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2003年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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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2003年答案真题 120刑法学单选题第1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2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犯罪形态 犯罪已形成某种停止形态后,不可能再出现其他的停止形态。某甲的抢劫行为已达到既遂状态。第3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刑法理论上的“认识错误” 行为人对目标的错误认识,即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指向的事物的性质和种类的认识错误。第4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 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2、,不适用死刑。”第5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立功 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6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 如果破坏行为直接指向的是正在使用中的交通没施,对交通设施的破坏间接造成了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后果的,应当以破坏交通设施罪论处。第7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故意的内容不同。故意伤害罪
3、的故意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内容,而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他人死亡是由于过失所致;故意杀人罪则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仅造成他人伤害而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则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第8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拐卖妇女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
4、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第9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183条规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
5、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而第382、383条规定的是贪污罪。第10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抢劫罪中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致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如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使用催眠术或用药物毒昏等。刑法学多选题第11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考点 刑法的空间效力 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采用以属地原则为主,以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为补充的原则,吸收各原则的合理之点,避免各原则的不足之处。第12题:参考答案:AB答案解析:考点 数罪并罚的原则 数罪并罚的原则包括:并科原则;吸收原则;限制加
6、重原则;折中原则。第13题:参考答案:AC答案解析:考点 犯罪形态 犯罪预备、犯罪未遂是基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停止的情况;犯罪中止是基于行为人的意志而使犯罪停止的情况。第14题: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考点 共同犯罪 事前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构成事前所通谋的犯罪的共同犯罪。第15题:参考答案:BCD答案解析:考点 处断的一罪 处断的一罪,是指实质上构成数罪,但因其所具有的特征而被司法机关作为一罪处断的犯罪形态。它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第16题:参考答案:BC答案解析:考点 刑事责任年龄 李弟的年龄因尚未达到构成诈骗罪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要求(16周岁),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李某
7、属于单独犯。第17题:参考答案:BCD答案解析:考点 刑法中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 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8、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18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考点 刑法分则中关于犯罪主体的特别规定 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
9、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第19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考点 缓刑 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第20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考点 减刑的对象 刑法第7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
10、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第21题:参考答案:AC答案解析:考点 单位犯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行贿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刑法学多选题第22题:参考答案:AB答案解析:考
11、点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第23题:参考答案:ACD答案解析:考点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 抢劫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抢夺罪侵犯的客体为简单客体;抢劫罪在客观方面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的犯罪结果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及非法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抢夺罪的犯罪结果表现为
12、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第24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考点 脱逃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316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25题:参考答案:AC答案解析:考点 盗窃罪的死刑适用情节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
13、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刑法学不定项选择题第26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考点 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 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因素包括:行为侵犯的客体;行为的手段、方法以及时间、地点;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行为人的个人情况;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第27题:参考答案:CD答案解析:考点 犯罪未遂 张三的行为尚未进入着手实行阶段便基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顿下来,属于犯罪预备;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第28题: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考点 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行为是为了犯罪准备
14、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将毒药投入到被害人饭碗中属于故意杀人罪的实行行为。第29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考点 成立累犯的条件 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30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 根据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情况,可以将共同犯罪人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第31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连续犯 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
15、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第32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死缓执行的法律后果 刑法第50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第3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假释的条件 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
16、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第34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追诉期限 刑法第88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第35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刑法分则的分类 我国刑法分则根据犯罪的同类客体的不同将犯罪分为10大类,其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又有8小类犯罪。第36题:
17、参考答案:BD答案解析:考点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超出共同故意以外的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甲的强奸行为超出了共同故意的范围以外,只能由甲单独负责。第37题:参考答案:AC答案解析:考点 想象竞合犯 甲对乙开枪射击未射中,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甲的射击行为造成丙死亡,又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甲的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异种罪名,构成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处断。第38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考点 洗钱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191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
18、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39题:参考答案:AB答案解析:考点 对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再犯条件 刑法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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