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 Z0002-2009 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则.pdf
《TSG Z0002-2009 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则.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TSG Z0002-2009 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则.pdf(30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精神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0002;_ 2009 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则Management Regu1ation on Infornlationizing for Special Equipmen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回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疲总局颁布2009年12月29日特革中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OOO公-2009自IJ2007年8月,回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这特种设备信息化了.作管理规则起草任务书,中国特检院接任务书的要求组织成立起草组,在沈阳召开工作会议,确定了起草原则、重点内窑和结构章节框架。2007年11月,
2、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草案初稿。2008年5月,在沈阳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就起草的初稿进行讨论与修改。2008年11月,在征求行业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起草组对该草案进行补充和完善。2009年1月,中国特栓院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规则的征求意见稿。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20097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以及公民的意见。2009年4月,起草组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2009年6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经修改后形成报批稿。2009年12月29日,由国家质栓总局批准颁布。本规则明确了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规定了
3、参与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机构与单位的职责,有助于清除目前特种设备行业在卅展信息化建设时不规范、无依据的现象,以达到提高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管理水平的目的。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石磊郑艳刚谢铁车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亮中雷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沈钢北京中特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甘肃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中心黄晓虎陈东初刘明刘建错昭武陈长宏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02-2009 目录22引AW盼求要! 容基内设理本建管用则基化化应则息息息息总信信信信附章章章章章章一二三四五
4、六第第第第第第附件A特种设备业务信息数据项目、资摞和责任主体. . . (9) 附件B设备主题数据库内容. . . . . . . . . .o.u. (11) 附件C单位主题数据库内容. . . . . . . . . . . (17) 附件D人员主题数据库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4) 附件E事故主题数据库内容. . . . . . . . . . . u. . (25) 附件F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社会公布基本内容. . . . (26)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O002-2009 特种设备信息化工
5、作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的统一性和有效性,保障信息的畅通、安全与共事,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效率和服务能力,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第二条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以下简称信息化工作)是指针对特种设备信息,应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手段进行的采集、存储、传输、加工、利用和发布等工作。特种设备信息是指特种设备及其有关单位、人员在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和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等过程中产生的客观属性和描述。特种设备数据是特种设备信息的具体表现形式,特种设备数据库是按照规定的数据结构进
6、行组织并且存储在一起的特种设备数据的集合。第三条本规则是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管理的基本要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机构、考试机构、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及其安全监察人员、检验检测人员、鉴定评审人员、作业人员等(以下统称各信息责任主体),在从事有关的业务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建立、应用特种设备信息平台、业务应用系统和数据库,履行特种设备信息化的各项责任。软件开发单位在提供特种设备信息平台、业务应用系统和数据库建设等信息化服务时,应当按照本规则进行工作。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定相关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其
7、相应标准,建设国家信息平台、业务应用系统与国家基础数据库,对全国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规划,建设本行政区域信息、平台、业务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省级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规定进行。第五条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建设、遵循标准、责任落实、数据共享、实时动态的原则开展,鼓励信息化新技术的应用,确保特种设备信息质量和信息安全,促进信息化应用水平的提高。TSGZ0002-29 传神设备安全校术规范第二章信息基本内容第六条根据信息的特点,特种设备信息划分为业务信息、主题
