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模拟试卷17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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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模拟试卷 17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下列属于狭义的立法活动的是:( )(A)国务院制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B)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 384 条第 1 款关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的含义做出解释(C)山东省人大制定山东省实施办法(D)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 下列关于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项?( )(A)立法从根本上讲,就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是对社会资源和利益进行第一次分配的活动(B)我国法
2、律的制定是指中共中央和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C)立法目标主要在于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但是在现代社会,某些不产生国家意志的活动也属于立法活动(D)简单来说,立法实际上就是特定国家机关创制新的法律文件的活动3 谢某、阮某与曾某在曾某经营的“皇太极” 酒吧喝酒,离开时谢某从楼梯摔下,被扶起后要求在酒吧休息,第二天被发现已死亡。经鉴定,谢某系“醉酒后猝死” 。该案审理中,合议庭对“ 餐饮经营者对醉酒者是否负有义务” 产生争议。刘法官认为,我国相关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判例,餐饮经营者负有确保醉酒顾客安全的义务,认定曾某负赔偿责
3、任符合法律保护弱者的立法潮流。依据法学原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刘法官的解释属于我国正式法律解释体制中的司法解释(B)刘法官在该案的论证中运用了有关法的非正式渊源的知识(C)从法律推理角度看,“经鉴定,谢某系醉酒后猝死” 是推理的大前提(D)从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家存在判例的情形看,这些国家的法律属于判例法系4 法律实施包括守法、执法、司法等环节。下列关于法律实施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法律实施是法律在现实生活中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状态进到实然状态(B)公民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修养,是其自觉遵守法律的必要条件(C)司法具有被动性、终局性、交涉性、公正
4、优先性等特点(D)现代法治国家要求依法行政、保障行政活动的权威性,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5 下列哪个行为属于狭义上的法的执行?( )(A)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提起公诉(B)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执行生效的民事判决(C)某监狱依法对罪犯王某执行死刑(D)某市公安局依法对扰乱社会秩序的白某实行治安处罚6 下列关于守法的表述哪一项不正确?( )(A)守法并不仅仅是消极、被动的,而是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两个方面的结合(B)中国古代社会所奉行的信条是:“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C)守法是遵守规范性法律文件,不包括非规范性法律文件(D)守法的范围与一个国家的法律渊源密
5、切相关7 黄某是甲县人事局的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县人事局领导叶某在干部调配中收受钱物的行为。两个月后未见动静,黄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检察院的章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叶某。黄某于是又向县人大、市检察院举报章某的行为。黄某的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 )(A)法的适用(B)法的遵守(C)法的执行(D)法的解释8 关于法律监督,下列表述错误的是哪一项?( )(A)所有的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公民都是法律监督的主体(B)中国共产党纪律委员会的监督属于国家法律监督(C)检察机关的监督是专门法律监督(D)所有的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公民个人都是法律监督的客体9 蒋某于 19
6、68 年嫁给黄某,婚后夫妻关系较好。因双方未生育,收养一子。2002年,黄某与比自己小 20 多岁的妇女张某相识后,二人便一直在外租房同居生活。2007 年,黄某患肝癌住院治疗,立下书面遗嘱,将其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现金 40000 元赠与张某所有。黄某去世后,蒋某与张某因该笔财产归属发生讼争。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遗赠人黄某的遗赠行为违反了民法公序良俗的相关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德,属于无效行为。对于该审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在本案中,法官是依据法律原则而非法律规则作出裁判的(B)在本案中,法官违反了“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 ”的司法标准,因此该裁判违法(C)对于
7、本案法官而言,面临着一个在法律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之间取其一的艰难选择(D)在这个案件中,法官的裁判体现了一个价值判断和辩证推理的过程10 关于法的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共同保证了法律决定的合理性(B)内部证成可以保证法律决定所适用前提的合理性,但是对于法律决定的合理性的证成需要依赖外部证成(C)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越高,人们有效安排自己的生活的可能性越大,法律决定的正当性程度越高,人们安排自己满意的生活的可能性越大(D)合理的法律决定应当是兼顾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要求11 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的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下列关于法适用的目标的说法正确
8、的是:( )(A)做法律决定的人在做决定的过程中,应该尽可能地避免武断和恣意(B)法律人保障其法律决定的正当性与非法律人相同的地方在于:通过运用特定法律人共同体所普遍承认的法学方法,如客观目的解释,来保证其法律决定与实质价值或道德的一致性(C)法的可预见性与法的正当性之间不存在紧张关系(D)对在特定的一个时间段内的一个特定国家的法律人来说,法律决定的正当性具有初始的优先性12 下列关于当代中国法律解释的说法哪项不正确?( )(A)我国已形成了以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宪法和法律行使解释权为核心的多层次、多方面的法律解释制度(B)立法解释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解释(C)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应由全国
