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221-2008 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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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35.240.01 L 70 备案号: 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criterion of Beijing government website 2008-03-28发布 2008-07-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2212008代替DB11/T 2212004DB11/T 2212008 I 目 次 前言.III 引言.IV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2 4.1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2 4.2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
2、2 4.3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栏目设置.2 4.3.1 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栏目设置.2 4.3.2 政府部门网站信息公开的栏目设置.4 5 在线服务.4 5.1 在线服务的要求.4 5.1.1 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服务的要求.4 5.1.2 政府部门网站在线服务的要求.5 5.2 在线服务的构成和实现方式.5 5.2.1 在线服务的构成.5 5.2.2 在线服务的实现方式.5 5.3 在线服务的内容组织.5 5.3.1 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服务的内容组织.5 5.3.2 政府部门网站在线服务的内容组织.6 5.4 在线服务的人性化设计.6 6 公众参与.6 6.1 公众参与栏目的要求.6 6.2
3、公众参与栏目的建设.6 6.2.1 咨询投诉类栏目.6 6.2.2 民意征集类栏目.6 6.2.3 在线交流类栏目.6 7 网站设计.6 7.1 内容策划.6 7.2 结构设计.7 7.2.1 栏目设计.7 7.2.2 导航设计.7 DB11/T 2212008 II 7.3 页面设计.7 7.4 表现形式.7 7.5 语言版本.7 7.6 标识系统.7 8 网站技术.7 8.1 基本运行指标.7 8.2 技术规范性要求.7 8.3 辅助功能要求.7 8.4 测试要求.8 9 网站安全.8 9.1 物理安全.8 9.2 网络安全.8 9.3 系统安全.8 9.4 应用安全.8 9.5 数据安全
4、.8 10 网站管理制度.8 10.1 组织管理制度.8 10.2 信息发布制度.9 10.3 在线服务制度.9 10.4 公众参与制度.9 10.5 技术运维管理制度.9 10.6 网站安全管理制度.9 10.7 其他相关制度.9 DB11/T 2212008 III 前 言 本标准是对DB11/T 2212004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的第一次修订,本标准对政府网站的功能定位和建设要求做了全面修订,本次修订重点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和公众参与三大政府网站功能的建设要求。在原标准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了细化的栏目设置和内容要求,对在线服务的实现方式、内容组织设定了标准,
5、对公众参与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了规范。此外,还根据政府网站建设的实际情况,对网站设计、网站技术、网站安全、网站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和补充。 本标准由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中国软件评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盛景涛、刘晓平、单昌明、张少彤、范广琳、谢婧、高嵩等。 DB11/T 2212008 IV 引 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政府网站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庁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首都
6、之窗网站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对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DB11/T 2212004)进行修订。 本标准中凡是不针对政府门户网站或政府部门网站提出的要求,其均适用于所有政府网站。 本标准用于指导各级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DB11/T 2212008 1 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公众参与、网站设计、网站安全、网站技术和制度等方面的建设与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政府网站。本标准中所指政府网站包括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部门网站。其中,政府门户网站指市和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部门网站指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所属部门
7、网站。 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科协、市残联,以及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或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可参照本标准开展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17419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T 93611988 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 GB/T 28872000 电子计
8、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 202702006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 GB/T 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GB/T 202722006 信息安全技术 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GB/T 202732006 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政府网站 government website 指政府及其部门利用互联网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开展互动交流而建立的网站。政府网站包括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部门网站。 3.2 栏目 column 指政府网站中对网站内容或功能的一种分类方式,栏目可有不同的
9、划分标准和级别。 3.3 政府信息 government information 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3.4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n-line publicity 指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过程。 3.5 DB11/T 2212008 2 在线服务 on-line service 指通过政府网站提供行政办事服务及社会公益性便民服务。 3.6 场景式服务 wizard service 指政府网站针对特定服务主题,模拟用户办事实际情况,主动为用户提供服务的一种方式。 3.7 公众参与 public p
10、articipation 指通过政府网站实现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引导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政府网站公众参与的方式可包括网上信箱、网上调查、留言论坛、在线访谈等。 3.8 网站地图 site map 指用来说明政府网站结构、栏目和内容等信息的网页,通过网站地图可以让用户快速了解网站的结构和内容。 3.9 用户 user 指政府网站的使用对象。 4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 4.1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 a) 全面公开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的全面公开; b) 信息准确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应完整、准确,不得发布失真或有歧义的信息; c
11、) 发布及时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应及时、有效,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在信息公开的同时,在政府网站上同步发布; d) 信息获取无障碍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应保证不同的人群平等、方便、无障碍地获取; e) 保密信息不公开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是,经权利人同意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4.2 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 a) 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依照信息公开目录规定的范围和责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b) 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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