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22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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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22答案模拟 120单选题第1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法学体系是由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所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整体。法理学体系指法理学的各分支学科,主要指狭义法理学、法哲学、法社会学等构成的整体。法系是按历史渊源之不同,对某些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所作的分类。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现行的部门法所构成的体系。第2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根据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lo人以上,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交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或者
2、由受质询机关的领导人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国家对集体经济的基本政策。第4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对一些知识点的理解和判断。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这是因为:法律责任的归结原则简称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责任法定原则、因果联系原则、责任相称原则和责任自负原则。责任相称原则的含义是;法律责任的性质与违法行为的性质相适应;法律责任的轻重、种类与违法行为的危害或者损害相适应,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相适应。“违法行为人应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体现的是责任自负原则,而不是责任相称原则
3、。选项B的说法错误,因为:法律上所称的“人”就是法律主体,法律主体可以分为两大类法人和自然人。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机关法人和社团法人四大类;自然人可以分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三大类。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它被包括在自然人的范畴之内,是自然人的一种。选项D的说法也不正确,对法律事实,我们通常有两种划分方法。单一的法律事实和事实构成是按照引起法律后果所需要的法律事实具有单数形式还是复数形式而作的分类。按照法律事实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可以把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事实;法律行为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
4、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为。四个选项中只有选项C的说法是正确的。第5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宋朝的立法。北宋中期以后,“盗贼”问题相当严重,统治者于是加强了对盗贼的镇压,并制定了重法。宋仁宗嘉枯年间创立了窝藏重法,严惩窝藏盗贼的重犯。宋英宗继位后,除了继承窝藏重法外,还另设重法。宋神宗熙宁年间,又颁布盗贼重法,规定:“非重地,亦以重论。”从而扩大了重刑惩治盗贼的地域。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注意:考生不要混淆重法、盗贼重法和窝藏重法的颁布时期。第6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五服图 我国古代最早在法典中附载“五服图”的是元典章。第7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
5、查要点是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8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中华民国刑法对保安处分制度的引进。1928年3月,南京国民政府以北洋政府暂行新刑律和改定的第二次刑法草案为基础,公布了第一部中华民国刑法,通称“旧刑法”。1935年1月l日又公布了修订的第二部中华民国刑法,通称“新刑法”。新、旧刑法相比,不同点是:立法者由“客观主义”改为“侧重于主观主义”,强调犯罪性质而非客观后果;由“报应主义”改为“侧重于防卫社会主义”,强调“保全与教育机能
6、”,从而引进保安处分制度。这里的“保安处分制度”,是20:世纪初出现于欧洲的作为刑法补充手段的制度,它以所谓“社会本位”和“相对主义”作为理沦基础,其主要特点是富有弹性,无所谓“罪行法定”,可由法官任意解释,灵活运用,所以,成为国民党迫害无辜、镇压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的手段。综上分析,D项是正确答案。第9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第10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唐朝的主要立法指导思想 在德与刑、礼与法的关系上,自汉武帝以来,统治阶级内部的认识逐渐趋于统一,儒家主张的德主刑辅、礼法并用逐渐成为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核心。唐初统治者继承和发展了这种法律思想,并用于指导本朝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在
7、唐律疏议名例律中明确地表明“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德本刑用”思想。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D。第1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因而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而不是相反。故A表述错误。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一切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都是法律关系,如没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内容的朋友关系等就不是法律关系。B表述错误。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合法(符合法律规范)关系,具有合法性。故C表述正确。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所调整或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庞大的社会关系体系中,有些领域是法律所调整的,有些是不属于法律
8、调整或法律不宜调整的。即使那些受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也不能完全视为法律关系。如民事关系(财产关系和身份关系)也只有经过民法的调整(即立法、执法和守法的运行机制)之后,才具有了法律上的意义,成为一类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故D表述错误。第12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 宪法第74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据此,B为正确答案。第1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民主和法制的一般关系是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
9、紧抓这两句话即可。但不能说民主是法制的物质基础,故A选项错误。司法独立与民主即权力制约并不冲突,健全法制是发扬民主的手段之一,并非目标。第14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地方人民政府的职权。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因此,A项是正确的;B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15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国务院的职权。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16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根据
10、我国法律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17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它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第18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的考查要点是法律的特征问题。法的规范性是法律的首要特征法是一种行为规范的表现。“法律规范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制定和认可”是法律的另一个特征,并非是法的规范性的表现。法的规范性的表现或者说法律为什么会具有规范性的原因,主要有三个,(1)法律具有概括性。(2)法律的构成要素中以法律规范为主。(3)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中包括行为模式、条件假设和法律后果。所
11、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第19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行政区域变更的法律程序 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故答案为C。第20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司法的形式性。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适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司法具有五个方面的主要特点:被动性、中立性、形式性、专用性和终极性。司法的形式性是指司法活动以制定法的既定规则为标准,以现有诉讼中的证据为
12、条件,以相对间隔于社会具体生活的程序为形式,作出相对合理的判断。民事诉讼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体现的是司法的形式性。第21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居民委员会。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居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产生。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22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法律体系的特征。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部门法体系,即将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成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有联系的统一整体。B项的说法是错误的,这是因为:法律体系仅反映一国由本国制定实施的调整本国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而不包括具有完整意义的
