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6722-2003 爆破安全规程.pdf
《GB 6722-2003 爆破安全规程.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GB 6722-2003 爆破安全规程.pdf(65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GB 6722-2003 前言本标准除4.9.4.2、4.9. 5.4. 3、4.10. 5. 1 .4. 10. 8. 11、4.10. 9. 3,4. 10. 9. 4、5.1.3. 1、5.1.3. 5,5. 1. 5. 3、5.1.6. 3、5.1. 6. 4、5.1.6.5、5.2.6.1、5.2.9.4、5.2.10. 7、5.2.11.2、5.2.12.3、5.2.12.8.4、5.3.3.2、5.3. 3.4、5.3. 11. 2. 1、5.3. 11. 2. 3、5.3. 11. 2. 4、5.3. 11. 2. 6、5.5. 1. 10、5.5. 1. 12、5.5. 1.
2、 13、5.5. 6. 2、5.5.6.5、5.5. 8. 9、5.6. 4.5、5.6. 5.6、5.6.5. 7、5.6. 6. 1、5.6.7. 1、5.7. 1、5.9.2. 1、5.9.2.3、5.9.2. 6、5. 9. 3,6. 8. 2. 1、6.8.3.2等外,其余规范性技术要素均为强制性。本标准代替GB6722-1986爆破安全规程队GB13349 1992大爆破安全规程队GB13533 1992拆除爆破安全规程和乡镇露天矿场爆破安全规程。本标准与GB6722一198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2取消了“大爆破”概念见1986年版爆破安全规程;对爆破工程分级作了统一的规定(见4.1)
3、; 增加了安全评估与施工监理(见4.4和4.5); 增加了复杂环境深孔爆破(见5.1. 6) 一一增加了地下大跨度确群开挖(见5.3. 3) 增加了围堪、堤坝及挡水岩坎爆破(见5.5. 6) 增加了软基处理爆破(见5.5. 7); 增加了海上救助和沉船处理爆破(见5.5. 8) 一一增加了爆炸加工(见5.们,增加了拆船切割爆破(见5.6. 4) 一一一增加了钻孔雷爆见5.9)和桩井爆破(见5.10); 一一增加了乳化炸药混装车(见4.10. 8)和预装药(见4.10. 9) 一一一增加了爆破作业现场炸药加工(见5.2. 8); 增加了包含主振频率影响的爆破振动安全判据见6.2); 增加了爆破对
4、环境有害影响的控制(见6.8)。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z中国工程爆破协会。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铁道科学研究院铁建所、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g汪旭光、徐天瑞、张正宇、王中黔、J殿中、于亚伦、王树仁、陈积松、李晓飞、王红汉、霍永基、林学圣、周家汉、郭子庭、章士逊、刘宏刚、邵丙璜、周豪、徐德毅、吴子骏、顾毅成、郑炳旭、金骥良、黄吉l顿、张永哲、陈绍潘、韩茂E墅、赖志成、薛培兴。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一一GB6722一1986;一GB13349一
5、1992;GB 13533 1992。v GB 6722-2003 爆破安全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爆破作业、爆炸加工和爆破器材的贮存、运输、加工、检验与销毁的安全技术要求及其管理工作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民用工程爆破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从事的非军事目的的工程爆破。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8098 工业炸药爆炸后有毒气体含量测定GB
6、 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 50154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库设计安全规范3 术语和定义3. 1 3. 2 3. 3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爆破blasting 利用炸药的爆炸能量对介质作功,以达到预定工程目标的作业。爆破作业人员personals engaged in blasting operations, bl幽tingpersonnel 指从事爆破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和押运员。爆破有害效应adverse efff水孔应将输药软管末端尽量下至孔底。4. 10. 8. 9 装药时应进行护孔,防止孔口岩屑、岩渣混入炸药中。若装药满孔影响填塞时,可
