm;刺孔直径应为0.100.15 mm。 4.2.2 采用110的比例放样时,各种尺寸及位置偏差不得超过本标准相应各条规定的110。 4.3 船体构件放样 4.3.1 船体构件放样时,各理论线的定位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其偏差不得超过1 mm。 4.3.2 构件展开或伸长时,如利用样条录取线型上有关各点,其偏差不得超过1 mm。 4.3.3 构件放样与施工图纸的尺寸偏差不得超过1.5 mm。 4.3.4 各种样板、样条、样箱及草图尺寸与放样尺寸的允许偏差为: a. 划线用样板或样条0.0 mm;1.0 mm; b. 加工用样板 1.0 mm; c. 装配用样板或样条 1.0 mm;
10、 d. 立体样箱 2.0 mm; e. 构件草图的尺寸 0.5 mm。 4.4 样板 4.4.1 样板应有足够的刚度,防止变形,一般采用杉木为宜。各种样板应定期检查和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变形应及时修整。 4.4.2 样板应准确标出中心线、水平线、预留孔等有关标志。 4.4.3 船体竣工前,应妥善保管放样图形和样板。 5 构件预制 5.1 预制场地应平整坚实、表面光滑,每米长度内凹凸度不得超过2 mm。 5.2 钢筋的加工按8.1.1条要求进行,钢筋按样板弯制。钢筋的焊接与钢丝网的绑扎要求,应符合8章有关规定。 5.3 预制构件成型的允许偏差: a. 肋骨(或舱壁)钢筋外型尺寸2 mm,按样板检
11、查; b. 肋骨(或舱壁)成型后的外形尺寸2 mm,按样板检查; c. 箍筋成型尺寸 1 mm,按设计尺寸检查; 页码,4/18C:HG29743c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eE8102000.htm d. 箍筋、锚筋排列间距 5 mm,按设计尺寸检查; e. 构件成型后的剖面尺寸: 边长50 mm以下 2 mm,按设计尺寸检查; 边长大于50 mm 3 mm,按设计尺寸检查; 5.4 模板内表面应光洁平整,并有足够刚度。 5.5 模板接缝应紧密,不漏浆,从开始浇注砂浆至脱模前,模板不得产生变形。 5.6 为使脱模方便,应在模板内表面涂刷适宜的脱
12、模剂。 5.7 构件成型前,应将铁锈、木屑等杂物清扫干净,并埋好预留件及预留孔木塞。 5.8 为保证构件保护层的厚度,可在模板与构件的筋网之间,按一定间距放置适当粗细的钢筋,待砂浆振实充满下部保护层后,将钢筋抽除,再行振动消除痕迹。也可在模板与构件的筋网之间,按一定距离放置35mm厚砂浆垫片。 5.9 构件的砂浆要求应遵守9.1条的规定,其成型应采用高频振动器振动密实,砂浆应随加随振,依次赶浆,待无气泡逸出和砂浆全部密实后,停止振动。 5.10 肋骨及舱壁成型时,应将外缘砂浆削成斜口,并使外缘钢筋外露。 5.11 预制构件须在初凝前成型完毕,终凝前精光,经适当时间静置后(见10.2条)进行养护
13、。 5.12 构件经过养护,强度达到设计要求70以上时,方可脱模移动。脱模时应避免撞击和剧烈振动,不得用铁器等重物直接敲打构件。 5.13 预制件按吊装顺序堆放。堆放场地应坚实、平坦。堆放不宜过高,以防构件变形。 5.14 预制构件不允许出现蜂窝和中空现象。但构件脱模后,如发现有气孔或露丝网缺陷时,须按质量检验要求,及时修补。 6 船台与支撑 6.1 船台地基必须坚实、平坦,以确保施工质量。 6.2 船台施工场地应有蔽雨、防风设施。 6.3 为保证施工质量,应根据地基坚实程度及船体结构决定垫墩间距。垫墩位置一般设于横向舱壁处。船外板施浆或水密试验时,应在适当部位增加垫墩数量及斜撑,严防倾侧或变
14、形。 6.4 为便于施工,垫墩高度应不小于800mm。 6.5 垫墩与支撑应坚固耐用,有足够的刚度。 7 船台装配 页码,5/18C:HG29743c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eE8102000.htm7.1 方龙骨的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对吊装所要求的强度,并不低于设计标号的70,方能进行船台装配,且龙骨中心线(反模施工时是甲板中心线)与船台中心线应在同一垂直平面内,其允许偏差不得超过2mm。不设方龙骨的船只,装配前先在胎架模板上按设计要求予留船底板网层和横向钢筋。 7.2 船台装配的程序是将肋骨或舱壁由船中向首、尾依次进行,如果吊车起吊高度不够时,
15、可从一端吊装至另一端。 7.3 构件按各肋位理论线编号进行吊装。待全部构件就位后,将各舱壁及肋骨按7.4条要求校正,并予可靠固定。 7.4 构件装配的允许偏差: a. 首尾柱中心线与龙骨中心线的垂向偏差2.0 mm; b. 方龙骨上表面各肋位处的高程偏差2.0 mm; c. 舱壁(或肋骨)中心线与肋位线的位置度1.0 mm; d. 舱壁(或肋骨)中心线与龙骨中心线的位置度1.0 mm; e. 舱壁(或肋骨)中心线与龙骨中心线的垂直度0.5 mmm; f. 舱壁(或肋骨)水平线与龙骨中心线的垂直度0.5 mmm; g. 相邻肋骨间任一点的肋距 船长小于或等于20 m时为5 mm 船长大于20 m
