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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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5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澳门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关于中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 25 题,单选)(A)全国性法律一般情况下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渊源(B)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法官的任命和免职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C)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D)澳门基本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反映的是澳门
2、特别行政区同胞的意志2 根据我国宪法和港、澳基本法规定,关于港、澳基本法的修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1 年卷一 26 题,单选)(A)在不同港、澳基本法基本原则相抵触的前提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修改港、澳基本法(B)港、澳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港、澳特别行政区(C)港、澳特别行政区对基本法的修改议案,由港、澳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代表团向全国人大会议提出(D)港、澳基本法的任何修改,不得同我国对港、澳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3 某乡政府为有效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实际作出了下列规定,其中哪一规定是
3、合法的?(2016 年卷一 26 题,单选)(A)村委会的年度工作报告由乡政府审议(B)村民会议制定和修改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报乡政府备案(C)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并提出申诉的,由乡政府作出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D)村委会组成人员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由乡政府任命新的成员暂时代理至本届村委会任期届满4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一 26题,单选)(A)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 3 年,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2 届(B)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C)村民委员会选举由乡镇政府主持(D)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的,其
4、职务自行终止5 关于村民委员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 年卷一 21 题,单选)(A)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年公布一次(B)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制(C)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委员会(D)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村民小组长若干人组成6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基层群众自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 25 题,单选)(A)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由乡镇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政府批准(B)有关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和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政府批准(C)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
5、通过后,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或者它的派出机关批准(D)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提出,报市政府批准7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关于我国宪法与公平正义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3 年卷一 20 题,单选)(A)树立与强化宪法权威,必然要求坚定地守持和维护公平正义(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公平正义在宪法中的重要体现(C)宪法对妇女、老人、儿童等特殊主体权利的特别保护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D)禁止一切差别是宪法和公平正义的要求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关于平等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5 年卷一 25 题,单选)(A)我国宪法中
6、存在一个关于平等权规定的完整规范系统(B)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应该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C)在选举权领域,性别和年龄属于宪法所列举的禁止差别理由(D)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但对其特殊情况可予以特殊保护9 王某为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3 岁,尚未就业。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王某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一 24 题,单选)(A)无需承担纳税义务(B)不得被征集服现役(C)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有休息的权利10 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 年卷一17 题,单选)(A)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助
7、的权利(B)我国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出版自由也被剥夺(C)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与公开传教的自由(D)我国公民有任意休息的权利11 关于宪法对人身自由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3 年卷一 25题,单选)(A)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B)生命权是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属于广义的人身自由权(C)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D)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12 关于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在教育和文化领域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9 年卷一 23 题,单选)(A)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B)宪法规定的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
8、利(C)我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D)同社会经济权利一样,文化教育权利属于公民的积极收益权13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1 年卷一 24 题,单选)(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D)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4 关于特别行政区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不
9、正确的?(2010 年卷一 65 题,多选)(A)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职须年满四十五周岁(B)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由其法院和检察院组成(C)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各级法院都有权解释本特别行政区基本法(D)国务院有权对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部分地区宣布进入紧急状态15 某村村委会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制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发了村民的强烈不满。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一 64 题,多选)(A)村民会议有权撤销该方案(B)由该村所在地的乡镇级政府责令改正(C)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D)村民代表可以就此联名提出罢免村委会
10、成员的要求16 根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一 63 题,多选)(A)村民会议由本村 18 周岁以上,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组成(B)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C)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D)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17 公民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 年卷一 62 题,多选)(A)人权是基本权利的来源,基本权利是人权宪法化的具体表现(B)基本权利的主体主要是公民,在我国法人也可以作为基本权利的主体(C)我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
11、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利益(D)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是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重要特点18 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关于该条文所表现的宪法规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一 61 题,多选)(A)在性质上属于组织性规范(B)通过 民法通则中有关姓名权的规定得到了间接实施(C)法院在涉及公民名誉权的案件中可以直接据此作出判决(D)与法律中的有关规定相结合构成一个有关人格尊严的规范体系19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关于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2年卷一 61 题,多选)(A)该
