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3037-2023 救助保护和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心理评估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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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3.080 CCS A 12 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30372023 救助保护和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 心理评估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psychological assessment of minors in relief,protection and children welfare institutions 2023-10-14 发布 2024-01-01 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11/T 30372023 I 前言 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制定本地方标
2、准,在京津冀区域内适用,现予发布。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师范大学、泰康健康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民政局;河北省:石家庄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石家庄护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石家庄学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天津市:朱峰、白学军、邱建伟、付卫兵、李晶、吴捷、魏兴权、王晓庄、李冠华、冯文彬、杨春、周广东、王诗淇;北京市:郭汉桥、孙先礼、王卫峰、杜超刚;河北省:张海忠、康亚明、张学东、师喆鑫。DB11/T 3037
3、2023 II 引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略高度出发,推进民政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民政部门监护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本标准为民政部门全面系统地评估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特征与心理健康水平、规范开展救助保护工作提供帮助。DB11/T 30372023 1 救助保护和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心理评估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对救助保护和儿童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心理评估的评估原则、评估对象、评估主体、评估内容、评估
4、方法、评估流程、评估结果及处理。本文件适用于救助保护和儿童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心理评估。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relief and protection institutions for minors 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设立,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协助民政部门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等工作的专门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设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科(室)的救助站。3
5、.2 儿童福利机构 children welfare institutions 民政部门设立的,主要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未满18周岁儿童的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儿童福利院、设有儿童部的社会福利院等。3.3 心理评估 psychological assessment 在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共同指导下,综合运用谈话、观察、测验的方法,对个体或团体的心理现象进行全面、系统和深入分析的总称。本文件中指运用专业的心理学方法和技术对来访者的心理状况、人格特征和心理健康做出相应判断,在此基础上进行全面的分析,对相应的决策提供心理科学的客观依据。4 评估原则 4.1 最