8、信息、加工利用信息和基础支撑信息四类。第七条业务信息是指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等业务活动中产生的基本信息和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检测机柿、鉴定评审机构、考试机梅的业务管理信息,以及收集、传输信息有关活动的程序信息。业务信息应当依据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具体要求建立,业务信息的项目和资诲的基本内容见附件A。业务信息保存的H式可以采取数据库方式或者电子文裆方式s第八条主题信息是指为f便于信息共享、交换、查询、统计、发布,从业务信息数据中提取的主要信息。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对象,主题信息分为单位主题信息、人员主题信息、设备主题信息和事故主题信息。主题信息数据库的具体内容见附件B、附件C、附件D、附件
9、Eo第九条加工利用信息是指经过统计、运算、挖掘等加士方式形成,用以辅助安全管理、分析、决策的信息。加T利用信息南各项主题信息和业务信息加工商成,表现形式为统计报表和分析图表等。第十条基础支撑信息包括数据标准规范、数据结构、分析模型等无数据和地理信息、客观标识、代码字典等公共信息。基础支撑信息的内容和要求,庇当符合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要求及其相应标准。第三章信息化建设基本要求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应当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相应标准,信息平台、业务应用系统布数据库建设应当满足国家质捡总局的有关规定和本规则的要求,同时还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与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要求的相关规
10、定。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信息平台建设包括计算机网络设施硬件建设、系统软件环境建设、数据交换和信患资摞目录等各类集成建设以及电子文档编辑器、电子标签等通用型技术构件建设内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OOO2-29 特种设备信息平台应当实现下级质监部门与上级质监部门数据库、省级质监部门与国家质检总局数据库的自动交换,实现安全监察与检验检测数据的联动与共亭,实现各业务应用系统之间的应用集成,实现动态监管的全过程电子化管理,确保特种设备数据库的实时、准确、真实和完整,符合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的要求。第十三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行政许可、制造环节动态监管、移动式压力容器动态监管、事故管理、统计年报等需要统一的业
11、务应用系统的建设,建立包括特种设备主题数据库,业务数据库中的设备制造数据库、移动式压力容器数据库、行政许可数据库,以及加工利用数据库中的统计年报数据库等国家基础数据库。省级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关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建立本行政区域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业务数据库。特种设备检验捡测机构、鉴定评审机构和考试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相应业务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第+四条国家质捡总局与各省级质监部门之间的网络建设应当利用国家质检专网,地方各质监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省级质监业务专同或者政府部门的政务外网专线等网络资摞。不具备专线条件的,可以依托公众信,息网络,采用VPN等安全保障技术建设。检验栓测机构、
12、鉴定评审机构、考试机构、生产单位、使用单位等部门可以依托公众信息网络,实现与国家质栓总局和地方质监部门的数据交换。第十五条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中间件等系统软件环境建设应当采用政府采购自录内的成熟产品,对于有安全保密要求的网络系统和安全系统等,应当采用符合国家信息安全要求的产品。第+六条特种设备数据交换建设,应当依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相应规范和标准,采用统一的数据交换技术,确保各级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机构和考试机构之间的业务胁同办公、数据动态更新和信息充分共事。按照特种设备信息的分类,特种设备信息以实时共享、任务驱动和上报汇总式种方式进行交换。各类特种设备信息的基本交换方式如下
13、:(一)主题信息以实时共享的方式进行交换;(二)需要各信息责任主体协商办公的业务信息,以任务驱动的方式进行交换,包括安全监察机构行政许可业务信息与检验检测机构的型式出验业务信息、鉴定评审机构的鉴定评审业务信息的交换,安全监察机构行政许可业务信息与考试机构的人员考试业务信息的交换,安全监察机构安装告知、使用登记业务信息与检验捡测机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业务信息的交换等;三各信息责任主体独自办理、不需要协同办公的业务信怠,可以以汇总上报的方式进行交换,包括监督检查业务信息、检验案例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等。-3一TSG ZOO02- 200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第十七条安全监察机构应电按照国家质枪总局
14、制定的相关规范、标准建设特种设备信息资源目录,对特种设备数据库和数据以及相关的处理和调用程序等信息资掘进行统一编目、注册管理、检索定位,支持特种设备信息的共享交换。特种设备信息资源目录应当标注信息分类、行政权属、数据主键等信息标识,建立各特种设备信息之间的关联关系。第+八条为确保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机构和考试机构之间工作信息共卒,特种设备信息平台建设应当采用统一的、开放的、标准的电子文档编辑器技术,并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电子文梢技术要求。第十九条各级质监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在特种设备信息平台中采用包括地理信息系统、手持移动终端、电子标签、模拟仿真等先进技术,并且符合同家质
15、检总局的统一规定。第二十条安全监察机构、枪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机构和考试机构建设业务应用系统和数据库时,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特种设备数据规范、标准,以及国家和省级特种设备信息平台的应用集成技术要求,开发开放的数据接口和应用集成接口。第二十一条特种设备业务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的建设,在特种设备信息的填报、采集、处理、交换和发布等环节,应当符合以F要求:(一)能够为相关信息责任主体提供信息填报功能,并且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特种设备数据标准,对填报信息进行校验;(二)数据填报方便,数据的填写以选择为主,并且给予名词术语说明,提供脱机操作方式;(三)按照一物一码、一数一源的原则采集信息,采用统一的
16、实体代码标注各特种设备实体,每一实体映射唯一代码,每一信息应当从单一主体、单一业务采集;(四)能够满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业务的要求,如记录和存储特种设备业务信息,通过业务最终审批环节实时采集和变更主题信息等;(五)在特种设备信息产生或者变更时能够实时执行数据交换任务,并且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准确,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要求;(六)能够提供信息加密手段,确保信息在交换过程中的安全,并且保证不允许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和个人直接新增、更改和删除主题信息;(七)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发布流程,控制信息发布范围。第二十二条特种设备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完毕后,应当先进行试运行,组织信息责任
