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T 932-2022 电子商务企业管理与服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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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03.080.99 CCS A 12 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9322022 代替 DB33/T 932 2014 电子商务 企业管理 与服务规 范 Specification for management and service of E-commerce enterprises 2022 - 01 - 04 发布 2022 - 02 - 04 实施 浙江省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33/T 932 2022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 1 3 术 语和 定义 . 1 4 电 子商 务企 业分 类 . 1 5 管
2、理要 求 . 2 6 服 务要 求 . 2 7 分 级管 理设 置与 等级 评 定 . 6 附录A (规 范性 ) 电子 商务企 业评 价指 标体 系 . 7 DB33/T 932 2022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 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 起草。 本标准 代替DB33/T 932 2014 电子 商务 企业 管理 与 服务规 范 ,与DB33/T 932 2014 电子 商务 企业管 理与 服务 规范 相 比,除 编辑 性改 动外 ,主 要技术 变化 如下 : a) 增加了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一章(见
3、第2章); b) 删除了 “电 子商 务” 表达 形式( 见2014 年 版的2.1 ); c) 更改了 “电 子商 务企 业” 表达形 式( 见3.1 ,2014 年 版的2.2); d) 删除了 “网 络交 易” 表达 形式( 见2014 年 版的2.3 ); e) 更改了 “电 子商 务支 撑服 务”表 达形 式( 见3.2 ,2014 年版 的2.5); f) 更改了 “交 易型 电子 商务 企业” 表达 形式 (见4.1 ,2014年 版的3.1 ); g) 更改了 “第 三方 平台 型电 子商务 企业 ”表 达形 式( 见4.2 ,2014 年 版的3.2); h) 更改了 “基
4、本要 求” 的规 定(见5.1 ,2014 年 版的4.1 ); i) 删除了 管理 机构 和管 理职 责(见2014 年版 的4.2 、4.3 ); j) 更改了 “电 子商 务企 业” 的规定 (见5.2 ,2014年版的4.4 ); k) 增加了 平台 内经 营者 的管 理规定 (见6.2.2.4 ,6.2.2.8 6.2.2.12 ); l) 增加了 向市 场监 督管 理部 门报送 的规 定( 见6.2.2.5 ); m) 增加了 向税 务部 门报 送的 规定( 见6.2.2.6); n) 增加了 服务 企业 合作 的规 定(见6.2.3.4 ); o) 增加客 户服 务的 规定 (见
5、6.3 ); p) 更改了 “广 告宣 传” 的规 定(见6.4 ,2014 年 版的5.3 ); q) 更改了 “隐 私保 护” 的规 定(见6.5 ,2014 年 版的5.4 ); r) 更改了 “信 息安 全保 障” 的规定 (见6.6 ,2014年版的5.5 ); s) 删除了 电子 商务 企业 评价 指标体 系的 规定 (见2014 年版的6.3 ); t) 更改了 附录 的相 关内 容( 见附录A,2014 年版 的附录A附 录C)。 本标准 由浙 江省 商务 厅提 出 、归口 并 组织 实施 。 本标准 起草单 位: 浙江省 电子商 务促进 会、 中国计 量大学 、杭州 市标 准
6、化研 究院(杭 州标 准化 国 际 交流中 心) 、 浙江国 贸数 字 科技有 限公司 、杭 州卷瓜 网络科 技有限 公司 (蘑菇 街)、 浙江好 牛电 子商 务 有限公 司、 浙江 省电 子商 务促进 中心 、北 京中 伦( 杭州) 律师 事务 所等 。 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 卢成 南、 颜 鹰、 陈福 棣、 李秀 娣、 徐 梦、 宋丽 红、 吴芳 、 俞林 茂、 丁建 军 、 宗 荔、王 红燕 等。 本标准 历次 版本 发布 情况 为: DB33/T 932 2014 ; 本 次修 订为 第一 次修 订。 DB33/T 932 2022 1 电 子商务 企业管理 与服务 规范 1 范围