6、有利于未成年人 应优先考虑未成年人的权益和需求,心理评估的选择、应用管理、结果采用、资料留存等环节均应以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最高原则。4.2 客观全面 DB11/T 30372023 2 应从多方面调查,如实记录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过程中的访谈内容和其他材料,得出评估结论。4.3 保密性与保密例外 应向被评估的未成年人和其法定监护人说明心理评估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保密原则指心理评估工作中的有关材料,包括心理评估记录表、测验资料及其它资料,均属于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情况下进行保存,不得列入其它资料之中;除负责心理工作的人员之外,不允许其他人查阅心理评估档案
7、;心理评估工作人员不能泄露评估者的信息。保密例外指评估结果中发现评估对象有威胁自身或者他人生命安全的风险,评估人员将进行报告,并把知晓程度控制在最小范围内。5 评估对象 民政部门进行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的未成年人。6 评估主体 6.1 评估小组 6.1.1 应由 2 名或 2 名以上评估人员组成。6.1.2 应具有心理学、医学、社会工作等专业背景或从事未成年人服务相关工作 2 年以上,其中 1 名应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当于中级以上职称。6.2 评估员 6.2.1 应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名单。6.2.2 应遵守社会工作职业伦理操守。6.2.3 应具备心理学相关知识与
8、技能。6.2.4 评估前应接受针对未成年人评估的专项培训,对所采用的心理评估量表熟悉、理解并熟练、规范应用,保证评估的准确性和有效性。6.2.5 访谈过程中应保持价值中立,不做评价。6.2.6 应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不应在任何场合以任何形式泄露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和其他不应当公开的信息。6.2.7 有以下情形时,评估员应当自行回避,法定监护人也可向民政部门或评估机构申请回避:与未成年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未成年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与未成年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客观评估的;如果评估人在特定场合,受特定人员或其他因素影响,情绪状态不适合继续进行访谈时。7 评估内容 7.1 认知状况
9、包括感知觉、注意力、记忆力、语言能力、思维水平、智力、自我认知等。7.2 情绪状况 DB11/T 30372023 3 包括当前心境、情绪表达、情绪理解、情绪调节、情绪稳定性、情绪协调性等。7.3 意志状况 包括思维模式、意识活动、意志反应,以及自觉性、果断性、坚毅性、自制力等。7.4 行为状况 包括社会功能、人际关系情况,是否存在退行及自语、自笑、对空比划等怪异行为,以及自伤、自杀等。8 评估方法 8.1 评估要求 评估人员应根据评估要求,结合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评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观察法、访谈法、资料分析法、心理测验法。8.2 观察法 评估人员应通过现场观察,记
10、录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的身体及精神状态、衣着卫生、接触状态、行为及情绪、沟通能力等;居住环境、个人用品、日常饮食等;对于不具备访谈条件的未成年人,应结合言行表现及互动游戏等进行观察记录。8.3 访谈法 8.3.1 评估人员应通过倾听个人陈述、互动式访谈等多种方式记录信息。8.3.2 访谈对象包括未成年人、照护人员、老师、工作人员等。8.3.3 单次访谈时间应在 30 至 45 分钟。8.3.4 访谈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对未成年人本人进行访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对家庭生活的满意程度、家庭关系、学习和交友情况、对未来的期待等;对照护人员进行访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生活环境、
11、身体及心理状况,对待学习和教育的态度,日常娱乐活动,与工作人员及朋辈的关系等;对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的朋辈、所在机构的工作者、老师、同学、朋友等群体进行访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儿童生活环境、未成年人人际交往状况、日常娱乐活动等。8.3.5 访谈环境应满足以下要求:在相对独立、受保护、身心感受安全的环境进行访谈;访谈时宜保持安静,避免干扰;访谈环境宜有助于访谈对象沟通与倾诉。8.4 资料分析法 评估人员应分析评估对象过往资料和日常资料,记录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年龄、性别、姓名、爱好、特长、家庭住址、文化程度、宗教信仰等;家庭及环境信息,家庭结构、家庭关系、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家庭氛围、
