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卷9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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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卷 91 及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案情:潮汐公司和海浪公司签订行纪合同,约定海浪公司在 A 省销售潮汐公司生产的 x 机器。位于 A 省 B 市的大海公司欲购买一批 x 机器用于生产,即于 2 月1 日向海浪公司发出要约,称愿以每台 20 万元的价格购买 10 台机器,同年 10月 1 日前交货。海浪公司回复说每台价格 21 万元,10 台机器同年 7 月 1 日即可交货,如果大海公司同意请在下月 1 日之前回复。大海公司即向银行贷款 100 万元准备与海浪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当月 28 日海浪公司却突然通知大海公司,由于别人出更高的价格,数量很大,所以上次的回复作废。大
2、海公司因此损失 10 万元。 甲原为大海公司的高级业务员,代表大海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并持有大量盖有大海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后来甲因举家迁居到 A 省另一个城市 C 市而辞职,但空白合同书并未交回。同年 4 月甲在 C 市遇到海浪公司的经理乙,两人很投缘,商谈达成一致后甲持大海公司的空白合同书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海浪公司为卖方,大海公司为买方,10 台 x 机器,每台 20.5 万元,同年 7 月 1 日前交货。同年 8 月,大海公司因拓展生产,需要一台大型 y 机器。y 机器价值约枷万元,大海公司一段时间内无力承担,于是与海鸥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海鸥公司按照大海公司的要求向海豚公司购买
3、y 机器一台,出租给大海公司,租期为 5 年,按月支付租金,每月 10 万元。1 由于 2 月 28 日海浪公司的突然通知,大海公司所受的损失是否可以要求海浪公司赔偿?为什么 ?2 4 月甲代表大海公司与乙所代表的海浪公司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3 如果海浪公司出售给大海公司的 x 机器有质量问题,大海公司知道该机器是潮汐公司生产的,大海公司应该向潮汐公司还是海浪公司主张违约责任?为什么? 4 如果大海公司在使用过程中发现 y 机器有瑕疵,谁应对这一瑕疵承担担保义务?为什么?5 如果在大海公司与海鸥公司的合同中并未约定租赁期满后 y 机器的归属,则租赁期满后 y 机器的所有权应归属何方?
4、为什么?6 如果在大海公司与海鸥公司的合同中并未约定租赁期满后 y 机器的归属,4 年后大海公司改投入另一产业,于是自作主张将 y 机器卖与浪花公司,这一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7 案情:2006 年 5 月 30 日,北京顺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阳光商厦、华普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美国卡奇有限责任公司、法国水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五家公司筹划在北京成立一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北京顺昌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阳光商厦是中国公司,营业地在北京市昌平区;华普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泰国公司,主要营业地在曼谷,但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设在广州;美国卡奇有限责任公司,法国永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是外国公司。五个发起人
5、公司签订发起人协议,计划设立一个总资本额为 2000 万元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 500 万元,剩下的 1500 万元向社会公开募集。美国卡奇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商誉作价 50 万元作为出资,北京阳光商厦以一台机器作价 50 万元作为出资,华普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直接用现金出资100 万元,并且协议书中约定,如果公司因中方两公司的原因而最终不能成立,则中方两公司要向美国公司赔偿 50 万。在此期间,发起人成立了筹备委员会,向北京顺昌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了办公楼,委托北京顺昌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办公家具。北京顺昌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办公家具时,因为资金周转的问题,以尚未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向银行贷款 50
6、 万元。发起人起草了公司章程和招股说明书,又与北京阳光证券公司承销签订代销协议,由其负责向社会承销股份。待募集相应股份后,召开创立大会。7 五个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为什么? 8 发起人协议的规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9 如果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何种法律后果?发起人承担何种责任? 10 如果在北京阳光证券公司承销后,未能募足股份,发生何种法律后果?11 如果公司通过审查获得登记成立,但是发现华普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直接现金出资 100 万元只缴足了一半,发生何种法律后果? 12 如果公司通过审查获得登记成立,但是发现北京阳光商厦出资的一台机器的实际价值只有 20 万元,则会发生
7、何种法律后果? 13 案情:户籍所在地均为 A 市甲区的罗某和周某于 1997 年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 A 市乙区。1999 年 3 月起因工作关系且加上夫妻感情不和,周某一直独居在 A 市丙区。2001 年 7 月,罗某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迫于亲朋好友的压力,法院判决前罗某撤诉。但撤诉后罗某后悔了,于 2002 年 2 月又起诉离婚。法院觉得该案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直接开庭判决驳回罗某离婚诉讼请求。罗某于 2002 年 8 月又想起诉离婚,但发现周某的表哥吴某已经调到该法院当副院长,遂觉得打离婚官司无望,于 2002 年 9 月离家外出打工。在打工的过程中认识潘某,后两人发展为
