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T 513-2014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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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91.140.90 Q 78 DB12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 12/T 5132014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 Self-inspection rules for the installation,modification,repair and maintaince of electric lifts 2014 - 04 - 22发布 2014 - 07 - 20实施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2/T 5132014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自检条件及检测检验仪器要求 1 5 自检要求 2
2、 6 记录填写要求 2 7 安全要求 3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施工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 4 附录B(规范性附录)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年度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 32 附录C(规范性附录)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施工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 45 附录D(规范性附录)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年度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 60 附录E(规范性附录) 液压电梯施工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 70 附录F(规范性附录) 液压电梯年度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 93 附录G(规范性附录) 杂物电梯施工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 103 附录H(规范性附录) 杂物电梯年度自检记录与自检报告 121 DB12/T 5132
3、014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写格式符合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 本标准由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如下: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日立电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市宏翔电梯有限公司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如下:刘方亭、倪陆、魏宏、马志诚、秦润杰、张清鹏、孙文胜、陈维祥、吕英辉、萧艳彤、孙书成等。 DB12/T 5132014 1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
4、养自检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工程的术语和定义、自检条件及检测检验仪器要求、自检要求、记录填写要求、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自检,以及维护保养的年度自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 7588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16899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
5、规范 GB 25194 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21240 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10058 电梯技术条件 GB/T 10059 电梯试验方法 GB 10060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7024-2008确立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改造 modification 改变电梯的额定速度、额定载荷、驱动方式、调速方式、控制方式,或者改变电梯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的规格以及改变电梯的提升高度、轿厢重量、加装安全保护装置,并引起系统发生变化的。 4 自检条件及检测检验仪器要求 4.1 自检条件 4.1.1 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空
6、气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 4.1.2 空气相对湿度在最高温度时应不超过50%,在较低温度下可有较高的相对湿度,最湿月的月平均最低温度不超过+25,该月的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超过90%。 4.1.3 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4.1.4 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DB12/T 5132014 2 4.1.5 特殊情况下,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以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为准。 4.2 检测检验仪器要求 4.2.1 从事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的单位应配备相应的检测检验仪器和量具。 4.2.2 检测检验仪器的精度应满足GB/T 10059的相关要求。 4
7、.2.3 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检测检验仪器,必须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并且在有效期内。 4.2.4 对检测误差有特殊规定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检验仪器。 5 自检要求 5.1 电梯在安装、改造、修理后和定期检验前应进行自检。自检应由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和维保单位依法对其负责安装、改造、修理和维保的电梯进行自检。 5.2 自检前应根据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包括自检程序和自检流程图在内的实施细则。 5.3 自检应按照5.3规定的细则实施,填写相应的自检记录,自检记录分为施工自检记录和年度自检记录,并根据自检记录完成自检报告。 5.4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在安装、改造、修理时,应按照附录A规定的内容