12、父母教养方式、家庭重大变故、关系亲密程度等、交友状况等;DB11/T 30372023 4 日常资料,学习成绩记录、日记、书信、图画等,以及其生活和劳动过程中所做的事情、完成的任务或成果。相关记录表参照附录 A.1执行。8.5 心理测验法 采用心理测验的方法对救助保护和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的认知、情绪、意志、行为进行测量,根据评估对象的年龄选择对应的必做量表,结合必做量表的结果和观察、访谈中体现的情况选择对应的量表进一步测量,使用的量表如下:长处和困难问卷(SDQ),问卷包括情感症状、操行问题、多动、错误来往问题和亲社会行动 5 个因子,适用于评估 6 岁及以上儿童青少年的行为和情绪问题。此问
13、卷做为情感、行为状况测查的问卷,是机构内 6 岁到 10 岁未成年人心理评估必做问卷;心理健康诊断测验(MHT),该测验由学习焦虑、对人焦虑、孤独倾向、自责倾向、过敏倾向、身体症状、恐怖倾向和冲动倾向 8 个内容量表构成,适用于 10 岁至 18 岁。是机构内 10 岁以上未成年人心理评估必做量表;青少年生活事件量表(ASLEC),包括人际关系、学习压力、受惩罚、丧失、健康适应、其他六个因子,适应于对青少年尤其是中学生和大学生应激性生活事件发生频度和应激强度的评定,是机构内符合年龄条件未成年人心理评估必做量表;瑞文标准推理测验(SPM),测试人的一般智力水平,尤其可以测量人的解决问题能力、观察
14、力、思维能力、发现和利用自己所需信息及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适用于 6 岁至 70 岁,。此量表是了解儿童认知智力发展状况的重要测查工具,是机构内符合年龄条件未成年人心理评估必做量表;9 项患者健康问卷抑郁量表(PHQ-9),用于评估个体抑郁障碍的严重程度,其中包括自杀或自伤想法,适用于 12 岁及以上。对于在心理健康诊断测验评估中独孤倾向或自责倾向分数较高且符合本量表使用年龄要求的未成年人,采用此量表做进一步评估;7 项广泛性焦虑障碍量表(GAD-7),用于评估个体广泛性焦虑症状的严重程度,适用于12 岁及以上。在心理健康诊断测验评估中学习焦虑、对人焦虑因子分数较高且符合本量表使用年龄要求的未
15、成年人,采用此量表做进一步评估;青少年心理弹性量表(RSCA),包括目标专注、情绪控制、积极认知、家庭支持、人际支持五个因子,考察青少年在逆境情境下的认知、情绪、行为特征,以及这些特征帮助其抵御逆境、获得良好适应的有效性。此量表适用于 10 岁及以上儿童青少年,是机构内符合年龄条件未成年人心理评估选做量表;艾森克人格问卷(儿童)(EPQ),由四个分量表组成,主要调查内外向(E)、神经质或情绪的稳定性(N)、精神质(P)三个人格维度。此问卷适合 7 岁至 15 岁儿童及青少年,可通过此量表评估未成年人人格。相关量表参照附录A.2A.9执行。9 评估流程 9.1 评估准备 9.1.1 对评估人员进
16、行不少于 24 学时的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原则、评估方法、评估流程、评估量表的使用等,培训结束后进行理论和实操考核。9.1.2 收集整理评估对象基本信息,包括未成年人及其主要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如住址、所属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及负责人、联系方式等。DB11/T 30372023 5 9.1.3 制定评估方案。评估方案应包括评估目标、评估方法、评估量表、评估人员、评估计划、注意事项等。9.1.4 与评估对象及其相关负责人提前沟通评估事项。9.1.5 由评估对象的法定监护人或机构负责人签署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参见附录 B。9.2 现场评估 9.2.1 评估员自我介绍,出示相关
17、证件,使用文明用语,说明保密性。9.2.2 评估人员现场观察并记录评估对象身体及精神状态、衣着卫生、沟通等实际情况。9.2.3 评估人员与评估对象访谈。9.2.4 评估人员应根据评估对象及内容选择相应的评估量表进行心理测验。9.2.5 评估员应根据评估现场情况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准备:当评估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到伤害或遇到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并报告。9.2.6 评估结束时,确认评估材料的数量和质量,在心理评估记录表中做好记录和存档。10 评估结果及处理 10.1 评估结果分析 统计方法及解释参照附录 A.2A.9执行。10.2 评估结果处理 10.2.1 评估结果正常,应按以下方式
18、:以个人成长为主要目标;未成年人可自愿进行发展性心理咨询。10.2.2 评估结果异常,存在一般心理问题,应按以下方式: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帮扶;有认知问题(如自卑、固执等)的未成年人,以认知改变为主;有情绪困扰(如焦虑、抑郁等)的未成年人,以情绪调节为主;有意志问题(如意志减退等)的未成年人,以增强兴趣、意志训练为主;有行为问题(如偷盗、攻击他人等)的未成年人,以行为矫正为主。10.2.3 评估结果异常,存在严重心理问题,应按以下方式: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干预;急性应激障碍或创伤后应激障碍(如重大灾难事件之后的应激反应等)以心理支持和情绪调节为主;选择运用恰当的技术与方法,进行系统心理咨询。10.
