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模拟15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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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模拟15答案模拟 120刑法学单选题第1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强奸罪 王某假冒公安人员以抓流氓为名胁迫被害人进行奸淫的,并不是冒充公安人员欺骗被害人自愿性地提供某种非财产性的利益,因此,并不成立招摇撞骗罪,但是,其利用虚假身份来胁迫被害人,违反其意志将其奸淫,属于强奸罪。第2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从旧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对现行刑法生效以前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适用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但是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罚较轻的,适用现行有效的法律。依据行为当时有效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因本案已作出生效判决,故C项正
2、确,A、B、D表述均错误。第3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故意杀人罪 拐卖妇女造成被拐卖的妇女死亡的,是拐卖妇女罪的结果加重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结果加重犯。抢劫致被害人死亡的,是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根据刑法第247条的规定,刑讯逼供致被害人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第4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刑法第6条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其中不包括国际列车,如果是在国际列车上犯罪,按照双边协议协商解决。因此,国际列车上发生的案件也可能适用我国刑法,B正确。第5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立功分为一般立功与重大立功。一
3、般立功主要表现为2犯罪分子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甲构成一般立功。根据刑法第肋条规定,犯罪人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6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罚金刑的适用,在法条的阅读过程中应注意常见罪名是否适用罚金刑。敲诈勒索罪不并处罚金。第7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旨在考查盗窃罪。本案中,某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无疑。甲猛推开乙逃跑的行为,尚不构成转化型抢劫
4、罪中的“暴力”范畴,仍应以盗窃罪定罪量刑。第8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旨在考查教唆犯以及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5岁的刘某的盗窃行为不构成盗窃罪,但他的强奸行为构成强奸罪。赵某教唆未满18岁的刘某犯罪,应当从重处罚。第9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刑事违法性是主客观的统一,即只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罪过心理支配下实施的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才能具有刑事违法性。如果一个行为没有违反刑法的规
5、定,不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即使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馋不构成犯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不能构成盗窃罪,是因为其不符合盗窃罪的主体要件,故 B为正确选项。第10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一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适用第l款,有一个除外规定,即“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既然是“可以”不予追究,也可以依我国刑法
6、予以追究;而第2款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没有除外的规定。A项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都有适用我国刑法。B项错误。 C项体现的是普遍管辖原则,而不是保护原则。保护原则是指在国外的犯罪行为,只要侵犯了本国国家利益或者本国公民的利益,就适用本国刑法。C项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7、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D项表述为“应当”,D项错误。故A为正确选项。第1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刑法规定构成行贿罪必须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不正当利益包括非法利益和合法但不正当的利益。前者是指行贿人企图谋取的利益本身具有违规性,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即实体违规;后者是指行为人欲获得的利益可能是合法的,但是希望通过不合法的程序获得,即程序违规。A、B、D三项都不是非法利益,但行为人都不准备通过正常程序获得,而是希望通过“程序违规”得到。第12题:参考
8、答案:A答案解析:刑法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客观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根据因果关系客观说,B、C、D三种情况均认为具有因果关系,A为正确选项。第13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抢劫罪 根据刑法第267条第2款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不管行为人是否实际使用或者以凶器相威胁,均以抢劫罪论处。第14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盗窃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正在使用中的交通工具,侵犯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盗窃罪的犯罪对象为一般公私财产,侵犯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本题中甲将发动机盗走实际上已经使该小轿车不能发挥交通工具的作用。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
9、罪,而只构成盗窃罪。第15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张某认为黑影就是被害人,实则是牲畜,属于对象认识错误,犯罪结果是否符合行为人所希望的结果,不影响该罪的成立,只是犯罪形态未遂。第16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法条竞合 刑法规定的错综复杂性导致了某一行为符合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的现象,即法条竞合,但该行为不可能同时适用这数个法条,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条。例如,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行为,既符合刑法第196条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又符合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因而A、C表述正确。典型的法条竟合应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宜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适用特别法条。故B表述
10、正确。法条竞合是针对某一个行为而言的。行贿行为和受贿行为是两个行为,不存在法条竞合关系。D表述错误。第17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刑法规定“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刑法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犯罪分子的财产状况,决定是否适用财产刑。依此规定,A、B、C项均未对财产刑作出相应的判处,因而是错误的。本题应选D。第1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伪证罪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辩护人和诉
11、讼代理人不符合主体要件。第19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第20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旨在考查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也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具体到本案中,因为被害人老妇已经是75岁高龄,双方力量对比悬殊,所以,本案应定性为正当防卫。刑法学多选题第21题:参考答案:AC答案解析:(1)该化工厂的行为既触犯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规定也触犯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规定。因为伪劣的化妆品也属于伪劣产品。但本题的特殊之处在于,作为法条竞合犯,却例外地优先适用重法条。比较的结果,以适用一般规定即生
