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165-1992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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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发布实施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主编部门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年 月 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 的通知建标 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建委 建设厅 有关计委 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 号文的要求 由四川省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 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 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自一九九三年五月一日起施行本规范由四川
2、省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九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 号文的通知 在我委主持下 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国内有关科研 高等院校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本规范在制订过程中 收集了国内外有关文献和资料 进行了多次调查实测和必要的验证试验 系统总结了工程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 在广泛征求全国有关单位意见和多次听取专家论证的基础上 由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分总则 基本规定 工程勘查要求 结构可靠性鉴定与抗震鉴定 古建筑的防护 木结构的维修 相关工程的维修 工程验收等八章及三个
3、附录 本规范的施行应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配合使用在古建筑保护领域中 制定这类规范在国内外尚属首次 必定会有许多不足之处 为了进一步提高本规范水平 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 注意总结经验 积累资料 并随时将问题和意见寄交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成都一环路北三段九号 邮码以供修订时参考四川省建设委员会一九九二年六月目次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基本规定第三章 工程勘查要求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承重木结构的勘查第三节 相关工程的勘查第四章 结构可靠性鉴定与抗震鉴定第一节 结构可靠性鉴定第二节 抗震鉴定第五章 古建筑的防护第一节 木材的防腐和防虫第二节 防火第三节 防雷第四节 除草第五节 抗震加固第六章 木结构的
4、维修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荷载第三节 木材及胶粘剂第四节 计算原则第五节 木构架的整体维修与加固第六节 木柱第七节 梁枋第八节 斗 木共第九节 梁枋 柱的化学加固第七章 相关工程的维修第一节 场地 排水及基础第二节 石作第三节 墙壁第四节 瓦顶第五节 小木作第六节 其他第八章 工程验收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木构架工程的验收第三节 相关工程的验收附录一 名词解释附录二 古建筑基本自振周期的近似计算附录三 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条为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加强对古建筑木结构 以下简称古建筑 的科学保护 使古建筑得到正确的维护与修缮 特制定本规范第条本规范适用于古建筑木结