8、和要求进行自检并记录,自检合格的电梯应符合GB 7588的要求。 5.5 在用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在定期检验前,应按照附录B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检并记录,自检合格的电梯应符合GB 7588的要求。 5.6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安装、改造、修理时,应按照附录C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检并记录,自检合格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符合GB 16899的要求。 5.7 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定期检验前,应按照附录D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检并记录,自检合格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符合GB 16899 的要求。 5.8 液压电梯在安装、改造、修理时,应按照附录E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检并记录,自检合格的
9、液压电梯应符合GB 21240的要求。 5.9 在用液压电梯在定期检验前,应按照附录F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检并记录,自检合格的液压电梯应符合GB 21240 的要求。 5.10 杂物电梯在安装、改造、修理时,应按照附录G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检并记录,自检合格的杂物电梯应符合GB 25194的要求。 5.11 在用杂物电梯在定期检验前,应按照附录H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检并记录,自检合格的杂物电梯应符合GB 25194的要求。 6 记录填写要求 6.1 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的填写应真实、清晰、齐全。 6.2 施工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 6.2.1 施工自检记录的内容,不应少于本标准规定的内容。施工
10、单位可依照设计、制造单位的具体技术要求增加自检项目或内容。 6.2.2 在施工过程中遇有在施工过程结束后不可追溯或不方便重复试验的检验项目,施工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填写施工自检记录。 6.2.3 施工单位应在自检过程中应如实记录,不允许有漏检项目或者漏记情况。 6.2.4 如施工自检有不合格项目,施工单位应填写整改记录并及时予以整改。 DB12/T 5132014 3 6.2.5 施工自检记录应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质检员签字,由施工单位盖章确认。 6.2.6 施工自检报告应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质检员、施工人员签字,由施工单位盖章确认。 6.2.7 施工单位对施工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的结果及结论
11、负责。 6.3 年度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 6.3.1 如年度自检有不合格项目,维护保养单位应填写整改记录并及时予以整改。 6.3.2 年度自检记录应由维护保养单位质检员签字,由维护保养单位盖章确认。 6.3.3 年度自检报告由维护保养单位项目负责人、质检员、维护保养人员及使用单位电梯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由维护保养单位以及使用单位盖章确认。 6.3.4 维护保养单位对年度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的结果及结论负责。 7 安全要求 7.1 电梯自检人员应取得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7.2 现场检验时,自检人员应配戴相应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DB12/T 5132014 4 A A 附 录 A (规
12、范性附录)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施工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 A.1 填写要求 施工单位应在现场自检时填写自检记录,根据自检记录内容完成自检报告。 A.2 管理职责 A.2.1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自检记录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配备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并经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管理工作。电梯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收集、管理施工自检记录。 A.2.2 施工自检记录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认真填写,做到字迹工整清晰、项目齐全,记录真实准确。施工自检记录必须如实地反映工程的实际状况。 DB12/T 5132014 5 表A.1 电梯导轨安装自检记录 电梯安装样板放线记录 项目名称 制造单位
13、 电梯编号 出厂编号 额定载荷 Kg 速度 层站门 层 站 门 样板放线示意图(单位:mm) 符号 部位名称 放线尺寸 标称尺寸 符号 部位名称 放线尺寸 标称尺寸 轿厢导轨距离 轿厢导轨支架距离 对重导轨距离 对重导轨支架距离 门口净宽 门口工作线与轿厢中心 上样板对角线 下样板对角线 轿厢中心与对重中心 备注 质检员 检验日期 DB12/T 5132014 6 表A.1(续) 电梯轿厢导轨安装测量检查记录(单位:mm) 导轨垂直度 导轨接头 道架 序号 支架平度 导轨支架垂直间距 导轨支架固定形式 导轨端面水平间距 左 右 左 右 左 标准 质检员 检验日期 电梯对重导轨安装测量检查记录(
14、单位:mm) 导轨垂直度 导轨接头 道架 序号 支架平度 导轨支架垂直间距 导轨支架固定形式 导轨端面水平间距 左 右 左 右 左 标准 质检员 检验日期 DB12/T 5132014 7 表A.2 电梯层门安装自检记录 电梯层门安装测量检查记录(单位:mm) 项目名称 制造单位 电梯编号 出厂编号 额定载荷 Kg 速度 层站门 层 站 门 立扇垂直 楼层 左 右 门头水平 地坎水平 地坎支撑 门头固定 质检员 检验日期 DB12/T 5132014 8 表A.3 电梯载荷试验 电梯平衡系数试验记录 项目名称 制造单位 电梯编号 出厂编号 额定载荷 Kg 速度 层站门 层 站 门 工况载荷 轿
15、厢载重量kg 上行电压(V) 上行电流(A) 下行电压(V) 下行电流(A) 空载(轻载) 25%载荷 50%载荷 75%载荷 100%载荷 110%载荷 电流(A) 0 25 50 75 100 110 负荷(%) 额定载荷 Kg 平衡系数 % 平衡载荷 Kg 对重块单个质量 Kg 对重块数量 块 备注 质检员 检验日期 DB12/T 5132014 9 表A.3(续) 电梯载荷运行试验记录 运行试验 载荷 % Kg 通电持续率40%情况下运行次数 制动器温升 曳引机减速器油温温升 曳引机减速器渗漏情况 0 50 100 质检员 检验日期 超载运行试验 载荷 Kg 起动、运行、停止情况 曳引
