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21763-2008 化学品.啮齿类动物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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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13.300; 11. 100 A 80 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1763-2008 化学品日齿齿类动物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方法Chemicals-Test method of repeated dose oral toxicity study in rodents 2008-05-12发布现码防伪,、主王f;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瘦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8-09-01实施发布GB/T 21763-2008 前本标准等同采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化学品测试指南No.408(1998年H啃齿类动物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英文版)。本标准作了以下编辑性
2、修改z-一一增加了范围;一一-计量单位统一改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删除OECD的参考文献部分。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jTC251)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z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z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孙金秀、郭坚、李朝林、崔海容、叶诚、曾宪东、王振华、程树军。I GB/T 21763-2008 OECD引言1. OECD指导性文件会结合科学进步做定期修订,原版408是1981年通过制定的。本修订版的变化是在于从受试动物研究中获取更多的资料。2.本修订版408主要是在1995年11月在
3、罗马举行OECD专家咨询会关于亚慢性及慢性毒性试验的研究结果的基础上修订的。3.确定一定较长期间包括从断乳后、性成熟和增长期到成年内经口重复染毒对试验动物产生的毒性效应毒性作用、靶器官和可能的蓄积毒性,还可得到无有害作用水平的估测值,并为设计慢性毒性试验设计(剂量选择、敏感动物及观察指标),以及制定人体安全接触水平提供重要参考资料。E 1 范围化学晶畸齿类动物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方法GB/T 21763-2008 本标准规定了啃齿类动物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的范围、术语和定义、试验基本原则、试验方法、试验数据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的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
4、. 1 剂量de 系指所受受试物的量,常以质量(g、mg)或动物单位体重所给予的受试物的量(mg/kg)来表示;如将受试物掺入饲料进行喂养染毒时,也可以用受试物在饲料中的恒定质量分数(mg/kg)来表示。2.2 2.3 用量dosage 包括染毒剂量、染毒次数及染毒期限在内的一般性术语。未观察到有害作用的剂量no-observed - adverse - effect level(NOAEL) 系指未发现与染毒有关的有害作用的最高剂量。3 试验基本原则将受试物每日以不同剂量经口给予几个试验动物组,每组一个剂量。连续染毒90d.染毒期间要密切观察动物的毒性作用。对试验期间死亡和试验结束时存活处死
5、的动物要进行大体解剖检查。4 试验方法4. 1 实验动物和饲养环境4. 1. 1 动物的选择首选大鼠,也可使用小鼠。一般应使用常用的品系和健康初成年的动物。雌性动物应未受孕或产过仔的,鼠龄以断奶后为宜,不宜超过9周龄。在试验开始时的动物体重差异不得超过同性别平均体重的20%。如果试验是长期试验的前期预试验,这两项试验应使用同一品系,同一来源的动物,4. 1.2 饲养条件试验动物房的温度应为22C士3C。相对湿度应为30%70%.以50%60%为最佳。人工光照时,应12h明.12h暗。饲以实验室的常规饲料,饮水不限,喂饲时受试物与饲料充分混合。动物可单笼饲养或按性别少量动物群养,群养时每笼的动物
6、数以不干扰对动物的观察为宜。4. 1. 3 数量和性别每个剂量组至少选用20只动物(雌雄各10只); 假如设计要定期处死动物,尚需增加动物数。根据对受试物或同系物已有的资料,如需要可设雌雄各5只的附加组作为附加对照,以高剂量组的剂量染毒,在停止染毒后该组动物暂不处死,用以观察是否有迟发毒作用和毒性作用的可逆性,其时间的长短GB/T 21763-2008 应根据所观察到的毒性来确定。4. 1.4 动物准备健康动物应未进行过其他试验,在染毒前应在实验室至少适应5d。应注明所用动物的品系、来源、性别、体重和年龄等信息。应将动物随机分成染毒组和对照组。笼具的放置应尽可能减少因放置造成对试验的影响。对每
7、只受试动物进行唯一的标识。4.2 曼试物准备根据研究目的和受试物的理化特性,受试物可通过灌胃、或将受试物加人饲料混合或饮水进行喂养染毒。需要时将受试物溶解或悬浮于适当的赋形剂中,尽可能制备成水的溶液或混悬液,其他可选谷物油类(如玉米油作溶剂,或其他溶剂。但是需要对非水赋形剂的毒性特点必须了解。应当测定制备物中受试物的稳定性。4.3 剂量设计试验至少设三个染毒组和一个同步的对照组,但限度试验例外。可根据重复染毒试验和进行的确定染毒剂量范围的预试验的结果,并结合受试物或结构相关化合物已有的毒理学和毒代动力学的研究数据进行剂量设计。依据受试物的理化性质和生物作用最高染毒剂量应使动物产生较明显的毒性,
8、但不应引起动物死亡和承受明显的痛苦。按照递减序列设计多个中间剂量组以观察剂量反应关系,在低剂量组应得到无可见有害作用水平CNOAEL)。递减序列的组间隔一般为2倍-4倍。如设第四染毒组,其组间距可以大到6倍-10倍。对照组除了不用受试物染毒外,其他的处理应与染毒组动物相同。如使用了赋形剂应设赋形剂对照组,该组以各染毒组中使用赋形剂量最大组的使用量来进行试验。如果混人饲料中的受试物使动物的进食量减少,应设计饲料配对对照组,用于鉴别是毒性导致进食量降低还是受试物影响饲料的适口性导致进食量降低。应注意到所加的赋形剂或其他的添加物对受试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体内滞留时间影响,对受试物的化学性质影响而引
9、起的毒性改变。也应考虑到对动物进食和饮水的消耗量和营养状态的影响。4.4 限量试验在本试验中,如果以每天1000mg/kg或大于1000mg/同的剂量染毒未产生可观测到的毒性效应,或根据结构相关化舍物的预期受试样品毒性很低,可不必设三个剂量水平的试验。但人类接触水平的资料表明需要高剂量进行试验时,不能应用此剂量进行限量试验。4.5 染毒步骤每天染毒动物,通常每周染毒7d,连续90d。也可每周染毒5d,但需要说明理由。经口灌胃染毒,应通过胃管一次灌胃。灌胃量取决于实验动物的大小,一次最大的量通常不超过1mL/100 g,但在水榕液时可达2mL/100 g。因为受试物的剌激性或腐蚀性在较高的浓度下
10、可引起激惹性作用而不得不使用较低浓度外,通常在要将浓度调整到各个染毒组动物的染毒体积差异不大,使各剂量组之间的染毒体积尽量恒定一致,每次灌胃染毒应在相同时间染毒,为使染毒剂量恒定,应按体重增减调整染毒量。如果受试物是通过饲料和饮水染毒,应保证染毒剂量不会对正常营养和水平衡产生影响。当喂饲染毒时受试物在饲料中应为恒定浓度Cmg/kg),或是以动物体重、受试物的浓度和动物进食量计算出实际剂量mg/Ckg d) 来表示。若采用灌胃方式染毒,则每日应在相同的时间染毒,并应定期(每周)按体重调整灌胃量,维持染毒剂量不变。其他的染毒方式要加以特殊说明。如果90d喂饲染毒试验是长期慢性毒性试验的预试验,则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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