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81及答案与解析.doc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81及答案与解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81及答案与解析.doc(26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81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甲 15 岁,精神病人。关于其监护问题,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监护人只能是甲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B)监护人可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C)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直接请求法院裁决(D)为甲设定监护人,适用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2 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
2、在中国欠下 700 万元债务。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3 下列行为中,构成重大误解,从而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A)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B)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C)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免费的,并予以使用(D)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4 关于诉讼时效,下列
3、选项正确的是(A)甲借乙 5 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 1 周之内归还。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B)甲对乙享有 10 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 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C)甲向银行借款 100 万元,乙提供价值 80 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 20 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D)甲为乙欠银行的 50 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甲不知 50 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5 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乙为了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鼻子和嘴部) ,未经甲同意将照片
4、发布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甲的真实姓名。丙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作了删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按份赔偿责任(C)乙医院侵犯了甲的姓名权(D)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但丙网站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6 下列选项中,属于完全物权的是(A)所有权(B)用益物权(C)担保物权(D)占有7 潘某与刘某相约出游,潘某在长江边拾得一块奇石,爱不释手,拟带回家。刘某说,物权法规定河流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行为可能属于侵占国家财产。关于潘某能否取得奇石的所有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不能,因为石头
5、是河流的成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从河流中分离后仍然属于国家财产(B)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经有关部门许可即可以取得其所有权(C)不能,因为即使石头是独立物,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也属于国家财产(D)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无主物,依先占的习惯可以取得其所有权8 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的主体是(A)村集体(B)承包人(C)村委会(D)生产小队9 甲、乙与丙就交通事故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书,由甲、乙分别赔偿丙 5 万元,甲当即履行。乙赔了 1 万元,余下 4 万元给丙打了欠条。乙到期后未履行,丙多次催讨未果,遂
6、持调解协议书与欠条向法院起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本案属侵权之债(B)本案属合同之债(C)本案属不当得利之债(D)本案属缔约过失之债10 当事人对对方行使法定解释权有异议的,可以在约定的异议期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决合同是否解除。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 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A)1 个月(B) 3 个月(C) 6 个月(D)12 个月11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划横线部分应填入的数字是(A)24,24(B) 36,24(C) 36,36(D)40,4
7、012 婚姻法第 46 条规定,因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直接体现了(A)一夫一妻原则(B)婚姻自由原则(C)男女平等原则(D)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3 我国采用广义的民法概念,其外延包括(A)民法通则(B)合同法(C)票据法(D)保险法14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A)主体(B)客体(C)内容(D)责任15 在我国,非法人组织的类型包括(A)个人独资企业(B)合伙
8、企业(C)公司(D)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16 甲委托乙采购一批电脑,乙受丙诱骗高价采购了一批劣质手机。丙一直以销售劣质手机为业,甲对此知情。关于手机买卖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有权追认(B)甲有权撤销(C)乙有权以甲的名义撤销(D)丙有权撤销17 所有权包括的具体积极权能有(A)占有(B)使用(C)收益(D)处分18 王某有一栋两层楼房,在楼顶上设置了一个商业广告牌。后王某将该楼房的第二层出售给了张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张某无权要求王某拆除广告牌(B)张某与王某间形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关系(C)张某对楼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D)张某有权要求与王某分享其购房后的广告收益1
9、9 2013 年 2 月,A 地块使用权人甲公司与 B 地块使用权人乙公司约定,由乙公司在 B 地块上修路。同年 4 月,甲公司将 A 地块过户给丙公司, 6 月,乙公司将 B地块过户给不知上述情形的丁公司。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2013 年 2 月,甲公司对乙公司的 B 地块享有地役权(B) 2013 年 4 月,丙公司对乙公司的 B 地块享有地役权(C) 2013 年 6 月,甲公司对丁公司的 B 地块享有地役权(D)2013 年 6 月,丙公司对丁公司的 B 地块享有地役权20 下列关于抵押财产的说法,正确的有(A)抵押财产可以由债务人提供,也可以由第三人提供(B)设立抵押权时抵押财产不
10、转移占有(C)抵押财产包含动产、不动产、权利(D)国家机关可以用土地所有权进行抵押21 丁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方某,方某将该房屋转租给唐某。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丁某在租期内基于房屋所有权可以对方某主张返还请求权,方某可以基于其与丁某的合法的租赁关系主张抗辩权(B)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并已实际交付给唐某租用,则丁某无权请求唐某返还房屋(C)如丁某与方某的租赁合同约定,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丁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则在合同解除后,其有权请求唐某返还房屋(D)如丁某与方某的租赁合同约定,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丁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则在合同解除后,在丁某向唐某请求返还房屋时,唐某
11、可以基于与方某的租赁关系进行有效的抗辩22 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A)著作权(B)专利权(C)商标权(D)邻接权23 不当得利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受有损失的一方享有请求返还其利益的权利,获得利益的一方负有返还利益的义务。应予返还的利益,包括(A)原物(B)原物所生孳息(C)利用原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D)权利人的间接损失24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 10 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甲公司将其中 1 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 20 万元。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
