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 T 214-2009 《森林抚育间伐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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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5.020.99 DB51B 64 备案号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T 2142009代替 DB51/T 214-1994森林抚育间伐技术规程 Regulation of Techniques for Forest Tending Felling 2009-06-02 发布 2009-07-01 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51/T 2142009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抚育间伐技术 3 6 抚育间伐调查设计 . 11 7 抚育间伐施工 . 13 8 抚育间伐监督检查 . 13 9 抚育间伐档案管理 . 1
2、4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主要树种密度控制图 16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主要林分合理经营密度表 26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抚育间伐作业设计说明书编制要 28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森林抚育间伐调查表 30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森林抚育间伐作业设计附表 . 1 DB51/T 2142009 II 前 言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DB51/T2
3、14-1994中幼龄林抚育间伐技术规范。本标准与DB51/T214-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适用范围由原标准的用材林中幼龄林扩大到了用材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的中幼龄林和近熟林; 增加了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抚育间伐对象; 在抚育间伐种类中增加了“疏伐”,并对“疏伐”、“生长伐”等间伐种类的适用范围作了适当调整; 抚育间伐方法按抚育间伐种类进行分列,使其在透光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抚育、团状抚育或带状抚育,在生长伐下可进行下层抚育、上层抚育、综合抚育、机械抚育; 增加了冷杉、柏木、桉树等人工林抚育间伐起始期,调整了确定抚育间伐起始期的一般原则规定; 抚育间伐强度按定量间伐和定性间伐两种方
4、式确定,增加了部分树种定量间伐所需的林分密度管理图、合理经营密度表、合理保留株数计算式等内容,调整了用材林间伐强度控制指标,添加了防护林、特种用途林间伐强度控制指标; 修改了抚育间伐调查设计内容、方法、用表及成果构成等内容,增添了抚育间伐设计说明书编制要求; 增加了抚育间伐档案管理有关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D、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四川省林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四川省林业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骆建国、曹昌楷、唐巍、周立江、唐大云、李守剑、梁鹤鸣。 本标准于1994年首次发布,2009年第一次修订。 DB51/
