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 T 4029.2-2012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 第2部分:技术要求.pdf
《MH T 4029.2-2012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 第2部分:技术要求.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MH T 4029.2-2012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 第2部分:技术要求.pdf(14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 ICS 03.220.50 V 54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 4029.22012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 第 2 部分:技术要求 Civil aviation air traffic control automation system Part 2 : Technical requirement 2012-06-29 发布 2012-11-01 实施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布MH/T 4029.22012 I 前 言 MH/T 4029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计划发布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配置; 第 2 部分:技术要求; 第 3 部分:接口; 第 4
2、部分:人机界面; 第 5 部分:测试方法。 本部分为 MH/T 4029 的第 2 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批准立项。 本部分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中国民用航空局第二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田振才、杨晓嘉、李华琼、李钢、谢玉兰、陈文秀、霍振飞、李丹。 MHMH/T 4029.22012 1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 第 2 部分:技术要求 1 范围 MH/T 4029 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
3、空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的技术要求和工作环境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规划、设计、制造、建设、检验和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H/T 4007 民用航空飞行动态固定电报格式 MH/T 4008 空管雷达及管制中心设施间协调移交数据规范 MH 4011 飞行进程单 MH/T 4012 空中交通管制雷达标牌 MH/T 4022 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最低安全高度告警及短期飞行冲突告警功能 M
4、H/T 4024 民用航空飞行动态电报自动处理 MH/T 4029.1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 第 1 部分:配置 ICAO Doc 4444-ATM/501 空中交通管理( Air Traffic Management) ICAO ASIA/PACIFIC REGIONAL ICD FOR AIDC 国际民航组织亚太区关于AIDC的ICD(AS IA/ PACIFIC REGIONAL INTERFACE CONTROL DOCUMENT (ICD) FOR ATS INTERFACILITY DATA COMMUNICATIONS (AIDC))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 术
5、语和定义 MH/T 4029.1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 飞行数据区 flight data region 空管自动化系统定义管理的空域。 3.1.2 多雷达航迹 multi-radar track 由多雷达数据融合产生的航迹。 3.1.3 MH/T 4029.22012 2 飞行计划航迹 flight plan track 依据飞行计划数据推算产生的航迹。 3.1.4 系统航迹 system track 由多监视源数据综合处理产生的航迹。 3.1.5 综合航迹 synthesized track 包含有系统航迹和飞行计划数据的航迹信息。 3.1.6 所需导航性能