7、用竹杆类工具将其掏出。4. 10. 8. 10 装药完毕至少10min后经检验合格才可进行填塞。应测量填塞段长度是否符合爆破设计要求。4. 10. 8. 11 装药至最后个炮孔时,宜将软管中剩余炸药吹入炮孔中4. 10. 8. 12 装药完毕应用水将软管内残留炸药冲洗干净。4. 10. 8. 13 现场混制装药车地面制备厂的设置与管理应按GB50089的有关规定执行。4. 10. 9 预装药4. 10. 9. 1 进行预装药作业,应制定安全作业细则并经爆破工作领导人审批e4. 10. 9. 2 预装药爆区应设专人看管,并插红旗作警示标志,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可进人预装药爆区。4. 10. 9. 3
8、 预装药时间不宜超过7d。4. 10. 9. 4 雷雨季节露天爆破不宜进行预装药作业。4. 10. 9. 5 高温、高硫区不应进行预装药作业。4. 10. 9. 6 预装药所使用的雷管、导爆管、导爆索、起爆药柱等起爆材料应具有防水防腐性能。4. 10. 9. 7 预装药炮孔的电雷管引出导线,应有防水和防腐蚀能力。4. 10. 9. 8 正在钻进的炮孔和预装药孔之间,应有10m以上的安全隔离区。4. 10. 9. 9 预装药炮孔应在当班进行填塞,填塞后应注意观察炮孔内装药长度的变化。由炮孔引出的起爆导线应短路,导爆管端口应可靠密封,预装药期间不应联接起爆网路。4. 11 填霎4. 11. 1 响
9、室、深孔、浅孔、药壶、蛇穴爆破装药后都应进行填塞,不应使用无填塞爆破(扩壶爆破除外)。4. 11. 2 不应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水下炮孔可用碎石渣填塞。4. 11. 3 用水袋填塞时,孔口应用不小于0.15m的炮泥将炮孔填满堵严。4. 11. 4 水平孔和上向孔填塞时,不应在起爆药包或起爆药柱至孔口段直接填入木棋。4. 11. 5 不应捣鼓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4. 11. 6 分段装药的炮孔,其间隔填塞长度应按设计要求执行。4. 11. 7 发现有填塞物卡孔应及时进行处理(可用非金属杆或高压风处理)。4. 11. 8 深孔机械填塞4. 11. 8. 1 填塞
10、作业应避免夹扁、挤压和拉扯导爆管、导爆索,并应保护雷管引出线。4. 11. 8. 2 当填塞物潮湿、粘性较大或表面冻结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将大块装入孔内。4. 11. 8. 3 填塞水孔时,应放慢填塞速度,让水排出孔外,避免产生悬料。4. 12 爆破警戒和信号4. 12. 1 爆破警戒4. 12. 1. 1 装药警戒范围由爆破工作领导人确定,装药时应在警戒区边界设置明显标志并派出岗哨。4. 12. 1. 2 爆破警戒范围由设计确定。在危险区边界,应设有明显标志,并派出岗哨。4. 12. 1. 3 执行警戒任务的人员,应按指令到达指定地点并竖守工作岗位。4. 12. 2 信号4. 12. 2. 1
11、 预警信号:该信号发出后爆破警戒范围内开始清场工作。4. 12. 2. 2 起爆信号:起爆信号应在确认人员、设备等全部撤离爆破警戒区,所有警戒人员到位,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发出。起爆信号发出后,准许负责起爆的人员起爆。4. 12. 2. 3 解除信号:安全等待时间过后,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内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爆破警戒信号。在此之前,岗哨不得撤离,不允许非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4. 12. 2. 4 各类信号均应使爆破警戒区域及附近人员能清楚地听到或看到。15 GB 6722-2003 4. 13 爆后检查4. 13. 1 爆后检查等待时间4. 13. 1. 1 露天浅孔爆破爆
12、后应超过5min,方准许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如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min后才能进入爆区检查。4. 13. 1. 2 露天深孔及药壶蛇穴爆破,爆后应超过15min,方准检查人员进入爆区。4. 13. 1. 3 露天爆破经检查确认爆破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许作业人员进入爆区。4. 13. 1. 4 地下矿山和大型地下开挖工程爆破后,经通风吹散炮烟、检查确认井下空气合格后、等待时间超过15min,方准许作业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4. 13. 1. 5拆除爆破爆后应等待倒塌建(构)筑物和保留建筑物稳定之后,方准许检查人员进入现场检查。4.13.1.6 响室爆破、水下深孔爆破及本
13、标准未规定的其他爆破作业,爆后的等待时间,由设计确定。4. 13. 2 爆后检查内容4. 13. 2. 1 般岩土爆破应检查的内容有2一确认有无盲炮;露天爆破爆堆是否稳定,有无危坡、危石;地下爆破有无冒顶、危岩,支撑是否破坏,炮烟是否排除。4. 13. 2. 2响室爆破、拆除爆破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爆破作业,爆后检查应按第5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4. 13. 3 处理4. 13. 3. 1 检查人员发现盲炮及其他险情,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应接近。4. 13. 3. 2 发现残余爆破器材应收集上缴,集中销毁。4. 14 盲炮处理4. 14.
