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T 1861-2007 出入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规程总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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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1861-2007 出入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规程总则General rules for the rapid response to the 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ccurred at entry-exit ports 2007-04-06发布2007-10-16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度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出入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规程总则S.I/1 1861-2007 今令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www.spc.口创.
2、cn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今令开本880X12301/16 印张1.5字数39千字2007年7月第一版2007年7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2000 关书号:155066 2-17827 定价13.00元SN/T 1861-2007 目IJ1=1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E、附录G、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F、附录I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龙飞、王凝岚、幸芦琴、李华、王乔笙、丁永健。本标准系
3、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1 范围出入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规程总则SNjT 1861-2007 本标准规定了在出入境口岸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要内容、基本步骤和原则,并规定了为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要的能力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涉及出入境口岸和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等范围内规范各类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程序。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
4、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2998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GB 19082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GB 19083 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 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SJjT 1211 入出境霍乱染疫航空器的卫生处理规程SJjT 1214-2003 国境口岸处理炭瘟杆菌污染可疑物品操作规程SJjT 1215 入出境客运列车除虫规程SJjT 1245 入出境列车消毒规程SJjT 1250 入出境船舶客舱消毒规程SJjT 1253 入出境集装箱和其货物消毒规程SJjT 1285 入出境船舶货舱消毒规程SJjT 1287 入出境船舶器械除鼠规程SJjT
5、 1307 入出境船舶药物除鼠规程SJjT 1333 入出境汽车和其他车辆消毒规程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2)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出入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ccurred at frontier port 口岸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出入境人员和口岸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3.2 重大传染病瘟情severe infectious disease epidemic 在集中的时间、地点发生,导致大量的传染病病人出现,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平常的发病
6、水平的传染病。SN/T 1861-2007 3.3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disease resulting to collective cases arising with unknown cause 在一定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多个共同临床表现的患者,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3.4 3.5 中毒poison 由于吞服、吸入有毒物质或者有毒物质与人体接触所产生的有害影响。其他严重影晌公众健康的事件incidents affecting public health severely with diverse causes 生物病原体、化学品、核辐射材料的意外、自然、有意泄漏
7、事件。4 突发事件的内容和等级4.1 内容突发事件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类:发生天花、野生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脊髓灰质炎、新亚型病毒引起的人患流感、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SARS)病例;由霍乱、肺炭症、肺鼠疫、黄热病、病毒性出血热(埃博拉热、拉萨热、马尔堡热)、西尼罗热、登革热、裂谷热、脑膜炎球菌病等引起的事件;乙类、丙类传染病较大规模的暴发、流行或多人死亡的;发生罕见的或者国家已宣布消除的传染病等疫情的;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发生临床表现相似的但致病原因不明且有蔓延趋势或可能蔓延趋势的群体性疾病的;中毒人数10人以上或者中毒死亡的;国内外发生突发事件,可能危及口岸的。4.2 分级依据突发事件可能
8、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1级(特别重大)、H级(重大)、田级(较重)和R级(一般人5 应急处理能力要求5.1 组织保障5.1.1 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的领导下,各级检验检疫机构成立领导小组,职责:组织口岸应对突发事件预案的制修订和实施;组织评估预防控制疫情措施的效果,完善各项防控方案;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建立必要的突发事件监测信息交流机制及应急协调联系机制;负责突发事件性质或类别的判定和依照权限发布预警级别。5.1.2 工作小组2 由一线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组成,职责:突发事件应急监测、报告;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核实,对事件进行评估;对人员采取适当的卫
