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及答案与解析.doc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及答案与解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及答案与解析.doc(21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5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2005 年真题) 清朝人关后编制的第一部大清会典是(A)顺治会典(B)雍正会典(C)康熙会典(D)乾隆会典2 (2007 年真题) 再嫁妇女不得带走从娘家获得的财产。法律首次明文作此规定的朝代是(A)宋朝(B)元朝(C)明朝(D)清朝3 (2009 年真题) 元朝法律规定强奸幼女罪中,“ 幼女” 的年龄是(A)八岁以下 (B)十岁以下(C)十二岁以下(D)十四岁以下4 (200
2、6 年真题) 清朝绝大多数文字狱的罪名确定都是照律典正文中的(A)谋反(B)谋叛(C)谋大逆(D)大不敬5 (2013 年真题) 明洪武三十一年,某省布政使上书皇帝,嘉言宰执大臣“美政才德” 。依照大明律的规定,该上书行为构成的罪名是(A)内乱(B)左官(C)奸党(D)谋大逆6 (2014 年真题) 明朝初年,朱元璋将其亲自审理的案件加以整理汇编,并加上因案而发的训导,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史称(A)明大诰(B) 大明律(C) 大明会典(D)问刑条例7 (2005 年真题)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是(A)大清现行刑律(B) 大清新刑律(C) 中华民国刑法(D)暂行新刑
3、律8 (2006 年真题) 大清民律草案后两编“ 亲属”与 “继承”的起草机关是(A)法学馆(B)修订法律馆(C)资政院(D)宪政编查馆9 (2008 年真题) 下列关于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主要内容的表述,最能体现其本质特点的是(A)确认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B)确认中华民国为最高训政者,代行国民大会的统治权(C)规定五院制的政府组织形式(D)规定公民享有一系列的权利自由及应尽的义务10 (2010 年真题) 南京国民政府对宪法、法律的统一解释机构是(A)行政院(B)立法院(C)司法院大法官会议(D)国民大会11 (2012 年真题) 下列关于清末修律的表述,正确的是(A)清末修律进一步完
4、善了中华法系(B)通过修律,清政府收回了“治外法权”(C)清末修律的成果随着清王朝的覆灭而失去影响(D)清末修律改变了中国传统上的“诸法合体” ,形成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12 (2009 年真题) 下列选项中,规定实行地方自治的宪法或宪法性文件是(A)中华民国宪法草案(B)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C) 1923 年中华民国宪法(D)钦定宪法大纲13 (2005 年真题) 抗日战争初期,各根据地诉讼案件的第三审级形式上是(A)边区各专员公署(B)边区高等法院(C)边区政府(D)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14 (2006 年真题) 规定“ 三三制”原则的宪法性文件是(A)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B)中华苏维埃共
5、和国宪法大纲(C)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D)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15 (2007 年真题)“马锡五审判方式”产生于(A)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B)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C)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D)抗日战争时期16 (2009 年真题) 明确提出“ 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 这一刑事法律原则的文件是(A)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B)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C) 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D)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17 (2010 年真题) 下列关于中国土地法大纲主要内容的表述,正确的是(A)实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B)规定土地改革的执行机关是县、乡人民政府(C)确定以乡村为单位、按人
6、口平均分配土地的原则(D)废除封建土地制度,但农民对所分得的土地只享有使用权18 (2011 年真题)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规定的政权组织原则是(A)参议会(B)人民代表会议(C)三三制(D)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9 (2005 年真题) 以都察院为全国最高监察机构的朝代有(A)宋朝(B)元朝(C)明朝(D)清朝20 (2013 年真题) 下列各选项中,以六部官制作为分篇体例的国家律典有(A)宋刑统(B) 大明律(C