5、构及其相关工程的检查 维护与加固第条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 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第条为长远保护古建筑工作的需要 每次维修所进行的勘查 测试 鉴定 设计 施工及验收的记录 图纸 照片和审批文件等全套资料 均应由文物主管部门建档保存第条从事古建筑维修的设计和施工单位 应经专业技术审查合格 其所承担的任务 应经文物主管部门批准第二章基本规定第条古建筑的维护与加固 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原状系指古建筑个体或群体中一切有历史意义的遗存现状 若确需恢复到创建时的原状或恢复到一定历史时期特点的原状时 必须根据需要与可能 并具备可靠的历史考证和充分的技术论证第条在维修古建
6、筑时 应保存以下内容一 原来的建筑形制 包括原来建筑的平面布局 造型 法式特征和艺术风格等二 原来的建筑结构三 原来的建筑材料四 原来的工艺技术第条古建筑的维护与加固工程 可按下列规定分为五类一 经常性的保养工程 系指不改动文物现存结构 外貌 装饰 色彩而进行的经常性保养维护 例如 屋面除草勾抹 局部揭宀瓦 补漏 梁 柱 墙壁等的简易支顶 疏通排水设施 检修防潮 防腐 防虫措施及防火 防雷装置等二 重点维修工程 系指以结构加固处理为主的大型维修工程 其要求是保存文物现状或局部恢复其原状 这类工程包括揭宀瓦 瓦顶 打牮拨正 局部或全部落架大修或更换构件等三 局部复原工程 系指按原样恢复已残损的结
7、构 并同时改正历代修缮中有损原状以及不合理地增添或去除的部分 对于局部复原工程 应有可靠的考证资料为依据四 迁建工程 系指由于种种原因 需将古建筑全部拆迁至新址 重建基础 用原材料 原构件按原样建造五 抢险性工程 系指古建筑发生严重危险时 由于技术 经济 物质条件的限制 不能及时进行彻底修缮而采取的临时加固措施 对于抢险性工程 除应保障建筑物安全 控制残损点的继续发展外 尚应保证所采取的措施不妨碍日后的彻底维修第条当采用现代材料和现代技术确能更好地保存古建筑时 可在古建筑的维护与加固工程中予以引用 但应遵守下列规定一 仅用于原结构或原用材料的修补 加固 不得用现代材料去替换原用材料二 先在小范
8、围内试用 再逐步扩大其应用范围 应用时 除应有可靠的科学依据和完整的技术资料外 尚应有必要的操作规程及质量检查标准第条古建筑的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 必须全面保护古建筑 不得擅自拆建 扩建或改建 当需修缮时 应报请文物主管部门批准第三章工程勘查要求第一节一般规定第条为做好古建筑的保护工作 应掌握下列基础资料一 古建筑所在区域的地震 雷击 洪水 风灾等史料二 古建筑所在小区的地震基本烈度和场地类别三 古建筑保护区的火灾隐患分布情况和消防条件四 古建筑所在区域的环境污染源 如水污染 有害气体污染 放射性元素污染等五 古建筑保护区内其它有害影响因素的有关资料第条若有特殊需要 尚应进一步掌握下列资料一 古
9、建筑所在地的区域地质构造背景二 古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三 古建筑所在小区的近期气象资料四 古建筑保护区的地下资源开采情况第条在维修古建筑前 应对其现状进行认真的勘查古建筑的勘查 可分为法式勘查和残损情况勘查两类 法式勘查 应对建筑物的时代特征 结构特征和构造特征进行勘查 残损情况勘查 应对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及其相关工程损坏 残缺程度与原因进行勘查 本规范的有关规定仅适用于残损情况勘查 对法式勘查应按专门的规定进行第条古建筑的勘查 应遵守下列规定一 勘查使用的仪器应能满足规定的要求 对于长期观测的对象 尚应设置坚固的永久性观测基准点二 禁止使用一切有损于古建筑及其附属文物的勘查和观测手
10、段 如温度骤变 强光照射 强振动等三 勘查结果 除应有勘查报告外 尚应附有该建筑物残损情况和尺寸的全套测绘图纸 照片和必要的文字说明资料四 在勘查过程中 若发现险情 或发现题记 文物 应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勘查人员不得擅自处理第二节承重木结构的勘查第条承重木结构的勘查 应包括下列内容一 结构 构件及其连接的尺寸二 结构的整体变位和支承情况三 木材的材质状况四 承重构件的受力和变形状态五 主要节点 连接的工作状态六 历代维修加固措施的现存内容及其目前工作状态当需评定结构可靠性时 承重结构的勘查 尚应按照本规范第 条至第 条有关残损点检查的项目和内容进行第条对承重结构整体变位和支承情况
11、的勘查 应包括下列内容一 测算建筑物的荷载及其分布二 检查建筑物的地基基础情况三 观测建筑物的整体沉降或不均匀沉降 并分析其发生原因四 实测承重结构的倾斜 位移 扭转及支承情况五 检查支撑等承受水平荷载体系的构造及其残损情况第条对承重结构木材材质状态的勘查 应包括下列内容一 测量木材腐朽 虫蛀 变质的部位 范围和程度二 测量对构件受力有影响的木节 斜纹和干缩裂缝的部位和尺寸三 当主要木构件需作修补或更换时 应鉴定其树种四 对下列情况 尚应测定木材的强度或弹性模量需作加固验算 但树种较为特殊有过度变形或局部损坏 但原因不明拟继续使用火灾后残存的构件需研究木材老化变质的影响第条对承重构件受力状态的
