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493.2-2007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第2部分 道路交通标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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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3.220.20 R80 备案号:21132-2007 。R1七习毛市士也方本示;佳DB11/T 493.2-2007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第2部分z道路交通标线Instal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Road Traffic Management Facilities Part 2: Road Traffic Markings 2007-08-13发布2007-12-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 493.2-2007 目次前言.nl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一般规定.5路段交通标线的设置.5.1车行道宽度.5.2车行道中心线.
2、25.3车行道分界线.45.4车种专用车道线.55.5人行横道线.75.6网状线.105.7车行道边缘线.105.8停车位标线.135.9字符标记. . .17 5.10出入口标线. . . . . .19 5.11减速标线. . . . . . . . . . . . . . . . . . . . . .20 5.12港湾式停靠站标线.235.13潮沙式可变车道线.246路口交通标线的设置.246.1人行横道线246.2停止线.256.3禁止变换车道线.276.4导向箭头.296.5左弯待转区线.326.6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336.7导向线.346.8中心国.366.9近铁路平交道口标线
3、366.10导流带标线.38I 目IJ1=1 DB1 1fT 493-2007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分为以下三部分:一一第1部分:道路交通标志一-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线-一第3部分:道路交通信号灯本部分为DB11fT 493-2007第2部分。本部分由北京市公安局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D811月493.2-2007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立宁刘冬文樊跃明姜金辉张利明宋克珠李成瑞李学民周明李任重王苗刘志蓬宋国建王海虹王军伟本部分于2007年首次发布。11 1 范围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线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线的设置
4、。本部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划内城市道路交通标线设置。2 规范性引用文件D811月493.2-2007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3 术语和定义DBll/T 493.1一2007确定的术语、定义和下列术语、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1限时停车位Parking叩acemarkings with time limit 表示车辆只能在停车位标注的时段停
5、放,其他时段禁止停放。3.2潮沙式可变车道Reversible Lane Marking for tidal traffic 可随时间改变行车方向的车道。4 一般要求4. 1道路交通标线是由标划于路面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安全设施,可以与标志配合使用,也可单独使用。4.2应根据道路等级、状况、交通流特性、车辆行驶和行人行走轨迹,合理设置道路交通标线。4.3应根据道路宽度、车辆的车身宽度与横向安全距离,确定车行道宽度。车身宽度:大型货车2.5米,大型客车及公交车2.6米,小塑客车2.0米,非机动车1.5米为参照数值。横向安全距离:根据道路设计时速,横向
6、安全距离一般控制在0.4二1.1米之间。4.4同二路口的进口直行导向车道数要小于或等于出口车道数。4. 5道路交通标线按照设置位置可分为以下两类:路段交通标线和路口交通标线。5 路段交通标线的设置路段交通标线包括:车行道中心线、车行道分界线、车种专用车道线、人行横道线、网状线、车行道边缘线、停车位标线、字符标记、出入口标线、减速标线、港湾式停靠站标线、潮沙式可变车道线。5. 1 车行道宽度5. 1. 1城市道路机动车车行道宽度(以下所述车行道宽度均指构成本车道两条标线中心之间距离)一般为3.0-3.5米,最低不得小于2.8米。车道宽度如图l所示。城市主干道和快速路车行道宽度一般为3.2一3.7