12、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公司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B)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D)甲公司只需将 20 万元本金返还给丙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5 简述意思表示的生效规则。26 简述物权的概念及其与债权的区别。27 简述我国物权法关于抵押权顺位的规定。28 简述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免责事由。29 简述法学意义上的亲属的特征。30 简述代位继承的要件。31 简述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1
13、物权法第 230 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请分析:32 本条规定的是何种权利?该权利有哪些特征?33 该权利的成立要件有哪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81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民法总则第 27 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
14、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根据该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主要为被监护人的关系亲密的近亲属但并不限于亲属,且有一定的监护顺序,顺序在前的监护人排斥顺序在后的监护人。民法总则第 3l 条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
15、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据此可知,A 、C 错误。甲是未成年的精神病人,根据民通意见第 13 条的规定:“为患有精神病的未成年人设定监护人,适用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条可知,为患有精神病的未成年人设定监护人适用的是为“未成年人”确立监护人的规定。另外,根据民法总则第 27
16、 条、第 28 条规定的需要监护的人的类型,监护主要包括未成年人监护和成年人监护两大类。本题中,甲属于 15 岁的精神病人,应属于未成年人设定监护的情形。亦可知 D 错误。因此本题选 B。【知识模块】 自然人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是有独立人格的民事主体,对自己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民法总则第 60 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 61 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
17、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 62 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而法人承担独立责任的基础是法人所拥有的独立的财产。德胜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应独立承担责任,这和凯旋集团没有关系。其独立的财产包括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以及位于中国深圳的主要营业机构的全部财产。故本题选 B。【知识模块】 法 人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重大误解的种类。一般认为重大误解具体包括:(1)对行为性质的误解;(2)对标的物的误解;(3) 对价金的误解;(4)对当事人的误解。根据继承法意见的规定
18、,处分了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无效,A 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装修房屋属于事实行为而非民事法律行为,更勿论是否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B 错误。常见的事实行为包括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先占、加工、创作、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根据智力水平不同,我国民法将精神病人分为无民事法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其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要么无效要么效力未定,D 错误。故本题选 C。【知识模块】 民事法律行为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断,以及保证。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普通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A 选项中,乙债权的
19、诉讼时效期间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A 选项错误。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中断:(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后文简称担保法解释)第 36 条第 1 款的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因此,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主债务诉讼时效并不必然中断。对于 B 选项,甲对丙主张权利,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20、,这并不意味着主债务诉讼时效必然中断。B 选项错误。诉讼时效规定第 11 条规定:“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因此,甲向银行借款 100 万元,乙提供价值 80 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 20 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C 选项正确。在保证合同中,债权人在履行期限届至时,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保证人则享有主债务人享有的一切抗辩权。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诉讼时效规定第 21 条规定:“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
21、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因此,只要甲未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均可向乙追偿。D 选项错误。故本题选 C。【知识模块】 诉讼时效与期间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姓名权、肖像权、第二十二章第七节中的网络侵权责任。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如干涉、盗用、假冒的权利。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依法制作、使用自己的肖像,借此享受一定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
22、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乙为了宣传,未经甲同意将照片发布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甲的真实姓名。侵犯了甲的肖像权和姓名权。侵权责任法第 36 条第 2 款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丙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作了删除,不构成侵权。故本题选C。【知识模块】 人身权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物权的种类、第十三章的占有。根据对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物权分为完全物权和定限物
23、权。完全物权是对标的物为永久全面支配的物权。所有权是最完整、最充分的物权,也是唯一的完全物权。为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从所有权中可以分离、派生出各种其他物权。定限物权是仅能在特定范围内支配标的物的物权。定限物权除特殊情况外,均设立于他人的所有物上,所以又称之为他物权。定限物权又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大类。故 B、C 选项不属于完全物权,而是属于定限物权。而 D 选项中的占有是指对于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的一种状态。通说认为,占有是一种事实而不是权利,也就无所谓是否为完全物权。故本题选 A。【知识模块】 物权法概述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所有权的取得。先占是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主要
24、方式之一。除了先占,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方式还包括生产、添附、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善意取得等。先占,是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先占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1)须为无主物;(2)须为动产;(3)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物。先占只适用于无主动产,不包括不动产。本题中,长江和奇石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物,前者属于国有,而后者符合先占的条件,可以适用先占,由占有人取得所有权。故本题选 D。【知识模块】 所有权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承包人享有的权利主要有:(1)对承包地进行使用并获取相应的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通过家庭承包取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2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考研 试卷 法律硕士 专业 基础课 民法学 模拟 181 答案 解析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