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2978-2003 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pdf
《GB 12978-2003 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GB 12978-2003 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pdf(9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JCS 13. 220. 01 c 80 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2978-2003 代替GB12978 1991 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Rules for test of fire electronic products 2003-09-01发布2004-02-01实施争中华人民共和国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民GB 12978-2003 前言本标准的第1章、第2章、第3章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本标准代替GB12978 1991(火灾报警设备检验规则。本标准与GB12978 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z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修改了委托检验、型式检验、监督检验和仲裁检验4种检验类别的
2、基本规定;一增加了科技成果鉴定检验;一一增加了分型产品、产品技术文件和设计更改控制的规定要求;一一修订后的标准结构和编写规则符合GB/T1. 1-2000要求a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z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希伟、窦保东、张德成、吴礼龙、卢韶然。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29781991。四GB 12978-2003 消防电子产晶检验规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电子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检验分类、抽样、型号编制、分型产品控制、技术文件要求、设计更改控制
3、、样品标识和接收方法及型式检验、委托检验、监督检验、科技成果鉴定检验和仲裁检验的规则。本标准适用于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的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4689技术制图图纸幅面及格式(GB/T14689 1993,eqv ISO 5457,1980) GB/T 10111 利用随机数般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3 检验分
4、类3. 1 型式检验为考核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某一指定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依据该产品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对样品进行的全部项目检验。3. 2 委托检验受委托方委托而进行的检验。3. 3 监督检验受质量监督机构委托,为检查该产品是否符合产品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查性检验。3. 4 科技成果鉴定检验受组织或主持科技成果鉴定部门的委托,根据检测鉴定一一检测委托书要求进行的检验。3.5 伸裁检验受质量争议受理机构的委托,为解决产品质量争议的法律活动提供公证数据的检验。4 基本规定4. 1 抽样4. 1. 1 抽样方法应按GB/T10111进行。4. 1. 2 样品数量及抽样基数应满足相应产品标准或有关规定
5、的要求。4. 1. 3 监督检验抽样。4. 1. 3. 1 样品应从前一次监督检验、型式检验后生产并经自检合格的产品中抽取。4. 1. 3. 2 样品应从企业的生产工厂或仓库中抽取,或从已经出厂但尚未安装使用、且被妥善存放的产品中抽取。4. 1. 3. 3 对于国外企业生产的产品,样品可在运抵中国口岸或用户处但尚未安装使用、且被妥善存放的产品中抽取。4. 1. 4 实施抽样人员应完整、准确填写抽样记录。GB 12978-2003 4. 2 型号编制产品型号编制应按产品型号编制方法标准或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进行,如元规定,应遵循简明易懂、能反映产品特征的原则编制型号。4.3 分型产品4. 3. 1
6、 某一型号的产品可以有一个主型和若干分型,分别称为该产品的主型产品和分型产品,任一分型产品与主型产品的型号的基本部分应相同,应以构成型号尾部的字母或数字来区别。4. 3. 2 对于探测、警报器类产品,分裂产品与主型产品仅允许存在以下差别:a) 底座的外形不同,b) 分型产品不具备驱动外设指示灯的电路或端子,cl 分型产品不具备地址编码电路gd) 分型产品具有防水、防霉等辅助功能ge) 灵敏度等级不同,且分别满足指定产品标准的相应要求$f) 其他不致于对产品性能产生影响的微小差别。4.3.3 对于控制类产品,分型产品与主型产品仅允许存在以下差别za) 报警回路数不同和由此而导致的机械尺寸及电源容
7、量不同;b) 警报输出或控制输出回路数不同和由此而导致的机械尺寸及电源容量不同,c) 面板的布局设计不同乡d) 报警回路数不同而导致的软件不同;e) 安装方式不同p。其他不致于对产品性能产生影响的微小差别。4.3.4 应急灯具、标志类产品,分型产品与主型产品仅允许存在以下差别:a) 面板图形不同;bl 功率相同,外形尺寸略有不同;c) 除供电方式为集中供电外,其他均与主型产品相同;d) 安装方式不同;e) 其他不致于对产品性能产生影响的微小差别。4.3.5 其他类产品,分型产品与主型产品应基本原理、基本电路设计相同,仅允许存在不致于对产品性能产生影响的微小差别。4.4 产品技术文件4. 4.
8、1 对于主型产品,送检单位应提交与样品一致的技术文件,包括za) 产品安装和使用中文说明书式二份;b) 产品设计计算说明书一份,c) 产品电路设计图纸和元、器件明细表一份;d) 产品机械设计图纸份,e) 产品所依据的技术标准(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除外hf) 计算机软件框图和程序清单或磁盘(采用计算机类产品hg) 产品正面照片一式三张(125mm 88 mm彩色照片)。4.4.2 对于分型产品,送检企业应提交产品正面照片一式三张(125mm 88 mm彩色照片),及对应于每一分型产品与主型产品不同部分的技术文件一份。4. 4. 3 送检企业提交的技术文件应满足GB/T14689要求。4.4.4
9、 对产品具有专利性信息的保密内容,在不影响检验的前提下,经检验机构同意,送检企业可不提交,但应做出说明。4.5 样晶标识及接收4. 5. 1 样品的产品标志和质量检验标志应标于产品表面、便于观察部位。GB 12978-2003 4.5.2 检验机构在收到样品后应检查样品标识是否清晰、完整、准确。4. 5. 3 检验机构在样品接收检查时如发现样品损坏,应书面通知送检企业及抽样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处理。4. 6 设计更改控制4. 6. 1 产品在通过检验后,如对原设计存在下述更改时,应将更改设计技术文件提交原出具检验报告的检验机构,以便确认za) 更改较小的结构变化;b) 更换非关键器件外形封装并由
10、此而进行的工艺改动;c) 增加产品标准要求以外的辅助功能;d) 控制类产品面板重排;e) 辅助功能电路重新布线gf) 软件增加对主程序基本功能影响较小的辅助功能gg) 对产品性能产生微小影响的改动。4.6.2 检验机构对设计更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设计更改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必要的检验,并出具设计更改认可书或审核意见书。4. 6. 3 对于检验机构认定更改范围较大、对关键技术指标产生影响或不重新进行全部项目检验则不能证明该设计满足有关产品标准或技术要求时,则通知企业进行全部项目检验。5 型式位验5. 1 受理5. 1. 1 检验机构在收到送检企业提交的检验申请表后,受理型式检验申请。5. 1.
11、 2 送检企业应按要求提交技术文件和样品及试验所需配件、负载。5. 1. 3 分型产品可以和主型产品同时申请型式检验,应同时提交分型产品的技术文件。主型产品样品数量及抱样基数执行产品标准规定或有关要求,分型产品样品数量和抽样基数由检验机构根据检验项目确定,5. 1. 4 在主型产品通过型式检验后申请其分型产品检验时,应填写检验申请表,并按4.4. 2条规定提交技术文件。5. 1. 5 型式检验样品应按产品标准或有关规定抽取。5. 2检验5. 2. 1 检验机构应对送检企业提交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查,审喳合格后加盖技术文件审查章。技术文件审查不合格企业应重新提交技术文件。5. 2. 2 检验机构应依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GB 12978 2003 消防 电子 产品检验 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