9、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大来进行解释(D)司法解释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审判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检察解释13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A)宪法第 33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里的“法律”不仅包括宪法和法律,还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这是文义解释中的扩大解释(B)我国 民法通则第 122 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其责任性质是严格责任。这是一种体系解释(C) 婚姻法第 21 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
10、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前一个“子女”为未成年子女,后一个子女为成年子女。这属于比较解释。(D)我国刑法第 357 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此条属于立法解释14 有的公园规定:“ 禁止攀枝摘花。 ”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这一解释方法属于下列哪一项?( )(A)扩大解释(B)文法解释(C)目的解释(D)历史解释15 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A)卢教授认为,我国刑法第 30 条中规定的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
11、私营公司,也包括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公司。该解释属于正式解释(B)陈法官在审理完毕一起伪造货币案件后,在人民法院报上发表一篇文章,指出我国刑法中伪造货币中的“货币” 包括生肖纪念币。该解释属于学理解释(C)张律师认为,我国刑法中毒品犯罪中的毒品概念,应当参照卫生部精神药品目录和麻醉药品目录的规定进行解释。该解释属于目的解释(D)从字面上看,很容易得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中的“ 个人”指的是自然人,包括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所以对此不需要解释16 关于法的可诉性的特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小张根据物权法中关于小区物业权利划分的规定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停止侵害自己的合
12、法权利(B)因为我国还没有宪法权利,所以严格来说,宪法没有可诉性(C)法的可诉性是指公民或法人必须依据法律在法院解决争议,而居民委员会应用法律进行调解的,不属于法的可诉性的表现(D)老王根据党员监督条例向当地纪检委揭发某党员收受 3000 元贿赂的情况,反映了法的可诉性17 甲与乙签订了关于房屋买卖的合同,甲在履行自己的交付房屋及有关产权证明的义务的同时,可以合理地预计到乙会履行支付价金的义务;如果乙不履行合同的规定义务,乙会承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这一事实体现了法的哪种规范作用?( )(A)指引作用(B)教育作用(C)预测作用(D)强制作用18 下列关于法的作用的表述正确的是:( )(
13、A)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法的这两种作用在任何社会都相同(B)张三和李四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后李四违约,张三认为通过诉讼能够维护自己的权利,这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C)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它不仅可以反映社会的需要,还可以通过制定一些预见性的规范而超越社会的发展阶段,以创造或改变社会现状,这是法的预测作用的体现(D)法的社会作用是从法的本质和目的出发确定法的作用,它是通过法律的颁布实现的19 下列何种表述不属于法的规则?( )(A)公民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B)民事活动应当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C)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D)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
14、内活动20 我国婚姻法第 33 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下列正确的表述是:( )(A)该条中所规定的军人的配偶在离婚方面所承担的义务没有相应的权利存在(B)现役军人与其配偶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不一致的(C)该条所规定的法律义务是一种对人义务或相对义务(D)该法律条文完整地表达了一个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21 下列关于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法律原则的效力高于法律规则,在裁判具体案件时,法律原则比法律规则具有更加直接的适用性(B)在裁判一个具体案件时,某一法律规则要么完全适用,要么完全不适用,不存在第三种
15、选择(C)应当承认,当遇到具体案件需要权衡不同原则时,有些原则是具有较高的强度的。譬如,“ 诚实信用”原则被称为民法中的“帝王条款”。当其他民法中的原则与之冲突时,必须服从于它(D)法律原则要比法律规则的适用范围宽。某一法律规则只能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则可以适用于某一法律部门,甚至整个法律体系22 下列关于法律规则的观点,准确的是:( )(A)与要求笼统、含糊的法律原则相比,法律规则的规定明确具体,对人发挥确定的指引作用(B)任何法律规则均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C)法律规则是法典的基本构成单位(D)凡在有法律规则可以适用的场合,均不得直接适用法律原则23 关于
16、我国的非正式法律渊源,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在普通法系国家,判例是非正式的法律渊源;而在民法法系国家,判例是正式的法律渊源(B)在当代中国,所有的习惯都是可以作为补充制定法的渊源的(C)非正式法律渊源与刑法的基本原则并不矛盾,同样可以适用在刑事法律的领域(D)民法通则第 6 条明确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由此可见,政策是我国的正式的法律渊源之一24 下列有关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条文、法律渊源,说法错误的是:( )(A)“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包含了法律规则的“假定条件 ”和“行为模式”两个要素(B)
