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 14837-2005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Software life cycle processes《信息技术-软件生命周期过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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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印行年月 94 年 10 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不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類號 ICS 35.080 X300914837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行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93 年 7 月 6 日 94 年 7 月 26 日 (共 96 頁 )資訊技術軟體生命週期過程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oftware life cycle processes 1. 適用範圍 1.1 目的 本標準以定義明確之術語,建立軟體生命週期過程的共同框架,以供軟體業之參考。在獲取包含軟體的系統,獨立軟體產品及軟體服務期間,同時,在軟體產品之供應、發展、營運及維護期間,所要應
2、用到的過程 (process),活 動 (activity)及工作 (task)均涵蓋於本標準所謂之軟體尚包括韌體中的軟體部分。 本標準亦提供一能用以定義、控制及改善軟體生命週期過程 (software life cycle process)之過程。 1.2 應用領域 本標準應用於組織內部或外部所履行之各項與軟體相關方面,包括:系統、軟體產品及軟體服務等之獲取,軟體產品之供給、發展 (development)、運作及維護,以及韌體中的軟體部分。此外,軟體產品與軟體服務需予提供系統定義的方面亦包括在本標準之應用範圍內。 備考:軟體生命週期所引用的過程需與系統生命週期所引用的過程相容。 本標準係為
3、 具有甲乙兩方 (two-party) 的情況而制訂,即使雙方均來自同一組織亦得應用之。其應用範圍可由非正式的協議 (informal agreement) 到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約 (contract)。本標準亦得應用於單一方的自發性 (self-imposed) 工作中。 本節並未排除現成 (off-the-shelf)軟體的供應者或發展者採用本標準。 本標準係為下列各類人員所制定:系統、軟體產品及軟體服務之獲取者,軟體產品之供應者、發展人員、營運人員、維護人員、管理人員、品保人員及軟體產品使用者。 1.3 本標準之裁適 (tailoring) 本標準包含一組可依軟體專案性質而裁適的過程、活
4、動與工作。所謂的裁適即為刪除不適用的過程、活動與工作。 備考:獨特或特殊過程、活動與工作之附帶事項或要求,得於合約中註明。 1.4 符合性 (conformance) 本標準之符合性之定義為:在軟體專案之裁適過程 (附錄 A)中,從本標準所選擇之所有過程、活動及工作的履行。當過程或活動之所有必要工作,已依據事先發展的準則,以及在合約中所規定適用之需求履行時,過程或活動的履行即屬完成。 任何運用本標準作為 貿易條件之組織 (如國立、業界協會、公司 ),應負責指定一組必要之過程、活動與工作的最低組合,並公布週知,此一組合即構成供應 2 CNS 14837, X 3009 1.4.1 對目的與結果的
5、符合性 附錄 F 提供了當所實作的過程,其目的是在達成與本標準所描述相同的目標,但得不實作本標準內文所 規定之條文細節的情況下,相當有用之符合性的特異形式。為了宣稱符合 性,對於組織所宣告之過程集合中的過程,應該要展示,過程的實作,導致附錄 F 中所提供之相關目的與結果的實現。任何一個組織應在考量附錄 F 所建議之過程集合,及其本身的環境參數,定義出組織適用的過程集。本標準的應用允許產生額外的結果。 備考:儘管在舊版標準中,第 1.4 節中所使用的遵循一詞,係與 ISO/IEC 指引 2 ,標準化與相關活動 通用詞彙 (ISO/IEC Guide 2, Standardization and