12、勘查 应包括下列内容一 受弯构件梁 枋跨度或悬挑长度 截面形状及尺寸 受力方式及支座情况梁 枋的挠度和侧向变形 扭闪檩 椽 栅 楞木 的挠度和侧向变形檩条滚动情况悬挑结构的梁头下垂和梁尾翘起情况构件折断 劈裂或沿截面高度出现的受力皱褶和裂纹屋盖 楼盖局部塌陷的范围和程度二 受压构件柱高 截面形状及尺寸 柱的两端固定情况柱身弯曲 折断或劈裂情况柱头位移柱脚与柱础的错位柱脚下陷三 斗斗构件及其连接的构造和尺寸整攒斗的变形和错位斗中各构件及其连接的残损情况第条对主要连接部位工作状态的勘查 应包括下列内容一 梁 枋拔榫 榫头折断或卯口劈裂二 榫头或卯口处的压缩变形三 铁件锈蚀 变形或残缺第条对历代维修
13、加固措施的勘查 应重点查清下列情况一 受力状态二 新出现的变形或位移三 原腐朽部分挖补后 重新出现的腐朽四 因维修加固不当 而对建筑物其它部位造成的不良影响第条对建筑物的下列情况 应在较长时间内进行定期观测一 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 倾斜 歪闪 或扭转有缓慢发展的迹象二 承重构件有明显的挠曲 开裂或变形 连接有较大的松动变位 但不能断定是否已停止发展三 承重木结构的腐朽 虫蛀虽经药物处理 但需观察其药效四 为重点保护对象或科研对象专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第条对需要保护的古建筑 应在地震 风灾 水灾火灾 雷击等较大自然灾害发生后 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第三节相关工程的勘查第条为做好以木结构为主要承重体系的古建
14、筑维修工作 尚应对其相关工程进行全面勘查 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因维修木结构而损害相关工程及其附属文物第条相关工程的勘查 应重点查清下列情况一 现状及其细部构造二 原用的材料品种 规格和数量三 与主体结构的构造联系四 残损情况及其在维修中可能产生的问题第条维修古建筑 当需揭瓦时 应查清下列情况一 屋顶式样 包括正脊 垂脊 戗脊 博脊的纹样 尺寸相对位置及做法二 屋面的坡长 曲线 瓦垄数及做法三 瓦件的形制 规格 色彩和数量第条在勘查过程中 若发现有因构件大量受潮或因构造上通风不良而导致木材大面积腐朽 霉变时 除应查清受损的部位 范围和严重程度外 尚应查清下列情况一 原通风防潮构造的固有缺陷二
15、 历代维修改造不当 对原构造功能的损害三 其他隐患第条当维修木结构而需暂时拆除 移动或加固其墙壁时 除应按第 条的要求勘查有关情况外 尚应查清墙壁上的浮雕 壁画以及其他镶嵌文物的位置 构造及残损现状第条对木结构所处环境的勘查 除应掌握本规范第条规定的基础资料外 尚应查清下列情况一 古建筑保护范围内电线线路有无安全防护措施和检查维修制度二 古建筑与四周道路的距离 若古建筑位于交通要道 尚应检查有无防止车辆碰撞的设施三 古建筑保护范围内 有无火源和易燃堆积物四 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的现状第四章结构可靠性鉴定与抗震鉴定第一节结构可靠性鉴定第条本节适用于以木构架为主要承重体系的古建筑结构的可靠性鉴定第条
16、结构的可靠性鉴定 应根据承重结构中出现的残损点数量 分布 恶化程度及对结构局部或整体可能造成的破坏和后果进行评估第条残损点应为承重体系中某一构件 节点或部位已处于不能正常受力 不能正常使用或濒临破坏的状态第条古建筑的可靠性鉴定 应按下列规定分为四类类建筑承重结构中原有的残损点均已得到正确处理 尚未发现新的残损点或残损征兆类建筑承重结构中原先已修补加固的残损点 有个别需要重新处理 新近发现的若干残损迹象需要进一步观察和处理 但不影响建筑物的安全和使用类建筑承重结构中关键部位的残损点或其组合已影响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 有必要采取加固或修理措施 但尚不致立即发生危险类建筑承重结构的局部或整体已处于危险
17、状态 随时可能发生意外事故 必须立即采取抢修措施第条承重木柱的残损点 应按表 评定承重木柱残损点的检查及评定表项次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残损点评定界限材质腐朽和老化变质在任一截面上 腐朽和老化变质 两者合计 所占面积与整截面面积之比当仅有表层腐朽和老化变质时当仅有心腐时当同时存在以上两种情况时或按剩余截面验算不合格或按剩余截面验算不合格不论 大小 均视为残损点虫蛀沿柱长任一部位 有虫蛀孔洞 或未见孔洞 但敲击有空鼓音木材天然缺陷在柱的关键受力部位 木节扭 斜 纹或干缩裂缝的大小 其中任一缺陷超出本规范表的限值 且有其他残损时柱的弯曲 弯曲矢高柱脚与柱础抵承状况柱脚底面与柱础间实际抵承面积与
18、柱脚处柱的原截面面积之比若柱子为偏心受压构件尚应确定实际抵承面中心对柱轴线的偏心距 及其对原偏心距 的影响 按偏心验算不合格柱础错位 柱与柱础之间错位置与柱径或柱截面 沿错位方向的尺寸之比柱身损伤 沿柱长任一部位的损伤状况 有断裂 劈裂或压皱迹象出现续表项次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残损点评定界限历次加固现状原墩接的完好程度 柱身有新的变形或变位 或榫卯已脱胶 开裂 或铁箍已松脱原灌浆效果浆体与木材粘结状况柱身受力状况浆体干缩 敲击有空鼓音有明显的压皱或变形现象原挖补部位的完好程度 已松动 脱胶 或又发生新的腐朽注 表中 为柱的无支长度第条承重木梁枋的残损点 应按表 评定承重木梁枋残损点的检查