16、时为7 mm h. 肋骨外缘尺寸3 mm。 7.5 构件搬运、吊装时,应按施工设计要求进行,必要时应放置临时联杆和横撑,以免构件产生变形。 7.6 必须严格遵守吊装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吊装。 7.7 构件调整固定后,即由预留孔穿入纵向钢筋。在穿筋过程中,肋骨位置如产生移动,应按7.4条的要求及时重新校正,并用电焊将纵筋焊固在肋骨和舱壁的钢筋上。 8 焊接和绑扎 8.1 钢筋的焊接和绑扎 8.1.1 钢筋使用前应清除浮锈、油污并进行调直。 8.1.2 热轧钢筋的连接,直径等于或大于10mm时,必须采用焊接。但主要受力构件受拉区的钢筋,不论其直径多大,均应焊接。 8.1.3 钢筋接触焊、搭接焊、邦条焊
17、、熔槽焊和单邦条剖口焊接头的型式及要求见附录A。 页码,6/18C:HG29743c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eE8102000.htm8.1.4 搭接接头应使二根搭接钢筋的轴线位于同一直线上。 8.1.5 邦条焊接时,邦条和被焊接钢筋的轴线应在同一平面内。 8.1.6 邦条的总截面面积应满足下述要求: a. 当被焊接的钢筋为级钢筋时,应不小于被焊接钢筋截面面积的1.2倍; b. 当被焊接的钢筋为、级钢筋时,则应不小于被焊接钢筋截面面积的1.5倍; c. 当构件截面空间受限制,必须采用单邦条剖口焊接时,邦条截面面积应等于被焊接钢筋截面面积,且剖口
18、应予焊牢。 8.1.7 电弧焊焊缝的高度应等于被焊接钢筋直径的0.25倍,但不小于4 mm;焊缝的宽度应为直径的0.7倍,但不小于10 mm。 8.1.8 电弧焊接所用的焊条,应根据设计规定采用。在设计未作规定时,可参照表3的规定采用。 表 3 8.1.9 电弧焊接的接头应没有咬边、气孔、裂纹和较大的金属焊瘤。其缺陷及尺寸允许偏差规定数值见表4。 表 4 项 次 焊接形式级别 搭接焊、邦条焊及单邦条剖口焊 熔槽焊1 级钢 T42型 T42氢型2 级钢 T50型 T55氢型3 级钢 T50型或T55型 T60氢型项 次 偏 差 名 称允许偏差值 1 邦条对焊接接头中心的纵向偏移0.50d 2 接
19、头处钢筋轴线的曲折4 0.10d 页码,7/18C:HG29743c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eE8102000.htm8.1.10 直径10 mm以下受力钢筋的接头可采用绑扎型式,绑扎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不得小于表5规定的数值。 表 5 8.1.11 受拉区域区的圆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成弯钩,搭接处应用铁丝扎紧,扎结在搭接3 接头处钢筋轴线的偏移3.0mm 4 焊缝高度-0.05d 5 焊缝宽度-0.10d 6 焊缝长度-0.50d 7 咬肉深度0.05d 1.0mm 8焊缝表面上气孔和夹渣在两个 d长度上不得多于2个 直径不得大于3.0mm
20、 注: d为钢筋直径。 表中的允许偏差值在同一项目内如有二个数值时,应按其中较严的数值控制。项 次钢 筋 级 别 受 拉 区 受 压 区1热轧级钢筋、冷拉级钢筋 30d 20d2级钢筋 35d 25d3级钢筋 40d 30d4冷拔低碳钢丝 250mm 200mm页码,8/18C:HG29743c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eE8102000.htm部分的中心和两端共三处。 8.1.12 在同一截面内,主要受力钢筋的接头应相互错开,其接头的总截面面积应按设计图纸要求,严加控制。 8.2 铺网扎筋 8.2.1 船外板和甲板按设计的筋网数量依次铺网扎筋,
21、网层一般采用纵向铺设,由一端铺向另一端或从中间向两端辅设, 并将肋骨上的少量锚筋(约10)敲弯扣紧。铺纵向钢筋时要采用机械方法拉紧,并在首尾两端焊牢。在铺设最后一层网前,应将肋骨上的锚筋全部敲弯,扣紧纵向或横向钢筋。钢丝网也可采用纵横交替铺设,但最后一层网必须是纵向的。 8.2.2 钢筋间距误差不得大于5 mm。 8.2.3 扎网时,应从中间向两端或从一端向另一端扎结,以免产生拱网现象。扎结点间距为100150mm,排成梅花形,扎丝头塞入网层中,做到以手摸时不扎手为准。 8.2.4 钢丝网搭接长度光边不小于50mm,毛边不小于100mm,网边扎结点间距一般应为3050mm。上下层搭接处应错开。
22、 8.2.5 扎网过程中严禁人员在网面上立、坐。工序完成后,须进行全面检查,补扎漏点和修整不平之处,筋网厚度不得超过筋网累计厚度的2 mm。 8.2.6 预应力工艺规程可按设计规定施行。 9 砂浆的配制与成型 9.1 砂浆的配制 9.1.1 砂浆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28天抗压强度不得低于51.5 Nmm2。9.1.2 船用砂浆按重量比配制:灰砂比宜采用11.5;水灰比应采用0.320.36,砂浆稠度不得大于3cm。 9.1.3 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35min。 9.1.4 砂浆必须随拌随用,一般应在1h内用完。已有初凝结硬现象的砂浆,不准掺水拌和继续使用。 9.1.5 船体施工时,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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