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T 240.28-2011 化学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和试验方法 第28部分:慢性毒性 致癌性联合试验.pdf
《GBZ T 240.28-2011 化学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和试验方法 第28部分:慢性毒性 致癌性联合试验.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GBZ T 240.28-2011 化学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和试验方法 第28部分:慢性毒性 致癌性联合试验.pdf(12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ICS 13.100 C 5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 240. 28-2011 化学晶毒理学评价程序和试验方法第28部分:慢性毒性/致癌性联合试验Procedures and tests for toxicological evaluations of chemicals一Part 28 : Combined chronic toxicity / carcinogenicity test 20门-08-19发布2012-03-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数码防伪目。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GBZ/T 240(化学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和试验方法现分为以
2、下四十四部分z一一第1部分:总则;一一第2部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一一第3部分:急性经皮毒性试验;一一第4部分:急性吸入毒性试验;一一一第5部分:急性眼剌激性/腐蚀性试验;一一第6部分:急性皮肤剌激性/腐蚀性试验;一一第7部分:皮肤致敏试验;一一第8部分: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一一第9部分: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第10部分: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一一第11部分:体内哺乳动物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第12部分:体内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第13部分:哺乳动物精原细胞/初级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一一-第14部分:啃齿类动物显性致死试验;一一第15部分:亚急性经口
3、毒性试验;一一第16部分:亚急性经皮毒性试验;一一第17部分:亚急性吸入毒性试验;一第18部分z亚匮性经口毒性试验;第19部分:亚慢性经皮毒性试验;第20部分:亚慢性吸入毒性试验;一第21部分:致畸试验;第22部分:两代繁殖毒性试验;一一第23部分:迟发性神经毒性试验;一二第24部分:慢性经口毒性试验;一-第25部分:慢性经皮毒性试验;二一第26部分:慢性吸人毒性试验;一一第27部分:致癌试验;一一一第28部分:慢性毒性/致癌性联合试验;一一第29部分:毒物代谢动力学试验;一一第30部分:皮肤变态反应试验-局部淋巴结法;一一第31部分:大肠杆菌回复突变试验;一一第32部分:酵母菌基因突变试验;
4、一一第33部分:果蝇伴性隐性致死试验;一一-第34部分:枯草杆菌基因重组试验;一一第35部分:体外哺乳动物细胞程序外DNA合成(UDS)试验;一一第36部分z体内哺乳动物外周血细胞微核试验;GBZ/T 240.28-2011 I GBZ/T 240.28-20门E 一一第37部分: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姊妹染色单体交换试验;一一第38部分:体内哺乳动物骨髓细胞姊妹染色体交换试验;一一第39部分:精子畸形试验;一一第40部分:繁殖/生长发育毒性筛选试验;一一第41部分:亚急性毒性合并繁殖/发育毒性筛选试验;第42部分:一代繁殖试验;一一第43部分:神经毒性筛选组合试验;一一第44部分:免疫毒性试验。本
5、部分为GBZ/T240的第28部分。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本部分起草单位: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黄建勋、李斌、郑玉新、孙金秀、林铮。1 范围化学晶毒理学评价程序和试验方法第28部分:慢性毒性/致癌性联合试验GBZ/T 240.28-2011 GBZ/T 240的本部分规定了动物慢性毒性和致癌性合并试验的目的、试验概述、试验方法、数据处理与结果评价、评价报告和结果解释。本部分适用于同时检测化学品的慢性毒性和致癌性。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6、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Z/T 224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 240.1 化学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和试验方法第1部分z总则3 术语和定义GBZ/T 240.1、GBZ/T22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试验目的通过一定途径(经口、经皮或吸入),动物在正常生命期的大部分时间内反复接触不同剂量(浓度)的受试化学品,观察实验动物主要的慢性毒性效应,确定元可见有害作用水平(浓度),同时观察化学品对实验动物的致癌作用,求出剂量-效应关系,为拟定人类接触该化学品的职业接触限值提供参考依据。5 试验摄述在实验动物的
