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办理企业破产事务)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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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办理企业破产事务)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l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最符合题意。1 (2010 年单项选择第 29 题)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管理人应由( )指定。(A)人民法院(B)破产企业股东会(C)破产企业董事会(D)债权人会议2 (2010 年单项选择第 30 题)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以上。(A)25(B) 35(C) 13(D)233 (2009 年单项选择第 18 题)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约定交付货物后 60
2、日支付货款。乙公司于 2009 年 6 月 5 日如期向甲公司交货。7 月 5 日,丙公司提出甲公司破产的申请被人民法院受理,此时甲公司尚未支付乙公司货款。乙公司知道后欲取回货物,下列说法中符合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乙公司( )。(A)可以行使出卖人取回权,取回货物(B)可以行使别除权,以该批货物优先受偿(C)无权取回货物,但可要求甲公司为其债权提供担保(D)无权取回货物,但可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4 (2008 年单项选择第 16 题)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行为认定为( )。(A)无效(B)一般为无效,但是经管理人同意的除外(C)可由
3、其他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D)可由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5 (2008 年单项选择第 17 题)甲公司拥有乙公司普通债权 100 万元,现乙公司被宣告破产,管理人查明甲公司尚欠乙公司 20 万元运费未付。管理人预计破产清偿率为 50,甲公司要求抵消债务。债权人会议各方为甲公司的债权发生争执,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可以抵消 20 万元债务,并于抵消后拥有 30 万元破产债权(B)甲公司可以抵消 20 万元债务,并于抵消后拥有 40 万元破产债权(C)甲公司可以抵消 20 万元债务,并于抵消后拥有 80 万元破产债权
4、(D)甲公司必须偿还 20 万元债务,并拥有 100 万元破产债权6 (2008 年单项选择第 18 题)甲企业申请破产被人民法院受理,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其债权人债权申请的受理机构是( )。(A)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B)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C)债权人会议(D)债权人委员会二、多项选择题每题 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 2 个或 2 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 1 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7 (2010 年多项选择第 59 题)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中取回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取回权是对特定物的返还请求权(B)取回权是以物权为基础的请求权(C)
5、取回权是破产程序中的特别请求权(D)取回权的权利主体是管理人8 (2008 年多项选择第 47 题)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某商业银行进行重整的是( )。(A)债权人某科技公司(B)债务人某商业银行(C)出资额占债务人某商业银行注册资本 110 以上的出资人(D)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9 (2008 年多项选择第 48 题)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青云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与该公司有关的下列支出属于破产费用的是( )。(A)应支付给管理人的报酬(B)应支付给某拍卖行的破产财产拍卖费用(C)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所应支付的费用(D)为青云公司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给职工的
6、劳动报酬10 (2008 年多项选择第 45 题)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以下关于取回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A)我国企业破产法既规定了一般取回权,也规定了特殊取回权(B)取回权的行使时问是在破产宣告之后(C)在债务人重整期间,行使取回权应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D)取回权应向管理人主张11 (2008 年多项选择第 46 题)飞黄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其后,相应的机关和当事人实施的以下行为中违法的有( )。(A)甲公司向飞黄公司归还所欠货款 6 万元(B)乙税务机关通知银行直接从飞黄公司账上扣缴税款 3 万元(C)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飞黄公司
7、与丙公司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并向丙公司支付货款 8 万元(D)飞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丁某受邀出任腾达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11 (2011 年案例分析第 8185 题)金榜公司、科巨公司于 2003 年共同出资设立金科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至 2009 年。金科公司出现财务危机,资不抵债,现金流严重不足。其主要债务情况如下:(1)拖欠职工工资累计达 800 万元。(2)欠甲商业银行 5000 万元贷款,尚未到期,该笔贷款以金科公司自有的 100 辆货车作抵押担保。(3)欠乙商业银行:1000 万元无担保贷款到期不能清偿,乙商业银行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已经向人民
8、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2 (2011 年案例分析第 8l 题)如果要启动金科公司破产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是( )。(A)金科公司(B)甲商业银行(C)乙商业银行(D)金融监管机构13 (2011 年案例分析第 82 题)如果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申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金科公司的财产即成为破产财产(B)金科公司的财务人员均不得离开住所地(C)为甲商业银行贷款设定的抵押担保应当解除(D)乙商业银行申请的强制执行程序应当中止14 (2011 年案例分析第 83 题)如果金科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则甲商业银行有权( )。(A)申报债权(B)担任管理人(C)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