6、performance based navigation 在相应的导航基础设施条件下,航空器在指定的空域内或者沿航路、仪表飞行程序飞行时,对系统精确性、完好性、可用性、连续性以及功能等方面的性能要求。 3.2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DS-B 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utomati c dependent surveillance-broadcast) AFTN 航空固定通信网络(aeronautic al fixed telecommunications network) AIDC 空中交通服务设施间的数据通信(ATS inte r-facility data communicat
7、ions) ASTERIX 欧控监视数据交换标准格式(all purpose str uctured Eurocontrol radar information exchange) CFL 许可飞行高度(cleared flight level) CPL 现行飞行变更报(curre nt flight plan message) FPL 领航计划报(filed flig ht plan message) GRIB 网格气象数据(gri d binary) HDLC 高级数据链路控制(high-level d ata link control) METAR 航空例行天气报告(meteorol o
8、gical terminal aviation routine weather report) MTBF 平均无故障时间(mean time between failure) NTZ 非侵入区(no transgression zone) PBN 所需导航性能(performanc e based navigation) QNH 修正海平面气压(queens na utical height) RVSM 缩减垂直间隔(reduced verti cal separation minima) SID 标准仪表离场程序(standard ins trument departure) SPECI 特
9、殊天气报告(aviat ion special weather report) SPI 特殊位置识别(special posi tion identification) STAR 标准仪表进场程序(standard instr ument arrival routes) TAF 终端机场天气预报(terminal aer odrome forecasts) UTC 世界协调时(universal time coordinated) 4 技术要求 MHMH/T 4029.22012 3 4.1 总则 4.1.1 系统应包括监视数据处理、飞行数据处理、监视数据与飞行计划相关处理、告警处理、进港排序
10、、记录回放、接口管理、系统监控、离线数据管理和人机界面等功能模块。 4.1.2 系统应采用模块化设计,具有稳定、冗余、开放的体系结构。 4.1.3 系统应具备故障隔离能力,任何单点故障不应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4.1.4 系统应具备对监视数据、AFTN 报文以及 AIDC 报文的处理能力。 4.1.5 系统应支持不低于三网运行的工作方式。 4.1.6 系统应具备在线自检和监控功能。 4.1.7 系统应具备全功能的主、备处理能力。当主处理机故障时,系统应在没有操作人员干预的情况下自动切换到备份处理机上运行。系统正常运行时,只能通过人工发送切换指令才能进行主、备切换。在主、备切换过程中,不应丢失任
11、何数据,不应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4.1.8 系统应能接收外部时钟信号用于系统同步。系统应采用 UTC 时间。 4.1.9 系统的硬件设备应采用通用商业货架产品。系统的软件应具有良好的硬件兼容性。 4.1.10 系统应采用世界大地坐标系 (WGS-84 坐标系)。 4.1.11 系统应具备与其他系统的数据同步功能,并能在相关席位上进行管理。 4.1.12 系统应具备软件配置和数据管理功能。 4.1.13 系统应具备日志管理功能。 4.2 监视数据处理 4.2.1 系统应能接收、处理雷达和 ADS-B 等监视数据。 4.2.2 系统应能对监视数据源进行实时监控,对双路输入的监视数据进行比选。当单
12、个或者多个监视数据源异常或者中断时,系统应对其进行告警并进行人工或自动隔离,同时应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4.2.3 系统应具备过载处理功能。系统应对监视数据流量进行监控,过载时产生可接受的溢出,并产生告警信息。 4.2.4 系统应将雷达数据与 ADS-B 数据进行融合处理,产生的系统航迹质量应不低于参与融合处理的任何一个监视数据的航迹质量。 4.2.5 系统在进行 ADS-B 数据与雷达数据融合处理时,应利用雷达或者其他监视手段校验 ADS-B 数据的有效性。 4.2.6 当 ADS-B 航迹和雷达航迹都有效时,系统应显示系统航迹。具备 ADS-B 能力的航空器不在雷达覆盖范围内或雷达失效时
13、,应显示 ADS-B 航迹。 4.2.7 在没有监视信号覆盖的区域,系统应显示飞行计划航迹。 4.2.8 雷达航迹、ADS-B 航迹和飞行计划航迹的显示应使用不同的标识,且符合 MH/T 4012 的规定。 4.2.9 雷达数据处理要求如下: a) 宜采用点迹融合多雷达处理或航迹融合多雷达处理方式; b) 多雷达数据处理后形成的多雷达航迹,其质量应不低于参与融合的任何一部单雷达航迹质量; c) 系统应能处理一次雷达、二次雷达和一次二次合成雷达点迹、航迹和点航迹数据(包括经平滑处理的点迹、航迹和点航迹,以及未经平滑处理的原始点迹、航迹和点航迹) ; d) 系统应能处理正北信号、扇区信息、测试目标