7、 本标准 规定 了电 子商 务企 业分类 、管 理要 求、 服务 要求、 分级 管理 设置 与等 级评定 等内 容。 本标准 适用 于交 易型 电子 商务企 业、 第三 方平 台型 电子商 务企 业、 支撑 服务 型电子 商务 企业 等 法 人 单位的 管理 和服 务, 也适 用于在 网络 社交 、 网 络直 播等信 息网 络活 动中 销售 商品或 者提 供服 务 的 经 营 活 动的法 人单 位的 管理 和服 务。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标准 必 不可 少的 条款 。 其 中 ,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 仅该日 期对 应的
8、 版本 适用 于本标准 ; 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 , 其 最新 版本 (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 ) 适 用 于 本 标准。 GB 17859 计算 机信 息系 统 安 全保 护等 级划 分准 则 GB/T 22239 2019 信息 安全技 术 网络 安全 等级 保护基 本要 求 GB/T 35273 2020 信息 安全技 术 个人 信息 安全 规 范 SB/T 11221 2018 客户 服务专 业人 员技 术要 求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标准。 3.1 电子商 务企 业 E-commerce enterprise 通过互 联网 等信 息网 络从 事销售 商
9、品 或者 提供 服务 的经营 活动 的法 人单 位。 包括在 网络 社交 、 网 络 直播等 信息 网络 活动 中销 售商品 或者 提供 服务 的经 营活动 的法 人单 位。 3.2 电子商 务支 撑服 务 E-commerce service 为电子 商务 业务 提供 技术 开发服 务、 运营 服务 、客 户服务 、物 流服 务等 配套 支撑服 务的 企业 。 4 电子商 务企 业分 类 交易型 电子 商务 企业 4.1 利用信 息网 络开 展商 品交 易、 服 务交 易的 电子 商务 企业, 含自 建网 络交 易平 台、 通 过网 络社 交 、 网 络直播 销售 商品 或服 务的 企业。
10、第三方 平台 型电 子商 务企 业 4.2 DB33/T 932 2022 2 在电子 商务 中为 交易 双方 或者多 方提 供网 络经 营场 所、 交易 撮合 、 信息 发布 等 服务 , 供 交易 双方 或 者多方 独立 开展 交易 活动 的企业 。 含 为经 营者 提供 网络经 营场 所、 商品 浏览 、 订单 生成 、 在 线 支 付 等 网 络交易 平台 服务 的网 络社 交、网 络直 播等 网络 服务 提供企 业。 支撑服 务型 电子 商务 企业 4.3 为其它 电子 商务 企业 开展 电子商 务业 务提 供配 套支 撑服务 的企 业。 5 管理要 求 总体要 求 5.1 5.1.
11、1 应依法 办理市 场主 体登记 ,具备 统一社 会信 用代码 的营业 执照( 或同 等效力 证照) 。依法 需 要 取得相 关行 政许 可的 ,应 依法取 得行 政许 可。 履行 纳税义 务, 依法 经营 。 5.1.2 企 业在 经营 活动 中应 遵循 自愿、 平等 、公 平、 诚信 的原则 。 5.1.3 企业应 当在其 网站 首页或 者从事 经营活 动的 主页面 显著位 置,持 续公 示其主 体信息 或者该 信 息 的链接 标识 。主 体信 息发 生变更 的, 企业 应当 及时 更新公 示信 息。 电子商 务企 业 5.2 5.2.1 建立企 业运 营、 财务 、 安 全 、 技术 、
12、 信 用及 监管 等组 织 架构和 相应 的经 营危 机和 风险控 制机 制 。 5.2.2 设置服 务质量 管理 机构并 制定服 务质量 评价 机制, 专门负 责服务 质量 考核管 理、服 务管理 以 及 投诉、 纠纷 处理 。 5.2.3 建立健 全商品 质量 控制管 理机制 ,商品 质量 与网站 提供的 产品说 明一 致、与 客服人 员的咨 询 和 答复一 致, 无假 冒伪 劣产 品,商 品来 源可 追溯 。 5.2.4 具有与 业务范 围相 适应的 管理人 员、服 务人 员、技 术人员 、经营 场所 、设施 设备。 具有与 企 业 电子商 务服 务内 容相 适应 的物流 服务 体系 。
13、 5.2.5 建立个 人信息 安全 保护机 制,制 定个人 信息 保护政 策、与 产品服 务对 应的个 人信息 记录清 单 、 敏感个 人信 息保 护规 则、 个人信 息泄 露应 急预 案, 定期进 行个 人信 息安 全影 响评估 。 5.2.6 制定知 识产 权保 护制 度, 建立知 识产 权内 部审 查机 制。 5.2.7 定期对 员工 进行 职业 道德 、服务 质量 、岗 位技 能等 培训, 不断 提高 服务 水平 。 6 服务要 求 基本要 求 6.1 6.1.1 应建立 服务保 障机 制,定 期对服 务保障 体系 进行评 估;建 立持续 改进 机制, 根据行 业发展 持 续 改 进服
14、 务机 制。 6.1.2 建立快 速响 应机 制, 及时 为客户 提供 便捷 快速 的服 务。 6.1.3 建立服 务评 价机 制, 定期 进行消 费者 满意 度测 评。 6.1.4 能够及 时有效 处理 客户投 诉、交 易纠纷 ,明 确投诉 处理程 序并在 显著 位置公 示,建 立投诉 处 理 记录档 案保 存管 理办 法。 服务体 系 6.2 DB33/T 932 2022 3 6.2.1 交易型 电子 商务 企业 6.2.1.1 应建立 服务 机制 ,能 够满 足网上 购物 消费 者的 服务 需求。 内容 包括 : 有与从 事的 业务 和规 模相 匹配的 服务 硬件 设施 ; 有保障 交