8、同居关系,骗得登记机关的结婚证书。因听人说自己这样已构成重婚罪,于是赶回老家,欲起诉与周某离婚。还未递交起诉状时,罗某因重婚罪被刑事拘留。后罗某被判处 2 年有期徒刑。 2006 年 2 月罗某尚在 A 市丁区服刑期间,周某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13 罗某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4 罗某第二次起诉离婚期间,法院在程序上有何不妥?15 罗某不想在吴某所在的法院起诉,遂与周某订立协议,双方协议管辖,此种做法是否妥当?16 罗某离开家后音讯全无,假设 2004 年 12 月,周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应如何处理? 17 在罗某服刑期间周某起诉离婚,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8 法院判决
9、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罗某和周某有争议,可否申请再审? 19 林某是甲市的一名出租车司机。在 2006 年 8 月至 10 月期间,不断有人向交通管理部门举报林某在出租车营运过程中存在拒载现象。为了调查取证,该市交管部门的一名执法人员赵某化装成普通乘客乘坐林某的出租车,由于赵某去的地方离市区太远,林某以太危险为理由不去,并将赵某赶下车。于是赵某以此为证据,对林某的出租车吊销营运执照。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以下问题:19 对于交管局吊销林某出租车营运执照的行为,林某是否可以申请复议?若可以的话,申请期限是多长时间? 20 若在复议期间,林某认为此时正值甲市旅游的高峰期,车辆停运的话会造成很大的损失,请
10、求复议机关申请停止执行吊销营运执照的行为,复议机关应当怎样处理?21 若复议机关经过复议,认为原处罚决定过轻,复议决定吊销林某的出租车营运执照并处罚款 500 元。林某向法院诉讼的话,如何确定管辖权? 22 若在诉讼中,林某认为交管部门的赵某只是一名在交管部门工作的勤杂人员,其不具备执法资格,是否可以请求法庭传唤赵某出庭作证?23 若一审人民法院认为交管部门的处罚合法,判决林某败诉。林某上诉,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审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过程中证据不足,判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二审法院做法是否正确? 24 案情:2006 年 10 月 10 日,甲来到某首饰店,见柜台里一条价值数千元的金项
11、链,便产生占为已有的念头。甲遂以挑选金项链为名,趁售货员不注意,用自己在货摊上买的同样形状的假项链换了金项链,而后以对货物不满意为由把项链还给了售货员。在甲即将走出商店门口时,售货员发觉项链被调换,便冲着甲大声喊“抓小偷”。甲便加速走出门外。此时途经此地的乙见售货员追着甲并呼叫,便前去拦截夺路而逃的甲。甲见有人拦截,便用拳头对乙进行猛烈的攻击,乙也并不示弱,二人扭打在一起。此时,售货员也已经赶到了甲乙旁边,无奈于自己是瘦弱女子而无法出手相救。在厮打过程中,甲身上藏的金项链掉落在地。乙见到掉落的金项链后顿生贪心,遂停止与甲的厮打,捡起地上的金项链就跑,售货员拼命在后追赶。乙见售货员紧迫不舍,便回
12、转身推了其一下,售货员因此摔倒在地,乙最终得以逃脱。甲在因这次事件而被公安机关讯问的过程中又主动交代了自己在案发前几个月曾经还进行过一次盗窃和一次抢劫。另外,公安机关也查明,甲按公历是在 1990 年10 月 2 日出生,但身份证是按农历记载为 1990 年 9 月 10 日。 试具体分析本案中甲与乙的行为性质及形态 (不考虑其最终是否会被认定为犯罪),并对甲的定罪量刑提出自己的建议。 二、论述题25 由于司法是以法律规则为标准的对人的行为的判断,所以,一般情况下,依据规范性的法律进行思维是法官正当的思维方式。但鉴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立法的滞后性、局限性以及不完备性等因素,使得法官对社会冲突的
13、解决,往往存在着规范性法律的适用效果与社会共同认知之间的不和谐,其直接关系到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要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实现判决与公众接受的一致,司法裁判的价值地位就显得特别重要。请回答:1说明民意和诉讼法上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原则之间的区别及理论基础。2.从司法的原则的角度阐述应当如何处理民意与司法的关系。3从法的渊源的角度阐述非正式法源作为司法裁判依据的必要性。答题要求:1在上述 3 个问题中任选其一作答,或者自行选择其他角度作答;2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3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4字数不少于 500 字。国家司法考试卷四
14、模拟试卷 91 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正确答案】 大海公司所受的损失可以要求海浪公司赔偿。由于海浪公司违反了自己所做的有效要约,造成大海公司的信赖利益受到损失,故海浪公司应对大海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的缔约过失责任。【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缔约过失责任。本题中大海公司先向海浪公司发出一个要约,海浪公司的回复由于对合同标的的价格进行变更,构成对原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构成反要约,实际上是一个新的要约。在海浪公司的要约中,由于写明了承诺期限,所以要约不可撤销。合同法第 19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因此海浪公司要对其违反有效
15、要约的行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2 【正确答案】 该合同有效。由于甲有理由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为表见代理,该代理行为有效,合同有效。【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表见代理。合同法第 49 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甲持有大海公司的空白合同书就可以认定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3 【正确答案】 大海公司应向海浪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因为海浪公司是大海公司所签订的买卖合同的相对方,并且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合同权利、义务都直接归属行纪人。【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合同的相对性和行纪合同。合同法第
16、107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 121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第 421 条第 1 款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因此,虽然 x 机器的质量问题是由于潮汐公司的原因造成的,但仍应由合同一方海浪公司向大海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行纪合同的规定也是海浪公司作为行纪人对其以自己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而签订的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4 【正确答案】 海豚公司