12、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规定处罚较重,故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包含单位主体。并且根据司法解释,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犯罪的;可以按单位犯罪论处,故C选项正确。法条依据:参见刑法第140条、第148条、第149条和第150条。第22题:参考答案:BC答案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8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公款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本题案例中程某是在冯某的唆使、诱导之下才违法动用公款的,属于本解释规定的情形,冯、程二人就挪用行为成立共同犯罪。对于挪用公款进行违
13、法活动的不管挪用时间长短都构成本罪。因此A、D表述正确,B、C错误,B、C为正确选项。第23题:参考答案:AD答案解析:考点 假释的条件 根据刑法第81条规定,对于累犯或因杀人、爆炸、抢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A属于抢劫罪被判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形;D属于累犯,因此,这两种情况都不能假释。B受贿罪、 C贩卖毒品罪不属于上述严重暴力性犯罪。第24题:参考答案:ABD答案解析:第25题:参考答案:BCD答案解析:犯盗窃、诈骗、抢夺罪的,只有当场使用暴力,才转化为抢劫罪。丙在次日发现甲并在欲将其扭送公安局的过程中被甲打伤,不符合转化的抢劫罪的规定
14、,甲不构成抢劫罪,甲将丙打伤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学简答题第26题:参考答案:两者的犯罪主体都属一般主体,犯罪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的客体和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1)敲诈勒索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诈骗罪的犯罪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2)在犯罪客观方面,敲诈勒索罪以威胁、要挟的方法,造成被害人心理上的恐惧从而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诈骗罪则是用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欺诈手段,使被害人信以为真,从而仿佛是“自愿地交出财物”。 四、辨析题详细解答:第27题:参考答案:故意杀人罪与因危害公共安全导致他人
15、死亡的犯罪的区别是:(1)前者所侵犯客体是人的生命,表现为某个或某几个人的生命;后者所侵犯客体是公共安全,表现为不特定的众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前者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包括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一切可以用来杀人的行为;后者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而且只能是法定的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行为。(3)前者的主观方面是杀人的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某个人或某几个人的死亡而希望或者追求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后者主观方面是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不特定众多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损失而希望或者放任这
16、一危害结果的发生。详细解答:刑法学辨析题第28题:参考答案:(1)这种说法不正确。 (2)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主犯分为三种,一种是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一种是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一种是其他在犯罪集团或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前两种是首要分子,后一种是其他主犯。其所承担的责任是不向的。 (3)刑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4)“主犯应当承担共同犯罪的全部责任”,这种说法不正确。 五、法条分析题(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
17、)详细解答:刑法学法条分析题第29题:参考答案:本条规定的是抢夺罪。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能成为抢夺罪的对象。抢夺特定财物,如枪支、弹药、爆炸物或公文、证件、印章,应按刑法的相关规定论处,不构成本罪。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公然夺取,指使当着财物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持有人的面或者在上述被害人可以立即发现的情况下,乘其不备,公然夺取财物,行为人在夺取财物时并没有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审判实践中,抢夺行为一般是乘人不备,突然把财物夺走,但也有在被害人有所察觉但防卫能力丧失的情况下(如患病、醉酒等)把财物夺走。 (2)
18、本条中“携带凶器抢夺”的含义是什么? _ “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行为人随身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抢夺,但有证据证明该器械确实不是为了实施犯罪准备的,不以抢劫罪论处;行为人将随身携带凶器有意加以显示、能为被害人觉察到的,直接适用刑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3)除了本条第2款的规定外,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需满足哪些条件?_ 犯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需同时具备以下三
19、个条件: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抢夺的犯罪行为,如果抢夺的数额虽未达到数额较大,但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严重的,仍可以依照抢劫罪论处;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行为人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4)某女乙在路边行走,甲尾随其后,趁乙不备,夺取其挎包(款物价值2 000元),由于用力过猛致乙摔倒在地,造成乙重伤,甲夺包后逃跑。甲的行为该如何处理? _ 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甲的行为构成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六、案例分析题详细解答:刑法学案例分析题第30题:参考答案:曹某的行为构成绑架罪。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本案中,曹某对韩某进行殴打、捆绑,并让韩某先后数次给家里打电话,要其家人将20万元放在某公园的指定场所,属于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 其行为符合绑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2)杨某私自将韩某放走的行为,是否成立犯罪中止?请说明理由。_ 杨某私自将韩某放走的行为,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在共同犯罪中,部分共同犯罪人要想成立犯罪中止,必须有效地阻止整个犯罪既遂。本案中,曹某与杨某系共同犯罪,但杨某并没
21、有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故杨某不成立犯罪中止,而是犯罪既遂。 (3)杨某的行为有何法定量刑情节? _ 杨某在本案中属于从犯,并有自首情节。综观全案,杨某在共同犯罪显然只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属于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杨某将韩某放走,并到公安机关报案,系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假设曹某在犯罪过程中杀害了韩某,其行为如何处理? _ 曹某的行为构成绑架罪。绑架罪是重罪,可以包容故意杀人罪。在绑架的过程中致人死亡或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民法学详细解答:民法学单选题第31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
22、约的意思表示。要约人经受要约人承诺,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合同成立。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发出,因此A不正确。根据合同法第21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B中乙未答复故不能视为承诺。根据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根据这两条的规定C中甲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乙的行为不属于承诺。D中乙的行为属
23、于承诺。第32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题中,根据前几次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实际上是默认的“交流电机”。甲为了自己的盈利实际上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第3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某些领域或行业内,对造成损害的行为不再强调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而仅以损害后果是由行为人造成的作为确定民事责任归属的法律原则。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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