15、易 正常 运营 的计 算机信 息系 统、 交易 流程 和信息 安全 环境 ; 有与其 经营 规模 相适 应的 管理人 员、 技术 人员 和客 服人员 。 6.2.1.2 应建立 明确、 详实 的企业 信息和 服务规 则, 置于网 站首页 显著位 置, 并在线 下办公 区域 同 时 公布。 公开 信息 应包 括: 营业执 照登 载的 统一 社会 信用代 码、 名称 、企 业类 型、法 定代 表人 (负 责人 )、住 所、 注册 资本( 出资 额) 等信 息, 或者该 信息 的链 接标 识; 互联网 信息 服务 许可 登记 或经备 案的 电子 验证 标识 ; 经营地 址、 邮政 编码 、电 话号码
16、 、电 子信 箱等 联系 信息及 法律 文书 送达 地址 ; 自建平 台的 交易 型电 子商 务企业 应建 立用 户注 册制 度、平 台交 易规 则、 退换 货制度 等; 个人信 息收 集以 及使 用说 明规则 与隐 私保 护政 策; 提供支 付服 务的 服务 商具 备的资 质和 运营 条件 ; 网站各 类交 易的 服务 条款 和投诉 、维 权电 话的 公布 、处理 机制 等 ; 法律、 法规 规定 其他 应披 露的信 息。 注: 首页显著位置指电子经营者从事相应经营活动的初始页面的经营者名称、经营者标识区域。 6.2.1.3 应自建 或依托 第三 方服务 机构, 提供适 应电 子商务 业务和
17、 规模的 物流 配送体 系,提 高物 流 服 务的准 确性 和及 时性 ,保 证网上 交易 的顺 利完 成。 6.2.1.4 搭售商 品或者 服务 ,应当 以显著 方式提 醒消 费者注 意,不 应将搭 售商 品或者 服务作 为默 认 同 意的选 项。 6.2.1.5 约定向 消费者 收取 押金的 ,应当 明示押 金退 还的方 式、程 序,不 应对 押金退 还设置 不合 理 条 件。消 费者 申请 退还 押金 ,符合 押金 退还 条件 的, 应当及 时退 还。 6.2.1.6 收集、 使用 其用 户的 个人 信息, 应当 遵守 法律 、行 政法规 有关 个人 信息 保护 的规定 。 6.2.2
18、第三方 平台 型电 子商 务企 业 6.2.2.1 应建立 服务 平台 ,能 够满 足客户 的服 务需 求。 内容 包括: 有与交 易规 模相 匹配 的配 套软硬 件服 务设 施, 能满 足大批 量、 多订 单网 络交 易需要 ; 有可靠 的交 易服 务机 制, 能保证 网络 交易 的顺 利进 行和交 易安 全; 有与其 经营 规模 相适 应的 管理人 员、 技术 人员 和客 服人员 。 6.2.2.2 制定明 确、详 实的 交易和 服务规 则,置 于网 站首页 显著位 置,并 在线 下办公 区域同 时公 布 , 方便用 户查 阅。 交易 规则 的修改 应当 至少 提 前 30 日 予以公 示
19、。 用户 不接 受修 改的, 可以 在修 改公 告 之 日起 60 日 内书 面通 知退 出 。 平台 经营 者应 当按 照原 交 易规则 妥善 处理 用户 退出 事宜。 相关 规则 调整 时, 应按照 有关 法规 进行 公示 和备案 。公 开信 息应 包括 : 营业执 照信 息、 与其 经营 业务有 关的 行政 许可 信息 ; 互联网 信息 服务 许可 登记 或经备 案的 电子 验证 标识 ; 经营地 址、 邮政 编码 、电 话号码 、电 子信 箱等 联系 信息及 法律 文书 送达 地址 ; 用户注 册制 度、 平台 交易 规则、 退换 货制 度等 ; 个人信 息收 集以 及使 用说 明规则
20、 与隐 私保 护政 策; 提供支 付服 务的 服务 商具 备的资 质和 运营 条件 ; DB33/T 932 2022 4 网站各 类交 易的 服务 条款 和投诉 、客 服服 务渠 道、 维权电 话的 公布 、纠 纷处 理机制 、不 良信 息及垃 圾邮 件举 报处 理机 制等应 显示 在明 显位 置。 6.2.2.3 有自建 或依 托第 三方 服务 机构构 建与 电子 商务 平台 的业务 和规 模相 适应 的物 流、 仓 储、 客 服 、 售后等 配套 服务 体系 。 6.2.2.4 应当采 取技术 措施 和其他 必要措 施保证 其网 络安全 、稳定 运行, 防范 网络违 法犯罪 活动 , 有
21、 效应对 网络 安全 事件 , 保 障电子 商务 交易 安全 , 建 立保障 平台 交易 正常 运行 的计算 机信 息系 统 、 交 易 流 程和安 全环 境。 6.2.2.5 应当制 定网络 安全 事件应 急预案 ,发生 网络 安全事 件时, 应当立 即启 动应急 预案, 采取 相 应 的补救 措施 ,并 向有 关主 管部门 报告 。 6.2.2.6 应当要 求申请 进入 平台销 售商品 或者提 供服 务的经 营者提 交其身 份、 地址、 联系方 式、 行 政 许可等 真实信 息, 进行核 验、登 记,建 立登 记档案 ,并至 少每六 个月 核验更 新一次 。信息 发生 变更 的 , 应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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