17、应对 y 机器的瑕疵向大海公司承担瑕疵担保义务。本题中的合同为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中是由出卖人向承租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瑕疵担保义务。本题中的租赁 y 机器的合同实际为融资租赁合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卖人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人(出租人)履行义务。同时,出租人(买受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5 【正确答案】 y 机器的所有权应归海鸥公司,即出租人。融资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期满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没有规定,依合同法的规定应归出租人。【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无约定时融资租赁的所有权归属。合同法第 250 条规定,出租
18、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 61 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因此,如果在大海公司与海鸥公司的合同中并未约定租赁期满后 y 机器的归属,则租赁期满后 y 机器的所有权归出租人即海鸥公司。6 【正确答案】 这一合同效力待定。由于大海公司并不享有 y 机器的所有权(含处分权),大海公司的卖出行为是无权处分行为,效力待定。【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无权处分。合同法第 51 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此,在大海公司将 y 机器卖出而未经权利人海浪公
19、司追认时,该合同并非有效合同,而是效力待定。7 【正确答案】 合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 2 人以上 200 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题目可知,有 3 个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试题解析】 本题中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是合法的,根据公司法第 79 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 2 人以上 200 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修订后的公司法在主体资格方面,用的是住所标准,取代了以前的中国法人标准。而确定住所,是根据民诉意见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结合本案
20、,在 5 家发起人中,2 家北京公司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泰国公司主要营业地在曼谷,但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设在广州,所以也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在 5 个发起人中已经超过半数。8 【正确答案】 不合法。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足。美国卡奇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方式不合法。【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85 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题中 2000 万元股份总数的,35%是 700 万元,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足。公司法第 27 条第 1 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
21、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美国卡奇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商誉作价 50 万元作为出资,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北京阳光商厦以一台机器作价50 万元作为出资,华普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直接用现金出资 100 万元,符合法律规定。协议书中关于因一方原因致公司设立失败时的赔偿责任的约定也是合法的。在公司未登记前,发起人一方违约,他方可行使解除权。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另一方迟延履行时享有合同解除权,可以参考合同法第 94 条规定。公司法第 80 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
22、的权利和义务。所以这种约定是合法的。9 【正确答案】 如果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该股份有限公司,则公司不能成立。发起人应当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如北京顺昌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办公家具的银行贷款 50 万元;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试题解析】 创立大会可以决议不设立公司,则公司不能成立。公司法第 95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
23、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10 【正确答案】 北京阳光证券公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由创立大会产生的董事会以发行人认购的股份和已售出的募集股份的总和作为公司注册资本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88 条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法第 28 条规定,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包销是指
24、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本题中,隐含了代销方式这一方式,所以北京阳光证券公司在承销期结束时未能募足股份,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公司法第 81 条第 2 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所以由创立大会产生的董事会以发行人认购的股份和已售出的募集股份的总和作为公司注册资本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11 【正确答案】 华普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补缴 50 万元,对这 50 万元,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94 条第 l 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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