5、T 2142009 森林抚育间伐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森林抚育间伐的对象、种类、方法、起始期、强度、次数、间隔期及调查设计、施工作业、检查验收、档案管理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不同起源、不同经营强度的用材林(不含工业纤维林)、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不含自然保存林和文化林)。本标准不适用于经济林和薪炭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 15781-1995 森林抚育规程 GB/T 18337.3-2001 生态公益林建设 技术规程 LY/T 1058 日本落叶松速生丰产林 LY/T 1384 杉木速生丰产林 LY/T 1496 马尾松速生丰产林 LY/T 1527 水杉速生丰产用材林 LY/T 1528 湿地松速生丰产用材林 LY/T 1556-2000 公益林与商品林分类技术指标 LY/T 1646 森林采伐作业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15781-199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合于本标准。 3.1 抚育间伐 tending felling - 1 - DB51/T 2142009 依据自然稀疏规律,根据森林培育
7、目标和林分发育状况,适当伐除部分林木,调整树种组成和林分密度,改善林分环境条件,促进森林培育目标实现的一种营林措施,又称抚育采伐,简称间伐。 3.2 定量间伐 quantitative thinning 以林分各林龄阶段林木生长发育的特征和数量指标为基础,以森林培育数量化经营为依据,确定合理间伐强度的一种抚育间伐方法。 3.3 定性间伐 qualitative thinning 以林木分级为基础,通过控制伐后林分郁闭度或疏密度来确定间伐强度的一种抚育间伐方法。 3.4 密度控制图 density-control diagram 一种以林分密度效应规律为基础,反映林分生长与林分密度之间的数量变化
8、关系,可以用于抚育间伐起始期、间伐强度的确定和林分生长预测等的曲线图,又称密度管理图。 3.5 经营密度表 management density table 以林分生长不同阶段所需的营养空间为依据,编制的反映最能实现培育目标的林分密度随林分生长而变化的一种数表。 3.6 疏透度 windbreak porosity 林带纵断面上透光孔隙面积与纵断面总面积之比,一般用十分数表示。 4 总则 4.1 抚育间伐的目的 抚育间伐的目的是调整林分结构和密度,平衡土壤养分与水分循环,改善林分生长环境,又好又快地实现森林培育目标。 4.2 抚育间伐的原则 坚持适时抚育原则。根据林分状况和各阶段抚育间伐需达到
9、的目的,合理确定抚育间伐时间。 - 2 - DB51/T 2142009 坚持留优去劣原则。以符合培育目标的程度确定划分林木优劣等级的标准,保留最有利于培育目标实现的林木,伐除有害于培育目标实现的林木。 坚持以育为主原则。以培育优质、高效森林为目标,合理确定抚育间伐强度和间伐木。 4.3 抚育间伐的一般性要求 在抚育间伐过程中,应严格管理程序,切实保证作业质量,不应借抚育间伐攫材,破坏森林资源。 5 抚育间伐技术 5.1 森林分类 按森林提供的主导产品属性不同,建立“森林类别林种二级林种”三级森林分类系统( 见图 1)。其分类标准,执行 LY/T1556-2000 中第 5 章和第 6 章的规
10、定。 森林公益林 商品林特种用途林 防护林 用材林 薪炭林 经济林国防林科教实验林种质资源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文化林自然保存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护路护岸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其他防护林一般用材林工业纤维林果品林油料林化工原料林其他经济林森林类别林种二级林种图1 森林分类系统本标准适用的林种 本标准不适用的林种其中,一般用材林包括培育集约化程度高、培育周期较短的速生丰产用材林。 5.2 林木分级 5.2.1 同龄纯林林木按五级分级法进行分级,将林木分为级木(优势木)、级木(亚优势木)、级木(中等木)、级木(被压木) 、级木(濒死木) 等五级。其分级标准执行 GB/T 15781-1995中第
11、 4 章的规定。 5.2.2 异龄林或混交林林木按三级分级法进行分级,将林木分为优势木、辅助木、有害木等三级。其分级标准执行 GB/T15781-1995 中第 4 章的规定。 5.3 抚育间伐对象 5.3.1 用材林 - 3 - DB51/T 2142009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用材林,应列入抚育间伐对象: 阴性树种人工幼龄林郁闭度 0.9,其他林分郁闭度 0.8; 每hm2目的树种幼树(树高30cm且胸径5cm)株数3000株或幼苗(高30cm)株数6000株,更新频度60%,幼苗幼树层植被总覆盖度80%,非目的树种、残留的上一世代林木、霸王树以及杂草、灌木、藤蔓等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天然幼龄