9、决(D)对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进行表决15 (2011 年案例分析第 84 题)如果金科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则金科公司的职工有权( )。(A)担任管理人(B)选派代表列席债权人会议(C)选派代表担任债权人委员会成员(D)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16 (2011 年案例分析第 85 题)如果金科公司进人破产程序,下列支出中,属于破产费用的是( )。(A)该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B)拍卖金科公司车辆支出的费用(C)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的交通费用(D)管理人的报酬16 (2010 年案例分析第 8185 题)罗格公司 2008 年年底陷入财务危机,已经拖欠职工工资 3 个月,共计 300 万元。罗格公司即以
10、较低价格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供货合同,收取甲公司预付货款 300 万元,全数发给职工;另与异地丙公司签订一份 200万元的原材料采购合同,约定货到 3 个月后付款。2009 年 1 月,罗格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货款被丁商业银行起诉。罗格公司遂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经查:罗格公司欠丁商业银行到期货款 400 万元(未设担保) ,未到期货款 880 万元(以罗格公司所有的办公楼及厂房抵押,抵押物市值约为 1300 万元),丁商业银行总债权额为 1280 万元:罗格公司未设抵押的机器设备价值约 500 万元,库存原材料价值约为 100 万元,流动资金 3 万元;应收
11、戊公司货款 100 万元;欠庚公司运费。100 万元;欠辛公司原材料款 500 万元;欠地方税务局税款 150 万元。2008 年 6 月提前清偿壬公司未到期债务 300 万元。17 (2010 年案例分析第 81 题)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人民法院受理罗格公司破产申请后,甲公司有权( )。(A)向管理人申报债权(B)参加债权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C)要求管理人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提供担保(D)以欺诈为由起诉罗格公司,要求优先返还付款18 (2010 年案例分析第 81 题)如果人民法院受理罗格公司破产申请时,丙公司已将罗格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发运,但罗格公司尚未收到,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则( )。(A)
12、丙公司可行使追回权,追回在运输途中的原材料(B)丙公司可取回在运输途中的原材料(C)丙公司只能向管理人申报债权(D)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丙公司交付原材料19 (2010 年案例分析第 83 题)下列各相关人对债务的主张中,符合我国企业破产法的是( )。(A)丁商业银行以抵押物市值高于对罗格公司的总债权为由,主张对该抵押财产享有 1280 万元的优先受偿的权利(B)戊公司以其对庚公司拥有 100 万元债权而庚公司对罗格公司拥有 100 万元债权为由,主张行使破产抵消权(C)辛公司以罗格公司现库存原材料均为其供应且未支付价款为由,主张对价值100 万元的库存原材料行使取回权(D)管理人以罗
13、格公司提前清偿壬公司 300 万元债务的行为不当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并行使追回权20 (2010 年案例分析第 84 题)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本案下列开支中,属于共益债务的是( )。(A)罗格公司原欠地方税务局税款 150 万元(B)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10 万元(C)为罗格公司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 30 万元(D)罗格公司办公楼上的牌匾被风刮下砸坏庚公司的运输车应赔偿 5 万元21 (2010 年案例分析第 85 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关于罗格公司破产案件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出资额占罗格公司注册资本 l10 以上的出资人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
14、重整(B)如果第三人在破产宣告前为罗格公司清偿全部到期债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和解(C)如果人民法院宣告罗格公司破产,则不再转为重整程序或和解程序(D)破产宣告标志着破产程序进入清算阶段21 (2009 年案例分析第 7175 题)甲公司在 2007 年 7 月向乙银行借款,期限为 1年,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保证人在合同上签字。2008 年 5 月 20 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丁公司分别于 2008 年 6 月 20 日和 12 月 20 日向甲公司提供两批布料,甲公司于 2009 年 3 月 20 日支付货款,2008 年 6 月丁公司如期供货。2008 年 7 月,甲公司因设
15、备款纠纷被戊公司起诉,案件正在审理中。2008 年8 月,因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欠款,债权人乙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清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申请,同时指定了管理人,并召集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09 年 1 月,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裁定甲公司重整。22 (2009 年案例分析第 71 题)在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后,下列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行为符合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A)乙银行在未向保证人丙公司求偿的情况下,以其对甲公司的全部债权申报(B)丙公司在乙银行已申报全部债权的情况下,以其对甲公司的将来求偿权申报(C)丁公司以其对甲公司未到期的货款请
16、求权申报(D)戊公司以其对甲公司诉讼未决的债权申报23 (2009 年案例分析第 72 题)管理人的下列行为中符合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A)对设有保证的乙银行的借款优先清偿(B)决定解除甲公司与丁公司的买卖合同(C)代表甲公司参加与戊公司的诉讼活动(D)提议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24 (2009 年案例分析第 73 题)在甲公司破产案件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出现的下列情形中,符合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A)人民法院主持会议(B)乙银行委托某律师代理其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C)戊公司因其债权尚未确定,故虽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但不得行使表决权(D)决定设立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 7