14、数据等各类数据信息,以用于相应的雷达数据处理和作为判断雷达线路、雷达信号质量的依据; e) 系统应能处理符合 MH/T 4008 规定的雷达数据格式信息以及其他在用的雷达数据格式信息; f) 雷达数据处理应具备异常数据处理功能,当所接收的雷达数据报文数量、长度、格式异常时,能对其进行处理和过滤; MH/T 4029.22012 4 g) 雷达数据处理应具备时标处理能力; h) 系统应具备雷达信号状态管理和控制功能,包括: 1) 设置雷达数据不可用标准,当雷达数据不可用时,手动或自动隔离该路雷达数据,系统监控功能发出告警(声音、颜色提示); 2) 当隔离的某路雷达数据可用后,系统监控功能发出相关
15、提示; 3) 可通过人工操作方式隔离和恢复某路雷达数据; i) 系统在进行雷达数据比选时,评价质量的项目应包括: 1) 校验码检查; 2) 雷达数据必备项丢失和格式正确性检查; 3) 雷达正北数据及扇区数据连续性检查; 4) 已跟踪雷达航迹连续性检查; 5) 雷达数据延时的检查; 6) 雷达自报告的出错事件; j) 在多雷达覆盖区内,单个雷达故障不应影响多雷达目标的连续显示,不应对系统功能产生任何影响; k) 系统应具备 SPI 码的处理能力; l) 系统应能处理雷达气象通道数据,并将处理结果叠加显示在管制席位上,至少能处理并区分显示三级气象回波信息; m) 系统应能对接入的雷达数据根据 QN
16、H 值进行气压高度修正; n) 在多雷达数据融合处理时,系统应具备动态设置计算权重的功能。 4.2.10 ADS-B 数据处理要求如下: a) 系统应能接收、处理符合 ASTERIX 格式的 ADS-B 数据; b) 系统应能对接入的 ADS-B 数据根据 QNH 值进行气压高度修正; c) 系统应具备处理单路和多路 ADS-B 数据,并形成 ADS-B 合成航迹的功能,单路 ADS-B 数据异常应不影响多路 ADS-B 合成航迹的处理。 4.3 飞行数据处理功能 4.3.1 系统应能自动处理: a) MH/T 4007规定的AFTN报文; b) AIDC报文; c) 气象报文(METAR、S
17、PECI、TAF)。 4.3.2 大型系统应能自动处理 GRIB 报文并利用 GRIB 数据对飞行计划剖面推算结果进行修正。中小型系统可选配此功能。 4.3.3 系统应能通过自动处理气象信息和人工输入进行 QNH 数据更新和 QNH 分区处理。 4.3.4 系统应能自动接收和处理 AFTN 报文,同时能自动或人工发送 AFTN 报文。处理 AFTN 报文时应对报文结构、语法和语义的正确性进行检查。 4.3.5 系统应具备一定的容错能力,当收到错误或不完整的 AFTN 报文时,能将不能自动处理的报文发送到指定的席位。报文数据处理流程应符合 MH/T 4007、 MH/T 4008、 MH/T 4
18、024 和 ICAO Doc 4444-ATM/501的规定。 4.3.6 在建立飞行计划和修改飞行计划时,系统应对飞行计划的结构、语法和语义的正确性进行检查。 4.3.7 飞行数据处理语义检查应满足以下要求: a) 二次雷达应答机代码符合二次雷达设备类型; b) 航空器机型为现有的航空器类型,并且高度和速度相匹配; MHMH/T 4029.22012 5 c) 尾流种类与航空器性能相符; d) 巡航速度与航空器性能相符; e) 飞行高度低于航空器最大性能高度; f) 经纬度表述格式一致; g) 在飞行情报区飞行时间不超过24 h; h) 具有必备的预计飞行时间。 4.3.8 飞行数据处理应能
19、对 FPL 电报编组 15 中航路的有效性、正确性和唯一性进行检查。 4.3.9 飞行数据处理应能通过自动和人工的方式生成飞行计划。应能通过处理 FPL 和 CPL 报文自动生成飞行计划,通过模板方式人工生成飞行计划。 4.3.10 飞行计划的生命周期应包含以下状态或等同的状态: a) 未激活状态(Inactive); b) 预激活状态(Pre-active); c) 协调状态(Co-ordinated); d) 非管制状态(Uncontrolled); e) 首次移交状态(Handed- over first); f) 管制状态(Controlled); g) 移交状态(Handed-ove
20、r); h) 屏蔽状态(Inhibited); i) 悬挂状态(Suspended); j) 结束状态(Finished); k) 取消状态(Cancelled)。 上述状态中的非管制状态、首次移交状态、管制状态、移交状态统称为激活状态。 4.3.11 系统应具备备份历史飞行计划记录的功能。 4.3.12 系统应具备内部移交功能和外部移交功能。 系统的内部移交功能应支持席位间的人工或自动的移交和接收。 系统在外部移交时,应支持AIDC移交协议,使用符合国际民航组织亚太区关于AIDC的ICD 的规定,自动传输、接收和处理 AIDC电报,应能实现 AIDC协议下的管 制移交功能。系统应能支持点 对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MH 4029.2 2012 民用航空 空中 交通 管制 自动化 系统 部分 技术 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