7、) 大清律例(D)大清现行刑律21 (2006 年真题) 清朝制定的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专门法律包括(A)西宁番子治罪条例(B)蒙古律(C)钦定八旗则例(D)回律22 (2005 年真题) 清末“ 礼法之争”的焦点主要包括(A)修律的必要性(B)无夫奸(C)子孙违反教令(D)正当防卫23 (2007 年真题) 下列关于中华民国民法的表述,正确的有(A)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B)它采取民商分立的编纂体例(C)它是分编草拟、分期公布的(D)它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保留了较多的传统色彩24 (2012 年真题) 北洋政府时期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包括(A)采用、删改清末新订法律(B)制定和
8、颁布大量单行法规(C)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D)采用“隆礼 ”和“重刑”并重,全面复活封建法制25 (2010 年真题) 下列关于“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表述,正确的有(A)重视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调解息讼(B)注重诉讼程序的正规化、法典化建设(C)开创了抗日民主政权司法民主的崭新形式(D)创造性地把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工作方针运用于审判实践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2011 年真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
9、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2013 真题) 唐律疏议.断狱律:“ 诸疑罪,各依所犯,以赎论。是非之理均;或事涉疑似;或旁有闻证,事非疑似之类。即疑狱,法官执见不同者,得为异议,议不得过三。”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27 唐律处理疑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28 依照唐律的上述规定,疑罪分为哪几种情形?29 唐律关于法官处理疑狱的规定是什么?30 如何评价唐律这一规定?30 (2012 年真题) 大抵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唐律均较明律为重。盗贼及有关币帑钱粮等事,明律则又较唐律为重。(清) 薛允升: 唐明律合编.祭祀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
10、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31 如何理解薛允升的上述观点?32 为什么明律较唐律会发生这样的变化?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5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三节中的大清会典。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加强行政管理,提高统治效能,清政府仿效明朝,先后编制了康熙会典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典光绪会典,合称“五朝会典”,统称大清会典。这里关键是要理解大清会典的内容是清朝各级国家机关的职掌、事
11、例、活动规则与有关的制度,一般为国家基本制度,少有变动;具体的变更,则在增修则例中完成。第一部大清会典并不是在人关后第一个皇帝顺治时期编制的,而是在康熙时期,这可能是由于人关初期相关制度还不完善,所以不能编订针对性的会典。【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一节中的元朝婚姻继承制度。元朝以前,法律允许改嫁寡妇带走原有妆奁,不准寡妇带走的限于亡夫的遗产(或应得份额)。但元朝规定,离婚妇女或寡妇如果再婚,丧失原先从父母处得来的妆奁物及其他继承得来的财产,夫家财产更是不得带走。明清受元朝影响,皆有“(寡妇)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为
12、主”的规定。对于此类一改前例的制度变化,需要注意更改的时期,以及之后沿用情况。【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一节中的元代刑事立法。元朝罪名体系最为显著的变化,是强奸幼女罪的确立。唐律、宋刑统的奸类罪中,未特别列出强奸幼女罪。元朝法律则规定:“诸强奸幼女者,处死;虽和同强,女不坐。”处罚比一般强奸罪(杖 107 下)要重得多。元朝将“幼女”的年龄界定为 10 岁以下。同样,作为显著变化的规定,以及当代也有相关规定的古代制度,要注意掌握,以便能够在古今比较中得出相关认识和理解。从命题技术特点上来看就是涉及不那么繁琐、复杂的数字规定的知识点,
13、通常也容易出题。【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三节清代文字狱以及第三章第二节中的“十恶”具体内容。为了扑灭汉族士大夫的反清意识和压制明末以来萌发的反专制主义思潮,清朝大力加强思想文化领域的专制统治,突出的表现就是大兴文字狱,以语言文字定罪。清朝虽然未曾制定一条文字语言犯罪的条例,绝大多数文字狱都比照“谋大逆”判罪,一案构成,往往全家遭诛甚至灭族。而为什么要定谋大逆罪,而不是其他罪名呢?主要在于文字狱本身并不涉及图谋叛乱或者投奔外国,所以不是谋反或者谋叛;也不涉及皇帝御用器物的偷盗或者指摘,而御用品是大不敬罪的犯罪对象,所以不是大不敬罪;
