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音乐史考研要点整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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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 国 古 代 音 乐 史 考 研 要 点 整 理 一 、 中 国 古 代 乐 律 学 1 . 三 分 损 益 法 在 周 代 正 式 确 立 的 我 国 古 代 生 律 的 方 法 , 按 其 振 动 体 长 度 来 进 行 音 阶 或 十 二 律 吕 的 相 生 , 史 称 “ 三 分 损 益 法 ” , 最 早 记 述 这 一 理 论 的 是 管 子 一 书 。 其 求 五 音 之 法 为 : 先 求 得 一 个 标 准 音 “ 黄 钟 ” , 把 它 作 为 宫 音 。 然 后 就 宫 音 的 弦 长 增 加 三 分 之 一 ( 三 分 益 一 ) , 即 得 低 四 度 的 徵 音
2、; 再 就 徵 音 的 弦 长 减 去 三 分 之 一 ( 三 分 损 一 ) , 即 得 高 五 音 的 商 音 ; 把 商 音 的 弦 长 增 加 三 分 之 一 , 得 低 四 度 的 羽 音 ; 就 羽 音 弦 长 减 去 三 分 之 一 , 可 得 角 音 。 2 . 周 代 “ 十 二 律 吕 ” 十 二 律 吕 是 周 代 律 学 的 名 称 。 它 是 用 三 分 损 益 法 求 得 的 , 即 : 黄 钟 、 大 吕 、 太 簇 、 夹 钟 、 姑 冼 、 仲 吕 、 蕤 宾 、 林 钟 、 夷 则 、 南 吕 、 无 射 、 应 钟 。 其 中 单 数 各 律 为 “ 律
3、” , 双 数 各 律 为 “ 吕 ” 。 3 . 京 房 六 十 律 京 房 ( 前 7 7 前 3 7 ) 西 汉 律 学 家 , 本 姓 李 , 字 君 明 。 他 因 为 三 分 损 益 法 所 生 十 二 律 中 仲 吕 不 能 回 到 黄 钟 律 , 因 而 继 续 推 算 下 去 , 成 为 “ 六 十 律 ” 。 京 房 同 时 觉 察 到 律 管 的 管 口 校 正 问 题 , 提 出 “ 竹 声 不 可 度 调 ” 的 认 识 , 并 制 作 了 十 三 弦 的 “ 准 ” 。 4 . 荀 勖 笛 律 西 晋 律 学 家 荀 勖 ( ? 2 8 9 ) 在 乐 律 上 的
4、成 就 在 于 他 发 现 了 笛 律 中 的 “ 管 口 校 正 数 ” , 荀 勖 运 用 “ 管 口 校 正 ” 制 作 出 较 精 确 的 十 二 笛 。 每 笛 适 吹 一 律 。 荀 勖 的 “ 管 口 校 正 ” 之 方 法 为 : 他 作 的 笛 有 六 个 按 孔 , 前 五 后 一 。 后 面 一 个 按 孔 离 吹 口 最 近 , 作 为 商 音 。 前 面 五 孔 依 次 由 吹 孔 向 下 排 列 为 宫 、 变 宫 、 羽 、 徵 、 变 徵 ; 六 孔 全 按 为 角 音 。 5 . 何 承 天 的 “ 新 律 ” 何 承 天 , 南 朝 宋 时 郯 ( 今 山