6、Related Activities General Vocaburary)一致,但就本節而言,使用符合較為適當。符合是由特定需求之產品、過程或服務來滿足。 1.5 限制 本標準雖然描述了軟體生命週期過程的架構,但並未定義實作 (implement)或履行 (perform)過程之活動及工作細節。 本標準之目的並非用來規定所要產生的文件的名稱、格式或明確的內容。然而它可能會要求要製作類別或型式類似的文件,如各種計畫書即為一例;但此並不意謂此等文件需分別的去製作或包裝,或以某種形式組合在一起。其取捨均由本標準的使用者決定之。 本標準並未規 定特定的生命週期模型 (life cycle model
7、)或軟體發展方法。使用本標準的雙方需負責為軟體專案選擇生命週期模型,並將本標準所訂之過程、活動及工作對應到此模型上。同時,雙方亦負有選定及應用軟體發展方法,並履行適用於該軟體專案的各項活動和工作之責。 本標準並無與組織現有政策、規範或程序抵觸之意。然而,任何需予解決的衝突,以及優先條件或情況,則需以文字列舉,以作為引用本標準的例外情形。 本標準中,應 (shall)字係用以表示約束雙方或多方的條款;將 (will)字則用以表示某一方意向 或意圖的宣告;宜 (should)字係用以表示在多種可能選項中的一項建議;而可 (may)字則用以指出本標準範圍內所容許的一項措施。 本標準中提列了許多工作清
8、單;這些清單無一能鉅細靡遺 除非是以應或將字所引介的節次,否則這些工作清單僅作為範例而已。 2. 規範性參考資料 下列標準包含組成本標準的各項規定,本標準付印發行時,下列標準的版本仍屬有效。然而,所有標準均不斷的改版,使用本標準簽定協議的雙方應儘可能運用下列標準的最新版。 IEC 及 ISO 成員會保持國際標準最新有效版本的登錄工作。 備考:附錄 A 及 F 構成本標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附錄 B、 C、 D、 E、 G 及 H 僅屬參考性。 ISO/AFNOR: 1989, Dictionary of computer science 3 CNS 14837, X 3009 CNS 9359
9、資訊處理詞彙 (第 1 部:基本術語 ) ISO/IEC 2380-20:1990, Information technology Vocabulary Part 20: System Development. ISO/IEC 9126:1991,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oftware product evaluation Quality characteristics and guideline for their use. ISO/IEC 15504-2, Software EngineeringSoftware Process assessment Part 2
10、:Performing an assessment CNS 12889品質管理與品質保證詞彙 ( CNS 12680) CNS 12681品質管理系統要求 。 3. 用語釋義 為求達到本標準之目的,下列之定義與 CNS 12889、 CNS 9359 及 ISO/IEC 2382-20所提供之定義併用。 備考:在適當的情況下,可將產品解釋為系統的一部分。 3.1 獲取者 (Acquirer):向供應者 (supplier)取得或採購一項系統、軟 體產品或軟體服務的組織。 備考:獲取者可能為下列之一:買主、顧客、擁有者、使用者及採購者。 3.2 獲取 (Acquisition):取得系統、軟體產
11、品或軟體服務的過程。 3.3 協議 (Agreement ):定義履行工作關係之項目與條件。 3.4 稽核 (Audit):由獲得授權之人員,目的在於提供軟體產品與過程之獨立評鑑評鑑需求之符合性。 3.5 基準版本 (Baseline):無論其儲存媒體為何,在組態項目生命週期中,正式指定且凍結於某一特定時間的組態項目正式核定版本。 3.6 組態項目 (Configuration item):一組態中之個體 ,其能滿足最終使用功能,且能在某參考點 (reference point)被唯一地識別。 3.7 合約 (Contract):為兩造間具約束力的協議,特別是在法律上具有強制性的協議;或純粹為