9、生控制措施;组织实施消毒、杀虫、灭鼠、除污等卫生控制措施;对已实施的卫生控制措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SN/T 1861-2007 培训和演练;组织开展口岸卫生宣传教育工作。5.1.3 专家小组由卫生管理、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卫生检验、卫生处理、信息管理等专业的专家组成,职责:指导口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拟订和评估;提出预警分级、启动或停止预案的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对口岸突发事件及其趋势进行评估和预测;参与口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1;指导对出入境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应急技能的培训。5.2 人员保障5.2.1 流行病学调查人员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
10、病原微生物、化学、核辐射、媒介昆虫学、环境毒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核实诊断,追溯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确定和追踪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进行分类管理。5.2.2 医疗救护人员由临床医师和护理人员组成,负责按照就近处置原则进行紧急救护,并将病人送指定医院救治。5.2.3 消毒、杀虫、灭鼠、除污人员由经过专业培训并掌握消毒、杀虫、灭鼠及除污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和卫生监督员组成,负责对疫点和病例活动范围内的污染场所采取消毒、杀菌、灭鼠、除污等卫生控制措施。5.2.4 后勤保障人员负责保障交通、生活和应急物资的供应。5.3 物质保障5.3. 1 原则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做好处置突发事件应
11、急物资计划编制、采购、领用,定期核查补充和日常维护。5.3.2 交通工具和冷链配备足够数量的交通工具(如:救护车、调查人员用车、设备及供应品运输车),指定相应驾驶员。做好冷链(冰箱、干冰或液氮以及合适的隔热容器)储备。5.3.3 通讯与信息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网络直报系统,指定信息工作人员。5.3.4 药物做好防治药物、现场工作人员和易感人群应急免疫接种所需的生物制品储备。5.3.5 现场调查准备现场调查所需的调查表、调查器材、现场预防控制器材、采样设备、试剂、治疗药物、消杀灭器械、现场联系资料和器材、电脑、照相机和个人防护用品等物资。5.3.6 消毒、杀虫、灭鼠、除污配备合格的消毒、杀虫、灭鼠、
12、除污药械。5.4 实验室保障5.4. 1 人员配备数量足够、具有相应资质的实验室工作人员。5.4.2 设备设备的配置应能满足生物、化学、核辐射检测业务工作的基本需求。5.4.3 实验室设计、建设及生物安全要求按照GB19489执行。3 SN/T 1861-2007 5.4.4 区域性实验室检测网络建立区域性实验室检测网络,实现协调合作、资源技术共享。5.5 培训和演练5.5.1 培训内容口岸所在地常见的或可能发生的生物、化学、核辐射事件的调查、检测、处理、医学卫生控制措施的基础知识内容。5.5.2 演练包括监测、报告、预案启动、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运送、个人防护措施、出入境人员的公共卫生观
13、察、留验、检疫、隔离、应急免疫、消毒、杀虫、灭鼠、除污等卫生控制措施及人群的应急心理支持的操作演练。6 监测和预警6.1 监测6.1.1 监测体系建设原则建立监测组织并在此组织机构管理下形成自上而下有计划的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6.1.2 监测内容重大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和可能引起暴发流行的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症状;法定报告传染病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主管部门规定的疾病;放射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社会因素及行为因素;重大传染病病原体、医学媒介生物、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等实验室数据。6.1.3 监测方法对6.1. 2连续系统地收集数据和资料,进行汇总、分析、解释和评价,将信息上报;按既定的报告规范
14、和程序向主管单位常规报告数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收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进行病例搜索并督促检查报告质量。6.1.4 审核和分析建立和实施资料审核制度,对有关监测资料按照相应流行病学方法进行分析、总结、报告。6.2 预警6.2.1 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趋势,划分为四级:1级(特别严重)、H级(严重)、田级(较重)、W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6.2.2 根据系统监测数据分析评估,按危害程度、波及人群范围和流行强度,由相应级别领导小组依据权限发布预警。6.2.3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7 应急
15、处置7.1 信息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时限和程序进行信息报告。7.2 核实和晌应7.2.1 原则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应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根据突发事件响应要求采取不同措施。7.2.2 资料的初步核实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应首先做好记录,立即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核实内容包括:信息报告者及其工4 SN/T 1861-2007 作单位、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发病人数、主要症状、治疗情况、初步化验结果及事件发展情况。初步确认后及时报告,并通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7.2.3 事件的初步判断召开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会议,分析、评估、推测和判断事件发生的可能原因,建
16、立假设。7.2.4 启动预案领导小组根据专家小组的建议,依照权限宣布启动预案,并负责统一指挥口岸开展处置工作。7.3 调查与分析7.3. 1 现场调查的组织7.3. 1. 1 指定现场调查负责人。7.3. 1. 2 组织由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队伍,明确流行病学调查组、医疗救治组、样品采集与实验室检测组、消毒杀虫灭鼠除污组、健康教育组及后勤保障组的分工、职责和任务。7.3. 1. 3 携带相应的现场调查物资。7.3. 1. 4 协调有关单位保护和控制现场。7.3.2 个人防护个人防护分四级,具体分级和防护要求见附录A。7.3.3 调查来源流行病学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尽快制定流行