13、国际法,当然,有些国际条约或者国际惯例在一国国内法中也会有所反映。因此,正确答案是B项。第23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周朝时期的立法 这句话是晋国的叔向在反对郑国子产“铸刑鼎”时提到的。周初进行了一次比较大的立法活动,即制定九刑。九刑在春秋时期就失传,只在左传中保留了一些片段,根据这些记述,九刑应该是由九篇组成而得名,后人往往以此指代周朝的法律。第24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宪法中的外国人的权利。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因此,A项是正确的;B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25题
14、: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这句话是古代思想家孟子在强调道德教化作用时提出的一个重要观点,说明了法的局限性。第26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公民和国籍。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若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27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选民登记是对选民资格的法律认可,是关系到公民是否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能否行使选举权的重大问题。第2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29题
15、: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因为前一句的子女指未成年或成年未具行为能力者,后一句的父母指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不能独立生活时,故属限制性解释。第30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宪法的核心价值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国家公权力划定了一个界限,避免受到国家公权力的侵害,也是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所在。其他各项也是宪法体现的价值,但不是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第31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我国宪法在公民基本权利方面的历史演进 我国前三部宪法都没有规定公民人格尊严的内容,现行宪法吸取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公民人格尊严受到践踏而得不到法律保护的沉痛教训,将公民的人格尊严
16、不受侵犯规定为一项基本权利。现行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32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法律的空间效力。法律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律在哪些地域范围内发生效力的问题。法律的空间效力大致可分为域内效力和域外效力两种。选项D的说法之所以不正确,是因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机构在我国领域内发生民事关系,通常都适用我国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但也有例外的情况,那就是我国法律和我国所签订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时候,不再适用我国民事法律。第33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根据监督主体的不同,可以将法律监督体系分为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两大
17、类。国家监督是指国家机关的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属于社会监督。第34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人民民主专政 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中,工人阶级掌握国家政权,成为领导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故答案选A。第35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本条是关于法律概念的规定。第36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的考查要点是对一些知识点的理解和判断。除了选项D以外,其他选项的说法都是正确的。选项D是错误的,因为:从法律调整的价值取向上看,权利与义务具有主从关系,权利与义务不可能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从整
18、体上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权利处于主导地位,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义务的设定以保障和实现权利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义务处于主导地位,而在所有权法律关系中,权利处于主导地位。第37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唐代的法律形式 唐朝法律在中国历史上达到鼎盛时期,各方面都有极大的发展。此时期的立法很多,唐朝的法律形式主要有:律,刑事法规,相当于近代的刑法典;令,关于国家体制和基本制度的法规;格,国家机关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据以办事的行政法规;式,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因此规定国家机关具体办事细则的法律形式是格,本题应选C。第3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唐朝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
19、中央司法机关。在唐朝,御史台是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中央司法机关,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在唐朝,大理寺是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刑部主持司法行政和复核工作;吏部作为六部之一,主要职责是负责职官的任命,考课、管理等项工作。上述机构都不受理行政案件,因此,A项、B项和D项均应排除。第39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流刑的发展演变。封建制五刑意义上的流刑最早出现于北魏,北魏根据“赦死从流”的理论,创立的流刑,作为死刑的宽待刑,但是,北魏时期流刑刚刚出现,尚不完善,也没有分等划分。故排除A项。北齐政权沿袭了北魏的流刑,但是也没有分等,故排除B项。北周时期规定流刑为五等,每等以500里为差,最高至4500
20、里,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隋朝是我国封建五刑制度定型化的时期,但此时的流刑不是五等,而是三等,因此,排除D项。第40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旨在考查法律规则的种类。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它分为两种:(1)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2)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即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第41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事物或对象的某些相同属性,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存在相同点的推理。这里甲规则适用于乙案件,丙案件在实质上与乙案件相
21、似,因此甲规则也适用于丙案件是典型的类比推理。第42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制定 临时约法是在“南北议和”的过程中由南京临时政府匆忙制定的。 1912年元月中旬,代行参议院职权的各省代表会议召开了临时约法首次起草会议,同月28日,临时参议院成立后,又召开了第二次约法起草会议,从2月7日起,临时参议院正式审议约法草案,至3月8日三读通过,3月11日孙中山先生在南京以临时大总统的名义公布了临时约法。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第4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之一是“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
22、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故选B。第44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辩证推理的概念和特征。B、C、D三个选项都是辩证推理的特征,选项A中的“从个别事物或现象的知识推出该类事物或现象的一般原则的推理”指的是归纳推理。辩证推理应当是指:当作为推理的前提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矛盾的法律命题时,借助于辩证思维从中选择出最佳的命题以解决法律问题的推理方式。第45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国务院的领导体制。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多选题第46题:参考答案:AC答案解析:考点 国家机构之间
23、的关系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务院要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但是不需要报告工作。而宪法中没有规定国家主席要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的规定。故A、C项正确。第47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实质推理是在作为推理的两个前提即法律规定与事实至少有一个是不确定的情况下需要进行的推理。法律规定本身的意义模糊、没有明文规定、法律规定之间有抵触都是第一个前提法律规定不确定,需要进行实质推理,故A、B、C三选项都正确。D选项“出现合法与合理的矛盾”就是第二个前提事实不确定,故也需要进行实质推理,因此D选项也正确。第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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