17、“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既是规范性条文,也是一项法律原则(C)表现为成文法形式的法的正式渊源,是决定法官审理待决案件的唯一依据(D)法律规则具有预测性,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则来预测自己或他人如何行为以及由此所要承受的法律上的后果25 下列关于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A)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法律部门之间往往很难截然分开(B)法律部门离不开成文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但单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包括一个完整的法律部门(C)立法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属于行政法部门(D)我国虽然采行“ 民商合一” 的体例,但民法与商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是两
18、个分别独立的部门法26 下列哪些法不属于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内容?( )(A)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B)中国参加的国际公法条约(C)已失效的法律(D)已经公布但未施行的法律27 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不论是规范性法律文件还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一般来说都具有普遍约束力(B)我国法律的空间效力遵循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C)在我国的法律中,有些法律不仅在国内生效,而且还适用于国外发生的特定事件和行为(D)法的时间效力就是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的问题28 现今的很多法律格言都是在古罗马时期形成的,“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 就是一例。这一思想后来被古典
19、自然法学派所推崇,并体现在法国人权宣言和美国宪法之中,形成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根据此引文以及相关法学知识,下列正确的表述是:( )(A)古罗马时期的法律是用法律格言的形式表现的(B) “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法律效力原则(C)只有古典自然法学派强调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D)法不溯及既往仅仅是人权宣言和宪法通行的效力原则29 “在法学家们以及各个法典看来,各个个人之间的关系,例如缔结契约这类事情,一般是纯粹偶然的现象,这些关系被他们看作是可以随意建立或不建立的关系,它们的内容完全取决于缔约双方的个人意愿。每当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创造出新的交往形式,例如保险公司等的时候,法便不得不承认它
20、们是获得财产的新方式。”据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契约关系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地建立的社会关系(B)各个时期的法都不得不规定保险公司等新的交往形式和它们获得财产的新方式(C)法律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既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思想关系的属性,又有物质关系制约的属性(D)法律关系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志,而不可能是国家的意志30 张某有祖传的玉雕一尊,委托德龙拍卖公司进行拍卖,最终被一家文化公司以140 万元的价格买到。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这个事件中只有一种法律关系(B)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公司和竞拍者的关系属于隶属性的法律关系(C)在该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中,法律关系的主体
21、既有自然人也有法人(D)在本案中,导致拍卖成交的客观情况是法律事件31 甲京剧团与乙剧院签订合同演出某传统剧目一场,合同约定京剧团主要演员曾某、廖某、潘某出演剧中主要角色,剧院支付人民币 1 万元。演出当日,曾某在异地演出未能及时赶回,潘某生病在家,没有参加当天的演出,致使大部分观众退票,剧院实际损失 15 万元。后剧院向法院起诉京剧团,要求赔偿损失。针对此案,下列意见中何者为正确?( )(A)在这一事例中,法律关系主体仅为甲京剧团与乙剧院(B)京剧团与剧院的法律关系为保护性法律关系(C)京剧团与剧院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不是绝对的(D)在这一事例中,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针对的主体是不特定的32
22、 权利和义务是法学的基本范畴,下列关于这一对概念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刑事被告人在刑事审判过程中陈述的权利是对世权(B) 宪法规定,公民合法财产不受侵犯,这一权利属于对人权利(C)一般情况下,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不能放弃(D)在价值上,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具有主从关系33 下列有关法律关系客体的表述错误的是:( )(A)所有的法律关系客体均包含着某种利益(B)无法律关系客体就无法律关系(C)多向 (多边)法律关系的客体,可以有主次之分(D)在确定法律关系客体的标准时,不涉及法的价值评价34 林某,9 岁,系某小学三年级学生。一天放学回家路上遇到某公司业务员赵某向其推销一种
23、名为“ 学习效率机 ”的低配置电脑,开价 5800 元。林某信其言,用自己积攒的“压岁钱 ”1000 元交付了定金,并在分期付款合同上签了字。事后林某父母知晓此事,以“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 ”为由要求赵某撤销合同并退款。对此,下列何种理解是正确的?( )(A)从法律角度看,林某表达的意思都是无效的(B)林某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性质,所以不享有人身自由(C)林某父母要求撤销合同所持的理由是一种法律事实(D)根据行为能力的原理,林某父母所持理由在本案中不成立35 甲公司是瑞士一集团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该公司将 SNS 柔性防护技术引入中国,在做了大量的宣传后,开始被广大用户接受并取得了较大的
24、经济效益。原甲公司员工古某利用工作之便,违反甲公司保密规定,与乙公司合作,将甲公司的 14幅摄影作品制成宣传资料向外散发,乙公司还在其宣传资料中抄袭甲公司的工程设计和产品设计图、原理、特点、说明,由此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甲公司起诉后,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的有关规定,判决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5 万元。针对本案和法院的判决,下列何种说法是错误的?( )(A)一切国际条约均不得直接作为国内法适用(B) 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可以视为中国的法律渊源(C) 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不是我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法院的判决违反了“以法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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