19、2.4 评估结果显示存在智力问题,应按以下方式:对未成年人开展生活技能训练;塑造积极的生活方式。10.2.5 评估结果显示存在心理危机、精神病性症状或人格障碍,应按以下方式:将未成年人转介到专业医疗机构;持续关注治疗情况。10.2.6 心理评估结果正常,每半年进行定期评估;心理评估结果异常,遵医嘱或根据干预方案缩短评估频率。DB11/T 30372023 6 附录A (资料性)心理评估用表 A.1 心理评估记录表 A.1 心理评估记录表见表A.1。表A.1 心理评估记录表 评估工作人员:评估日期:评估编号:个 人 基 本 信 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体状况 民族 身份证号 爱好 特长 文化
20、程度 进入机构次数 户籍所在地 居住地 曾经是否患有心理疾病 无有(具体:轻微中等严重)情况不明 家 庭 及 环 境 信 息 与本人关系 姓名 性别 年龄 情感评价 联系方式 家庭类型 完整家庭(主干家庭核心家庭)离异家庭单亲家庭孤儿 其他 父母教养方式 慈爱且民主 专制且独裁 放任且溺爱 忽视且冷漠 情况不明 有无寄养经历 无 有(具体说明:)情况不明 既往学习成绩 优秀 中等 一般 较差 稳定 不稳定 情况不明 交友状况 知心朋友()人(概数即可)一般朋友 很多 一般 不多 负性生活事件 救 助 保 护 情 形 流浪乞讨或者身份不明 监护缺失 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 监护人教唆、利
21、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遭受监护人严重伤害 查找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监护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 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并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其他 学习成绩记录、日记、书信、图画等资料情况 DB11/T 30372023 7 表 A.1 心理评估记录表(续)心 理 健 康 状 况 观察 结果:访谈 结果:资料分析 结果:量表1:测试结果:量表2:测试结果:量表3:测试结果:量表4:测试结果:量表5:测试结果:量表6:测试结果:量表7:测试结果:评估报告:评估工作人员签字:日期:DB11/T 30372023 8 A
22、.2 长处和困难问卷(SDQ)长处和困难问卷(Strengths and Difficulties Questionnaire,SDQ)是由美国心理学家古德曼于1997年根据精神病诊断和统计手册(DSM-IV)和精神与行为分类第10版(ICD-10)诊断标准专门设计和编制的,是一个简明的行为筛查问卷。该问卷分家长、老师和学生自评3个版本,分别由家长、老师和学生评定。用于评估儿童、青少年的行为和情绪问题,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该量表在国内由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杜亚松等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上海常模。指导语:请根据你过去6个月内的经验与事实,回答以下问题。请从题目右边的3个选项:“不符合”“有点符合”
23、“完全符合”的空格中,勾选出你觉得合适的答案,请不要遗漏任何一题,即使你对某些题目并不是十分确定。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项目 不符合 有点符合 完全符合 1 我尝试对别人友善,我关心别人的感受 0 1 2 2 我不能安定,不能长时间保持安静 0 1 2 3 我经常头痛、肚子痛或身体不舒服 0 1 2 4 我常与他人分享东西(食物、玩具、笔)0 1 2 5 我觉得非常愤怒及常发脾气 0 1 2 6 我经常独处,我通常自己玩耍 0 1 2 7 我通常按照吩咐做事 2 1 0 8 我经常担忧,心事重重 0 1 2 9 如果有人受伤、难过或不适,我都乐意帮忙 0 1 2 10 我经常坐立不安或感到不耐
24、烦 0 1 2 11 我有一个或几个好朋友 2 1 1 12 我经常与别人争执,我能够使别人依我的想法行事 0 1 2 13 我经常不快乐、心情沉重或流泪 0 1 2 14 一般来说,其他与我年纪相近的人都喜欢我 2 1 0 15 我容易分心,我觉得难以集中精神 0 1 2 16 我在新的环境中会感到紧张,我很容易失去自信 0 1 2 17 我会友善的对待比我小的孩子 0 1 2 18 我常被指责撒谎或不老实 0 1 2 19 其他小孩或青少年常作弄或欺负我 0 1 2 20 我常自愿帮助别人(家人、老师、同学)0 1 2 21 我做事前会先想清楚 2 1 0 22 我会从家里、学校或别处拿取
25、不属于我的东西 0 1 2 23 我与大人相处比与同辈相处融洽 0 1 2 24 我心中有很多恐惧,我容易受到惊吓 0 1 2 25 我总能把手头上的事情办妥,我的注意力良好 2 1 0 DB11/T 30372023 9 概而言之,你认为自己在以下方面是否有困难?否 是(有少许困难)是(有困难)是(有很大困难)情绪方面 注意力方面 行为方面 和别人相处方面 如上题答是,请回答接下来的问题:这些困难出现了多久?少于 1 个月 15 个月 611 个月 1 年以上 情绪方面 注意力方面 行为方面 和别人相处方面 影响因子:没有(0)轻微(1)非常(2)这些困难是否困扰着你自己 这些困难是否在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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