12、林; 目的树种被非目的树种抑制、遭受更替威胁的混交林分; 遭受病虫害、火灾及雪压、冻害、风折等自然灾害,受害木株数占林分总株数比率25%的林分。 5.3.2 防护林 目的树种多、有培育前途,且不会因抚育间伐造成水土流失和风蚀沙化的防护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列入抚育间伐对象: a) 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 郁闭度0.8; 自然径级0.8的林木占总株数的比率1/3; 遭受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折等自然灾害,受害木株数占林分总株数比率10%。 b) 农田牧场防护林 郁闭度0.8; 疏透度0.3; 遭受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折等自然灾害,但受害木占林带总株数的比率20%。 c) 护路护岸林 杂草、灌
13、木、藤蔓等明显影响目的树种生长; 郁闭度0.7; 对交通安全构成威胁; 遭受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折等自然灾害,但受害木株数占林带总株数比率20%。 5.3.3 特种用途林 有培育前途,抚育不会造成特种功能降低,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用途林可列入抚育间伐对象: 郁闭度0.6的种子园、母树林等种质资源林; 林分密度大、竞争激烈、分化明显、影响人们审美和休闲游憩需求或因观赏目的需要改变群落结构和组成的风景林; - 4 - DB51/T 2142009 林木生长发育已不符合特定主导功能的科教实验林、环境保护林; 遭受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折等自然灾害,受害木株数占林分总株数比率5%的特种用途林。
14、5.4 抚育间伐种类 5.4.1 定株伐 适用于飞机播种、人工撒(点)播及封山育林形成的幼龄林。主要实施如下作业: 伐除非目的树种; 伐除目的树种过密地段的幼树; 在稀疏地段补植目的树种。 5.4.2 透光伐 适用于飞机播种、人工撒(点)播及封山育林以外途径形成的幼龄林。对不同林分,实施如下作业,调整林分组成和林分密度: a) 在天然林中,清除: 高大草本植物、灌木、藤蔓; 影响目的树种幼树生长的萌芽条、霸王树、上层残留木; 目的树种中生长不良的林木。 b) 在人工纯林中,主要伐除: 过密地段的林木; 质量低劣、无培育前途的林木。 c) 在人工混交林中,伐除: 非目的树种; 目的树种中生长不良
15、的林木。 5.4.3 疏伐 适用于中壮龄林阶段的用材林、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伐除生长过密和对主要功能发挥不利的林木,调整树种组成与林分密度。 5.4.4 生长伐 适用于近熟林阶段的用材林。伐除无培育前途的林木,加速保留木的直径生长,缩短工艺成熟期。 5.4.5 卫生伐 - 5 - DB51/T 2142009 在遭受病虫害、风折、风倒、雪压、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的林分中进行。重点伐除已被危害、丧失培育前途的林木。 5.5 抚育间伐方法 5.5.1 定株伐 采用全面抚育法,实施5.4.1规定的作业。 5.5.2 透光伐 在符合5.3规定的幼龄林中,根据林分特征及交通、劳力、抚育间伐材销路等社会经济
16、条件,分别采用如下三种抚育间伐方法: a) 全面抚育 在交通条件较好、劳动力较充足、抚育间伐材有销路的地区,主要树种占优势且分布比较均匀的幼龄林中进行。全面实施5.4.2规定的作业。 b) 团状抚育 在交通不便、劳动力较缺乏、抚育间伐材销路不畅的地区,目的树种呈群团状分布的幼龄林中进行。在有目的树种的群团内,实施5.4.2规定的作业。 c) 带状抚育 在交通不便、劳动力较缺乏、抚育间伐材销路不畅的地区的天然起源幼龄林中进行。将林地沿等高线方向按保留带宽10m20m、抚育带宽5m10m进行划带,在抚育带内实施5.4.2规定的作业。 5.5.3 疏伐和生长伐 在符合5.3规定的中龄林和近熟林中,根
17、据林分特征及培育目标,可采用如下四种抚育间伐方法: a) 下层抚育法 适用于同龄纯林。按照“砍密留匀,砍劣留优”的原则,伐除、级木和部分级木。 b)上层抚育法 适用于阔叶混交林、针阔混交林,尤其是复层混交林。伐除位于林冠上层的有害木,保留大小不等的优良木和辅助木。 c)综合抚育法 适用于异龄林和混交林。保留优良木和辅助木,伐除有害木。 d)机械抚育法 - 6 - DB51/T 2142009 适用于株行距整齐、林木分化不明显的人工林。每间隔一定距离,按事先确定的砍伐行距和株距,机械地确定采伐木。 5.5.4 卫生伐 伐除全部受害林木。 5.6 抚育间伐起始期 5.6.1 杉木、马尾松、水杉、湿