12、組織裡類似性質的內部協議,其目的在提供軟體服務、或軟體產品的供應、發展、產製、營運 (operation)或維護。 3.8 發展者 (Developer):在軟體生命週期過程期間,履行軟體發展工作的組織 (包括需求分析、設計、測試到驗收 )。 3.9 評估 (Evaluation):有系統的評量一個體合乎其規定準則的程度。 3.10 韌體 (Firmware):硬體設備與電腦指令或電腦資料的結合體,這些電腦指令或電腦資料係以唯讀軟體的方式常駐於 硬體設備上。此軟體無法在程式的控制下輕易地被修改。 3.11 生命週期模型 (Life cycle model):一個含有軟體產品發 展、運作及維護之
13、過程、活動與工作的架構;此系統的生命由需求定義延伸到其終止使用為止。 3.12 維護者 (Maintainer):履行維護活動之組織。 3.13 監視 (Monitoring):獲取者或第三者 (third party)對供應者之活動狀態及其成果所做之檢試 (examination)。 3.14 非交付項目 (Non-deliverable item):雖於合約中未要求交付,但在軟體產品的 4 CNS 14837, X 3009 發展過程中可能被運用到的硬體或軟體產品。 3.15 現成產品 (Off-the-shelf product):已發展完成,且可採“現狀 ” (as-is)或經過修改的
14、方式使用之產品。 3.16 營運者 (Operator):營運系統的組織。 3.17 過程 (Process):將輸入轉換成輸出的一組相互關連的活動。 備考:活動 (activities)一詞的意義包含資源的使用。 3.18 資格 (Qualification):展現一個實體能否達成特定要求的過程。 (參閱 CNS 12889 第 2.13 節 ) 3.19 資格需求 (Qualification requirement):為證明軟體產品遵守其規格,並已完成於目標環境中使用之準備,所需符合的一組準則或條件。 3.20 資格測試 (Qualification testing) (CNS 1288
15、9 第 3.5 節 ):在適當時機,由發展者履行,獲取者見證的測試,以展示軟 體產品符合其規格,並已完成於目標環境中使用之準備。 3.21 品質保證 (Quality assurance):在品質系統 (quality system)中履行之所有規劃與系統化之活動,並依需要展示,以提供一個體將滿足品質需求的充分信心。 備考 1. 品質保證有內部及外部兩種目的: (a) 內部品質保證 (Internal quality assurance):在組織內部,品質保證給予管理者信心。 (b) 外部品質保證 (External quality assurance):在合約情況下,品質保證給予顧客或其他人
16、員信心。 2. 某些品質管制與品質保證措施是相互關連的。 3. 除非品質的要求充分反映使用者 的需要,否則品質保證可能無法提供足夠的信心。 3.22 發行版 (Release):為特定目的而製作之組態項目的特別版本 (如測試版 (test release)。 3.23 招標書 (Request for proposal):獲取者用以告知可能的競標者其獲取某特定系統、軟體產品或軟體服務之意圖的一種文件。 3.24 汰除 (Retirement):營運及維護組織對現行支援的撤除、以新系統局部或全部汰換、或系統昇級版之安裝。 3.25 資訊安全 (Security):對資訊或資料的保護,使未經授權的
17、人員或系統或無法閱讀或更改,而獲授權的人員或系統不被拒絕存取。 3.26 軟體產品 (Software product):一組電腦程式、程序、及其可能相關的文 件與資料。 3.27 軟體服務 (Software service):與軟體產品相關的活動、工作或責任之履行,如軟體產品的發展、維護及營運。 3.28 軟體單元 (Software unit):可以個別編譯的程式碼。 3.29 工作說明 (Statement of work):為一份文件,獲取者所使用的文件,作為描述與規定合約中待履行工作之憑藉。 3.30 供應者 (Supplier):與獲取者簽訂合約,依據合約條款供應系統、軟體產品或
18、 5 CNS 14837, X 3009 軟體服務的組織。 備考 1. 供應者的同義詞為合約商、生產者、銷貨員、賣主或廠商。 2. 獲取者可指定其組織之一部分為供應者。 3.31 系統 (System):由一個以上之過程、硬體、軟體、設施與人員所構成,能提供滿足所述需求的或目標之能力的綜合體。 3.32 測試涵蓋率 (Test coverage):測試個案所測試之系統或軟體產品的範圍。 3.33 可測試性 (Testability):設計客觀及可行測試的範圍,用以決定是否滿足某項需求。 3.34 使用者 (User):運用營運之系統,以履行特定功能的個人或組織。 備考:使用者得扮演其他角色,如
