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39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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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39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 177 条第 1 款的规定,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消灭。该项规定体现了担保物权具有( )特征。(A)从属性(B)不可分性(C)物上代位性(D)优先受偿性2 根据婚姻法规定,中止离婚父母一方行使对子女探望权的实质条件是( )。(A)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B)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C)离婚父母之间的关系极端恶化(D)探望权人居无定所的3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有关合同解除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甲、乙签订合同后,甲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向乙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则乙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2、,但无权解除合同(B)丙、丁签订农用化肥买卖合同后,因农用化肥价格大涨,丙向丁表示,农用化肥价格大涨属于商业风险,因而不再履行交付化肥的义务并有权解除合同(C)薛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约定,薛某以按揭贷款的形式购置一套商品房,后因银行利率上调和按揭首付款增加而导致薛某无力购房,则薛某有权解除合同(D)曾某和李某约定,李某加工服装 1 万套,曾某在服装加工完毕后即行付款,但服装加工完毕后曾某未按约付款,则李某有权即行解除合同并要求曾某承担违约责任4 男子甲以一女子的口吻给乙的丈夫丙写了一封匿名信,诉说乙与“其” 丈夫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乙因此与丈夫丙之间的夫妻感情不和。乙后来得知此信系男子甲所写。据此,
3、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配偶权(B)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C)甲侵犯了乙的隐私权(D)乙有权向甲主张精神损害赔偿5 下列选项中有关主物和从物的表述,错误的是( )。(A)主物所有权转移,从物所有权也随主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除非当事人之间有相反的约定(B)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合同被解除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C)对主物设定抵押权的,从物也应当一并抵押(D)动产质权的效力及于主物的从物,无论从物是否移转占有6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其从市场上购买 100 台笔记本电脑,约定每台电脑的价格为8000 元。根据上述情况,下列有关乙公司行为的说法,
4、正确的是( )。(A)乙公司以每台 7000 元从市场上购得电脑,所得利益归自己所有(B)由于市场价格升高,乙公司以每台 9000 元从市场上购得电脑,要求甲公司支付差额(C)乙公司自己手中正好有此类产品,将这些产品卖给甲公司,并要求甲公司支付报酬(D)乙公司以每台 7000 元价格从市场上购得电脑,由于合同没有约定增加报酬,乙公司无权要求甲公司支付报酬7 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但买卖合同签订后,出现了双方当事人无法预见的情势变更,但甲方并没有将该情势变更事实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无法将货物按时发运给甲方。则甲方违反了( ) 。(A)诚实信用原则(B)公序良俗原则(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D)公平原则
5、8 下列选项中,不能适用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是( )。(A)赵某偷了孙某的手表送给朋友杨某作生日礼物,杨某不知情,孙某要求杨某返还(B)吴某捡到陈某的手提电脑,并卖给不知情的洪某,陈某得知此事后立即要求洪某返还电脑(C)王某借用了张某的手机并将其卖给刘某,刘某不知情,张某要求返还(D)宋某借给钱某电视机一台,钱某谎称丢失,宋某仍执意要求钱某返还9 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设定抵押权的是( )。(A)股权(B)商标权(C)专利权(D)地役权10 根据专利法规定,确定发明专利保护范围的依据是( )。(A)发明专利权要求的内容(B)发明专利说明书确定的内容(C)发明专利说明书附图所载的解释权利
6、的要求(D)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专利产品11 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张某和赵某签订合同(B)李某捡到手表一块(C)王某写作一篇学术论文(D)刘某偷窃钱某的机动车12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受遗赠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则( )。(A)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B)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C)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由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D)受遗赠人的继承人可以主张受遗赠权二、多项选择题13 下列选项中,有关民事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 )。(A)知识产权属于支配权、绝对权(B)物权具有排他性、任意性(C)债权是相对权、请求权(D)人身权是对世权、民事实
7、体权利14 王某与赵某于 2000 年 5 月结婚。2001 年 7 月,王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得 20万元的收入。2002 年 1 月,王某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2002 年 2 月,赵某在一次车祸中,造成重伤,获得 6 万元赔偿金。在赵某受伤后,有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礼 1 万多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出版小说所得的收入归夫妻共有(B)王某继承的房产归夫妻共有(C)赵某获得的 6 万元赔偿金归赵某个人所有(D)赵某接受的礼品归赵某个人所有15 甲生子乙、丙,女丁,其妻早逝。丙成年后娶妻戊,生子庚。甲设立遗嘱指定丙继承其全部遗产。丙因车祸丧生后,甲痛不欲生,当天即因
