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 T 2733-2017 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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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65.020.40 B 60 DB21 辽 宁 省 地 方 标 准 DB21/T 27332017 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技术规程 Technicai regulation for system construction of coastal protective forest 2017 - 02 - 23发布 2017 - 03 - 23实施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与定义.1 4 总则.2 5 造林树种选择.3 6 沿海防护林营造.4 7 沿海防护林经营.6 8 档案管理.9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2、沿海地带类型区划分、防护林体系功能配置及主要造林树种表.10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沿海防护林主要树种造林密度表.12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沿海防护林主要树种最低更新年龄表.13 DB21/T 2733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辽宁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文利、范俊岗、郭锦山、魏忠平、陈罡、田永霞、马冬菁、颜继鑫、李景梅、叶景丰、高英旭、汪成成、刘红民、刘怡菲、孟凡金、杨鹤、高宇、张闯令、杨月、张光美、管宝辉、黄先东、佟帅、王静、高蕊、陈静、张夏、张艳春。 DB21/T 2
3、733-2017 1 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技术规程 1 范围 辽宁省内的泥质海岸、基岩质海岸、砂质海岸地带防护林体系的工程建设均适用于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000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 6001 育苗技术规程 GB/T 15163 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 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 GB/T 18337.3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LY 1000 容器育苗技术 LY/T 1690 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
4、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沿海防护林体系 在规划的沿海防护林建设区域内,以抵御和减轻大风、海雾、风暴潮等海洋性灾害、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国土安全为主要功能,以沿海基干林带为主体,由多林种、多树种构成的防护林系统,以及建立与该系统相应的经营管理体系。 3.2 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 在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过程中,按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和管理要求组织开展包括规划设计、施工营建、配套基础设施、经营培育、维护管理等系统工程。 3.3 泥质海岸 又称淤泥海岸,是由江河输送的粉沙和土粒淤积而成。按其形成过程、地形和组成物质等差异,又可分为河口三角洲海岸、平原淤泥质海岸、岩质海岸中的淤
5、泥海岸等。 DB21/T 2733-2017 2 3.4 砂质海岸 砂(砾)质海岸,又称堆积海岸,由平原的堆积物质被搬运到海岸边,又经波浪或风改造堆积而成。其特征为:组成物质以松散的砂(砾)为主,岸滩较窄而坡度较陡。 3.5 岩质海岸 又称基岩海岸,由比较坚硬的基岩构成,并同陆地上的山脉、丘陵毗连。基岩海岸由于岩性和海岸潮浪动力条件的不同,有侵蚀性基岩海岸和堆积性沙砾质海岸两种类型。其主要特点是岸线曲折,岛屿众多,水深湾大,岬湾相间。 3.6 海岸基干林带 是指位于最高潮位线以上,沿海岸线,由人工栽植或天然形成的乔、灌木树种组成,防护功能强大的宽林带。 3.7 纵深防护林 是指在基干林带内侧,
6、通过人工营造和自然恢复等方式形成的各种防护林。包括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护岸林等。 4 总则 4.1 制订依据 为规范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技术,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效,加快辽宁省沿海地区的国土绿化进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管理规定、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2016-2025年)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4.2 建设原则 全面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 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全面绿化、综合治理防护; 工程建设与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 以科技为先导,坚持质量第一; 生态
7、效益优先,兼顾经济和社会效益; 分区指导、分类经营、先易后难、先绿化后逐步提高; “乔、灌、草”兼顾,“点、线、面”相结合,“带、网、片”相配套。 4.3 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区域规划 工程区位于辽宁省南部,东起丹东市宽甸县的浑江口,经鸭绿江沿黄海岸至大连的旅顺口区,再延渤海岸经辽东湾直至西部的葫芦岛市绥中县,海岸线总长度为2946km,其中大陆海岸线长度为1992km。沿岸有岛礁506个,岛岸线长度为954km。包括东港市、宽甸县、DB21/T 2733-2017 3 凤城市、丹东市辖区(振安区、大孤山经济区)、大连市(计划单列市)、盖州市、大石桥市、鲅鱼圈区、老边区、凌海市、锦州市辖区(