19、及评定表项次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残损点评定界限材质 腐朽和老化变质在任一截面上 腐朽和老化变质 两者合计 所占的面积与整截面面积之比当仅有表层腐朽和老化变质时对梁身对梁端 支承范围内当仅有心腐时或按剩余截面验算不合格不论 大小 均视为残损点不论 大小 均视为残损点虫 柱 有虫蛀孔洞 或未见孔洞 但敲击有空鼓音木材天然缺陷在梁的关键受力部位 其木节 扭 斜 纹或干缩裂缝的大小其中任一缺陷超出本规范表的限值 且有其他残损时续表项次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残损点评定界限弯曲变形竖向挠度最大值 或当 时当 时对 年以上梁 枋 若无其他残损 可按评定侧向弯曲矢高梁身损伤 跨中断纹开裂 有裂纹 或
20、未见裂纹 但梁的上表面有压皱痕迹梁端劈裂 不包括干缩裂缝有受力或过度挠曲引起的端裂或斜裂非原有的锯口 开槽或钻孔按剩余截面验算不合格历次加固现状 梁端原拼接加固完好程度 已变形 或已脱胶 或螺栓已松脱原灌浆效果浆体干缩 敲击有空鼓音 或梁身挠度增大注 表中 为计算跨度 为构件截面高度第条木构架整体性的检查及评定 应按表 进行木构架整体性的检查及评定表项次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残损点评定界限抬梁式 穿斗式整体倾斜沿构架平面的倾斜量 或 或垂直构架平面的倾斜量 或 或局部倾斜柱头与柱脚的相对位移续表项次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残损点评定界限抬梁式 穿斗式构架间的连系纵向连枋及其连系构件现状已残缺
21、或连接已松动梁 柱间的连系包括柱 枋间柱 檩间的连系拉结情况及榫卯现状无拉结 榫头拔出口卯口的长度超过榫头长度的榫卯完好程度材 质 榫卯已腐朽 虫蛀其他损坏 已劈裂或断裂横纹压缩变形 压缩量超过注 表中 为木构架总高 为柱高第条斗有下列损坏 应视为残损点一 整攒斗 木 共 明显变形或错位二 木 共 翘折断 小斗脱落 且每一枋下连续两处发生三 大斗明显压陷 劈裂 偏斜或移位四 整攒斗 木 共 的木材发生腐朽 虫蛀或老化变质 并已影响斗 木 共 受力五 柱头或转角处的斗 木 共 有明显破坏迹象第条屋盖结构中的残损点 应按表 评定屋盖结构中残损点的检查及评定表项次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残损点评定
22、界限椽条系统材 质 已成片腐朽或虫蛀挠度大于椽跨的 并已引起屋面明显变形椽 檩间的连系 未钉钉 或钉子已锈蚀承椽枋受力状态 有明显变形续表项次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残损点评定界限檩条系统材 质 按本规范表 评定跨中最大挠度 当 时当 时若因多数檩条挠度较大而导致漏雨 则不论 大小 均视为残损点檩条支承长度支承在木构件上支承在砌体上檩条受力状态 檩端脱榫或檩条外滚瓜柱 角背驼峰材 质 有腐朽或虫蛀构造完好程度 有倾斜 脱榫或劈裂翼角 檐头 由戗材 质 有腐朽或虫蛀角梁后尾的固定部位 无可靠拉结角梁后尾 由戗端头的损伤程度 已劈裂或折断翼角 檐头受力状态 已明显下垂注 表中 为檩条计算跨度第条
23、楼盖结构中的残损点 应按表 评定楼盖结构中残损点的检查及评定表项次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残损点评定界限楼盖梁 按本规范表 检查 按本规范表 评定栅楞木材 质 按本规范表 评定竖向挠度最大值 或体感颤动严重侧向弯曲矢高原木栅不检查端部锚固状况 无可靠锚固 且支承长度小于楼板 木材腐朽及破损状况 已不能起加强楼盖水平刚度作用注 表中 为 木阁 栅计算跨度第条以木构架为主要承重体系的古建筑中 其砖墙的残损点应按表 评定砖墙残损点的检查及评定表项次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残损点评定界限砖的风化在风化长达 以上的区段 确定其平均风化深度与墙厚之比 或按剩余截面验算不合格或按剩余截面验算不合格倾斜单层
24、房屋倾斜量或或多层房屋总倾斜量层间倾斜量或 或或裂缝 地基沉陷引起的裂缝应与地基基础同视为残损点受力引起的裂缝 有通长的水平裂缝 或有贯通的竖向裂缝或斜向裂缝注 表中 为墙的总高 为层间墙高 为墙厚 若墙厚上下不等 按平均值采用碎砖墙的做法各地差别较大 其残损点评定由当地主管部门另定第条古建筑中非承重的土墙或毛石墙有下列损坏应视为残损点一 土墙墙身倾斜超过墙高的墙体风化 硝化深度超过墙厚的墙身有明显的局部下沉或鼓起变形墙体经常受潮二 毛石墙墙身倾斜超过墙高的墙面有较大破损 已严重影响其使用功能注 土墙和毛石墙中 裂缝的检查及评定应按本规范第 条执行第条采用木屋盖的古建筑中 其承重石柱的残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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