17、名债权人代表组成的债权人委员会25 (2009 年案例分析第 74 题)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会导致人民法院裁定终止甲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其破产的是( )。(A)甲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B)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C)甲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D)甲公司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26 (2009 年案例分析第 75 题)如果甲公司重整程序终止转入破产清算程序,下列有关破产财产分配的说法符合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A)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B)破产财产的分配,只能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C)丁公司自最后分
18、配公告之日起满 2 个月仍未领取破产财产分配额,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D)在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戊公司诉讼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26 (2008 年案例分析第 7175 题)盛达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而被某毛纺厂申请破产清算,2007 年 7 月 1 日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据悉:(1)甲商业银行是最大债权人,其债权为 1000 万元,以盛达公司的一栋办公楼抵押担保,甲商业银行在该破产案件受理前已经起诉但人民法院尚未判决;(2)乙公司债权 500 万元,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已经起诉并胜诉但尚未申请执行;(3)丙公司债权 400 万元,但尚
19、未到期;(4)丁公司主张债权 300 万元,因盛达公司对该项债权有异议,丁公司已经起诉,尚未判决确权。另外,盛达公司还欠职工工资 200 万元;欠税款 100 万元。27 (2008 年案例分析第 71 题)管理人在清理盛达公司财产时发现在以下财产中,应列入债务人财产的有( )。(A)盛达公司抵押给甲商业银行的一栋办公楼(B)盛达公司设在日本办事处的两辆公务车(C)盛达公司租赁某企业的西装生产流水线一条,租赁合同尚未到期(D)盛达公司的股东张某认缴而未缴的部分出资 200 万元,该笔出资期限应为2008 年 1 月28 (2008 年案例分析第 72 题)该破产申请被人民法院受理将产生的法律效
20、力有( )。(A)甲商业银行起诉盛达公司的民事诉讼因尚未终结,故应中止(B)乙公司因已经胜诉,故可申请人民法院执行(C)丙公司的债权虽未到期,因已经进入破产程序,故仍可以申报债权(D)丁公司的债权因诉讼未决,故暂不能申请债权29 (2008 年案例分析第 73 题)如果本案拟转入重整程序,则在破产宣告之前依法可以申请重整的有( )。(A)管理人(B)盛达公司(C)盛达公司的股东刘某,其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l5(D)银监会30 (2008 年案例分析第 74 题)在破产宣告前,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的情形有( )。(A)第三人为盛达公司提供足额担保(B)第三人为盛达公司清偿全部
21、到期债务(C)盛达公司已经自行清偿全部到期债务(D)盛达公司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提起上诉31 (2008 年案例分析第 75 题)如果盛达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则( )。(A)甲商业银行的债权可由盛达公司抵押的办公楼优先受偿(B)如果甲商业银行行使优先受偿权未能完全受偿,则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C)盛达公司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先清偿税款,再清偿职工工资,最后清偿普通债权(D)如果破产财产分配时丁公司的债权仍未确权,则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办理企业破产事务)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l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22、1 个最符合题意。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破产债务人财产管理人的产生。在我国,根据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应当指定管理人,负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理破产事务。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有关破产和解协议的通过和认可。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须经过半数的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23 以上。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主要是破产法上债务人财产范围和债权申报人权利。在本案中,乙公司在人民法院受理有关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之前,就已完成货物交付,但尚未收到甲
23、公司货款,也没有取得任何担保。在此种情形下,第一,乙公司无权行使出卖人取回权,因为破产法对出卖人取回权有条件限定,即只能是“在异地买卖中,出卖人已将标的物向买受人发出;买受人在未收到货物,也未付清全部价款时,被宣告破产,出卖人才有权取回货物并解除合同”。本案中,货物已经交付,乙公司无权取回;第二,乙公司也无别除权,因为别除权是基于担保物权及特别优先权产生的,指在企业破产时,对部分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可以不经过破产程序而优先以担保物价值受偿的权利。乙公司没有就甲方付款义务设定担保,因此无别除权。第三,乙公司只能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及时申报债权,并在甲公司被正式宣告破产后,作为普通破产债权人参与破
24、产财产的分配。基于上述分析,A(可以行使出卖人取回权,取回货物)、B(可以行使别除权,以该批货物优先受偿 )都是错误的,C(无权取回货物,但可以要求甲公司为其债权提供担保)于法无据,因为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和担保都是无效的,D(无权取回货物,但可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是正确答案。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申请被受理后,债务人进行个别清偿行为的效力问题。根据我国破产法第 16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由此,本题的正确 A 另外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破产申请前 6 个月内的个别清偿行为,根据破产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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