17、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确定突发事件的存在,建立病例定义:调查现症、首发病例。个案调查内容参见附录B。应用回顾性流行病学调查方法,追踪调查病例接触史、同首发或首批病例有关的饮食饮水污染情况、生活工作环境危害因素、接触过的人群和动物的发病资料。根据病例定义核实病例并计算病例数。7.3.4 同源受染的专题调查出现节肢动物、脊椎动物、食物、饮料、水源和环境等方面的同源感染,应进行专题的病例对照研究,以验证突发事件来源假设。研究步骤参见附录Cc7.3.5 追踪登记密切接触者对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和公共卫生观察。登记内容参见附录D。7.3.6 实验室样品的采集和运送实验室样品采集和运送按照附录E的要求执行
18、。7.3.7 调查资料的分析7.3.7. 1 根据病例的临床调查资料,观察症候群的各致病因子。7.3.7.2 根据血清学及病原学检验结果、化学性因子和核辐射检测报告等实验室资料,观察引起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病原体、暴露因子、传播机制。7.3.7.3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推算潜伏期和暴露日期(分析方法参见附录凹,计算相对危险度和比值比,推断某事物发生的可能性或因果关系,尽早发现传染源,查明传播链。7.3.7.4 根据分析结果查明病因和危害因素,明确突发事件性质,提出预防、控制或处置的策略和措施。7.4 控制措施7.4. 1 原则控制传染源、清除污染源;切断传播与扩散途径;迅速救治病人,保护受威胁
19、人群;五早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扩散、尽快平息。5 SN/T 1861-2007 当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超出检验检疫机构处理能力时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应急机构处理。7.4.2 人群控制与保护措施7.4.2. 1 病人或受染者7.4.2. 1. 1 隔离留验对突发事件中的病例或受染者应立即让其带上防护口罩并转移至口岸隔离留验室或相对独立的区域进行隔离留验。7.4.2. 1. 2 医疗除污应立即将辐射或化学性突发事件中的病例或受染者转移至安全区域,指导其脱去被污染的衣物、采取适当的洗浴方法去污。7.4.2. 1. 3 转运尽快通知定点医疗机构接运病人或受染者进行进一步隔离与诊治,并
20、办好交接手续。7.4.2.2 接触者7.4.2.2.1 一般措施对接触者的控制措施按照附录G执行。7.4.2.2.2 隔离对接触者的隔离措施按照附录H执行。7.4.2.2.3 健康教育与应急免疫突发事件发生后,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对接触者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消除恐慌情绪。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性群体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措施。7.4.2.3 一般人群7.4.2.3.1 限制往来突发事件发生后检验检疫机构应联合相关部门迅速确定危险区域,建立有明显标志的危险警戒线,限制一般人群进入。限制往来措施需要口岸管理部门、口岸营运部门、交通部门、公安部门、海关、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的密切合作。7.4.2.3.2 医
21、学疏散突发事件发生后检验检疫机构应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一般人群尽快疏散,远离危险区域,通常往上风向、高处撤离较为安全。7.4.2.3.3 限制或停止口岸服务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程序,在必要时提请相应级别人民政府关闭口岸通道,停止口岸范围内娱乐活动及餐饮等服务。7.4.2.3.4 健康教育与应急免疫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对口岸一般人群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消除恐慌情绪。必要时进行相应的应急性群体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措施。7.4.2.4 工作人员7.4.2.4.1 人员选择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人员应尽可能选择免疫人群(免疫接种或自然感染后免疫)。7.4.2.4.2 应急培训突发事件发生后,
22、检验检疫机构应尽快组织参与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本次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判定结果,应急处理方法与要求,介绍风险评估状况,强调个人防护要求,消除工作人员心理恐慌。7.4.2.4.3 个人防护个人防护遵照附录A执行。6 SN/T 1861-2007 7.4.2.4.4 预防免疫或预防服药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性群体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措施。7.4.3 来源的控制7.4.3. 1 污染源按不同污染源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突发事件中死亡人员的尸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五十七条处理;辐射污染立即使用防辐射材料密封及转移污染源至安全地方;化学污染立即密封及转移至安全地方。7.4.3.2 医
23、学媒介生物7.4.3.2.1 虫媒常用杀虫剂的剂量、使用范围和特点按照SJ/T1215执行。7.4.3.2.2 瞄齿类动物杀灭啃齿类动物(主要指鼠类)主要方法有:器械捕鼠和药物灭鼠。器械捕鼠按照SN/T1287执行,约物灭鼠按照SJ/T1307执行。当腺鼠疫爆发时,应先控制病媒蚤,再控制相应的啃齿类动物。7.4.3.3 人畜共患病的动物宿主人畜共患病可通过直接接触、食物和环境的途径传染给人类。人畜共患病的控制措施参见附录107.4.3.4 食物7.4.3.4.1 封存可疑食物对可疑中毒食物,尽早采取控制措施,采集样本后立即就地封存,不应再销售、食用,追回并转移同批扩散在外的可疑食物。7.4.3
24、.4.2 处理污染食物判明中毒原因后,应对污染食物进行妥善处理,根据污染原因采用相应的灭菌、深埋、烧毁等处理措施。7.4.3.4.3 现场消毒处理指导经营部门对中毒发生的场所、运输工具、所用的器皿、用具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处理。餐具和卫生洁具消毒方法遵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3.9进行消毒。物体与环境表面消毒方法遵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3.10进行消毒。空气消毒方法遵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3.10进行消毒。污水消毒方法遵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3.14进行消毒。废物消毒方法遵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3.15进行消毒。生活用水消毒方法遵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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