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6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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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36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下列选项中,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是( )(2010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31 题)(A)7 个月的胎儿(B)满月的婴儿(C)会画画的猩猩(D)被诽谤的死者2 甲与乙约定:“ 甲的儿子如果去外地工作,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为( )(2010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33 题)(A)消极的解除条件(B)积极的解除条件(C)消极的延缓条件(D)积极的
2、延缓条件3 下列各组请求权,均适用诉讼时效制度的是( )(2013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6 题)(A)定金返还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缴付出资请求权(B)定金返还请求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C)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存款本金返还请求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D)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存款利息返还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4 甲向乙求婚,遭拒绝,甲恼羞成怒剪掉了乙飘逸的长发,乙因此忧郁成疾。甲侵害了乙的( )(2014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0 题)(A)名誉权(B)健康权(C)身体权(D)肖像权5 下列权利中,属于身份权的是( )(2016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5 题)(A
3、)名誉权(B)名称权(C)隐私权(D)配偶权6 村民甲在自家院子里挖水沟,致邻居乙家房屋地基下沉。依据物法权,甲侵害了乙的( )(2011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5 题)(A)所有权(B)地上权(C)地役权(D)建设用地使用权7 甲将从上游水源流下的水截留在自己的土地,土地位于下游的乙要求甲停止截留。根据民法规定,乙所行使的权利为( )(2009 年基础课单选第 38 题)(A)使用权(B)地上权(C)地役权(D)相邻权8 2010 年 9 月 9 日甲创作完成小说坚硬的泡沫,2012 年 5 月 4 日甲去世。该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的截止日是( )(2015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2 题)
4、(A)2060 年 9 月 9 日(B) 2060 年 12 月 31 日(C) 2062 年 5 月 4 日(D)2062 年 12 月 31 日9 下列选项中,甲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2018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5 题,2018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5 题)(A)甲主动将摔倒在人行道上的老人扶起(B)甲儿时被收养,成年后赡养亲生父母(C)甲为了出行便利,出钱修复邻居家被台风刮倒的院墙(D)甲的狗将他人咬伤,甲误以为是好友乙的狗咬伤人而赔偿伤者10 甲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张某;公司签订金额 100 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董事会决议。后张某擅自以甲公司名义与不知情的乙公
5、司签订了一份金额为150 万元的合同。张某的代表行为( )(2016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35 题)(A)有效(B)可撤销(C)无效(D)效力待定11 根据婚姻法规定,下列情形属于无效婚姻的是( )(2008 年基础课单选第 46 题)(A)与丙同居多年的甲与乙缔结的婚姻(B)甲因受胁迫与乙缔结的婚姻(C)甲因受欺诈与乙缔结的婚姻(D)甲与其祖父的外孙女缔结的婚姻12 某 6 岁女童的父母因意外双双遇难。根据收养法规定,下列有抚养能力的人中,有资格收养该女童的是( )(2010 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3 题)(A)甲,女,29 周岁,未婚,无子女(B)乙,男,45 周岁,离婚,无子女(C)丙,
6、女,38 周岁,丧偶,无子女(D)丁,女,46 周岁,已婚,有一子已成年13 章某为曙光中学初一学生。某日,在放学回家路过育才幼儿园时,章某用弹弓射树上小鸟,不料误伤在园内玩耍的幼儿吕某。吕某的损害应由( )(2014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7 题)(A)曙光中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育才幼儿园承担全部赔偿责任(C)章某的监护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育才幼儿园和章某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4 甲雇佣乙为自己的长途货车司机。乙在送货过程中,因重大过失致行人丙受到伤害。对丙的伤害应由( )(2010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49 题)(A)甲承担赔偿责任(B)乙承担赔偿责任(C)甲和乙承担按份赔
7、偿责任(D)甲和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5 某公司货车在途经竣工不久的高架桥时,大桥突然坍塌,货车倾覆,司机重伤,货物毁损。该损害应由( )(2015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7 题)(A)施工单位单独承担责任(B)建设单位单独承担责任(C)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D)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6 按照民法理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 )(2016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26 题)(A)私法人(B)营利法人(C)企业