14、1 戴规定4. 14. 1. 1 处理盲炮前应由爆破领导人定出警戒范围,并在该区域边界设置警戒,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许进入警戒区。4. 14. 1. 2 应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言炮,确窒爆破的盲炮处理应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提出方案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4. 14. 1. 3 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盲炮电路短路。4. 14. 1. 4 导爆索和导爆管起爆网路发生盲炮时,应首先检查导爆管是否有破损或断裂,发现有破损或断裂的应修复后重新起爆。4. 14. 1. 5 不应拉出或掏出炮孔和药壶中的起爆药包。4. 14. 1. 6 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
15、销毁;在不能确认爆堆元残留的爆破器材之前,应采取预防措施。4. 14. 1. 7 盲炮处理后应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或提交报告,说明产生盲炮的原因、处理的方法和结果、预防措施。4. 14. 2 裸露爆破的盲炮处理4. 14. 2. 1 处理裸露爆破的盲炮,可去掉部分封泥,安置新的起爆药包,加上封泥起爆;如发现炸药受潮变质,则应将变质炸药取出销毁,重新敷药起爆。4. 14.2. 2处理水下裸露爆破和破冰爆破的富炮,可在盲炮附近另投入裸露药包诱爆,也可将药包回收销毁。4. 14. 3 浅孔爆破的盲炮处理4. 14. 3. 1 经检查确认起爆网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16 GB 6722-2003 4.
16、 14. 3. 2 可打平行孔装药爆破,平行孔距盲炮不应小于0.3 m;对于浅孔药壶法,平行孔距盲炮药壶边缘不应小于0.5 m.为确定平行炮孔的方向,可从盲炮孔口掏出部分填塞物。4. 14. 3. 3 可用木、竹或其他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孔内填塞物掏出,用药包诱爆。4. 14. 3. 4 可在安全地点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应采取措施回收雷管。4. 14. 3. 5 处理非抗水硝镀炸药的盲炮,可将填塞物掏出,再向孔内注水,使其失效,但应回收雷管。4. 14. 3. 6 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盲炮数目、炮孔方向、装药数
17、量和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4. 14. 4 深孔爆破的盲炮处理4. 14. 4. 1 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联线起爆g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联线起爆。4. 14. 4. 2 可在距盲炮孔口不少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并经爆破领导人批准。4. 14. 4. 3 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钱类炸药,且孔壁完好时,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之失效,然后做进一步处理。4. 14. 5 嗣窒爆破的盲炮处理4. 14. 5. 1 如能找出起爆网路的电线、导爆索或导爆
18、管,经检查正常仍能起爆者,应重新测量最小抵抗线,重划警戒范围,联线起爆。4. 14. 5. 2 可沿竖井或平响清除填塞物并重新敷设网路联线起爆,或取出炸药和起爆体。4. 14. 6 水下炮孔爆破的盲炮处理4. 14. 6. 1 因起爆网路绝缘不好或联接错误造成的盲炮,可重新联网起爆。4. 14. 6. 2 因填塞长度小于炸药的殉爆距离或全部用水填塞而造成的盲炮,可另装人起爆药包诱爆。4. 14. 6. 3 可在盲炮附近投入裸露药包诱爆。4. 14. 7 地震勘探爆破发生盲炮时应从炮孔中取出拒爆药包销毁p不能从炮孔中取出药包者,可装填新起爆药包进行诱爆。4. 14. 8 处理金属结构物爆破的盲炮