5、东 郯 城 县 ) 人 , 武 帝 时 ( 4 2 0 4 2 2 ) 曾 为 尚 书 祠 部 郎 , 文 帝 时 做 过 御 史 中 丞 : 后 因 故 免 官 , 死 于 家 中 。 他 在 乐 律 学 史 上 , 第 一 次 别 开 生 面 地 提 出 了 “ 十 二 等 差 律 ” ( 即 隋 书 称 之 “ 新 律 ” ) 的 理 论 。 其 方 法 是 : 先 以 黄 钟 本 律 之 数 ( 9 寸 ) 减 去 由 仲 吕 所 生 黄 钟 2 之 数 ( 8 . 8 7 8 8 寸 ) , 得 差 数 为 0 . 1 2 1 2 , 再 将 此 差 数 平 分 为 十 二 等 份
6、。 即 0 . 1 2 1 2 1 2 = 0 . 0 1 0 1 , 然 后 将 此 数 依 次 递 加 在 林 钟 以 下 各 律 上 , 即 得 “ 新 律 ” 各 音 之 数 。何 承 天 的 这 种 “ 新 律 ” , 不 但 完 全 解 决 了 古 律 仲 吕 还 生 不 能 得 黄 钟 本 律 的 问 题 , 而 且 还 缩 小 了 古 律 大 、 小 半 音 之 间 的 差 距 , 己 接 近 十 二 平 均 律 , 是 乐 律 史 上 一 大 贡 献 。 6 . 蔡 元 定 “ 十 八 律 ” 蔡 元 定 ( 1 1 3 5 - 1 1 9 8 , 字 季 通 , 建 阳 人
7、 , 南 宋 律 学 刮 虱 理 学 家 。 在 律 吕 新 书 中 提 出 了 十 八 律 的 理 论 。 其 十 八 律 是 以 古 代 “ 三 分 损 益 法 ” 十 二 律 为 基 础 , 而 于 黄 钟 、 太 簇 、 姑 洗 、 林 钟 、 南 吕 、 应 钟 六 律 后 , 各 增 加 一 个 比 本 律 高 一 “ 古 代 音 差 ” 的 变 律 而 成 。 各 变 律 亦 系 用 “ 三 分 损 益 法 ” 从 仲 吕 继 续 推 舞 誓 卜 次 而 得 。 蔡 元 定 增 加 六 个 可 选 择 的 变 律 , 就 頁 可 比 较 妥 当 地 解 决 旋 宫 的 问 题 ,
8、 但 增 加 律 数 仍 不 够 理 想 。 7 . 朱 载 堉 及 十 二 平 均 律 朱 载 堉 , 字 伯 勒 , 安 徽 凤 阳 人 。 毕 生 写 下 了 大 量 关 于 乐 律 学 、 音 乐 史 及 数 学 、 历 学 等 方 面 著 作 , 并 编 订 了 供 实 际 应 用 的 乐 舞 全 谱 , 改 编 创 作 了 豆 叶 黄 金 字 经 等 歌 舞 作 品 。 他 的 十 二 平 均 律 理 论 , 最 初 发 表 于 律 历 融 通 ( 书 前 有 1 5 8 1 年 序 言 ) 。 而 在 1 5 8 4 年 定 稿 的 律 学 新 说 一 书 , 称 它 为 “ 新
9、 法 密 率 ” , 随 后 又 在 另 一 著 作 律 吕 精 义 ( 约 1 5 9 6 ) 中 详 细 阐 述 这 种 “ 新 法 密 率 ” 的 计 算 方 法 , 并 列 出 了 全 部 的 计 算 结 果 。 朱 载 堉 的 十 二 平 均 律 与 现 代 计 算 的 十 二 平 均 律 的 频 率 完 全 相 同 , 只 是 前 后 次 序 正 好 颠 倒 , 它 是 世 界 上 最 早 的 十 二 平 均 律 计 算 。 二 、 中 国 古 代 主 要 的 记 谱 法 1 . 声 曲 折 : 是 汉 代 出 现 的 记 录 歌 或 诗 歌 演 唱 所 用 的 一 种 弯 弯 曲