18、地松、日本落叶松等速生丰产用材林抚育间伐起始期分别按 LY/T 1384、LY/T 1496、LY/T 1527、LY/T 1528、LY/T 1058 的规定。 5.6.2 主要树种人工林(速生丰产用材林除外)抚育间伐起始期见表 1。 表1 主要树种人工林抚育间伐起始期 树 种 间伐起始期/a 树 种 间伐起始期/a 冷 杉 1218 柳 杉 710 云 杉 1520 水 杉 710 落叶松 810 柏 木 710 马尾松 710 檫 木 68 云南松 811 杨 树 35 华山松 811 桤 木 47 油 松 1013 香 椿 68 湿地松 69 桦 木 812 火炬松 69 桉 树 34
19、 杉 木 58 5.6.3 其他林分抚育间伐起始期应确定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目的树种受到非目的树种、灌木、杂草压制; 天然整枝明显的树种整枝株率60; 中等大小林木树冠长度占树高的比例1/3; 林分郁闭度达到5.3规定; 林木按五级分级法分级,、级木占总株数的比率30; 自然径级0.8的林木占总株数的比例1/3。 5.7 抚育间伐强度 5.7.1 间伐强度确定原则 - 7 - DB51/T 2142009 确定间伐强度,应充分考虑培育目标、树种特性、林分状况、立地条件等因素。一般情况下,应坚持如下原则: 用材林间伐强度可大些,防护林间伐强度宜小些; 速生树种、阳性树种、干形通直的树种间伐强
20、度可大些,慢生树种、耐荫树种、干形欠通直和易生徒长枝的树种间伐强度宜小些; 培育大径材的林分间伐强度可大些,培育小径材的林分间伐强度宜小些; 中龄林间伐强度可大些,幼龄林和近熟林间伐强度宜小些; 密度大的林分间伐强度可大些,密度小的林分间伐强度宜小些; 立地条件好、地形平缓、无水土流失的潮湿阴坡地段间伐强度可大些,相反则宜小些。 5.7.2 定量间伐间伐强度确定 有合适的林分密度管理图、表或参数的地区,宜采用定量间伐。采用定量间伐,应实行全面抚育法或下层抚育法,间伐强度或间伐后保留木株数可通过下列方法确定: a) 利用密度控制图确定 利用密度控制图确定间伐强度,用材林保留木密度应控制在0.60
21、.8密度管理线内,防护林保留密度应控制在0.50.7密度管理线内。主要树种密度控制图见附录A图A.1图A.10。 b) 利用经营密度表确定 根据林分平均胸径查合理经营密度表确定适宜的保留木株数。主要人工用材林、防护林合理经营密度(抚育间伐保留木株数)见附录B,天然次生林防护林抚育间伐保留株数执行GB/T 18337.3-2001中附录E的规定。 c) 利用平均冠幅计算确定 在拟进行抚育间伐的小班选择生长正常、具有代表性的510株平均木,测定其冠幅平均值,按式(1)计算合理保留木株数: 24/1000057.1wCpN=(1) 式中: N保留木株数(株.hm-2); 1.57树冠重叠系数; 3.
22、141 592 6; C 为树冠直径(m); w- 8 - DB51/T 2142009 p经营密度系数,一般取0.60.8。 5.7.3 定性间伐间伐强度确定 无合适的林分密度管理图、表时,可采用定性间伐。采用定性间伐,间伐强度应以林木分级为基础,根据培育目标、树种特性、林分状况、立地条件等综合分析确定。 a) 用材林 速生丰产用材林首次抚育间伐强度为株数的25%35%,以后各次为20%30%,间伐后林分郁闭度0.6; 其他一般用材林定株伐、透光伐、疏伐、生长伐间伐强度或保留株数、伐后郁闭度控制在表2规定范围内,卫生伐伐除全部受害木; 伐后不应造成天窗和疏林地。 b) 防护林 坡度36、土层
23、厚度40cm、立地条件好、兼有生产用材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间伐强度为总株数的15%30%,或伐后郁闭度保留在0.60.7;坡度36的水土保护林、水源涵养林,只进行卫生伐。 表2 用材林(速生丰产用材林除外)抚育间伐强度控制表 间伐强度/% 保留株数 伐 后 间伐种类 起 源 /株.hm-2郁闭度 株数强度 蓄积强度 定株伐 飞播、人工撒(点)播、封山育林 30004600 0.6 天然 24003600 0.6 透光伐 人工 2545 1525 0.60.7 疏 伐 2040 1020 0.60.7 生长伐 1535 515 0.6 飞机播种、人工撒(点)播、封山育林形成的水源涵养林、水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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