7、5米。弯道车行道宽度应根据转弯半径适当加宽,环岛内侧车行道宽度最低不得小于4米。DB11/T 493.2-2007 图1机动车车行道宽度5. 1.2公交车车行道宽度般为3.5二3.75米,最低不得小于3.0米。如图2所示。图2公交车车行道宽度5. 1. 3非机动车车行道宽度根据流量般设置为2.5-6.0米,最低不得小于2.0米。5. 2 车行道中心线5.2.1车行道中心线一般设置在道路的中心,但不一定设置在道路的几何中心线上。它分为黄色单虚线、单实线、虚实线、双实线四种。中心黄色双实线、虚实线两标线的问隔为o.15-0.3米,一般为O.2米。5.2.2中心线设置条件:5.2.2.1道路宽度在8
8、米以上且存在对向行驶的交通流,设置车行道中心线。5.2.2.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邻对向行驶时,设置黄色单实线。5.2.2.3上下行方向各有条机动车道时,设置黄色单虚线,在禁止越线超车段设置黄色单实线。5.2.2.4机动车道-个方向是双车道,另一个方向是单车道时,可设置为黄色虚实线,双车道侧为实线,单车道侧为虚线,如图3所示。2 DB11/T 493.2一-2007图3奇数机动幸车行道中心线5. 2. 2. 5机动车道为上下行方向各两车道(含)以上时,设置为黄色双实线或黄色单实线。5. 2. 2. 6隧道、桥梁、弯道及其他禁止跨越中心线超车行驶的路段,设置为黄色双实线或单实线。5. 2. 3当车
9、行道发生变化,道路中心线渐变段在100米以上,参如图4所示。100m 图4草行道发生变化中心线5.2.4中心黄虚线间距尺寸:中心黄虚线线段与间隔尺寸为4米和6米。如图5所示。图5中心黄虚线5.2.5车行道中心线和分界线设置方法机动车单向行驶且非机动车双向行驶的道路,车行道中心线和分界线可按表l设置(宽度为8米以下道路,不施划写二行道中心线):3 DB11/T 493.2-2007 表1机动车单向行驶且非机动车双向行驶的道路标线设置道路宽度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备注小于8米 标线视情况而定8-11. 5米3.0-3. 5X 1 2.5-4.0X2 同时设置逆向车道黄色机非分道线和白色机非分道线大于1
10、1.5米3.。一3.5Xn2. 5以上X2同时设置逆向车道黄色机非分道线和白色机非分道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均为双向行驶的道路,车行道中心线和分界线可按表2设置(12米以下道路可根据情况只设置中心黄虚线):表2机动幸与非机动车均为双向行驶的道路标线设置路宽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中心线型备注小于8米不宜施划不宜施划分道线8-12米黄色单虚线同向机非混行12米3.25X2 2.75X2 黄色单虚线另设置机非分道线12-16米3.0-3.5X2 2.5-4.5X2 黄色单虚线另设置机非分道线大于16米3.0-3.5Xn+中2. 5-6X 2 黄色虚实线或双另设置机非分道线心线0.6实线5.2.6机动车单行且
11、非机动车双行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对向非机动车道之间应施划中心黄色单实线。参如图6所示。行车方向-唱-图6机动车单行且非机动车双行的路段标线设置5.3 车行道分界线5.3.1车行道分界线设置在同向行驶的车行道分界线上。为白色虚线,线宽O.15米。5.3.2同-行驶方向有二条或二条以上车行道时,应划车道分界线。设计速度不小于60Km/h时,分道线线块和间隔尺寸为6米和9米,如图7所示。设计速度小于60Km/h时,线段和间隔尺寸为2米和4米,如图8所示。图7计算设计速度不小于60Km/h时的分道线4 D811/T 493.2-2007 图8设计速度小于60Km/h时的分道线5. 3. 3车道数量发生
12、变化的道路,车行道分界线应平滑连接,优先考虑内侧车道直行车辆行驶的连续性。5. 4 车种专用车道线5.4.1车种专用车道线设置于仅限某车种行驶之专用车道。5.4.2由两条平行虚线及文字组成,颜色为黄色。虚线线段长4米,间隔4米,线宽0.25米。专用车道应标注依规定行驶之车辆种类的指示文字。如图9所示。图9公交专用车道线5.4.3专用车道可分为限时专用车道和不限时专用车道。限时专用车道在车辆种类指示文字的上方同时标注限时时段文字,表示此时段内只准许规定车辆行驶。5.4.4专用车道文字标注在专用车道起点,路段中可根据入口情况及路段长度适当增加标注。间距可控制在400米左右。参照图10所示。图10公
13、交专用道指示文字5.4.5专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临近设置时(无机非隔离带),应配合设置机非分道线,专用车道标线与机非分道线间隔o.05米。参照图11所示5 DB11/T 493.2-2007 行车方向. 图11公交专用道标线与机非分道线5.4.6专用车道标线根据管理的需要可直接延伸到路口车辆停止线。参照图12所示。不延伸到路口停止线的,应与导向车道线之间预留50米的距离,并用分道线与导向车道线平滑连接:设置在外侧时,专用车道的起点应从路口出口处30米开始。参照图13所示。图12公交专用道延伸至路口50m 图13公交专用道遇路口断开5.4.7专用车道标线遇较大非灯控路口时可断开。6 30m OB1
14、1/T 493.2-2007 5.4.8公交专用道标线5.4.8.1公交专用道宽度为3.5-3. 75米。车道内标注公交车道指示文字。5.4.8.2限时公交专用车道在指示文字上方标注黄色限时时段文字,表示此时段内为公交专用车道。如图14所示。图14公交专用道5.4.9大型客车专用车道标线5.4.9.1大型客车专用车道宽度为3.5-3. 75米。车道内标注大塑客车文字,表示为大型客车专用车道。5.4.9.2限时大型客车专用车道在指示文字上方标注黄色限时时段文字,表示此时段内为大型客车专用车道。如图15所示。图15大型客车专用车道标线5. 5 人行横道线5.5.1人行横道线为白色平行粗实线,。5.
