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6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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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6答案模拟 120单选题第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中华民国时期的制宪活动和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是北洋政府统治时期的第一部宪法草案,由于该宪法草案是于1913年在北京天坛祈年殿进行起草活动的,因此又称为“天坛宪草”。 “天坛宪草”采用了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宪法原则,确认了民主共和制度,因此可以说它体现了们临时约法的宪法精神。“天坛宪草”体现了国民党在野派势力企图通过制宪限制袁世凯权力的意图。首先,在政权体制上,它继续肯定了临时约法中的责任内阁制。其次,它规定了国会对总统行使重大权力的牵制权。再次,限制总统的任期。这些限制使袁世凯气急败坏,竭力破坏宪法草
2、案的制定工作,并于 1914年解散国会,“天坛宪草”遂成为废纸。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又称为“五五宪草”,是1936年5月5日由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宪法草案,它主要秉承了训政纲领的宗旨,不可能确立三权分立的宪法原则。因此,排除A项。中华民国约法又称为“袁记约法”,是袁世凯一手操纵、刻意炮制出来的,它是军阀专制全面确立的标志。从其本质上看,也不可能采取三权分立的宪法原则。因此,排除B项。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是南京国民政府于1931年公布的宪法性文件,该部宪法性文件确立了国民党一党专制,根本不可能确立三权分立的宪法原则。因此,排除D项,第2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采用宪法法院等专门
3、机构解释宪法的,有些国家过去只允许政府机关申请解释,不允许个人申请解释。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方允许个人提起宪法诉讼,其程序大体包括有提请审查、决议、公布等。第3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的考查要点是对一些知识点的理解和判断。除了选项D以外,其他选项的说法都是正确的。选项D是错误的,因为:从法律调整的价值取向上看,权利与义务具有主从关系,权利与义务不可能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从整体上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权利处于主导地位,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义务的设定以保障和实现权利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义务处于主导地位,而在所有权法律关系中,权利处于主导地位。第4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
4、消纲者权益保护法是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定,涉及的是消费者与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权利义条关系,故应属于实体法。本题选C。第5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直接选举。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在直接选举的地方,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1名至3名代表划分。因此,A项是正确的;B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6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规范性,是指针对对象不特定,而且能够反复适用。选项A、D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选项A针对的对象是该处罚决定书载明的被处罚人,选项D针对的对象是甲乙两公司,故不具有规范性。选项B并不属于“法律文件”,仅为高校内部制度。本题应选C。第7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我国立
5、法权的主体及其分工 在我国全国人大有权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基本法律是以宪法为根据的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最重要的法律,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设立特别行政区内管理制度的法律等等。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除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并且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有权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国务院则享有行政法规的制定权和发布权。第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iC齐律的历史地位。北齐律的制定,
6、前后历时十余年,参加者有数十人之多,在三国两晋南北朝各代的立法活动中,北齐律的立法水准最高,立法成就也最大,堪称以前历代立法技术与立法经验的结晶。正如程树德所概括的那样:“南北朝诸律,北优于南,而北朝尤以齐律为最。”在中国古代法律编纂史上,它对后世立法影响极大。隋朝开皇律即以j齐律为蓝本,唐律又以开皇律为依据,而唐律又成为宋、元、明、清各代立法的基础,并直接影响周边亚洲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发展。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第9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国家和法同时产生,因此B项错。这里的难点是如何理解国家是法律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且国家和法律共存亡。其实二者并不矛盾,国家要存在就必须制定法律,没有法律的
7、国家不是真正的国家,从这一意义上讲国家与法律同时产生。第10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选举的民主程序。我国选举法规定,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1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国务院的职权。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撒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12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刑事法律制度 “重罪十条”首次规定于三
8、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北齐律,是当时最重要的罪名。所谓“重罪十条”是指危害地主阶级根本利益的十种重大犯罪的总称,把它作为严厉打击的对象。“重罪十条”具体是指: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十种罪行。第1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取消人民检察院的设置”是1975年宪法。第14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国务院的职权。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 B项、D项是错误的。第15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神意论的代表人物 神意论的代表人物是托马斯阿奎那,他认为神的智慧是一
9、切法律的渊源。上帝是万物的创造者,又是智慧的化身。神的智慧本身具有法律性质。第16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清代的刑罚制度 充军创立于明朝;加役流创立于唐朝,用以代替某些较为严重的死刑;刺配创立于宋太祖时期。发遣是清朝时期创设的刑罚,是指将犯罪人发往边疆地区给驻防官兵为奴,故答案为A。第17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辛亥革命胜利后,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筹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纲领性文件。该文件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宣告废除封建帝制。以美国的国家制度为蓝本,确立了总统制的共和政体,规定实行三权分立原则。这个大纲为1912年制定
10、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蓝本。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3月公布的一部重要的宪法性文件。它的颁布晚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因此,排除A项。“贿选宪法”即中华民国宪法(1923年),作为中国近代史上公布的第一部正式“宪法”,是为继续维持军阀专制而刻意炮制的,其意图在于继续维持军阀专制,而不是在于确立军阀专制,因此,排除C项。十九信条是清政府于1911年在武昌起义爆发后抛出的又一个宪法性文件,它是清朝统治者立宪骗局最后破产的记录十九信条虽然在形式上被迫缩小了皇帝的权力,相对扩大了国会和总理的权力,但强调“大清帝国皇统万世不易”,“皇帝神圣不可侵犯”,而对于人民的
11、权利只字未提。因此,该宪法性文件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况且,十九信条还未及公布,清朝统治者就土崩瓦解了。因此,排除D项。第18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丧要点是人民法院的审判独立。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19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部门的划分 法律部门的划分的标准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方法,都是客观的,但是从最终上讲,法律部门的划分还是人为的,是人们主观活动的产物,故A项正确。法律部门的划分并非为统计本国法律数量的多少,而是保持法律规范之间的协调统一,故B项错误。
12、划分法律部门应当考虑各法律部门之间法律规范的规模或数量之间保持大体上的均衡,但是不可能保持相等。故C项错误。随着社会的发展,会形成新的法律部门或者改变某一法律部门的属性,因此法律部门的划分不可能一成不变, D项错误。第20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英国宪政制度的确立,是通过逐步限制王权和扩大资产阶级政治权力的途径实现的。英国宪法就是资产阶级在各个不同时期同封建贵族斗争、妥协的产物。第2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制定 临时约法是在“南北议和”的过程中由南京临时政府匆忙制定的。 1912年元月中旬,代行参议院职权的各省代表会议召开了临时约法首次起草会议,同月28日,临时参
