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1900-2008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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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1306030Z砷 a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1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20一一25发布 20一0801实施环 境 保 护 部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 告2008年第26号GB 219002008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11项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2008)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 21900-2008)三、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1-2008)四、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五、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3-2008)六、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七、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5-2008)八、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6-2008)九、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7-2008)f、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8-2008)_卜一、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9-20
3、08)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以上标准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自标准实施之日起,造纸工业水泻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2001)废止。特此公告。2008年6月25日GB 21900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 告2008年第28号为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 kl起在太湖流域执行下列国家排放标准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下简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名称如下:一、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2008)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
4、1900-2008)三、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1-2008)四、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五、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3-2008)六、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七、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5-2008)八、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6-2008)九、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7-2008)十、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8-2008)十一、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92008)十
5、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十三、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523-2008)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太湖流域具体行政区域范围另行公告。特此公告。2008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 告2008年第30号GB 219002008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部决定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进行调整,设置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根据太湖地区防治污染和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需要,经商有关地方和主管部门,我部确定了太湖流域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
6、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政区域范围,现予公布(见附件)。我部将在公布相关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时,明确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在太湖流域实施的具体时间。请各有关方面严格按照实施排放标准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特此公告。附件: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太湖流域行政区域名单2008年7月3日mGB 219002008附件: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太湖流域行政区域名单城市(区)省 份执行水再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范围名称苏州市 全市辖区无锡市 全市辖区江苏省 常州市 全市辖区镇江市 丹阳市、句容市、丹徒区南京市 溧水县、高淳县湖州市 全市辖区嘉兴市 全市辖区浙江省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余杭区,西湖
7、区的钱塘江流域杭州市以外区域)、临安市的钱塘江流域以外区域上海市 青浦区 全部辖区目 次前言1适用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一5污染物监测要求6实施与监督附录A(规范性附录)水质铝的测定间接火焰原子吸收法附录B(规范性附录)水质铝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IcP AES)附录c(规范性附录)废气中硫酸雾的测定铬酸钡分光光度法附录D(规范性附录)废气中硫酸雾的测定离子色谱法“GB 21900一2008VI23790269GB 219002008刖 胃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5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5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
8、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电镀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电镀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上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电镀企业排放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电镀企业水和大气污
9、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和大气樗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相关规定。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北京电镀协会、内蒙占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4月29日批准。本标准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V1适用范围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本标准规定了电镀企业和拥有电镀设施的企业的电镀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标准
10、适用于现有电镀企业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对电镀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也适用于阳极氧化表面处理工艺设施。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向环境水体的排放行为。企业向设置污水处
11、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有毒污染物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在本标准规定的监控位置执行相应的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城镇污水处理厂应保证排放污染物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建设项目拟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由建设单位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按前款的规定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GBT 6920-1986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 7466-1987水质总铬的测定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671987水质六价铬
12、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68一1987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69一1987水质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一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0一1987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I一1987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21987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31987水质铜的测定2,9一二甲基一1,10菲哕啉分光光度法GBTm4一1987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GllT 7475-1987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78一1987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T 74
