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1098-2015 石材加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技术规范.pdf
《DB421098-2015 石材加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技术规范.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421098-2015 石材加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技术规范.pdf(23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 ICS 13.100 C 52 备案号: DB42 湖北省 地 方 标 准 DB 42/ 1098 2015 石材加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health management for the stone processing industry (报批稿) 2015 - 09 - 24 发布 2015 - 12 - 01 实施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2/ 1098 2015 I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 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则 .2 5 职业卫生管理
2、 .3 6 选址与总体布局 .5 7 工程防护措施 .6 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评价 .9 9 个体防护措施 .9 10 应急救援 .10 11 职业健康监护 .10 12 承包商职业卫生管理 .10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石材加工企业作业 场所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12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石材加工企业主要工种常见职业病及禁忌 .13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石材加工企业主要工种健康检查必检项目及体检周期 .16 附 录 D (资料性附录) 石材加工企业主要工种配备个体防护用品一览表 .18 附 录 E (资料性附录)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示例 .19 附 录 F
3、(资料性附录)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示例 .20 DB42/ 1098 2015 II 前 言 本 标准 第 5.3, 6.2.1.3, 6.2.1.7, 7.1.10, 7.2.18, 7.4.2, 8.2, 8.5, 8.7, 9.3, 12.1条款 为强 制性条款 ,其他 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 本标准由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 公司、武汉兴业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琨、吴家兵
4、、祁成、姚道华、郑建如、史伟伟、许兵、杨少华、张耕、赵同 强、朱亮亮、 易桂林、刘安生、 周焕明、何朋、 钱建平 。 DB42/ 1098 2015 1 石材加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石材加工企业 的 职业卫生管理、选址与总体布局、工程防护措施、工作场所职 业病 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个体防护措施、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监护 及 承包商职业卫生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 湖北省内 石材加工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 13890 天然石材术语 GB/T 15236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 GB/T 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 18083 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T 23466 护听器的选择指南 GB/T 2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 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
6、计规范 GB 50897 装饰石材工厂设计规范 GB 50970 装饰石材矿山露天开采工程设 计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6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224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GBZ/T 225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AQ 4220 石材加工工艺防尘技术规范 DB42/ 109
7、8 2015 2 3 术语和定义 GB/T 13890、 GBZ188界定的以及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GB/T 13890、 GBZ188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 3.1 石材 stone 以天然原石为主要原材料经加工制作并用于建筑、装饰、碑石、工艺品或路面等用途的材料,包括 天然石材和人造石材。 GB/T 13890,术语, 2.2 3.2 石材加工 stone processing 将大理石、花岗石、板石等原料通过切割、研磨、雕刻等工艺,加工成建筑装饰材料、工艺品及其 它用途产品的过程。 3.3 切割 cutting 用锯切机等设备对天然石材荒料或大块人
8、造石基料进行锯切和分割的作业过程。 3.4 打磨抛光 polishing 是指利用机械 或 化学的作用,使工件 表面 粗糙度降低,以获得光亮、平整表面的加工方法。 3.5 职业健康监护 occupational health surveillance 是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 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 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并及 时地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 康。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后健康健康检查、应急健康检查和职
9、业健康监护档案管 理等内容。 GBZ188,术语和定义, 10.3 3.6 职业禁忌证 occupational contraindication 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性有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和罹患 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 导致对劳动者生命健康构 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GBZ188,术语和定义, 2.8 4 总则 DB42/ 1098 2015 3 4.1 石材加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有效控制生产过 程中职业病危害的不良影响,持续改善作业环境条件,保障
10、作业人员身体健康。 4.2 石材加工项目的设计应优先采用有利于预防、控制职业危害和保护作业人员健康的新工艺、新技 术、新材料、新设备,逐步替代产生职业危害严重的工艺、技术、材料、设备,从根本上消除、减少石 材加工的职业病危害。 4.3 石材加工应采用有利于保护作业人员健康的工艺和设备, 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和密闭化的作业方 式。 4.4 石材加工企业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引进新设备时,应同时引进与之配套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 备和设施。 4.5 石材加工企业应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减少现场作业人员停留;对于生产过程中尚不能完全消除 的粉尘、噪声以及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应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工作场所职
11、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 度)符合 GBZ2.1 及 GBZ2.2 的要求。 4.6 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石材加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 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 施设计审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4.7 企业应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包括:工作场所职业病危 害防护设施的配备及维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作业人员健康监护、个体防护和职业卫生培训 等工作,资金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5 职业卫生管理 5.1 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石材
12、加工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 度和操作规程,内容包括: a)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b)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c) 职业病 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d)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e)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f)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g)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h)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i)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j)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k)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l) 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m)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5.