19、,应掏出或吹出填塞物,重新装起爆药包诱爆。4. 14. 9 处理热凝物爆破的盲炮时,应待炮孔温度冷却40以下,才准掏出或吹出填塞物重新装药起爆。4. 15 爆破效应监测4. 15. 1 A级、B级喇室爆破、其他A级爆破以及可能引起纠纷的爆破,均应进行爆破效应监测。监测项目由安全评估人员提出。4. 15. 2 监测项目应涉及爆破地震效应、空气或水中冲击波、动水日力、涌浪、爆破噪声、飞散物、有害气体及瓦斯等。4. 15. 3 承担仲裁职责的监测单位应经有关部门认定,所使用的测试系统应满足国家计量法规的要求。4. 15. 4 监测报告内容应包括监测目的和方法、测点布置、测试系统的标定结果、实测波形图
20、及其处理方法、各种实测数据、判定标准和判定结论。4. 15. 5 重复爆破的监测项目,应在每次爆破后及时提交监jlJ!lj简报。4. 15. 6 爆破效应监测单位,不应作为本单位承担的爆破工程的仲裁性监测方。4. 16 爆破总结4. 16. 1 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填写爆破记录。4. 16. 2 每年度或一个较大爆破工程结束后,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提交爆破总结。爆破总结应包括设计方案、参数、评述。提出改进设计的意见;一一施工概况、爆破效果及安全分析,提出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以及防范办法,提出改善施工工艺的措施p17 GB 6722-2003 一经验和教训。4. 16. 3 爆破记录及爆破总结
21、,应整理归档。5 备类爆破作业的安全规定5. 1 露天爆破5. 1. 1 般规定5. 1. 1. 1 在爆破危险区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作业组)进行露天爆破作业时,应由有关部门和发包方组织各施工单位成立统的爆破指挥部,指挥爆破作业。各施工单位应建立起爆掩体,并采用远距离起爆。5. 1. 1. 2 同一区段的三次爆破,应采用一次点火或远距离起爆。5. 1. 1. 3 松软岩土或砂矿床爆破后,应在爆区设置明显标志,并对空穴、陷坑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元塌陷危险后,方准许恢复作业。5. 1. 1. 4 露天爆破需设避炮掩体时,掩体应设在冲击波危险范围之外并构筑坚固紧密,位置和方向应能防止飞石和炮烟的危害;
22、通达避炮掩体的道路不应有任何障碍。5. 1. 2 裸露药包爆破5. 1. 2. 1 在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附近及存在有气体、粉尘爆炸危险的地点,不应采用裸露药包爆破。5. 1. 2. 2 裸露药包爆破,应使炸药与被爆体有较大接触面积炸药裸露面用水袋或黄泥土覆盖,覆盖材料中不应含有碎石、砖瓦等容易产生远距离飞散的物质。5. 1. 2. 3 安排裸露药包起爆顺序时,应保证先爆药包产生的飞石及空气冲击波不致破坏后爆药包,否则应采取齐发爆破。5. 1. 2. 4 除非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否则不应将药包直接塞入石缝中进行爆破。5. 1. 2. 5 在旋回、漏斗等设备、设施中的裸露
23、药包爆破,应在停电、停机状态下进行,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5. 1. 2. 6 在沟谷中及特殊气象条件下进行裸露爆破时,应考虑空气冲击波反射、绕射的影响,加大相应方向的安全距离。5. 1. 3 浅孔爆破5. 1. 3. 1 露天浅孔爆破宜采用台阶法爆破。5. 1. 3. 2 在台阶形成之前进行爆破应加大警戒范围。5. 1. 3. 3 采用导火索起爆或电雷管、非电导爆管雷管秒延时起爆,应保证先爆炮孔不会显著改变后爆炮孔的最小抵抗线。否则应采用齐爆或毫秒延时爆破。5. 1. 3. 4 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为限。5. 1. 3. 5 在高坡和陡坡上不宜采用导火索点火起爆。5. 1. 3.
24、6 露天采区二次爆破,起爆前应将机械设备撤至安全地点。5. 1. 4 深孔爆破5. 1. 4. 1 验孔时,应将孔口周围0.5 m范围内的碎石、杂物清除干净,孔口岩壁不稳者,应进行维护。5. 1. 4. 2 水孔应使用抗水爆破器材。5. 1. 4. 3 深孔验收标准是孔深为土0.5 m,间距为土0.3 m,方位角和倾角为士1。30;发现不合格时应酌情采取补孔、补钻、i青孔、填塞孔等处理措施。5. 1. 4. 4 应采用电雷管、非电导爆管雷管或导爆索起爆。采用电爆网路时,应将各联接点导通并对地绝缘,防止多点接地;采用地表延时非电导爆管网路时,孔内宜装高段位雷管,地表用低段位雷管。5. 1. 4.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GB 6722 2003 爆破 安全 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