10、 曲 的 、 表 示 声 音 高 低 的 一 种 记 谱 法 。 2 . 文 字 谱 : 是 用 文 字 记 述 古 琴 弹 奏 指 法 和 弦 位 的 一 种 记 谱 法 。 现 存 最 早 的 是 唐 人 手 抄 的 琴 谱 碣 石 调 幽 兰 。 3 . 减 字 谱 : 由 文 字 谱 发 展 而 来 , 是 唐 代 曹 柔 创 立 。 它 是 用 减 字 笔 画 拼 成 某 种 符 号 作 为 左 、 右 手 在 古 琴 音 位 上 弹 奏 手 法 的 标 记 , 是 一 种 只 记 弹 奏 音 位 与 方 法 而 不 记 音 名 的 记 谱 法 。 4 . 半 字 谱 : 又 称 燕
11、 乐 半 字 谱 , 是 工 尺 谱 的 一 种 早 期 形 式 , 分 管 色 谱 和 弦 索 谱 两 种 。 它 们 是 由 笔 画 简 易 的 半 字 符 号 组 成 。 5 . 俗 字 谱 : 是 宋 代 流 行 的 一 种 记 谱 法 , 是 由 唐 代 的 半 字 谱 演 变 而 来 。 它 通 过 运 行 十 个 基 本 谱 字 来 记 谱 , 代 表 不 同 的 音 高 , 另 外 还 有 一 些 记 录 节 奏 的 符 号 和 其 他 常 用 的 符 号 。 6 . 工 尺 谱 : 因 用 “ 工 ” “ 尺 ” 等 字 记 写 唱 名 而 得 名 。 它 是 由 唐 代 燕
12、 乐 半 字 谱 、 宋 代 俗 字 谱 发 展 而 来 。7 . 律 吕 谱 : 相 传 早 在 唐 代 开 元 年 间 已 有 此 种 乐 谱 。 谱 中 用 十 二 律 名 表 示 旋 律 的 音 高 , 以 一 字 一 音 的 格 式 用 律 名 的 第 一 字 标 在 歌 词 每 一 字 右 下 方 或 左 侧 。 8 . 二 四 谱 : 一 种 古 老 的 记 谱 法 , 是 以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表 示 音 阶 各 音 级 的 音 高 , 它 基 于 五 声 音 阶 基 础 , 当 七 声 出 现 时 , “ 二 变 ” 之 音 则 是 将 原 三 、 六 两
13、音 提 高 一 个 二 度 而 获 得 。 三 、 中 国 古 代 主 要 音 乐 机 构 1 . 汉 代 乐 府 : 乐 府 是 封 建 王 朝 管 理 音 乐 的 一 个 官 署 , 始 于 秦 代 。 汉 承 秦 制 , 在 公 元 前 1 1 2 年 亦 设 立 乐 府 。 乐 府 的 任 务 是 收 集 民 间 音 乐 ; 创 作 和 填 写 歌 辞 、 创 作 与 改 编 曲 调 、 编 配 乐 器 、 进 行 演 唱 及 演 奏 等 。 历 史 上 汉 乐 府 的 领 导 人 重 要 的 且 有 记 载 的 是 协 律 都 尉 李 延 年 , 乐 府 中 并 有 几 十 位 文
14、学 家 写 歌 词 , 另 有 八 百 多 名 工 作 人 员 , 多 为 各 地 民 间 艺 人 。 乐 府 的 撤 销 是 在 公 元 前 7 年 , 汉 哀 帝 对 乐 府 机 构 进 行 了 裁 减 , 致 使 乐 府 由 盛 变 衰 。 2 . 太 常 寺 ( 唐 代 ) : 太 常 寺 由 政 府 管 辖 , 是 唐 代 最 高 的 礼 乐 行 政 机 构 , 大 乐 署 、 鼓 吹 署 是 隶 属 于 太 常 寺 的 音 乐 机 构 。 3 . 大 乐 署 ( 唐 代 ) : 唐 代 太 常 寺 下 属 的 音 乐 机 构 , 既 管 雅 乐 , 又 管 燕 乐 , 由 乐 师