14、而谋大逆所涉及的毁坏宗庙、陵寝及宫阙,其实不一定是物质上的毁损,更多的是精神上、语言上的攻击而导致的对皇家威严的侵犯,而文字狱正有这样的特点,故而清朝将其列为谋大逆。实际上在明清之前,大不敬罪名中也有此内涵,但明清两朝将文字狱之类的语言攻击皇家权威上升为排序为第二的谋大逆,也体现了其强化专制集权的特点。【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二节中的明代奸党罪。鉴于历代臣下结党造成皇权削弱,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导致国亡民乱的教训,明严禁臣下结党,在大明律中增设“奸党”罪,并罗列了该罪的种种表现: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大小官员巧言进谏,请求宽免死
15、罪之人,暗中邀买人心者;司法官不执行法律,而听从上级命令出入人罪者;“奸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者”;甚至“上言宰执大臣美政才德者”,均构成奸党罪,一律处以斩刑。明清时期是我国专制集权制度的高峰时期,其表现就是清代以文字狱为特色,明代则废丞相以及对官员的严苛规定,相关特别规定如奸党之类的,需要注意。【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二节中的明代立法概况。为贯彻“刑乱国用重典”的方针,防止“法外遗奸”,朱元璋御制大诰,作为明初的刑事特别法。大诰之名来自周公东征殷遗民时对臣民训诫的记录尚书大诰。大诰内容包括朱元璋亲自审理的案例,朱元璋对臣民的训导以及
16、新颁布的重刑法令。大诰的效力在律之上,对于律中原有的罪名,一般都加重处罚。其打击锋芒主要指向贪官污吏。但是朱元璋死后,大诰很快被束之高阁。本题也可以采用排除法:大明律是专门的制定法,不可能是案例汇编;大明会典是关于明代行政法汇编,主要关于官制和基本组织结构之类的;问刑条例条例是明律以外的单行法规,简称为“例”。通常由司法机关根据典型案例拟定条文,经皇帝批准颁布,成为可以普遍适用的法律形式。例与律的关系,“律者万世之常法,例者一时之旨意”,例比律更具灵活性,但并不是由朱元璋亲自审理的案件构成,也不带有直接的训导。【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
17、章中清末到民国存在过的几部刑法典。上述选项中,大清新刑律(原称钦定大清刑律)是清政府于 1911 年 1 月公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大清现行刑律是清政府于1910 年 5 月 15 日颁行的一部过渡性法典,它在大清律例的基础上作局部调整删改而成,但只是在局部和形式上进行修改,无论在表现形式、法典结构以及具体内容上都仍是一部传统性质的法典;暂行新刑律是北洋政府对大清新刑律对于民国国体不相适应的条款进行必要删减修改后的暂行刑法;中华民国刑法有两部:1927 年,南京国民政府以北洋政府暂行新刑律和改定的第二次刑法草案为基础,于 1928 年 3 月公布了第一部中华民国刑法,通称
18、“旧刑法”。1935 年 1 月 1 日公布修订第二部中华民国刑法,通称“新刑法”。清末民初是我国法制的大变革时代,其中涉及很多“第一部”、“首次”等字样的史实,都要注意区分确认。【知识模块】 清末、中华民国法律制度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一节中的清末修律活动。本题是2006 年真题中的单项选择题,按照考试分析的说法,其制定由修订法律馆与礼学馆共同承担:修订法律馆委托日本法学家松冈义正起草民律草案前三编总则、债权、物权,后两编亲属与继承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制订。本题需要注意的点有三:其一,如上所示,该草案后两编的起草者是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其二,清末的修
19、律具体起草者可能如上述,可能由外国法律学者和中国相关部门进行这是由于清末“中外通行,有裨治理”这一修律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所强调的,修律既要吸收引进西方近现代法律形式和法律制度,又不能违背中国传统的伦理纲常;其三,礼学馆、资政院、宪政编查馆、修订法律馆都是清末的修律机关或者参与机关,在了解相关法律或者草案时需要注意其起草者或者制定者。【知识模块】 清末、中华民国法律制度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四节中的南京国民政府宪法性文件与宪法。首先必须认识到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的本质是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和蒋介石的个人独裁,与这一本质相一致的是 B 选项。【知识
20、模块】 清末、中华民国法律制度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四节中的南京国民政府司法制度。1947 年中华民国宪法颁布后,国民政府即依照宪法规定,制定新的司法院组织法。该法第 3 条规定:“司法院设大法官会议,以大法官十七人组织之。行使解释宪法及统一解释法律命令之职权。大法官会议以司法院院长为主席。”诸如专门规定法律解释机关这样的之前法制史上没有的规定需要注意。【知识模块】 清末、中华民国法律制度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一节中的清末修律的意义。本题虽然也可以从考试分析上直接找出相关内容,但实际上可以通过简单分析排除错误选项: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2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考研 试卷 法律硕士 综合 中国 法制史 历年 汇编 答案 解析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