8、松山新区、滨海新区)、连山区、龙港区、南票区、兴城市、绥中县、海城市、大洼县和盘山县等7市32个县(市、区)。根据辽宁省沿海地带的地貌特征、土壤类型和气候条件,将辽宁省海岸带划分为3个类型区和4个自然区,详见附录A。 4.3.1 体系构成 以海岸基干林带为主体,与农田林网、纵深防护林、村镇绿化、湿地保护与恢复等有机配合,共同构成沿海防护林体系。 4.3.2 功能配置 根据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生态优先的原则,在划分类型区的基础上,突出各区域的主体功能,优化林种配置,合理布局,增强综合防护功能,提高抵御灾害能力。详见附录A。 4.3.3 结构类型 4.3.3.1 泥质海岸 自海岸适宜造林的地方起向
9、内陆延伸,形成以海岸基干林带为主,与农田林网(农林间作)、纵深防护林、村镇绿化、湿地保护与恢复等相结合的综合防护林体系。 4.3.3.2 沙质海岸 从海滩适宜造林的地方起向内陆延伸,形成以海岸基干林带、农田林网为主,与纵深防护林、村镇绿化、湿地保护与恢复等相结合的综合防护林体系。 4.3.3.3 岩质海岸 从潮上线起向内陆延伸,形成以海岸基干林带、纵深防护林为主,与风景林、经济林、国防林及村镇绿化等相结合的综合防护林体系。 5 造林树种选择 5.1 树种(草)选择原则 5.1.1 海岸基干林带 在抗海风海雾的树种中,泥质海岸选择抗盐碱、耐涝、易繁殖、改良土壤能力强的树种;沙质海岸选择抗风沙、耐
10、瘠薄、根系发达、固土能力强的树种;岩质海岸选择抗干旱、耐瘠薄、易繁殖、固土护坡能力强的树种。 5.1.2 纵深防护林 造林树种选择按GB/T 18337.3、GB/T 15776、GB/T 15163的有关规定执行。 5.1.3 农田林网 选择抗海风海雾、抗病虫、耐盐碱、树体高大、生长快、冠幅小、不易风倒风折的树种。 5.1.4 村镇绿化 选择抗污降噪能力强、树形美观,具有较高观赏价值或经济价值的树种或优先选用乡土DB21/T 2733-2017 4 树种。 5.1.5 湿地保护与恢复 按滨海湿地保护与恢复的有关技术规定。 5.2 各类型区的主要造林树种 我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各类型区的主
11、要造林树种见附录A。 6 沿海防护林营造 6.1 海岸基干林带 6.1.1 林带配置与结构 基干林带的走向应与海岸线一致。 基干林带宽度视地形土壤和潜在危害程度而定。在泥质岸段,从海岸能栽植乔木的地方起,向陆地延伸营造基干林带,林带宽度不少于 200m;也可根据地形、土壤条件,营造 3条5条较窄的基干林带。在沙质岸段,从临海适于栽植乔木的地方开始,向陆地延伸营造基干林带,林带宽度不得低于300m,具备条件地段应适当加宽。在岩质岸段,自临海第一座山的山脊以下,向海坡面的宜林地应全部植树造林。 应遵循“因害设防,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造林地的立地条件和树种特性,形成合理的林带结构。为增强基干林带的
12、防护效能,应营造以抗逆性强的高大乔木为主体,乔灌混交及乔灌草相结合,多层次构成的防护林带。 6.1.2 造林密度 根据树种特性、立地条件、防护功能和经营水平确定适宜造林密度。主要树种的造林密度见附录B。 6.1.2.1 泥质海岸整地 应在雨季前完成。一般可采用全面整地、开沟整地、大穴整地、小畦整地,对低洼盐碱地和重盐碱地宜采用台、条田整地。 低洼盐碱地修筑台(条)田面宽50m100m,沟深1.5m2.0m,台、条田长度与沟宽要便于排涝洗盐;然后再按设计进行穴状或带状整地。 重盐碱地应先设立防潮堤,开挖主干河道,修建排水系统;然后修筑台(条)田。一般条田宽 50m,长 100m左右;条田沟深 1
13、.5m以上,支沟深 3m以上。面积较小地块宜采用台田起垄(垅高30cm50cm)或修筑窄幅台田整地(一般排水沟深1.5m,台田面宽15m20m)。 6.1.2.2 沙质海岸整地 穴状整地:整地规格为0.5m1.0m0.5m1.0m0.5m1.0m。 带状整地:带宽1.0m,深0.6m1.0m,带长因地而宜。 条田整地:对地势较低、地下水位较高的沿海风沙地,应实行条田整地。一般条田面宽50m,长100m左右;条田沟深1.5m以上,支沟深达3m以上。 6.1.2.3 岩质海岸整地 DB21/T 2733-2017 5 参照GB/T 18337.3的规定。 6.1.3 造林方法 6.1.3.1 裸根
14、苗造林 造林苗木使用GB 6000规定的、级苗木。 造林方法执行GB/T 15776的有关规定,且各类型区造林有以下特殊要求: a)泥质海岸造林 植苗造林要浅栽平埋,栽后覆土使苗木原土痕与地面基本持平,树坑周围筑埂。栽植后随即浇水,地表稍干时立即松土。 在重盐碱地区应采用造林穴内压沙(在台田表土10cm15cm以下埋5cm河沙)、压秸杆或杂草(埋于台田表土5cm10cm以下)、覆地膜、覆草等措施。 b)沙质海岸造林 在海岸粗沙地和地下水位较低的固定沙地,采用客土施肥造林。可于植树穴内加客土(以粘土为好)或有机肥15kg20kg,客土置换量不少于栽植穴容积的1/5,且要保证充分混匀。 在风沙、干
15、旱地区采取根基覆盖(覆膜、覆草等)、施用高分子吸水剂(10g/株20g/株)、多采用容器苗雨季造林、适当深栽(栽植深度为原根颈处以上 10cm15cm)等措施。 在流动沙地或沙丘的风口处,设置沙障。用草本植物、作物秸杆或树枝等材料在迎风坡中下部每隔10m设立一排高0.5m的沙障。 在立地条件差的造林地,对萌芽能力强的树种可采用截干、打头或修枝等方式造林。 c)岩质海岸造林 整地后适当深栽,栽后将穴内土壤压紧踏实。 落叶阔叶树栽植截干苗、ABT生根粉醮根,针叶树磷肥醮根或裹泥浆造林。 6.1.3.2 容器苗造林 沿海瘠薄荒山、风沙地造林宜采用容器苗造林。 容器苗质量按LY 1000的规定。 容器
16、苗栽植技术按GB/T 15776中8.5.2.2的规定。 6.1.3.3 封山(沙)育林 参照GB/T 15163的规定。 6.1.4 树种混交 6.1.5.1 混交类型 根据立地条件和防护功能需求,选用针叶树种与阔叶树种混交,深根性树种与浅根性树种混交,阳性树种与耐荫树种混交,固氮树种和非固氮树种混交,乔木树种与灌木树种混交等类型。也可保留天然更新树种与人工造林树种相结合,形成混交林。 6.1.5.2 混交方法 行间混交、株间混交、带状混交、块状混交、不规则混交,也可实行人工林和天然林镶嵌混交。 6.1.5.3 混交比例 DB21/T 2733-2017 6 立地条件差的地方,混交林比重应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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