8、脑淤血去世,留下遗产。有权继承甲遗产的人员有( )。(A)乙(B)丁(C)戊(D)庚16 下列选项中,属于物权特征的是( )。(A)效力优先性(B)权利法定性(C)相容性(D)权利支配性17 赵某借郭某电脑 3 个月,并提出给郭某 500 元报酬,郭某表示同意。2 个月后,郭某欲将电脑以 13000 元的价格卖给孙某,并告知孙某电脑出借给赵某的事实,要求孙某 1 个月后再去赵某处取电脑,孙某同意并支付了价款。则( )。(A)电脑出卖前,赵某属于有权占有(B)电脑出卖前,郭某属于间接占有(C)电脑出卖的交付方式为占有改定(D)电脑一经出卖,孙某取得间接占有三、简答题18 简述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
9、19 简述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四、辨析题20 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有情人终成眷属” 。请运用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婚姻效力的理论知识对其加以辨析。五、法条分析题20 民法通则第 92 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请根据本条规定回答下列问题:21 “没有合法根据 ”的含义。22 “不当利益 ?”的含义。23 如何确定返还利益的具体范围?六、案例分析题23 2006 年 10 月,刘某(女)与宋某(男) 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对外所欠的债务都由各自清偿。婚后,由于宋某经常赌博、酗酒而欠下债务 7 万余元。刘
10、某为此经常规劝宋某改邪归正,但宋某非但不听,还经常打骂刘某。一日,因宋某酗酒晚归,刘某与宋某再起争执,宋某一记耳光导致刘某右耳失聪。刘某忍无可忍,最终于 2008 年 2 月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查,刘某和宋某拥有下列财产:住房一套,此房产于 2005 年登记于宋某名义下;汽车一部,该汽车系刘某和宋某共同在 2007 年从经销商处购得;存款 4 万元,存折上的储户名称是刘某。二人共同生活期间欠张某 3 万元钱,对于刘某与宋某结婚期间的约定,张某并不知情。二人婚后还生有一子宋嘉,正处于哺乳期,二人都想当宋嘉的监护人。问:24 如何认定夫妻拥有财产的归属?25 法院在调解不成时是否应当判决刘某和宋某离
11、婚?为什么?26 对于宋某因赌博、酗酒欠下的 7 万元债务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为什么?27 对于欠张某的 3 万元债务,应当如何认定?为什么?28 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则如何确定宋嘉的监护人?为什么?29 如果刘某在离婚诉讼中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法院能否支持? 为什么?七、论述题30 试论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39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物权法规定了三类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这三类担保物权都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特征。担保物权的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属于从物权,从属于主债权,与主债权共命运、
12、共存亡。故选A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婚姻法第 38 条第 3 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据此,中止探望权的实质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故选 A 项。至于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者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探望权人没有一定的居住或生活条件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知识模块】 民法学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94 条规定了当事人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条件,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
13、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此外,合同法解释(二)第 26 条规定的情势变更原则也属于当事人行使法定解除的条件,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者动摇,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允许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原则。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 26 条的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
14、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据此,本题 C 项表述的情形中,银行利率的调整和按揭首付款的增加都属于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薛某而言,这些政策的变化都属于重大情势变更,因此,薛某有权解除合同。故选 C 项。根据 合同法第 94 条第(二)项(预期违约 )和合同法第 108 条的规定,对于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故 A 项表述错误。情势变更不同于商业风险,对于商业风险,当事
15、人不能依据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合同。故 B 项表述错误。根据合同法第 94 条第(三)项的规定,D 项表述中,李某不能即行解除合同,应当先行催告。可见,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中,甲向乙的丈夫丙虚假陈述原告未尽忠实义务,客观上造成了乙的丈夫对乙的不信任,影响了夫妻感情,但侵权人甲并未造成乙真正未履行忠实义务的后果,没有侵犯乙的配偶权。故排除 A 项。侵犯名誉权的认定关键是侵权行为造成被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本题中,乙虽然产生了内心的痛苦,但并没有其他人知道这件事,因而乙的社会评价没有降低,故没有侵犯乙的名誉权。故排除B 项。本题中,更谈不上对隐私权的
16、侵犯,因为乙的私人秘密并没有被非法公布。故排除 C 项。本题中表述的情形属于对一般人格权的侵犯,一般人格权包括人格独立、人格尊严、人格自由等。对于侵犯一般人格权的行为,当事人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主物所有权转移的,从物所有权也应当随着主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除非当事人之间有例外性规定。故 A 项正确。一般而言,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保留从物没有实际意义,故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当然,如果标的物的主物符合合同约定,但从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从物不及于主物,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故 B 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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