19、獲取者、發展者、或維護者。 3.35 確認 (Validation) (CNS 12889 第 2.18 節 ):由檢查與提出客觀證據,以證實某一特定預期用途之特別要求已被達成。 備考 1. 在設計與發展階段,確認乃是關注檢查某一產品的 過程,以決定是否符合使用者的需求。 2. 確認通常是在規定的活動條件下 ,對最終產品實施。但在較早階段可能也有必要。 3. 已確認 (validated)一詞,是用來指明相符合狀態。 4. 若有多項不同預期用途,可作多重確認。 3.36 查證 (Verification) (CNS 12889 第 2.17 節 ):由檢查與提出客觀證據,以證實規定之要求已被達
20、成。 備考 1.在設計與發展階段,查證乃是關注該 工作的結果之檢查過程,以決定該活動明訂之要求是否符合。 2. 已查證 (verified)一詞,用以指明相符合狀態。 3.37 版本 (Version):一個項目中經識別之實例。 備考:對軟體產品的版本修改而產生新版本,需進行組態管理。 3.38 過程目的 (Process purpose):履行過程的高階目標,以及過程有效實作的可能結果。過程的實作宜能對利害關係人 (stake holders)提供實質的利益。 3.39 過程結果 (Process outcome):過程目的成功達成時可察覺的結果。 備考:結果聲明 (Outcome stat
21、ement)可以描述下列事項之一: 人工製品 (artifact)的產出。 狀態發生顯著的改變。 滿足指定的限制,例如:需求及目標等。 備考:主要過程結果清單乃是參考模型的每一項過程的一部分。 4. 本標準之應用 本節呈現可用於獲取、供應、發展、營運、 及維護軟體產品之軟體生命週期過程。其目的在提供本標準之使用者路徑圖,使之能導正方向並正確的應用本標準。 4.1 本標準之結構 4.1.1 生命週期過程 6 CNS 14837, X 3009 本標準把得於軟體生命週期間 實行之活動劃分成五項主要過程、八項支援性過程、及四項組織性過程。 各類生命週期過程均區分成一組活動,每一活動亦進一步分成一組工
22、作 (task)。小節以 a.b 編號者,表示為一項過程,a.b.c 表示為一項活動, a.b.c.d 表示為一項工作。這些生命週期過程將介紹如後,並描述於圖 1 中。 4.1.1.1 主要生命週期過程 主要生命週期過程 (第 5 節 )包括五項過程,這些過程在軟體生命週期間,適用於主要的契約方。而所謂主要的參與者 (primary party)乃發起或履行發展、營運或維護軟體產品者。這些主要參與者為軟體產品的獲取者、供應者、發展者、營運者及維護者。主要過程為: (1) 獲取過程 (Acquisition process)(第 5.1 節 ):定義獲取者的活動,此獲取者係指獲取一項系統、軟體產
23、品或軟體服務的組織。 (2) 供應過程 (Supply process)(第 5.2 節 ):定義供應者的活動,此供應者係指提供系統、軟體產品或軟體服務給獲取者的組織。 (3) 發展過程 (Development process) (第 5.3 節 ):定義發展者的活動,此發展者係指定義及發展軟體產品的組織。 (4) 營運過程 (Operation process) (第 5.4 節 ):定義營運者的活動,此營運者係指在電腦系統的作用環境中,營運 電腦系統,對電腦系統的使用者提供服務的組織。 (5) 維護過程 (Maintenance process)(第 5.5 節 ):定義維護者的活動,此
24、維護者係指提供軟體產品維護服務的組織 。亦即為保持軟體產品新穎及適於營運之修改的管理。本 項過程包括軟體產品的移植(migration)與汰除。 7 CNS 14837, X 3009 圖 1 本標準結構 4.1.1.2 支援性生命週期過程 支援性生命週期過程 (第 6 節 )由八項過程組成。支援性過程以明確的目標,做為另一過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以支援該過程,並對軟體專案的成功與品質作出貢獻。支援性過程在必要時始由另一項過程引用與履行。各項支援性過程如下: (1) 文件活動過程 (第 6.1 節 ):定義用以記錄生命週期過程所產生之資訊的活動。 (2) 組態管理過程 (第 6.2 節 ):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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