13、2 管理办法和年度计划 DB42/ 1098 2015 4 石材加工企业应制定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法和年度计划,年度计划包括目标、措施、责任部门、 考核指标和评估办法等内容。 5.3 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当按照 GBZ158 的规定,在醒目 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 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并按要求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有害物质 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内容。石材加工企业主要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 规范见附录 E 及附录
14、F。 5.4 职业卫生培训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并组织对本单位劳动者开展的职业卫 生培训工作。 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内容包括: a) 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b) 粉尘、噪声、高温和热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健康影响与预防控制措施; c) 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作业条件; d) 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选择、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等; e) 高温中暑、烧灼伤、烫伤及撞击伤等自救和互救知识; f) 初次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应接受防尘知识教育和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粉尘作业; g) 粉尘接触人员应做好戒烟 /控烟教育。 5.5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企业应建立
15、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包括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健康监 护档案包括本 标准 11.4 所规定的内容。 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包括: a)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 b) 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c)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 d) 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 e)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 f) 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 g) 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 资料; h) 职业病危害
16、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 i)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 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 和安置情况记录; j)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等有关回执或 者批复文件; k) 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 l) 其他有关职业卫生管理的资料或者文件。 DB42/ 1098 2015 5 5.6 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企业应将本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6 选址与总体布局 6.1 选址 6.1.1 石材加工
17、企业的总体规划应满足所在地区的区域规划、城镇规划、当地经济与社 会发展规划、 所在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其选址应符合 GB 50187、 GB 50897、 GB 50970、 GBZ 1 的有关规定。 6.1.2 厂址应靠近石材矿山、石材生产加工集中区或石材贸易集散地并符合下列条件: a) 应避免压覆矿体; b) 应有方便、经济合理的交通运输条件; c) 应与城镇、居民区有一定的距离 。 6.1.3 厂址不应位于城镇和居住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厂区应布置在居住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 上风侧,位于当地生活饮用水源的下游。厂区 应 远离居民集中居住区,与居住区的距离应符合以噪声为 主企业的防护
18、距离的要求。 6.2 总体布局 6.2.1 平面布置 6.2.1.1 总 平面设计应符合 GB 50187、 GB 50897、 GB 50970、 GBZ 1 的有关规定。 6.2.1.2 在满足工艺生产要求的前提下,总平面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 6.2.1.3 总平面布置时应明确功能分区,生产区应选在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好的地带,布置在当地全 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除值班室、更衣室、盥洗室外,在生产区内不得设置其他非生产用房;非生 产区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辅助生产区布置在两者之间。 6.2.1.4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应设置在非生产区 ,不应位于生产区全年主导风向
19、的下风侧,并应 布置在便于生产管理、环境洁净、交通 便捷的地点。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 总用地面积的 7。 6.2.1.5 石材加工企业厂区出入口的数量应不少于 2 个。出入口的位置应根据企业的生产规模、总体 规划、厂区用地面积及总平面设计等因素综合确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 a) 主要人流出入口应与主要物流出入口分开设置,并应位于厂区主干道通往居住区或城镇的一侧; b)主要物流出入口应位于主要物流方位,靠近运输量大的仓库、堆场,并应方便与外部运输线路 连接。 6.2.1.6 装饰石材工厂应设有荒料堆场、边角余料堆放场地、废渣和废水的处理场所。 6.2.1.7 产生粉尘的厂
20、房应采取防尘措施 ,粉尘浓度较高的生产用房应远离非污染设施,必须设置在 厂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地势开阔、通风条件良好、易于扩散的地段,并与其他生产用房之 间留有一定的防护距离。 DB42/ 1098 2015 6 6.2.1.8 石材加工作业场所应综合考虑粉尘发生源的位置,合理布置工艺设备。石材加工设备的布置 应考虑使其扬尘方向朝向车间主导气流的下风向,且不同设备的扬尘方向应尽量一致。 6.2.1.9 高温车间的纵轴宜与当地夏季主导风向相垂直,当受条件限制时,其夹角不得小于 45 。 6.2.1.10 高温热源应尽可能布置在车间外当地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不能布置在车间外的高温热源
21、应布置在天窗下方或靠近车间 下风侧的外墙侧窗附近。 6.2.2 竖向布置 6.2.2.1 噪声与振动较大的生产设备宜安装在单层厂房内。当设计需要将这些生产设备安置在多层厂 房内时应将其安装在底层,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 6.2.2.2 放散大量热量或有害气体的厂房宜采用单层建筑。当厂房是多层建筑物时,放散热和有害气 体的生产过程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高层。如必须布置在下层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上层工作环境。 7 工程防护措施 7.1 防尘 7.1.1 石材加工粉尘作业场所生产过程中安全卫生应符合 GB 12801 要求。 7.1.2 石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粉尘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含露天作业的工艺
22、设备),应优先采用机械 化和 自动化,避免直接人工操作。对移动的扬尘的作业,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移动式轻便防尘设施。 7.1.3 加工过程中逸散粉尘的生产过程,宜首先考虑对产尘设备采取密闭措施。 7.1.4 石材加工过程中应采取的粉尘综合控制措施如下: a)设置适宜的局部排风除尘设施对尘源进行控制; b)切割、打磨、抛光、磨边、倒角和钻孔等产生粉尘的生产过程应优先采用湿式作业。当湿式作 业粉尘浓度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限值时,应采用其他机械通风除尘方式; c)采用湿式作业的大型排锯、绳锯、圆盘锯等荒料切割设备以及水刀雕刻机 、粗磨、精磨机等固 定作业设备在不影响操作的情况下,应增加防尘罩,避免粉尘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42 1098-2015 石材加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技术规范 1098 2015 石材 加工 企业 职业 卫生 管理 技术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