15、5.2路段人行横道根据行人横穿道路的实际需要确定,并与人行步道相连接。5.5.3人行横道的宽度,依据行人横穿道路的流量和街道宽度确定,一般为5米。并可根据行人流量以1米为一级加宽或变窄,但最宽不得大于9米,最窄不得小于3米。人行横道的线宽为0.4米或0.45米,线间隔为0.6米,线间隔可根据车行道宽度进行调整,但最大不应超过0.8米。如图16所示。图16人行横道7 D811/T 493.2-2007 5.5.4在无其他行人过街设施的道路,两条人行横道之间的间隔距离-般不小于150米,最长不超过500米:繁华街道人行横道之间的间隔可视行人横穿道路的实际需要设置。如图17所示。图17两条人行横道间
16、隔5. 5. 5主路过街设施未横跨辅路的,应在辅路设置人行横道,使主路的行人过街设施通过辅路的人行横道与辅路外侧的人行步道相连。主路设有公交车站且无其他可利用的横跨辅路的过街设施的地点,应在相应位置施划横穿辅路的人行横道。如图18所示。过街天桥公交车站图18主路过街设施与辅路外侧的人行步道相连人行横道5.5.6公交车站设置人行横道,宜设置在停靠公交车辆后方。在视距受限制的路段、急弯和陡坡(桥)等危险路段、公交车站前方、车行道宽度渐变路段一般不设置人行横道。5. 5. 7横穿设有三上三下及其以上机动车车行道的人行横道,应视实际情况在路中设置行人等待区。参如图19所示。8 D811月493.220
17、07行车方向. 图19行人等待区5.5.8三幅面及其以上道路人行横道的设置应横跨主辅路全部车行道与路侧人行步道相连,人行横道宽度与隔离护栏断口直等宽。参如图20所示。图20人行横道宽度与隔离护栏断口等宽5.5.9人行横道应避开电线杆、灯箱、广告牌、树木、草坪、车辆出入口等设施,与无障碍坡道(盲道)等设施衔接。5. 5. 10无信号灯控制的路段人行横道前,在机动车道内设置两组人行横道预告标示。预告标示为白色菱形图案,边缘宽O.15米,长2.5米,宽1米。第一组距人行横道30-50米,两组间距10-20米。如图21所示。图21人行横道预告标示9 D811/T 493.2-2007 5.5.11信号
18、灯控制的人行横道前不施划菱形人行横道预告标示,应施划停止线。5. 6 网状线5.6.1网状线设置在易发生临时停车之交叉路口或其他出入口处。5.6.2网状线是由黄色实线组成的矩形网状区域,内部填充线与边框成45度角,填充斜线间隔1-5米。5. 6. 3面积较小的网状线可以简化,用二个交叉黄线代替,线宽0.45米。5.6.4网状线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施划在同一方向的一条车道中、同方向的多条车道中,如图22所示。或者覆盖两个方向所有机动车道,如图23、图24所示。非机动车道内不施划网状线。图22单侧不可穿越禁停区图23双侧不可穿越禁停区图24双侧可穿越禁停区5.6.5网状线的长度根据道路实际情况确定,一
19、般不超过交叉路口或出入口宽度。车辆只准右转弯时,可相应缩短:准许左、右转弯时,应相应加长。5. 6. 6网状线应与道路中心线配合设置,可设置中心虚实线、双实线、单实线,如图22、23所示:或不设置中心线,如图24所示。5. 7 车行道边缘线5.7. 1车行道边缘线设置在机动车道的边缘,或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界处。可分为机非分道线和机动车内、外边缘线。车行道边缘线为白色实线,线宽0.15米或0.2米。5.7.2机非分道线5.7.2.1机非分道线设置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界处。5.7.2.2机非分道线在路段中支路口、单位进出口处、路侧停车场出入口处应施划成虚线,虚线段起止点应距道路两侧路缘
20、石各10米。参如图25所示。A DB11/T 493.2-2007 图25机非分道虚线5.7.2.3在公交车站、班车站、机动车停车泊位等机动车需穿越机非分道线进出机动车道的地点,机非分道线设置虚实线。参如图26所示。路侧设杳机动车停车泊位时,机非分道虚实线每60-80米设置一组。参如图27所示。图26机非分道虚实线车位O.15m 图27遇机动草停车泊位时机非分道虚实线11 DB11/T 493.2 2007 5.7.2.4机动车右转车道外侧的机非分道线在进入路口方向与停止线相连接前,可根据机动车右转弯轨迹向外偏转成一个圆弧。参如图28所示。图28机动车右转车道外侧的机非分道线5. 7. 3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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