13、79一1987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T 7481一1987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T 7483一1987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GBT 7484-1987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7486一1987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一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GB 219002()08GBT 1 1893-1989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 1894-1989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T 11901-1989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1907-1989水质银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 1908-1989水质银的测定镉试剂2B分光
14、光度法GBT 1 1910-1989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GBT 1 191 1 1989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 1912-1989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 1914-19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的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488-1996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GB 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HJT 27一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HJT 28一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氰化氢的测定 异烟酸一吡唑啉酮分光
15、光度法H,JT 29-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铬酸雾的测定二苯基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HJT 42一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43一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 672001 大气固定污染源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HJT 842001水质无机阴离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T 195-2005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9-2005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345-2007水质铁的测定邻菲哕啉分光光度法(试行)HJT 399-2007同其它标准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
16、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电镀指利用电解方法在零件表面沉积均匀、致密、结合良好的金属或合金层的过程。包括镀前处理(去油、去锈)、镀上金属层和镀后处理(钝化、去氢)。32现有企业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电镀企业或生产设施。33新建企业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电镀设施建设项目。34镀锌指将零件浸在镀锌溶液中作为阴极,以锌板作为阳极,接通直流电源后,在零件表面沉积金属锌镀层的过程。35镀铬指将零件浸在镀铬溶液中作为阴极,以铅合金作为阳极,接通直流电源后,在零件表面沉积金属铬
17、镀层的过程。36镀镍指将零件浸在金属镍盐溶液中作为阴极,以金属镍板作为阳极,接通直流电源后,在零件表面2GB 219002008沉积金属镍镀层的过程。37镀铜指将零件浸在金属铜盐溶液中作为阴极,以电解铜作为阳极,接通直流电源后,在零件表面沉积金属铜镀层的过程。38阳极氧化指将金属或合金的零件作为阳极,采用电解的方法使其表面形成氧化膜的过程。对钢铁零件表面进行阳极氧化处理的过程,称为发蓝。39单层镀指通过一次电镀,在零件表面形成单金属镀层或合金镀层的过程。310多层镀指进行二次以上的电镀,在零件表面形成复合镀层的过程。如钢铁零件镀防护一装饰性铬镀层,需先镀中间镀层(镀铜、镀镍、镀低锡青铜等)后再
18、镀铬。311排水量指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如厂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厂区锅炉和电站排水等)。3 12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指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成单位面积镀件镀层的废水排放量上限值。313排气量指企业生产设施通过排气筒向环境排放的工艺废气的量。314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指用于核定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面积镀件镀层的废气排放量的上限值。315标准状态指温度为27315 K、压力为101 325 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十气体为基准。4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1水污染物排放控
19、制要求411 自2009年1月1 13起至2010年6爿30日止,现有企业执行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1 现有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单位:mgL(pH值除外)序号 污染物项目 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 总铬 l 52 六价铬 O53 总镍 I O4 总镉 O1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5 总银 O56 总铅 1 07 总汞 0058 总铜 109 总锌 2 0企业废水总排放口10 总铁 5O11 总铝 50GB 219002008续表序号 污染物项目 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2 DH值 6913 悬浮物 7014 化学需氧量(COD。) 10015 氨氮 25
20、16 总氮 3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17 总磷 1518 石油娄 5019 氟化物 1020 总氰化物(以CN一计) 0 5单位产品(镀件镀层)基准 多层镀 750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一致排水量(L一) 单层镀 300412413自2010年7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自2008年8月1日起,新建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单位:mgL(pH值除外)序号 污染物项目 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 总铬 l 02 六价铬 O 23 总镍 0,54 总镉 0 05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5 总银 0
21、 36 总铅 O 27 总汞 O018 总铜 0 59 总锌 1510 总铁 30ll 总铝 3 O12 pH值 6913 悬浮物 5014 化学需氧量(CODc,) 8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15 氨氮 1516 总氮 2017 总磷 l 018 石油类 3 O19 氟化物 1020 总氰化物(以CN计) 03单位产品(镀件镀层)基准 多层镀 500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一致排水量(im2) 单层镀 2004GB 2191302008414 根据环境保护丁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水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水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
22、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设施的污染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企业执行表3规定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单位:mgL(pH值除外)序号 污染物项目 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l 总铬 0 52 六价铬 0 I3 总镍 0 14 总镉 0 Ol 车问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u5 总银 0 16 总铅 0 l7 总汞 O 0晒8 总锏 O 39 总锌 l O10 总铁 2 O11 总铝 2 012 PH值 6913 悬浮物 3014 化学需氧量(CODe,) 5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15 氨氮 816 总氰
23、 1517 总磷 O 518 石油类 2 019 氟化物 1020 总氰化物(以CN一计) O2单位产品(镀件镀层)基准 多层镀 250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一致排水量(t一) 单层镀 100415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GB 18871-2002的规定。416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不高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情况。若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按式(1)将实测水污染物浓度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并以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产品产量和排水量统计周期为一个工作日。在企业的生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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