7、大部分生命期间将受试化学物质以一定方式染毒,观察动物的中毒表现,并进行生化指标、血液学指标、病理组织学等检查,以阐明此化学物质的慢性毒性;观察动物的大部分或整个生命期间及死后检查肿瘤出现的数量、类型、发生部位及发生时间,与对照动物相比以阐明此化学物质有无致癌性。本试验设计需得当、试验过程需合理,可同时检测受试样品的致癌性和主要的慢性毒性。6 试验方法6. 1 受试样品6. 1. 1 资料收集在开始本试验之前,应尽量收集受试样品现有的各种资料。a) 受试样品的商品名和其他名称(包括CAS号); 1 GBZ/T 240.28-2011 b) 受试样品的结构式、分子式和相对分子质量;c) 受试样品的
8、物理、化学性质(可包括:外观、沸点、熔点、密度、折射率、光谱资料、溶解度、挥发性、化学活性、ppm和mg/m3换算系数、光化学性质、电离度、粒度等)。重要的参数还包括稳定性(包括在介质或饲料中的稳定性); d) 受试样品的成分、主要杂质;e) 受试样品的生产方法、合成路线;f) 储存方法:要有长期储存受试样品(包括在介质或饲料中)的合适方法。否则需定期制备新鲜样品;g) 人类可能接触的途径和水平。6.1.2 登记接受样晶的日期开始试验前应有适当数量的受试样品。样品来源和批号应相同,尽可能使用同一批生产的受试样品,否则,分别测定每一批受试样品的纯度和杂质。6.2 实验动物和饲养环境6.2.1 动
9、物种慕的选择可根据急性、亚慢性毒性试验和毒物代谢动力学试验资料选择合适的动物种系。致癌试验通常选择小鼠或大鼠,而慢性毒性试验通常选用大鼠或狗,因此,选用大鼠作本试验较为理想,但也不排除选用其他动物种系的可能性,总之,应尽可能选择对致癌性和慢性毒性敏感,而自发肿瘤发生率又较低的动物。6.2.2 动物性别和年龄应使用两种性别的动物。通常使用刚断奶或断奶不久的年幼动物来进行试验,尽量使动物在其生命期内有更长的时间接触受试样品和诱发肿瘤。有时候甚至采用在母体宫内便开始接触受试样品,在脏器形成期,部分组织器官如神经组织对致癌物敏感。啃齿类动物断奶和适应环境之后要尽快开始试验,最好在6周龄之前。如作宫内染
10、毒或在哺乳期染毒则需特别设计。6.2.3 实验动物数为了最大限度保证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满足统计学处理,动物应随机分成试验组和对照组,而且每组都应有相当多的动物数,保证试验结束时有足够的动物进行详细的生物学和统计学分析。每一剂量组和对照组至少应有50只雄性和50只雌性的动物;如果需要提前剖杀部分动物,应适当增加数量。如设附加组,高剂量组还应增加雌雄动物各20只,对照组增加雌雄动物各10只。6.2.4 动物的管理、饲料和饮水6.2.4. 1 实验动物和动物试验的环境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应规定,至少应使用清洁级动物设施进行试验。必须有合理的动物管理措施井严格控制环境条件,尽量减少人员流动。饲养条件、疾病
11、、药物治疗、饲料的杂质、空气、饮水、垫料等都可能对试验结果产生影响。6.2.4.2 至少应使用清洁级动物进行试验,购入动物需经检疫方能用于试验。每一房间只能饲养一种动物;每一房间只供一种受试样品试验用,还应避免受试样品对对照组动物的影响。6.2.4.3 笼具等物品应便于消毒和清洁,应避免使用消毒剂和农药等,特别是与动物有密切接触的部GBZ/T 240. 28-20门位更应注意,因为这类物质对试验结果可能产生影响。6.2.4.4 饲料应满足动物营养需要,应定期分析饲料成分(包括营养成分和杂质等),不含对试验有影响的杂质或含有的杂质成分不超过标准,目前已明确某些物质(如抗氧化剂、不饱和脂肪酸、晒等
12、)对致癌试验有影响,而有些物质如农药残留、氯短、多环芳娃、雌激素、重金属等等对试验有影响。饲料成分分析结果应在评价报告中列出。6.2.4.5 如果受试样品掺在饲料或饮水中染毒,应测定受试样品在饲料或饮水中的稳定性和均匀性。6.2.4.6 如果受试样品的毒性较低,则加人饲料的受试样品比例较大,应注意混入饲料中的受试样品浓度不应超过5%,否则会对动物正常营养产生影响。6.2.4.7 必要时对饮水中的污染物也应监测E食盒内饲料应定期更换,每周至少一次。动物自由饮水。6.3 试验分组至少要设三个剂量组及一个对照组。高剂量组可以出现较轻的毒性反应,如血清酶水平改变或体重减轻等(减少程度不多于10%),但
13、不能明显缩短动物寿命。低剂量不能引起任何毒性反应,应不影响动物的正常生长、发育和寿命,其剂量一般不应低于高剂量的10%。中剂量应介于高剂量和低剂量之间。以上剂量的选择应根据现有资料制定,最好能根据亚慢性毒性试验资料,如有代谢动力学资料更好。高剂量组和对照组应设附加组,以观察受试样品的慢性毒性作用的恢复过程。通常每天均应染毒,但根据染毒途径可有不同。受试样品加入饲料或饮水中进行经口试验时可连续染毒。2是毒频率可根据毒物代谢动力学资料而调整。应设立对照组。对照组动物不接触受试样品及其他介质,其他处理均与染毒组相同。若需对溶剂或添加剂染毒,应加入溶剂或添加剂,这些榕剂或添加剂不应影响受试样品的吸收或
14、引起毒性作用,同时还应设相应的溶剂或添加剂对照组。6.4 染毒途径6.4. 1 经口如果受试样品可通过胃肠道吸收,最好选用经口途径。可将受试样品混人饲料或饮水中喂饲,每周7 d染毒;也可采用灌胃,最好是每周7d染毒,每周灌胃5d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染毒停顿可使动物得到恢复,会影响结果及最后的评价。6.4.2 经皮皮肤接触方式可能是用于人类接触该化学品的一个主要途径,可作为诱发皮肤病变的试验模型。最好每周染毒7d,也可每周染毒5d。具体染毒方法参照GBZ/T240. 25 (慢性经皮)。6.4.3 经呼吸道眼入6.4.3.1 染毒时间按职业接触方式是每天6h,每周5d(称间歇暴露方式);按环境污染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GBZ 240.28 2011 化学品 毒理学 评价 程序 试验 方法 28 部分 慢性 毒性 致癌 联合

链接地址:http://www.mydoc123.com/p-2697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