16、机工作情况 110% 质检员 检验日期 曳引能力试验 载荷 Kg 滞留工况试验 0% 载荷 Kg 轿厢完好情况 125% 载荷 Kg 各结构件完好情况 150% 质检员 检验日期 安全钳试验 载荷 瞬时式 渐进式 制停距离(mm) 100%载荷 / 125%载荷 / 质检员 检验日期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试验 载荷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形式 试验情况 0% 质检员 检验日期 耗能型缓冲器试验 项目 次数 复位时间S 液面位置 永久变形或损坏 1 2 质检员 检验日期 运行速度测试 载荷 Kg 下行运行速度m/s 50%载荷 质检员 检验日期 DB12/T 5132014 10 表A.3(续) 电梯轿厢
17、平层准确度测量记录(单位:mm) 空载 额定载荷 停站 方向 单层 直驶 单层 直驶 上行 下行 上行 下行 上行 下行 上行 下行 上行 下行 上行 下行 质检员 检验日期 电梯层门与轿门检查(单位:mm) 地坎间隙 机械联锁 楼层 左 右 水平滑动门开启方向的间隙 门刀与 厅坎 门轮与 轿坎 门扇与 门扇 门扇与门套 门边与地坎 深度 侧隙 质检员 检验日期 DB12/T 5132014 11 表A.4 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使用单位 安装地点 设备名称 电梯 型号 制造单位 制造日期 产品编号 内部编号 额定载重 kg 额定速度 m/s 层站数 层 站 控制方式 1.技术资料 2.机房及相关
18、设备 5 (1)机房通道畅通 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其固定、高度、角度、扶手符合要求 ; (2)通道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 (3)机房门的宽度、高度及开启方向、门锁形式符合要求 警示标志 。 6 机房(机器设备间)应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 。 7 (1)控制柜前的净空面积,其深度 m,宽度 m; (2)运动部件的检查、维修及人工紧急操作的地方水平净空面积长 m宽 m,其净高度 m; (3)机房地面落差 m,落差0.5m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 8 机房地面开口必须采用圈框,其高度 mm。 9 (1)机房照明及开关设置符合要求 ;(2)机房设有2PPE型电源插座 ; (3)在主开关旁设置控
19、制井道照明、轿厢照明和插座电路电源的开关 。 10 断相 错相 。 11(1)主开关单独设立、易于接近和操作 ;无机房主开关装设的位置及操作距离应符合有关要求 ; (2)主开关不得切断照明、通风、电源插座、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 (3)主开关具有稳定的断、合位置,在断开位置时有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 (4)共用一个机房时,主开关、驱动主机、控制柜、限速器区分标志 。 12(1)驱动主机工作时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2)曳引轮外侧面涂成黄色 ; (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 。 13(1)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分两组装设 ;(2)切断制动器电流的电气装置数量、最迟动作时间符合要求 ;(3)制动器动作情况
20、 。 14(1)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可拆卸的盘车手轮,最迟在其装上驱动主机时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 扳手红色 手轮黄色 可卸手轮放在机房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 轿厢运行方向标识与轿厢实际运行方向一致 ;手动松闸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 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 (2)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按钮设置应符合检规要求,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 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应失效 ; 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 (3)在机房内应设有清晰的应急救援程序 。 15(1)限速器铭牌标
21、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 ;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应相符 ; (2)限速器上的电气安全装置,其上、下行动作速度值、复位状态合理 。(3)动作速度校验 年 月。 16(1)自电源主开关处起,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始终分开 ; DB12/T 5132014 12 表A.4(续)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金属部分均应与PE线可靠连接 。 17 动力电气绝缘 M、照明和电气安全装置电气绝缘 M。 18 上行超速保护铭牌应有四种信息 ,信息和提供的资料内容应相符 ;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应在明显部位标注上行超速保护的动作试验方法 。 3井道及相关设备 1
22、9 井道应完全封闭 ;采用部分封闭井道时应符合相关要求 。 20(1)对重压实缓冲器时: 轿厢导轨进一步制导行程H1 m;轿顶可站人的自由垂直距离 m; 井道顶部的最低部件与轿顶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间距 m; 轿顶上方矩形空间尺寸长 m宽 m高 m; (2)轿厢压实缓冲器时,对重导轨进一步制导行程H2 m。 21(1)强制式- 22(1)相邻两层门的地坎间距大于11m时,井道安全门的尺寸符合要求 ; (2)井道安全门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3)井道安全门门锁的型式符合检规要求 ; (4)安全门上应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 23(1)检修门高度不小于1.40m,宽度不小于0.60m
23、;(2)检修门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3)检修门门锁的型式符合检规要求 ; (4)应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 24(1)每根导轨至少有2个支架,其间距 m,短导轨支架数量满足设计要求 ; (2)支架安装牢固,焊接式支架的焊缝、支架与墙固定方式满足设计要求 ; (3)导轨的垂直度,轿厢侧:左 mm右 mm对重侧:左 mm右 mm; (4)两列导轨顶面的距离偏差,轿厢侧: mm,对重侧: mm。 25 轿厢与入口侧井道壁之间的水平距离 m。 26 每个层门地坎下的井道壁应设符合要求的护脚板 。 27(1)对重运行区域的刚性护栏高度 m;(2)通井道的隔障高度、宽度满足检规要求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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