15、教 习 “ 音 声 人 ” 。 4 . 鼓 吹 署 ( 唐 代 ) : 唐 代 太 常 寺 下 属 的 音 乐 机 构 , 主 管 鼓 吹 乐 , 参 与 祭 祀 和 一 部 分 宫 廷 礼 仪 活 动 , 往 往 兼 管 百 戏 。 5 . 教 坊 ( 唐 代 ) : 教 坊 是 唐 宋 元 明 时 管 理 教 习 音 乐 、 领 导 艺 人 的 宫 廷 所 用 俗 乐 机 构 , 是 宫 中 训 练 、 培 养 乐 工 的 场 所 , 是 宫 廷 歌 舞 乐 人 的 集 中 地 。 唐 高 祖 时 置 内 教 坊 于 宫 中 。 开 元 二 年 禁 城 外 分 别 设 左 、 右 教 坊
16、二 处 , 并 在 东 京 洛 阳 另 设 外 教 坊 二 处 , 均 由 宫 廷 委 派 内 监 担 任 教 坊 使 , 从 此 不 属 太 常 寺 领 导 , 直 属 宫 廷 。 6 . 梨 园 ( 唐 代 ) : 梨 园 是 唐 玄 宗 在 内 廷 设 立 的 音 乐 、 歌 舞 机 构 , 以 教 习 法 曲 为 主 。 由 于 玄 宗 常 亲 自 教 正 , 宫 廷 梨 园 艺 人 被 称 为 “ 皇 帝 梨 园 弟 子 ” 。 宫 外 另 有 分 属 两 京 太 常 寺 的 梨 园 。 长 安 太 常 寺 属 下 有 “ 梨 园 别 院 ” , 洛 阳 太 常 寺 有 “ 梨 园
17、新 院 ” , 人 数 都 及 千 人 , 都 是 培 养 和 选 拔 音 乐 人 才 的 基 层 机 构 。 梨 园 的 创 立 表 示 唐 代 音 乐 机 构 达 到 最 高 水 平 。 四 、 中 国 古 代 主 要 作 品 1 . 嵇 康 与 声 无 哀 乐 论 嵇 康 是 魏 末 著 名 的 文 学 家 、 音 乐 家 , 在 政 治 上 富 有 正 义 感 和 反 抗 性 , 他 反 对 晋 代 统 治 者 司 马 氏 的 封 建 礼 教 , 提 出 了 “ 非 汤 武 而 薄 周 孔 ” 。 由 于 他 与 当 权 者 司 马 氏 采 取 不 合 作 的 态 度 , 惨 遭 杀
18、害 。 声 无 哀 乐 论 是 他 所 著 的 一 本 音 乐 美 学 著 作 , 其 基 本 观 点 是 : 音 乐 不 能 表 达 人 的 喜 怒 哀 乐 的 情 感 。 嵇 康 认 为 音 乐 是 客 观 的 实 体 , 哀 乐 是 情 感 的 表 现 , 两 者 没 有 直 接 的 联 系 , 从 而 否 定 了 音 乐 能 表 现 人 的 哀 乐 情 感 , 不 承 认 音 乐 有 一 定 的 思 想 内 容 。 他 说 , 音 乐 是 可 以 感 动 人 的 , 音 乐 可 以 引 起 人 们 的 哀 乐 之 情 , 但 并 非 音 乐 本 身 表 现 了 什 么 哀 乐 。 他
19、认 为 音 乐 只 不 过 是 一 种 “ 和 声 ” , 它 之 所 以 能 引 起 人 们 的 哀 乐 , 只 是 由 于 哀 乐 “ 先 遘 于 心 , 因 和 声 后 而 显 发 ” 的 。 嵇 康 承 认 不 同 乐 器 会 发 出 音 色 不 同 、 大 小 不 同 的 各 种 声 音 , 其 亦 有 猛 静 之 别 。 但 不 论 猛 或 静 , 其 终 结 都 必 须 归 之 “ 和 ” , 即 “ 美 ” 。 他 认 为 正 是 这 种 “ 美 ” 能 使 人 感 动 , 能 激 发 人 们 的 喜 怒 哀 乐 之 情 。 嵇 康 有 时 也 用 善 、 恶 两 字 来 说