13、议院成立后,又召开了第二次约法起草会议,从2月7日起,临时参议院正式审议约法草案,至3月8日三读通过,3月11日孙中山先生在南京以临时大总统的名义公布了临时约法。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第22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政权组织形式 政权组织形式也叫政体或国家管理形式,它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也就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用以实现其行使国家权力的特定形式,即统治者为了反对敌人、保护自己而组织起来的政权机关。国家结构形式是指特定国家统治阶级根据什么原则,采取何种形式划分国家内部的组成以及调整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国家结构形式侧重解决的是领土结构划分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政权
14、组织形式侧重解决的是权力机关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体现了国家对权力的配置,因此A是正确的。第23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宪法第99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
15、施。第24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行政法是一个法律部门,但由于没有相应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与之对应,故不是我国的法律渊源。宪法既可以指法律部门,又可以指法律渊源。第25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1718世纪,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一些学者主张将法的本质归结为人的理性和本性其中主要的代表人物有荷兰的格劳秀斯、英国的霍布斯、法国的卢梭等。德国的萨维尼主张民族精神论。美国的庞德主张社会控制论。故本题应选B。第26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国家对集体经济的基本政策。第27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国务院的职权。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
16、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2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法律原则的适用方式是以合理与否而不是有效与否适用的。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于个案的是法律规则。第29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相关内容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63、66、71条。第30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法学的研究对象是一切法律现象及其规律,并不限于应然、实然状态。第3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的考查要点是法的特征。法的特征有四个,法的首要特征就是法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它的调整对象不是人的思想。法的产生必须经由国家专门机关,包括立法机关和经立法机关授权的行政机
17、关,产生的方式有两种:制定和认可。法律还是一种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它的实施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选项C之所以是错误的,是因为法律不仅以法定权利的形式赋予人们权利,还为人们设定义务。这也是法律与道德、宗教等其他社会规范相区别的一个重要特点。道德、宗教等其他社会规范主要是为人们设定义务。第32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法律的空间效力。法律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律在哪些地域范围内发生效力的问题。法律的空间效力大致可分为域内效力和域外效力两种。选项D的说法之所以不正确,是因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机构在我国领域内发生民事关系,通常都适用我国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但也有例外的情况,那就是我
18、国法律和我国所签订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时候,不再适用我国民事法律。第33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明大诰 朱元璋因为非常看重他亲手制定的大诰,在颁布时做出了题目中所说的规定,并令各级学校讲授大诰,科举考大诰,乡民集会宣讲大诰等。答案为C。第34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有在宪法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而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B、C、D项
19、不符合题目要求,答案为 A。第35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国籍 根据国籍法第5条的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某甲应该是美国国籍而不是中国国籍。而且国籍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第36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法国宪法。法国国民议会于1791年制定了法国的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以人权宜盲为序言,同时宣布废除各种封建制度。但这部宪法确立的却是君主立宪制,不少条文甚至公然违背了人权宣言提出的一些资产阶级民主原
20、则。比如将公民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把劳动人民当做“消极公民”而剥夺了其选举权利。因此,A项是正确的,B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37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法律事实和法律责任。法律事实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两类。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须具备三个要件:第一,主体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须有真实的意思表示,第三,不违反公共利益和有关法律、法规。甲杀害其父以获得遗产的行为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事件包括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第3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1946年4月,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通过的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采取人民代表会议制的政权组织形式,以保证
21、人民管理政权机关。故本题应选C。第39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由国务院批准。第40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旨在考查法律解释。法律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三种形式。国家行政机关和最高司法机关为了更好地协调和配合,统一认识,提高工作效率,有时需要联合对法律具体应用中具有共性的问题进行解释。这种解释由于解释主体的联合而兼具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的性质,被视为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文件。第41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我国,第一次把人格尊严写入宪法的是1982年宪法。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
22、、C项是错误的。第42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观 本题关键要考查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观,也即法的规律性与法的国家意志性的关系问题。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其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其国家意志性,即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诚然国家的历史结构、国家的阶级结构和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都对法律所体现的国家意志有这样或那样的作用和影响,然而法的内容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律所体现的国家意志最终要受到客观经济规律的制约。因此,代表国家意志的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必须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必须考虑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A、B、C三项不符合上述观点,不选。对法律所体现的国
23、家意志起最终决定作用的因素只能是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故选D。第4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根据宪法第40条,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据此,对通信进行检查(包括扣押或者拆检)的机关仅有公安机关应当从广义上理解,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海关等依照刑事诉讼法行使刑事侦查权的机关。第44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则例”是清朝针对中央各部门的职责、办事规程而制定的基本规则,是规范各部门政务活动、保障其正常运转的行政规则。则例作为一种法律形式,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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