12、规定要求国家保障每个公民获得住宅的权利(B)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0 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视情节给予不同时日的行政拘留和罚款。该条规定体现了宪法保障住宅不受侵犯的精神(C) 刑事诉讼法第 69 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该条规定是对宪法规定的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合理限制(D)住宅自由不是绝对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严格依法对公民住宅进行搜查并不违宪20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2012 年卷一 63 题,多选)(A)生命权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B)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
13、控告检举权和申诉权(C) 宪法第 43 条第 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休息的权利(D)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21 张某对当地镇政府干部王某的工作提出激烈批评,引起群众热议,被公安机关以诽谤他人为由行政拘留 5 日。张某的精神因此受到严重打击,事后相继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撤销了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后,张某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 63 题,多选 )(A)王某因工作受到批评,人格尊严受到侵犯(B)张某的人身自由受到侵犯(C)张某的监督权受到侵犯(D)张某有权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22 根据宪法
14、规定,下列哪些权利是公民享有的监督权?(2009 年卷一 64 题,多选)(A)罢免权(B)集会、游行、示威自由(C)批评和建议的权利(D)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23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 年卷一 65 题,多选)(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B)国务院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C)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D)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24 关于全国人大职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 年卷一
15、64 题,多选)(A)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B)选举国务院总理、副总理(C)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D)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与建置25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关于公民财产权限制的界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6 年卷一 92 题,不定项)(A)对公民私有财产的征收或征用构成对公民财产权的外部限制(B)对公民私有财产的征收或征用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C)只要满足合目的性原则即可对公民的财产权进行限制(D)对公民财产权的限制应具有宪法上的正当性26 某县政府以较低补偿标准进行征地拆迁。张某
16、因不同意该补偿标准,拒不拆迁自己的房屋。为此,县政府责令张某的儿子所在中学不为其办理新学期注册手续,并通知财政局解除张某的女婿李某(财政局工勤人员)与该局的劳动合同。张某最终被迫签署了拆迁协议。关于当事人被侵犯的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5 年卷一 92 题,不定项)(A)张某的住宅不受侵犯权(B)张某的财产权(C)李某的劳动权(D)张某儿子的受教育权27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国家机关组织和职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3 年卷一 90 题,不定项)(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B)国务院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17、(C)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构(D)地方各级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检察院负责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5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8 条第 2 款规定:“全国性法律除列于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凡列于本法附件三的法律,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据此,全国性法律一般情况下不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渊源,故 A 项错误。该法第 87 条第 4 款规定:“
18、终审法院法官的任命和免职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故 B 项正确。该法第 17 条第2 款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据此,C 项错误。我国宪法在特别行政区也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故 D 项“澳门基本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的说法存在瑕疵。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体现了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故D 项“反映的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的意志”的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宪法第 31 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
19、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第 62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59 条规定:“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修改议案,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分之二多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后,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本法的修改议案在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议程前,先由香港特
20、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并提出意见。”“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44 条规定:“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修改议案,须经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分之二多数、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后,交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本法的修改议案在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议程前,先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并提出意见。”“本法的任何修改
21、,均不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澳门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根据宪法第 31 条、第 62 条第(13)项,特别行政区制度,必须由全国人大以法律规定。因此,港澳基本法规定,基本法的修改权专属于全国人大,故选项A“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修改港、澳基本法”的说法错误。有种观点认为,选项 A 的说法正确,理由如下:全国人大制定的港澳基本法也属于法律,而宪法第 67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三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上述观点及其理由是不正确的。宪法第 67 条第(3)项的适用,应当受到宪法
22、第 31 条、第 62 条第(13)项的限制。换言之,一般情形下,在不同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的前提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修改该法律;但是,有关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法律,只能由全国人大制定,也只能由全国人大修改。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59 条、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44 条,选项 B、C 、D 说法均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23 条,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故 A 项“乡政府”字眼错误。该法第 27 条第 1 款规定: “村民
23、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故 B 项正确。该法第 14 条第 2 款规定:“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故 C 项“乡政府 ”字眼错误。该法第 19 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据此,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11 条第 2
24、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A 项“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2 届”错误。根据该法第 16 条第 2 款,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程序条件有二:(1)“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2)“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选项 B 只强调条件(2) ,未强调条件(1),故错误。根据该法第 12 条第 1 款,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故 C 项“ 由乡镇政府主持”说法错误。根据该法第 18 条,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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