17、主体的有关专家进行技术评审与测试,满足要求方可正式竣工交付使用。一4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OO02-2oo9 第四章信息化管理第二+三条各信息责任主体应当建立信息化管理工作制度,建立特种设备信息填报、处理、交换、发布和日常维护等环节相关业务的信息化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化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制定信息化培训计划,设立专人负责信息半舍、业务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的应用管理与维护;严格遵守上级部门以及国家制定的相关信息安全规定,必要时进行罔家信息安全认证;建立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及安全保障体系,严防泄密,确保信息安全。第二十四条各信息责任主体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数据规范、标准,通过相应的业务应用系统
18、填报相关特种设备信息。特种设备的信息填报遵守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填报信息前,必须经填报单位信息化工作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员进行确认,必要时,从各业务环节中采集的主题信息还需要经过下一流程责任主体确认后方可进入相应主题数据库。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信息处理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业务处理流程和时限,进行特种设备数据库的数据修改、变更、注销、删除等操作,确保特种设备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唯一。信息处理的单位或者机构对信息处理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负责。主与无明确时限要求时,也应当做到信息的及时处理。当特种设备主题信息发生变更、修改和删除时,应当记载重要数据的历史变化情况。第二十六条信息责任主体在填报
19、业务信息到相应的数据库中后,应当按照各项业务的活动情况,将特种设备信息实时交换给相关的信息责任主体。以下信息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数据交换:(一)设备制造信息,在产品出厂前;(二)设备使用登记业务信息,在完成使用登记的5个工作日内;(三)设备主题信息发生变更,在完成设备变更业务(包括移装、过户、改造、停用、报废等变更登记业务及相关的监督检验业务)的5个工作日内;(四)设备定期检验业务信息及其相关设备主题信息,在出具定期检验报告的5个工作日内;(五)行政许口J业务信息及其相关单位主题信息,在完成行政许可业务的5个工作日内;(六)人员主题信息及其行政许可业务信息,在完成行政许可业务的5个工作日内。-
20、5一TSG02-2009 4夺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第二十七条信息交换的内容,以满足交换双方最基本的业务需求为原则,避免多余和无用信息。具体内容按照本规则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数据标准的规定,信息交换各责任主体的职责范围见附件A。交换的双方应当向对方公开所需交换的数据结构,不得以技术保密为由阻碍信息交换的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机构、考试机构、生1句:单位、使用单位等信息责任主体与安全监察机梅交换信息,如果包含自身信息填报职责外的信息内容,由安全监察机构决定是否经过其帘核后,再进行数握更新。第二十八条特种设备信息的交换,应当按照信息资据目录中的信息标识,进行检索和定位,从特种设备
21、数据库中提取和装载,并且确保交换过程中特种设备信息关联关系的完整。第二十九条各信息责任主体应当根据相关信息安全要求,建立信息分级管理体系,明确特种设备信息发布的落圈。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应标准吕录、政务活动等信息,应当保持实时更新。第三十条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捡拥机构、鉴定评审机构和考试机构的特种设备数据库应当建立保护、备份和恢复机制,在发生灾害、断电、系统故障、操作失误等情况时,确保重要数据不丢失、不损坏。特种设备历史信息保存年限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设备主题信息及其业务信息不低于该设备使用年限,直至该设备报废;(二)单位和人员主题信患长期保存,与
22、此相关的行政许可业务信息不低于其许可有效期后5年;(三)检验业务信息不低于2个检验周期3四事故信息永久保存。第二十一条各信息责任主体应当落实信息化建设资金,设立信息化维护经费预算,保障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保障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持续、有效。第三十二条各级质监部门应当将信息化工作纳入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中,并且作为相关业务工作的考核内容。第三十五条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监部门不定期对各级信息化责任主体的信息化正作进行监督检查,以促进信息化水平的提高,确保全国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的实效性。第五章信息应用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信息应用,包括信息统计、查询、分析和发布。按照应用特利设备安全饺术规范TSGZ
23、OOO2-2沟范围,划分为外部公众信息服务和内部业务信息应用两种形式。外部公众信息服务应当保持畅通,方便社会公众的查询。内部业务信息应用必须全面可靠,方便快捷。第三+五条外部公众信息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行政许可相关信息:(二)在用特种设备数量;(三)特种设备事故基本情况;(四)特种设备总体安全状况;(五)特种设备能敷状况;(六)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内容及其相应标准的目录;(七)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规定需要发布的信息i(八)其他需要公布的情况。本条第(一)项要求的信息内容见第三十六条,应当按照许可t作的有关程序,实时发布;第(二)项至第(五)项信息,以及待种设备生产情
24、况、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情况的相关信息等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信息(见附件凹,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监部门应当定期发布,每年至少一次,其中恃种设备事故基本情况信息可以适时发布;其他需要公布的情况信息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布e第三十六条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监部门应当通过其官方或者授权的公众信息网站向社会发布行政许可相关内容,并且向衬.会公众提供查询功能。提供的行政许可相关信息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单位许可、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的业务信息和证书信息,包括申请单位的受理、鉴定评审、发证环节的状态信息和证书编号、许可项目、证书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持证单位名称和地址;(二)人员叮叮的业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TSG Z0002 2009 特种设备 信息化 工作 管理 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