8、法人(D)社会团体法人17 下列现象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2010 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51 题)(A)甲被宣告死亡(B)乙参加朋友的婚礼(C)丙抛弃旧电脑(D)丁参加当地人大代表的选举18 甲因借款与乙签订房屋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其后甲又因借款将该房屋抵押给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现甲不能偿还对乙、丙的欠款。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 )(2013 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48 题)(A)甲、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成立(B)甲、丙之间的抵押合同成立(C)乙享有抵押权(D)丙享有抵押权19 甲出国前将古琴、油画及电脑交乙保管。后乙将古琴出借给丙,将油画赠送给丁,将电脑出质给戊。甲回国后发现以
9、上事实。甲有权( )(2013 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46 题)(A)要求丙返还古琴(B)要求丁返还油画(C)要求戊返还电脑(D)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20 下列选项中,专利权人有权请求停止侵害的有( )(2012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29题)(A)甲公司购入侵犯专利权的产品后在电视台做销售广告(B)乙公司将自己生产的侵犯专利权的产品在展销会上展出(C)丙公司购入不知是侵犯专利权的产品后将其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D)丁公司获得专利权人的排他许可后将该专利技术再许可给第三人使用21 法律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有( )(2013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30题)(A)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B)商标使
10、用人的生产、经营规模(C)商标宣传的持续时间(D)商标在相关公众中的知晓程度22 金鑫公司与某银行签订一借款合同,双方约定:银行为金鑫公司提供 150 万元贷款,分两笔发放;金鑫公司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第一笔贷款发放后,金鑫公司未按照约定使用贷款。银行有权( )(2012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28 题)(A)解除借款合同(B)提高贷款利率(C)提前收回贷款(D)停止发放第二笔贷款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3 简述遗嘱的有效要件。(2013 年非法学基础课简答第 54 题)24 简述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2017 年非法学基础
11、课简答第 53 题)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 70 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请分析:25 本条规定的是何种权利?该权利的主要特征有哪些?26 符合哪些条件可认定为本条中的“专有部分”?(2014 年非法学基础课法条分析第58 题)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甲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于 2007 年 10 月 10 日以自有的 2 号厂房作抵押向 A银行借款 200
12、万元,双方于 10 月 15 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年 10 月 30 日,甲公司又以自有的专利权作质押与 B 银行签订了 100 万元的借款合同及专利权质押合同,但未办理质押登记。2008 年 1 月 7 日,甲公司的 2 号厂房因意外事件被烧毁,保险公司为此赔付甲公司保险金 260 万元。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27 A 银行对甲公司的 2 号厂房是否享有抵押权?请说明理由。28 B 银行对甲公司的专利权是否享有质权?请说明理由。29 A 银行对保险公司支付给甲公司的 260 万元保险金是否享有权利 ?请说明理由。(2008 年基础课案例分析第 60 题)论述题30 试论我国民法中绿色原则
13、的功能。(2018 年法学基础课论述第 36 题)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36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法总则第 13 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据此规定,我国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开始时间为出生之时,终止时间为死亡之时。本题中已经死亡的死者或者动物都没有
14、民事权利能力,CD 项错误,B 项正确。民法总则第 16 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只有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遗赠等保护胎儿利益的场合,胎儿才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一般情况下,胎儿是没有民事权利能力的。【知识模块】 民法学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条件对法律行为所起作用的不同,可将条件分为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延缓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要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解除条件又称消灭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在所附条件成就时
15、,就失去法律效力的条件。根据条件内容的不同,可将条件分为积极条件与消极条件。积极条件又称肯定条件,是指以某种事实的发生为其内容的条件。消极条件又称否定条件,是指以某种事实的不发生为其内容的条件。本题甲乙所约定的条件是以甲之子去外地工作这一事实的发生,属于积极条件,而该条件的发生会导致甲乙之间的合同生效,所以属于延缓条件。本题选 D。【知识模块】 民法学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形不适用诉讼时效:(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
16、定的债权请求权。因此本题选 B。【知识模块】 民法学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肢体、器官和组织进行支配并维护其安全与完满,从而享受一定利益的权利。头发属于身体的一部分,甲将乙的长发剪去,侵犯了乙的身体权。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因特定身份而产生、享有的民事权利,身份权并非每个民事主体都享有。本题中,A、B、C 项是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固有的权利,D 项是身份权,是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享有的权利。没有婚姻关系的人,不享有配偶权。本题选 D。【知识模块】 民法学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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