20、音 乐 的 好 坏 , 但 他 却 把 “ 善 ” “ 恶 ” 与 情 感 割 裂 开 来 , 他 说 : “ 声 音 自 当 以 善 恶 为 主 , 则 无 关 于 哀 乐 ; 哀 乐 自 当 以 情 感 ( 为 主 ) , 则 无 关 于 声 音 ” 。 从 而 完 全 否 定 了 音 乐 所 能 表 达 人 们 的 哀 乐 情 感 。 由 于 社 会 及 历 史 原 因 , 嵇 康 的 音 乐 思 想 很 多 地 方 又 是 十 分 矛 盾 的 , 例 如 他 在 另 外 场 合 ( 如 在 琴 赋 中 ) 又 肯 定 音 乐 创 作 是 有 感 而 发 的 。 “ 劳 者 歌 其 事
21、, 乐 者 舞 其 功 ” 。 同 时 肯 定 “ 郑 声 ” ( 民 间 音 乐 的 泛 称 ) 之 至 妙 , 并 且 肯 定 听 “ 郑 声 ” 对 他 的 感 情 感 染 。 在 中 国 古 代 音 乐 美 学 史 中 , 大 多 数 的 音 乐 美 学 文 献 都 认 为 音 乐 能 表 达 人 的 思 想 感 情 或 表 现 一 定 的 内 容 , 而 嵇 康 的 声 无 哀 乐 论 以 其 独 特 的 表 达 方 式 而 独 树 一 帜 。 2 . 碣 石 调 幽 兰 : 碣 石 调 幽 兰 是 由 梁 代 丘 明 所 传 的 一 首 古 琴 曲 , 现 所 见 为 唐 人 手
22、抄 本 , 是 目 前 仅 见 的 一 首 用 文 字 记 述 弹 奏 手 法 的 琴 曲 , 为 古 琴 减 字 谱 的 前 身 。 此 曲 借 深 山 幽 谷 的 兰 花 , 抒 发 文 人 隐 士 的 清 高 思 想 。 特 别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此 曲 中 已 出 现 散 音 、 按 音 和 泛 音 在 音 高 相 一 致 的 旋 律 , 尤 其 是 它 常 用 具 有 纯 律 特 色 的 三 、 六 、 八 、 十 一 徽 位 上 的 按 音 和 泛 音 , 这 说 明 至 少 在 第 六 世 纪 以 前 , 古 琴 音 乐 已 正 式 应 用 了 纯 律 音 阶 。 3 .
23、乐 书 要 录 : 乐 书 要 录 是 一 部 通 俗 性 的 乐 理 理 论 专 著 , 成 书 于 久 视 元 年 ( 7 0 0 年 ) , 由 著 作 郎 元 万 顷 等 奉 武 则 天 之 命 编 撰 。 该 书 1 0 卷 , 已 失 , 日 本 尚 存 3 卷 。 它 对 了 解 唐 代 乐 律 宫 调 有 重 要 价 值 。 4 . 教 坊 记 : 教 坊 记 是 唐 开 元 年 间 崔 令 钦 撰 写 的 一 部 记 载 唐 教 坊 制 度 和 轶 闻 的 著 作 。 全 书 共 分 2 8 条 目 , 是 研 究 唐 教 坊 最 便 利 的 史 料 。 5 . 羯 鼓 录
24、: 羯 鼓 录 是 唐 代 南 卓 于 宣 宗 大 中 二 年 完 成 的 记 录 羯 鼓 由 来 、 唐 羯 鼓 名 手 轶 闻 趣 事 和 1 2 8 个 羯 鼓 曲 名 的 一 部 羯 鼓 专 史 著 作 。6 . 乐 府 杂 录 : 乐 府 杂 录 是 唐 代 段 安 节 所 撰 记 载 唐 歌 唱 家 、 演 奏 家 等 唐 代 音 乐 见 闻 录 。 全 书 有 4 0 个 条 目 , 是 研 究 唐 代 音 乐 的 重 要 史 料 。 7 . 乐 书 : 乐 书 世 称 陈 旸 乐 书 , 是 北 宋 陈 旸 于 哲 宗 时 完 成 , 是 我 国 最 早 的 一 部 规 模 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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